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合同履约与索赔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合同履约与索赔管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工程建设项目在我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合规、高效地进行,招标代理服务逐渐成为了工程建设项目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然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例如工期延迟、质量缺陷等,需要适时解决和索赔,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一、合同履约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合同履约管理是确保各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关键环节。
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与各参与方建立紧密的沟通渠道,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理解,并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积极配合交流。
1.明确责任与义务在合同履约管理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首先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与工程项目参与方一同梳理合同内容,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解读和明确,确保各方对合同的约定有共识和理解。
同时,还需要明确各方在履约过程中的具体责任,包括质量控制、工时安排、资金支付等方面的要求。
2.监督与检查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有责任对工程施工和项目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
他们应通过巡视、检验和抽查等方式,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如按时交付、符合设计规范、材料合格等。
同时,还应与施工方保持密切配合和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风险管理合同履约过程中,风险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具备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能力,及时发现并防范各类风险。
一旦发生问题,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积极与各方协商、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以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索赔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索赔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一部分。
当工程项目遭受了损失或发生了变更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协助施工方或业主方提出索赔申请,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1.索赔申请的编制与提交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协助相关方编制索赔申请文件。
这包括了详细的索赔计算、支持文件(如合同、发票、发证书等)、相关证据等。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按照索赔申请的要求,及时提交给业主或相关部门,并确保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毕业论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毕业论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篇一:毕业论文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摘要在国际建筑市场,以及在国内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是合同管理中的必然产物。
施工合同管理是处于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地位,而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索赔在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
在我国由于建设工程索赔处于起步阶段,对工程索赔的认识不够全面、正确,在工程施工中,还存在业主忌讳索赔,承包商索赔意识不强,监理工程师不懂如何处理索赔的现象。
为此我们要通过摸索和总结,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提高甲、乙双方的业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索赔反索赔目录1.绪论 (3)1.1问题的提出 (3)1.2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4)1.2.1国内的研究现状 (4)1.2.2国外的研究现状 (4)1.3研究的目的、意义、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研究的目的 (5)1.3.3 研究的内容 (6)2.加强对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与重视程度 (7)2.1索赔与反索赔概述 (7)2.1.1索赔概述 (7)2.1.2反索赔概述 (7)2.1. 3索赔与反索赔的关系 (8)2.2我国有关索赔程序和时限的规定 (8)2.3索赔现象 (9)2.4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 (9)2.5索赔的证据 (10)2.6建筑工程管理对索赔与反索赔应重视的程度 .. 103.1索赔主要原因 (11)3.2 反索赔的原因 (11)3.2.1 对承包商履约中的违约责任进行索赔 .. 113.3索赔主要事因 (12)4.合同索赔的基础工作 (13)4.1索赔的前提 (13)4.2索赔与反索赔文件编写问题 (13)5.1 索赔的作用 (14)5.2 反索赔的作用 (15)6.索赔与反索赔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166.1我国建筑行业索赔现状 (16)6.2 我国建筑行业索赔对策 (17)7.结论 (18)参考文献 (19)1.绪论1.1问题的提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经济合同中的一种类型,是整个合同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分支。
工程合同管理的索赔与反索赔-最新文档资料

工程合同管理的索赔与反索赔建设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索赔管理工作中要充分理解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工程师、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和各项往来文件,规范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才能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谋取效益最大化。
在工程建设管理常讲一句话叫“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话丑理端,确切地反映了索赔是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工作环节。
1、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意义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一般习惯上将承包人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索赔”,将业主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工程索赔的性质属于补偿的行为,其要求均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并不存在惩罚的意思。
索赔是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关系到双方的利益。
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管理的综合体现,是推动双方管理的加强和提高的动力.正确处理好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处置合同双方责任与权益的必要措施。
索赔与反索赔是矛盾的两方面,矛盾的双方既是对立关系,又是统一关系。
对立关系表现在索赔是承包人对因非自身原因和发包人的原因,给承包人造成损失,要求赔偿或补偿。
反索赔是发包人依照法规,合同对因承包人的未能尽责给发包人造成损失,要求赔偿。
通常在建设工程的管理中,人们重视索赔而忽视反索赔,形成了在招标、投标阶段的买方弱势,而在实施阶段的买方强势。
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时有发生。
致使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关系实际上既是平等关系但却不是安定关系,且扯皮不断.索赔与反索赔的统一关系表现在建设工程的合同双方,即是索赔与反索赔的两方面,为了避免被索赔,则应加强自身的责任意思,加强沟通,防止因自身的失误给对方造成损失,进而减少被索赔的几率,既要确保工程快速、高效推进,又要保证工程质量,节约成本,兼顾双方利益,体现共同目标。
工程建设合同费用索赔及反索赔的措施

