小浪底工程施工索赔和反索赔以及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分析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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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建设工程项目中,索赔和反索赔是指当项目发生问题或遭受损失时,承包商或业主向对方要求赔偿或拒绝赔偿的行为。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问题或损失,而索赔和反索赔是双方在解决争议时的一种常见方式。

我们来看一下索赔。

索赔是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受到损失的一方向对方提出要求赔偿的申请。

索赔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下:1. 违约行为:当合同中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时,另一方可以要求索赔。

如果承包商没有按照要求完成工程,业主可以要求索赔。

2. 变更指令: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变更指令,即在不改变合同总体目的的前提下,要求对工程进行变更。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双方都有权利要求索赔。

3. 预防及应急措施:根据合同的规定,双方可能会要求对方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或应急措施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对方可以要求索赔。

索赔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索赔材料:索赔方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失。

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合同、工程记录、支付凭证、鉴定报告等等。

2. 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方需要向对方提交正式的索赔申请,并说明要求赔偿的金额和理由。

这一步需要确保提出的索赔是合理的,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3.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索赔问题。

这可能涉及到重新谈判合同条款或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调解或仲裁。

1. 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中,可能会有一些条款规定了双方在出现问题或损失时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索赔方的要求与合同条款相冲突,受到索赔的一方就有权利提出反索赔。

2. 证据不足:在索赔方提出索赔申请时,提供的证据可能存在不足或不完整的情况。

受到索赔的一方可以提出反索赔,要求对方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索赔。

3. 无过错:受到索赔的一方可能会声称自己并没有违约或失职,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
际通用 的合同条件一  ̄ F I D I C 土木工程 施工合同条件》 的研 究和实践 之
工资 指数 及法 律 、 法 令、 政 策文件、 材 料进 场凭 据 等方面入手 , 这些 文 件都必须认 真系统地 收集积累 , 以便将来当做 申请赔 偿的有力证据 , 工
程建 设合同双方 中的任何一方在 对相 关信息 的管 理 方面 出现问题导 致 证 据不足的话 都是一种 损失 , 其次 , 索 赔与反索 赔有利 于整个项 目 能 够 按 基本 建设 程序 和 合同约定 进行施 工。 对于 当前常见的一 些不按 照基
管赔
田捷 重庆西江建设 ( 集团) 有限公司 重庆江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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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 】索赔 管理 包 括 索赔 和反索赔, 是施 工合 同管理的一部 分, 也 索 赔和反索赔的管 理以及制定 , 是建 设项 目 合同双方保证合 同顺利实 施 是落实和调 整施工合同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有效手 段。 是很 重要 的部 9o 本文主要通过对建筑工程项 目 合 同管理中关于索赔与反 的 有效途径 , 索赔 的定义及其重要意义的论述 , 以及分析建 筑工程项 目 合 同管理 中关于 2 . 2 索赔与反索赔的意义 索赔 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揭 示在建 筑工程项 目 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 索赔 工程建 设施 工合 同中的索赔 与反索赔 , 对 于合同双 方来说 都有 利
施。
所起 的重要 作 用, 并 以此 为基 础提 出索赔 问题 处理的基 本程 序 与 应 对措 于 保护双方 的合法权 益。 工程建 设合同中索赔与反索 赔 的意 义在于: 首 先, 索赔与反索赔有 利于合同的管 理和有关 信息 的搜集 。 不管 建立合同
【 关键 词l 建 筑工程 ; 索赔 ; 反索赔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管理课件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管理课件
意义
工程反索赔有助于承包商维护自身权 益,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领 域健康发展。
原则
工程反索赔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 合理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 为准绳,力求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均衡。
工程反索赔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工程反索赔起源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最初是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而 设立的。随着全球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反索赔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合同管理手 段。
机构。
受理方式
02 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接受索赔要求,并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内容
03
包括索赔的合法性、事实依据、因果关系、损失程度
等。
索赔的调查与判断
调查人
通常为业主或工程师,也可能为第三方调查机构。
调查内容
对索赔事件的事实、证据、因果关系等进行全 面调查。
判断依据
根据调查结果,对索赔事件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法律法规等进行判断。
解决方式 通常包括赔偿、修改合同条款、终止合同等,但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03
CATALOGUE
工程反索赔概述
工程反索赔的定义与分类
定义
工程反索赔是针对对方索赔要求的一种防御行为,其目的是维护承包商的利益和声誉,保障合同目标 的实现。
分类
根据反索赔的对象和目的,可以分为反驳索赔和预防索赔两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工程反索赔的意义与原则
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四:因合同争议引起的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合同争议导致双方权益受损,需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同争议的情况,如合同 条款不明确、变更签证争议等。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通 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并可能涉及到索赔和反索赔 的问题。

