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

非道路移动机械
非道路移动机械

附件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表

填表说明:

1.拥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内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应填报本表。

2.机械类型:应填写“施工机械”、“企业内部机械”、“农用机械”、“机场地勤设备”或“备用发电机”,如属于其他类型,应用文字注明。

3.场内编号:若无,则填“无”,如有“车牌”则填“车牌号”。

4.出厂编号:根据机械或车辆铭牌填写,如果机械无“出厂编号”该栏可填写机械的产品编号、机械编号、整机编号等可以证明机械唯一性的编号。

5.燃料类型:应填写车用柴油、普通柴油、汽油、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液化石油气(LPG),若为其他燃料,应写明燃料种类。

6.使用性质:指申报机械产权所属,若机械为自有,应选择“自有”;若为租赁,则选择“出租”。

7.系族名称和型式核准号:参见发动机铭牌或者产品技术文件。如无信息公开编号或形式核准号,可填写柴油机编号、编号、机号等。

8.排放阶段:指机械出厂时应满足的排放限值阶段(如“国Ⅰ”、“国Ⅱ”、“国Ⅲ”等,未达到任何排放标准的为“国0”)。进口机械应填写进口国的排放阶段,必要时可咨询机械供应商。

9.后处理装置:可填写“三元催化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颗粒物捕集器(DPF)”、“氧化催化器(DOC)”等;若有其他应写明设备名称;若无后处理装置,可填写“无”。

10.申报人(单位)需填写纸质申报一式两份,环保部门审核后退还申报人(单位)一份留存,环保部门存档一份。

11.本表由申报人(单位)填写,并在声明栏“单位和负责人处”签字并盖公章;如属自然人情况则在“申报单位”栏填写姓名,在“组织机构代码证”栏填写“身份证号码”,申明栏由本人签名。

附件2

(使用方填写)

提供资料

一、申报资料

(一)所有人申报资料

1.机械合格证复印件

2.购买发票复印件

3.所有人(单位)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机械整机照片

5.机械铭牌照片

6.发动机铭牌照片

7.机械环保信息标签照片(2017年7月1日后有信息公开的机械)

(二)使用人申报资料

1.机械申报登记表复印件

2.使用人(单位)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申报地点

(一)所有人申报地点。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单位)为本市户籍或单位注册在本市的,到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区县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机械所有人非本市户籍或单位注册地址不在本市的,到机械使用地区县环保部门申报登记。

(二)使用申报地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人(单位)在机械使用地区县环保部门进行使用申报登记。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