工程建设合同费用索赔及反索赔的措施1、合同索赔的准则根据合同受理或驳回承包人向业主的索赔,其主要工作内容有:在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后,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对索赔申请的理由及各项记录进行认真客观的审核与证实。
对索赔理由成立的按规定程序报告业主。
对业主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公正、忠实地维护业主的利益。
2、合同索赔的处理程序无论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还是业主向在承包商索赔,监理人在收到索赔报告后,将在对索赔的事实依据进行行审查、复核、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起草索赔评价报告,由总监理人审查后主持召开会议,就索赔报告的评价与业主协商,并根据业主的意见对索赔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并通知承包商。
在通知双方后,总监理人将主持会议,就索赔事项与承包商和业主进行谈判或协商,如果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达成一致,监理人将拟订报告,通知业主和承包商,并在随后的中期支付中将承包商应得到的补偿费用支付给承包商,或将业主应得到的费用从给承包商的付款中扣除;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监理人将根据双方的申述和索赔评价报告,作出监理人决定,并连同索赔评价报告一起分别送达业主和承包商。
如果业主或承包商任何一方对监理人的决定存在质疑,他应书面通知监理人,在这种情况下,索赔事项将成为争议,并按争议的解决办法进行处理。
3、合同索赔评价监理人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索赔的评价。
在索赔评价工作初步完成后,首先将与业主协商,征求业主的意见,以形成能为业主所能接受的监理人决定。
然后,监理人应就索赔事件的任何疑问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友好协商,力求达成一致,使合同索赔得到公正、合理并使双方都能满意或接受的解决,以利于合同工程顺利实施。
对于任何索赔报告,将按下列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评价:1)索赔报告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监理人将确定合同索赔超过了时效而予以拒绝;2)造成损失或延期的事实是否真实可靠,符合工程的实际状况;3)合同索赔要求是否与合同条款的规定一致,确定索赔要求中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可以索赔的项目;4)对索赔的支持文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分析和论证,分析所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从而确定能够支持索赔的有效证据,对其它证据的无效性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进行论证;5)分析索赔事件产生的原因以及对责任或风险的分析是否正确合理,确定能够进行索赔的事实以及责任或风险的分配;6)对工期延长计算书中的工时工效、工期计划、关键路线分析和工期计算成果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应延长的中间或最终完工日期的初步意见;7)对索赔的费用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取费标准及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审查,提出合理赔偿费用的初步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及索赔研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及索赔研究建设工程索赔步骤1、详读招标合同文件,审核承包商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
逐项检察后认为,承包商有权提出相应的工期延长、工程量增加、各别单价调整等索赔要求,应对其具体索赔款项进行核算。
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造价预算'部分中,对大桥工程的造价进行了具体的估算,预算工程总造价为8350万美元,工期为24个月。
由此可见,承包商在竞争性公开招标过程中,编制投标书时将工程成本压得很低,并遗漏了一些成本项目,合同报价为7825万美元。
它虽然在竞争中达到了中标的目的,但报价偏低525万美元,从一开始便埋下了亏损的隐患。
虽然他编报的工期为24个月,与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施工期一致。
2、依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状况,对工程成本进行可能状态分析。
具体分析每一项新出现的索赔事项,核算在这些条件下进行施工可能形成的工程总造价。
当然,在合计这些新的施工条件或干扰时,应排除:由于承包商的责任造成的成本增加;依据合同条款应由承包商承当的成本风险。
通过分析,大桥工程的总成本可能达到9874万美元,所必须工期为28个月,即在原定24个月工期的基础上,延长工期4个月。
3、关于工期延误,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要求。
依据工程项目的可能状态分析,可同意给承包商工期延长4个月。
关于其余拖期的2.5个月,依据合同条款,业主有权反索赔,即向承包商扣取误期损害赔偿费。
按照合同规定,工期建成每延误1天按9.5万美元收取误期损害赔偿费,共计为722万美元。
4、处理索赔和反索赔事项,咨询工程师经过数次与承包商洽商,就索赔及反索赔事项达成协议,双方同意进行统筹处理。
业主批准给承包商支付索赔款999万美元,批准延长施工期4个月;承包商向业主缴纳工程建设误期损害赔偿费722万美元;索赔款和反索赔款两相抵偿后,业主一次向承包商支付索赔款277万美元。
做好索赔与反索赔的应用在索赔的实施过程中,索赔技巧分外重要。
索赔技巧具体有以下几项,仅供参照:1、要及早寻找索赔机会。
工程合同管理索赔案例

工程合同管理索赔案例案例背景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工程项目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工程总造价为1亿元人民币,工期为两年。
合同中还明确了工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索赔起因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由于甲方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存在误差,导致实际施工中遇到了未预见的地下水位问题,这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乙方因此提出了额外的成本和延期索赔。
索赔处理过程1. 问题发现与通知:乙方在发现问题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附上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地质勘察报告差异对比等。
2. 协商会议:双方组织了多次协商会议,就索赔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具体金额进行了深入讨论。
3. 专家评估:由于双方对地下水位问题的影响程度存在分歧,决定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评估,并提供专业意见。
4. 索赔方案制定:根据专家意见和双方协商结果,乙方制定了详细的索赔方案,包括延期施工的时间、增加的成本明细等。
5. 最终协议:经过多轮协商,甲乙双方最终就索赔金额和延期时间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补充协议。
索赔结果经过协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额外的成本赔偿,并对工程延期给予一定的时间补偿。
具体金额和延期时间根据实际损失和专家评估报告确定。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乙方能够成功获得索赔,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及时通知:乙方在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甲方,避免了延误处理的最佳时机。
- 充分准备:乙方收集了充分的证据,为索赔提供了有力支持。
- 专业评估:引入第三方专家评估,增加了索赔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 有效沟通:双方通过有效沟通,最终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结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二) 案例七背景: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 至10月17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
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
工期索赔:a。
框架柱扎筋10月3日至10月16 停工,计14天b。
砌砖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c.抹灰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计4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2.费用索赔:a.窝工机械设备费:一台塔吊14×234=3276元一台混凝土搅拌机14×55=770元一台砂浆搅拌机7×24=168元小计:4 214元b。
窝工人工费:扎筋35人×20。
15×14=9873.50元砌砖30人×20。
15×3=1813。
50元抹灰35人×20。
15×4=2 821。
00元小计:14 508。
00元c.保函费延期补偿:(1 500×10%×6%o÷365)×21=517。
81元d.管理费增加:(4 214+14508。