工程项目中的反索赔

工程项目中的反索赔

工程项目中的反索赔在工程项目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非常规或不可预见的情况,可能会导致项目延期或成本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或施工方往往会提出索赔要求,要求业主或建设单位承担延期或成本增加的额外费用。

然而,业主或建设单位也有权利提出反索赔要求,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什么是反索赔反索赔是指业主或建设单位针对承包商或施工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提出自己的要求,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反索赔的内容包括对承包商或施工方进行追偿、罚款或中止或终止合同等措施。

反索赔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工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防止承包商或施工方滥用索赔权利,损害业主或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反索赔的应用场景反索赔适用于以下场景:1. 承包商或施工方存在违约行为如果承包商或施工方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拖延时间、恶意拖欠工程款项等,业主或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反索赔来制止这种行为,并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2. 承包商或施工方索赔无法支持如果承包商或施工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无法得到合理支持且违反了合同约定,业主或建设单位则可以通过反索赔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违反法律规定或不当索赔如果承包商或施工方提出的索赔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是明显的不当索赔,业主或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追究其违反法律的行为。

反索赔的操作流程反索赔需要遵循一定的操作流程,确保在操作中合法合理,以下是反索赔的操作流程:1. 收集证据首先,业主或建设单位需要收集与承包商或施工方涉及的证据,包括合同、技术协议、工程进度、付款记录、通信记录、改变指令、报警记录等证据。

2. 确认违约业主或建设单位需要通过证据对承包商或施工方是否存在违约进行确认,以及是否符合反索赔的条件。

3. 提出反索赔业主或建设单位需要书面的提出反索赔申请,并说明违约情况以及反索赔的要求。

4. 处理申请承包商或施工方在收到反索赔申请后,需要确认业主或建设单位的申请,并与其协商,争取双方在一定范围内协商解决问题。

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与反索赔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与反索赔摘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项目众多,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性,分析了索赔与反索赔的关系,结合我国索赔与反索赔的现状,提出了索赔与反索赔的解决方案和发展趋势提出反诉。

关键词:工程项目;索赔;反索赔引言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的运行和最终目标的顺利实现,其中索赔和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管理中,索赔和反诉现象在我国施工合同中普遍存在,但由于我国缺乏与索赔和反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索赔和反诉的理解存在差异,在发展中存在许多争议和分歧不能导致一帆风顺1索赔和反索赔的重要性1.1索赔的重要性索赔应涉及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违约、错误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实际损失获得经济赔偿的权利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期限。

索赔是一种“法定索赔”,在建设工程中,一般索赔由建筑物索赔构成。

建设权主要是指因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或因不可抗力造成债务人损失,而使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成本或工期得到补偿的权利。

索赔是我国工程项目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索赔的原因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由于地下水位高、地质扰动和较高的作用力而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通过修改设计图纸、规范、质量标准和施工顺序对技术进行修改;合同条款不明确和合同中遗留物的发生有遗漏、错误等合同错误,业主遗漏,向承包商提供合同规定的必要建筑条件等;结合国家指令、法律法规的修正案。

1.2反索赔的重要性反诉是指反驳另一方提出的不反驳或不反驳自己罪行的请求,以防止在建设工程中,主要是指业主对承包人的索赔。

承包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或者因承包人的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当要求承包人保护自己的利益。

赔偿的种类如下:建设单位使用工程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如工期延误、设计缺陷等);承包人未在约定的保修期内履行维修义务;保险费用承包商等。

与索赔程序类似,应继续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交反索赔。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_小浪底水利枢纽国际合同管理的经验与体会_上_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_小浪底水利枢纽国际合同管理的经验与体会_上_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小浪底水利枢纽国际合同管理的经验与体会(上)张基尧(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北京 100811)关键词: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小浪底水利枢纽中图分类号:F 284+TV 6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1 1408(2011)01 0001 13收稿日期:2010 12 13作者简介:张基尧(1945 ),男,山东济南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

小浪底水利枢纽是治理黄河的重要控制性工程,它以地质复杂、布置困难、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大而受到我国水利水电行业的普遍关注,尤其是由于它全方位实施国际招标,成为我国水利工程第一个全面与国际接轨的项目。

小浪底水利枢纽至今已建成并成功运行10年,发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但是,小浪底工程建设中三大国际承包联营体隶属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承包商、分包商,与项目业主之间围绕合同管理,呈现出多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

代表国家利益的项目法人 小浪底建管局,依靠各方面的支持,在团结全体建设者优质高效地建成小浪底工程的同时,又妥善处理了纷繁复杂的各种合同纠纷,积累了可贵的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经验。

当前,我国正实施 走出去!战略,我回顾总结小浪底国际合同管理的做法和体会,目的是对国际项目的投资者或承建者提供一些借鉴。

1 小浪底水利枢纽的基本概况与国际招标1 1 小浪底水利枢纽概况小浪底水利枢纽(以下简称小浪底工程)位于三门峡水利枢纽下游130km 、河南省洛阳市以北40km 的黄河中游最后一段峡谷的出口处,控制流域面积69 4万k m 2,占黄河流域面积的92 3%,是治理黄河的关键控制性工程。

小浪底工程建设总工期11年,主体工程工期8年。

1994年9月1日主体工程正式开工,2001年底主体工程完工。

2009年4月,通过了国家验收。

小浪底工程投入初期运行后,在防洪、防凌、减淤、供水、灌溉、发电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综合效益。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中的索赔与反索赔2.1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类合同,它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为了达成他们所商定的建设目标,在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履行相关义务关系的协议。

而合同管理则是建设工商行政部门、建设方、承包方等依据相关行政条例、法律法规等,采取行政的、法律的强制手段,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组织协调及监督管理,以防止合同纠纷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3]。

2.2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索赔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索赔,通常是指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4]。

2.3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反索赔反索赔一般是指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即对合同另一方要求的各种索赔请求予以严格的审核和修正,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2.4索赔与反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从合同管理的角度讲,索赔和反索赔属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行为,均是有可能发生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利益双方所处的地位和条件不同,对工程情况了解的不同,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概率远高于对发包人提出反索赔的概率。

通过摸索和总结,合同双方都意识到改革和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即是加强合同管理。

索赔与反索赔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特别对于施工企业而言,索赔是为了保全企业,保证生存而必须走的道路。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索赔与反索赔是对立统一的,他们提高了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合同管理的业务水平。