00+517.81)×15%=2885.9775e.利润损失:(4 214+14 508.00+517。
81+2 885.97)×5%=1 106。
29元经济索赔合计:23 232。
案例分析(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案例分析(五)[案例1]背景:为了实施某项目的建设,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未投保工程一切险。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特大暴风雨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工程师提出补偿要求,并附有相关的详细资料和证据。
施工单位认为遭暴风雨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补偿要求包括:(1)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计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2)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3)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承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4)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6)由于工程损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
[问题]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与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什么原则分别承担?2.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应如何处理?[案例2]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建筑面积为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合同。
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工程师批准。
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
该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 m3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土方工程于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
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1)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2)施工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3)5月19日接到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为9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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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一背景: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
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
合同工期为8 个月。
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持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
乙方亦口头答应。
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
两个月后,返工完毕。
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违约金。
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
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的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
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
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论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案例二背景: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
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工程地点:市区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 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宅楼(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2 年3 月21 日竣工日期:2002 年9 月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肆仟元人民币(Y 166.4万元)(八)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 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九)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预付超声波学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1 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楠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
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2 年3月5 日合同订立地点:XX 市XX 区XX 街XX 号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分批准及公证后生效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合同价款与支付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1)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10%(2)政策性规定以外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 元/m2 调整合同价款。
三、补充协议条款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又接着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补1. 木门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门窗套;补2.铝合金窗90 系列改用42 型系列某铝合金厂产品;补3.挑阳台均采用42 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
问题:1、上述合同属于哪种计价方式合同类型?2、该合同签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当之处?应如何修改?3、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承包商应如何处理?案例三背景: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与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
乙方的分项工程首先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论证,取得质量论证后,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申请和支付工程款。
工程开工前,乙方提出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
问题: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合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击范围适当扩大。
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
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否?为什么?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
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3.在开挖土方过程中,有两项重大事件使工期发生加拿大的拖延:一是土方开挖时遇到了一些工程地质勘探没有探明的孤石,排队孤石拖延了一定的时间;二是施工过程中遇到九天季节性大雨后转为特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坏,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被冲走,乙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后乙方用了很多工时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
为此乙方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要求。
试问造价工程师应如何审理?案例四背景:某年4 月A 单位拟建办分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建成的X 小区附近。