在招标工程中,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合同管理,对于利益双方而言,索赔和反索赔都起着同等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在我国的建筑行业,实行招标承包竞争机制还不成熟,行政性法规不够健全,发包人、监理人还是承包人这三方都不具有对合同的编制和管理的丰富经验,一直当做是纠结的麻烦而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从而成为敏感话题避而不谈,或在承包方提出索赔意向时予以针锋相对。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索赔和反索赔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索赔和反索赔
索赔 , 英文原文为 :l m, Ca 意思是对原 本属 资料 , i 承包商应根据 自己的调研来判断现状情况 时对承包商有可能提出的索赔事件进行分析 , 发 于 自己的物品声明与主张。严格的讲 , 索赔是指 做 出自己的抉择 , 发包商把此方面风险进行规避 包商项 目 经理应据此安排各专业 工程师就可能 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 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 而推给了承包商。1 . .2由于规范、 2 政策等因素变 发生的索赔事件展开研究 、 收集资料 、 出具体 提 未能正确履行合 同所规定 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 化而引起的索赔。 因工程建设周期是个很长的过 反索赔应对 ; 2 索赔意向提出后 : 对 承包商 3. .2 a 一 诺 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 向对方提出的 程 , 中因建筑规范的变更和国家 、 其 当地政策调 提出的索赔报告进行细致全面的分析, 根据掌握 补偿要求。索赔具有双向性的特征 , 合同双方都 整将可能引起承包商费用的增减和工期的增减。 的依据找出关键 , 对索赔要求和索赔理由进行 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及反索赔 ; 承包人与发包人 2索赔及反索赔的内容 逐 条分 析评 价 ,有 理 有据 地提 出反驳 的 理 由 、 证 之间 , 料供应商与买家之间 , 材 合伙人之间都可 21 .经济方面的索赔。经济方 面的补偿和追 据 、 细的处理意见及对策 , 详 将索赔 风险降到最 能会发生双向的索赔与反索赔。通常 , 我们把承 加是索赔的主要内容 。 所有承包商的损失都直接 低或化解索赔 . 起草并 向对方提出反索赔报告 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要求称为索赔 , 把业主向 或间接的表现在费用 的索赔上。 承包商对费用的 及解决意见 。c . 就承包商得双方协商要求进行会 承包 商提出的反补偿要求成为反索赔。 索赔除计算 本体事件发生的费用外 , 还需计算由 议论 证 , 坚持 原则 , 解决索赔事件 。d . 仲裁和诉 l 工程合同中索赔的分类 此事件引起 的其他事件发生变化或耽误而引起 讼。 依靠法律程序解决索赔争端也是承包商和发 索赔针对工程合同及合同 的实施而起 , 工 的相关发生的费用。例如地下障碍 的清除, 除发 包 商 的权利 。 程合同是指承包人 、承包商进行的工程的勘察 、 生清除恢复原状的所有费用外 , 其他施工程序由 4严密合 同签订内容 , 提高索赔及反索赔应 设计 、 施工等建设 , 由发包人、 业主支付相应价款 此而停置 的劳动力损失、 施工设备费用、 材料保 对 ; 注重合同实施 过程 的控制与执行 , 合理解决 的合 同, 以工程建 设项 目为背景、 是 为标 的物的 存费用、 现场管理费用 、 利润 的减少及承包商周 索赔 , 提高索赔及反索赔效率 。 合 同, 为发包人 、 是 业主、 投资方提供技术咨询以 转资金回收推迟而带来 的利息等均需计人 索赔 41 .严密合同签订内容 ,提高索赔及反索赔 及建 设过程服务的合同。 工程合同囚其签订方式 的费用 中。另一方面 , 主也可以就工程质量等 成功率。 业 索赔和合同密不可分 , 对合同专用条款 、 的多洋性及工程本身的复杂性、 周期长 、 多样性 、 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而进行反索赔 , 对承包商申 补充条款、补充协议等的内容要力求做到严密 、 建设施5  ̄的不确定性等决定了工程合 同内容 报的索赔事件, 1t 2a 依据合同相关约定及其他有效依 周全 、 表述清晰、 表达准确, 这样尽可以避免合同 的复杂性 , 容易引起 合同内容的遗漏、 歧义等及 据进行索赔鉴定 , 举证反驳索赔要求 , 规避索赔、 本体漏洞的出现而引起承包商的索赔 ;同样 , 承 合 同条款 的严密性降低, 从而形成索赔条件。 降低索赔额度等进行反索赔 包商也要尽可能在合 同中全面地考虑不可预见 1 合同签订及执行中引起的索赔。 . 1 . 1 1 .合 1 2 时间的索赔。时间的索赔就是工期延期 的潜在风险 , . 2 详细合同条款 , 避免索赔失败 带来 同文本语言表述不够清晰 、 不够完整而引起 的工 的索赔 , 其实归根结底也都是经济的索赔 。因为 的费用增加 , 成本加大。 程索赔。 现阶段我们的合 同文本对通用条款进行 工期 的约定延后是要承担延期的损失和责任的, 42 .注重合 同实施过程的控制与合同条款的 了统一, 但作为合 同重心的专用条款是要依据各 那么因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的工期的延长 , 对此承 严 格 执行 , 资 料 的收集 整 理 的完 善性 和 有效 注重 个工程的具体情况 自行约定。语言的清晰表述 , 包商 有 必要 进 行索 赔 。 性 。4 .合同签订后 , .1 2 合同实施过程 的控制也是 合 同内容的准确表达对于合同来说是至关重要 3 索赔及反索赔的程序 必 不 可少 的 。 因建筑 工 程本 身 的复 杂性 、 长期性 的。 例如在合同中约定为固定价格合同并且既有 31 . 索赔的程序。 ..索赔意 向提出前 : 31 1 索 及多样性决定 了合同实施过程中控制的不易 , 工 总价又有平米单价的注明 , 这样就不明确是总价 赔 意向的提 出; 就某项索赔事件发生后 , 承包商 程质量 、 材料质量 、 工程进 度郡是承包商和发包 包死合 同还是单价包死合同, 容易产生分歧引起 的现场工程师应及 时对本项 目部提 出建立索赔 商共同关注的内容。提高管理水平 , 加强现场管 索赔。1 . .2由于合同签订后 , 1 工程增减变更 的出 意向. 目经理应据此安排项 目部各专业工程师 理将为合同的顺利 、 项 圆满实施提供保障 , 也将是 现引起的索赔 。 在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 的实 就此索赔意向展开 收集资料 、 出具体索赔要 索赔与反索赔工作提高的促进 。4 .在合同履 提 .2 2 际工程量的增减 , 对于总价合同来说其增加部分 求 .. b各专业工程师对索赔 意向收集 、 整理相关 约过程中, 资料的及时收集 、 完善 、 有效对承包商 是会被索赔的, 而此索赔业 主也是应该根据相关 资料作为索赔依据 , 并注意合 同等约定表述 , 就 和发包商同样重要, 都将是 日后索赔及反索赔 的 依据给予补偿的。1 3由于图纸及清单工程量 此计算索赔费用及索赔工期顺延等索赔的具体 依据。 . 1 资料的不完善, 收集的时效期 已过, 还有的 表的错误而引起的索赔。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表的 内容 和 要求 ;. 包 商造 价 工 程 师 整 理各 专 业 索 资料还未经过双方现场工程师的认可, c 承 这些都不 错误是难 免的, 但是发生此类错误 , 承包商 会进 赔要求 , 形成正式索赔意见 , 在规定 的索赔时效 能作为索赔 的依据。 而发包商的现场管理 中一定 行索赔 , 这种做法很是常见 。很多承包商在投标 内报送向发包商发出索赔通知书 , 并在索赔通知 要注重所有签署资料中签署意见的表达清晰、 明 时已发现工程量清单 的数量有错误 , 并在分项报 书发 出后的 2 天 内报出索赔 的正式书面报告 。 确 、 8 到位。 价时就已经考虑到将来索赔的因素 , 这样的索赔 31 .. 2索赔意向提出后 :. a 与发包商进行双方协商 结束 语 作为发包商来说应在合同签订前通关过各种方 解决。索赔报告呈送后 , 首先应该积极同发包商 索赔 与反索赔是工程合同执行 中不可避免 式尽量予以避免和限制。 进行交流 , 谋求协商解决索赔事件 , 综合考虑各 的事件, 正确认识索赔和反索赔 : 重视合同内容 , 1 _ 2合同以外不可预测 、 非人为原因引起事 种因素,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合 理做出让步 , 以 规范合 同执行过程 , 加强合同管理 ; 增强招投标 件的索赔。1 _ -1由于地质条件发生变化, 2 地下不 求问胚 的 尽快解决。 . b 在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不能 质量 ,严密招标文件;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 预 明 障 碍物 的 出现 , 而增 加 相 应 勘 察 、 工 等 工 协商达成一致 的条件下尽量 寻求 中间人进行调 防 、 进 施 减少索赔及反索赔事件的发生 , 使合同得以 作量 ,由此引起承包商进行经济和工期的索赔 。 解 , 调节的最后双方认可的结果要在公开会议上 顺利高效 的实施 。 时地质条件若干年后发生变化 , 而先前的地质勘 双方形成书面有效协议。c . 仲裁和诉 讼。依靠法 参考文献 探资料与现状显示有所 出入 , 这样就会增加勘察 律程序解决索赔争端也是承包商和发包商 的权 [何佰 洲, 1 ] 刘禹. 工程建设合同与合 同管理l . M1 东 的 内容 , 也会增加施工的工作 量 , 承包商不免会 利。 方财经大学 出 版社,0 4 20. 进行费用和工期的索赔 。 囚地下隐蔽部分不可预 3 反索赔的程序 . 2 作者简介 : 赵非非( 9 3 )女, 17~ . 工程师, 山西 见情况较大 , 这样许 多发包商在招标时即在招标 321 意向提出前 : ..著赔 索赔意向的提 出; 就 煤炭进 出口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中约定将所提供的地质 资料定性为参考性 某项索赔事件发生后 , 发包商的现场工程师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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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底工程施工索赔和反索赔以及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分析
王建国
小浪底工程是我国治黄史上伟大的跨世纪水利工程。