A 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 单位签订了工程合,。
合同规定勘察费15 万元。
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 月20 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 建筑公司。
问题:1.委托方A 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 A 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A 小区业主C 单位提供的X 小区勘察报告。
A 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 单位即通知B 单位不再履行合同。
请问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 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3.若A 单位和B 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合同,并按 B 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
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
此时B 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4.问题3 中,施工单位D 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用增加20 万元,工期延误20 天,对于这种情况,D 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 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案例五背景: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座三星级大酒店。
该项目甲方于XX 年10 月10日分别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乙方)和某外资装饰工程公司(丙方)签订了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主体建筑工程施工于当年11月10日正式开工。
合同日历工期为2年5个月。
因主体工程与装饰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承建,为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主体与装饰施工采取立体交叉作业,即主体完成三层,装饰工程承包商立即进入装饰作业。
为保证装饰工程达到三星级水平,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实施“装饰工程监理”在工程施工年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2 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
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
在该工程投入使用2年6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
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开张营业。
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1600万元人民币,但只付1400万元人民币。
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200 万元及拖期的利息。
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主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大堂、电梯间门洞、大厅墙面、游泳池等主体施工质量不合格。
因此,装修商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15.2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5 万元。
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
另外还有其他质量问题,并造成客房、机房设备、设施损失计人民币75 万元。
共计损失200 万元人民币,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为1400 万元人民币。
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主体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并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
被告又辨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了企业普级的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的字。
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了业主被装饰工程公司提出的索赔15.2 万美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56 件。
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系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
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 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的规定,在装饰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
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 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 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 出结算要求。
在长达 2 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问题:1. 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 如果在装修饰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 3. 对于乙方因工程款纠纷的起诉和甲方因工程质量问题的起诉,法院是否予以保护? 案例六:背景:某汽车制造厂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 工期提前 1 个月。
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 开挖工作 变得更加困难, 由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得多, 经测算影响工期 3 个月。
由于施工 速度减慢, 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 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 2 个月。
为 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题:1. 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2. 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的索赔内容包括哪两方面? 3. 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语气证据有哪些?4. 承包商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请协助承包商拟定一份索赔通知。
案例七背景: 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 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 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 10 月1. 工期索赔:a.框架柱扎筋10 月 3 日至 10 月 16 日停工, 计 14 天 b.砌砖 10 月 7 日至 10 月 9 日停工, 计3天 c 抹灰10 月 14 日至 10 月 17 日迟开工,计4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 21 天2. 费用索赔:a. 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塔吊 一台混凝土搅拌机 一台砂浆搅拌机3 日至 10 月 16 日停工 ( 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
10月 7日至 10月 9 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10 月 14 日至 10 月 17 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 差为 4 天 ) 为此,承包商于 10 月 20 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 一份工期。
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
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 4 天 )(该项作业的总时10 月 25 日送交了14*234=3276 元 14*55=770 元 7*24=16835 人*20.5*14=9873.50 元 30 人*20.5*3=1813.50 元35 人*20.15.4=2821.00 元 小计: 14508.00 元(15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