工程投资除国内投资外,还使用了11.09亿美元的国际贷款,其中世界银行硬贷款8.9亿美元,按世界银行规定及国际惯例,工程采用国际性招标。

经过激烈竞争,三个以外国公司为责任方的联营体分别中标承建三个工程标。

他们中标后,又将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以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形式分包给其它外国公司和中国公司,生产关系错综复杂。

由此带来的不同形式的施工索赔和反索赔也多种多样。

习惯上,我们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自己损失上权利要求称作“施工索赔”(包含经济索赔工期索赔),而把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通常情况下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进行评议和批评,指出其不符合合同条款的地方,使其索赔要求被全部否定或去除索赔计价中不合理的部分,称作反索赔。

由于小浪底工程生产关系的复杂性,既有众多分包商与总承包商之间的施工索赔和反索赔,也有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施工索赔和反索赔,它们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影响。

国际惯例的索赔是正常的合同管理业务,大量的、方方面面的书面索赔文件成了小浪底独特的景观,从1994年外商开工进场以来的几年中,仅业主收到的承包商索赔信函,就有千封之多。

一、施工索赔发生的原因及引用条款
引起施工索赔的原因很多,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风险引起的索赔。

包括合同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如爆发战争、物价暴涨、恶劣的自然条件、施工现象条件复杂、货币汇兑风险、法规变化等等。

由于在承包合同的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业主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相对的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要多一些,所以往往承包尚为了克服这个风险提出施工索赔。

小浪底工程由于后继法规的出台、税制改革的影响导致的索赔比较突出。

后继法规是指合同签定后国家及有关部门新出台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指由于1995个实行新劳动法在工作时间(每周工作5天,并且对加班时间也有限制)、加班工资标准的变化引起的索赔。

外国承包商认为新工时制和加班的限制缩短了他们在投标书中计划的工作时间,影响了工程计划和进度,外商提出增加施工人员和相应临建设施,或者给予工期延长。

如果要保持原计划的工作目标不变,就必须补偿承包商同加班工资标准提高而引起的额外费用。

监理工程师经过测算,为避免因增加人员或延长工期带来的额外费用或由此带来的索赔,补偿是合情理的,给予了外商适当补偿。

同时,我国税制改革的过程中,相继出台了新的税务,既有税种、税率的增减,也有相互转换和穿插,或者是同一税种的各种变化及几个税种的合并,小浪底工程涉及到并引起外商索赔的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和印花税,由于税法问题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需认真分析,同时,到国家财政、税务部门了解,学习有关知识,以理服人地与外商进行谈判,在尊重合同的前提下,维护了国家利益。

2.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索赔。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新的客观变化,尤其是设计变更,水利水电工程周期长,特别是像小浪底这样的大型工程,由于设计部门前期经费有限,勘测手段、技术落后,导致前期设计深度低,再由于小浪底复杂的地质条件和紧凑的结构型式,就使得施工中设计变更频繁。

由于外国承包商的报价是以原招标设计文件和图纸为基础计算的。

根据合同条款“施工图纸中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或性质,或增加、减少或省略了任何工作,或者改变了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顺序或施工安排”,都是变更,若此类变更影响了承包商的费用,承包商就要求重新估价,并伴随工期延长的索取。

小浪底工程比较典型的如二标的新增进出口边坡锚索、三标地下厂房新增顶拱预应力锚索等。

3.工程量变化太大引起索赔。

实际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往往与设计工程量有出入。

第四
版FIDIC52.3条款明确规定当合同价变更增减超过15%时,允许对有效合同价进行调整,引起合同价变化的原因就是工程量变化。

承包商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经济补偿获得索赔,第一是承包商施工机械设备的失调造成的损失,由于承包商在投标时,采用的是合同文件中所述的工作量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应配备的施工设备的数量。

种类、型号,并按此计划组织了定货、运输及进场,而工程量的大量增加,势必要求增加新型号的施工机械,或增加原有机械设备的数量,就引起承包商的计划外投资,扩大了工程计划成本。

如果工程量大量削减,则引起部分原有设备的窝工,甚至弃置不用,形成了浪费,导致承包商亏损。

同样,工程量的变化,还使承包商已准备好的建筑材料的数量变化,引起索赔;第二,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原定工期的变化,从而引起工期延长或赶工,涉及工程费用的增加,引起索赔;第三,由于上述两种情况的直接影响,施工间接费也发生了变化,从而引起索赔。

4.施工拖期引起索赔。

在大型水利水电施工中,由于天气、水文、地质等影响,工程拖期的因素也较多,承包商往往强调业主的责任,当承包商额外的开支得不到补偿时,引起索赔要求,包括工期延长索赔。

设计图纸拖交索赔、业主风险索赔、暂停施工索赔。

工期延期可分为可原谅的延期和不可原谅的延期,工程师的职责是对承包商提出的工期延误和费用进行合理的分析,把可原谅延期产生的费用计算出来。

5.由于工期拖期赶工(加速施工Acceleration)引起的索赔。

当工期拖期后,业主认为该工程的推迟完工将给自己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以及政治影响时,或由于此部分工程推迟完工导致一系列工程的拖期时,业主宁可采用赶工的措施,指令承包商投入更加的人力、设备,或采取加班施工的办法,挽回已失去的工期,当然,这引起了承包商的索赔。

小浪底工程二标截流处在关键线路上的导流洞、进水口、出水口工程,由于修改了支护形式、导流洞内塌方频繁及共它原因,致使工期滞后十个多月,为了确保截流日期不变,给承包商下达了赶工指示,并成建制地引进了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局作其分包商。

外国承包商原并不配合,并提出了巨额索赔额,经过业主和工程师难以想像的艰苦谈判和工作,达成了协议并实现了原日期胜刊截流。

6.其它如业主违约、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场地、不按规定日期支付工程款等等。

小浪底工程外国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一是当地农民的干扰施工,影响工期;二是业主提供的条件如供水、供电,或由业主指定的当地材料如粉煤灰、油料等在质量、数量上不能满足要求。

此类索赔占的比重很小,一般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具详细的证明材料方可支付。

二、反索赔及引用条款
承包商一般可引用的索赔条款汇总表
通常情况下,反索赔的目的除了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进行评议和批评,指出其不符合合同条款的地方,使其索赔要求被全部否定或去除索赔计价中不合理的部分,从而大量压低索赔金额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合同条款赋予的权利,对承包商违约的地方提出索赔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反索赔一般分为三种:
1.工程拖期反索赔。

土建工程施工进度拖后是常见的现象,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关键是拖期以后,责任的确定。

只有工程拖期的责任在承包商一方,例如开工拖后,设备材料进场晚,施工人员不足,施工组织管理不善等。

业主有权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

若工程拖期是由于客观原因引起,不是承包商的责任,例如天灾、工程所在地政治动荡等,则业主不能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

这种性质的拖期,一般称作“可原谅,但不给经济补偿的拖期”,业主应给承包商延长工期,但不给予经济补偿。

2.施工缺陷反索赔。

合同条款规定,如果承包商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程的规定,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在缺陷责任期满以前未完成应进行修补工程时,业主有权向承包商追究责任,要求补偿业主所受的经济损失。

如果承包商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完成修补缺陷工作,业主有权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

3.其它损失反索赔。

除上述两种之外,由于承包商的过失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等。

在小浪底工地进水口的砼浇筑过程中,工程师经过测定发现此段时间该部位的砼浇筑明显滞后,发现是由于外国承包商的拌和楼经常停机,皮带浇筑机也经常因修理而停工、模板数量也不够等,是这些原因影响了浇筑速度,造成工期延误,监理工程师都一一记录在案,并向外国承包商发生了备忘录及索赔意向。

三、小浪底工程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
在小浪底工程中,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在业主、监理方面,建立健全了既按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充实,层次分明。

三个土建标监理各自有合同部,监理公司有合同管理部。

成立了合同变更索赔工作小组VCG (VariationClaims Croup)以及由高层决策领导层组成的合同变更索赔领导小组。

遇到较大合同变更或索赔数额较高以及涉及范围较广时,由基层合同管理部门提供充足的原始资料和初步意见,合同变更索赔小组研究决定形成意见后送交合同变更领导小级审批。

小浪底工程由于是国际工程,聘请了加拿大咨询公司(CIPM)进行工程咨询,吸收其成员进入合同变更索赔小组,由于他们熟悉合同条款,有丰富的国际工程经验,听取他们的意见对合同索赔工作是有好处的。

同时,根据世界银行的建议,小浪底工程为了解决合同争端,力争将合同纠纷解决在工地上,作为诉诸仲裁前的最后一次协商,引入成立了“争议评审组(DRB)(Dispute ReviewBoard),它是对FIDIC条款67款作了某些修改和补充,小浪底DRB分别由业主推选的代表、承包商推选的代表及业主、承包商共同推选的代表三人组成。

现DRB已进入工地近十次,解决了部分争端,目前工程已接近尾声,还没有出现国际仲裁机构仲裁的事端。

(作者单位:水利部小浪底建设管理局)可引用的反索赔条款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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