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输液瓶和输液袋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一次性输液瓶和输液袋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XX医院一次性塑输液瓶和输液袋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对我院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的管理,保障医疗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实行统一回收处置管理,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各科室对一次性输液瓶(袋)使用后的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从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负责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内部管理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一次性输液瓶(袋)使用后的回收管理工作。

2、各科室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要做好分类收集、暂存等工作,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3、各科室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必须交由市卫生局指定的公司统一回收处置,并与接收方做好交接登记记录,以便监督核查。不得自行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单位处理。确保不流入社会,不变作它用。

4、护理部对各科室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和个人,除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对于物业人员违反规定的,由我院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XX医院

X年X月X日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 回收处置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 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各科产生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单位。 3.定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4.权责: 4.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全程监督管理。 4.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和日常管理,

4.3各个科室:负责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5.作业内容: 5.1一般管理: 5.1.1“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得自行处置,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5.1.2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1.3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5.1.4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5.1.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类别—编号 YG-046 生效日期 题目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修订日期 2016.11 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是一项关系到全市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重要工程。根据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精神,按照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16〕9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 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各种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以下简称“未被污染废物”)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视“未被污染废物”的管理工作,健全管理责任制,防止因“未被污染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2.产生“未被污染废物”的有关科室做好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未被污染废物”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3.“未被污染废物”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回收站或其他单位处置,应交给集中收集转运单位,最后交有资质的“未被污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统一处置,再生产产品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4.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科室建立交接登记本,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杜绝流失泄露。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资料保存3年。 6.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8.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9.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总务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协议书

一次性输液瓶回收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愿意有偿收购处理乙方的塑料输液瓶物品;乙方系已取得执业许可证书的医疗机构,愿意有偿向甲方出售可回收(塑料)输液瓶,为了依法、合规、安全处理回收物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出售、甲方有偿回收处置的乙方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不属医疗废物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乙方不向甲方出售或转让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包括被污染的应做医疗废物处理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甲方不得接受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发现有应按医疗废物处理的物品混入的应及时退还乙方,由乙方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 二、甲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部、江苏省卫生厅有关规定做好回收物品的回收处置工作,保证回收处置合法依规安全;回收物品的处置利用不用于原用途,也不将回收物用于生产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包装容器及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生产中。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回收物品收购价格为甲乙双方自行协商价格,甲方在收取回收物品时与乙方现时结清。 四、甲方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甲方必须按照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五、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将提供个人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交乙方保存并附在本协议后。 六、甲方在收购乙方物品后,造成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七、本协议经双方自愿协商,盖章或签字即成立,协议履行期限为壹次。 八、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代表:

输液瓶管理规定

输液瓶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1.高度重视“未被污染输液瓶”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工作制度,防止因“未被污染输液瓶”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后勤科、院感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2.产生“未被污染输液瓶”的有关科室做好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未被污染输液瓶”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3.“未被污染输液瓶”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回收站或其他单位处置,应交给被官方委托具有回收处理资格和能力的公司进行回收并签订回收协议书。与回收单位交接使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理交接转移联单, 4.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应分类盛放。 5.科室建立交接登记本,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杜绝流失泄露。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资料保存1年。 6.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8.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9.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后勤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0.专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要求: 掌握本单位“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掌握“使用后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分类、收集、暂时储存方法 掌握手卫生定义、指征、方法,接触污物前后严格手卫生。 掌握专收人员消毒隔离制度,保证运输车、暂存点清洁、干燥,每日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遇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并有记录。 掌握“使用后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11.使用“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警示标识。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 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类别—编号 YG-046 生效日期 题目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修订日期 2021.11 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是一项关系到全市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重要工程。根据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xx〕292号)精神,按照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21〕9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各种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以下简称“未被污染废物”)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视“未被污染废物”的管理工作,健全管理责任制,防止因“未被污染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2.产生“未被污染废物”的有关科室做好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

“未被污染废物”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3.“未被污染废物”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回收站或其他单位处置,应交给集中收集转运单位,最后交有资质的“未被污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统一处置,再生产产品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4.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科室建立交接登记本,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杜绝流失泄露。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资料保存3年。 6.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8.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9.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总务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0.专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要求:

输液瓶管理制度

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1.高度重视“未被污染输液瓶”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工作制度,防止因“未被污染输液瓶”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后勤科、院感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2.产生“未被污染输液瓶”的有关科室做好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未被污染输液瓶”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3.“未被污染输液瓶”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回收站或其他单位处置,应交给被官方委托具有回收处理资格和能力的公司进行回收并签订回收协议书。与回收单位交接使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理交接转移联单, 4.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应分类盛放。 5.科室建立交接登记本,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杜绝流失泄露。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资料保存1年。 6.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

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8.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9.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后勤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0.专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要求: 10.1掌握本单位“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10.2掌握“使用后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分类、收集、暂时储存方法 10.3 掌握手卫生定义、指征、方法,接触污物前后严格手卫生。 10.4掌握专收人员消毒隔离制度,保证运输车、暂存点清洁、干燥,每日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遇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并有记录。 10.5掌握“使用后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11.使用“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警示标识。

一次性输液瓶回收协议书

一次性输液瓶回收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愿意有偿收购处理乙方的塑料输液瓶物品;乙方系已取得执业许可证书的医疗机构,愿意有偿向甲方出售可回收(塑料)输液瓶,为了依法、合规、安全处理回收物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出售、甲方有偿回收处置的乙方医疗活动中产生的 不属于医疗废物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乙方不向甲方 出售或转让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包括被无人的应做医疗 废物处理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甲方不得接受任何 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发现有应按医疗废物处理的物品混入的 应及时退还乙方,由乙方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 二、甲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部、吉林省卫生厅有 关规定做好回收物品的回收处置工作,保证回收处置合法依规 安全;回收物品的处置利用不用于原用途,也不将回收物用于 生产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包装容器及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生产中。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回收物品收购价格为甲乙双方自行协商价 格,甲方在收取回收物品时乙方现时结清。 四、甲方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甲方必须按照 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

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五、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将个人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电话 号码或手机号码)交乙方保存并附在本协议后。 六、甲方在收购乙方物品后,造成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由 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七、本协议经双方自愿协商,盖章或签字即成立,协议履行期限为 壹次。 八、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编号:SY-AQ-0045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for centralized recovery and disposal of uncontaminated infusion bottles (bags)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 收处置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各科产生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单位。 3.定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4.权责: 4.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全程监督管理。 4.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和日常管理,

4.3各个科室:负责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5.作业内容: 5.1一般管理: 5.1.1“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得自行处置,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5.1.2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1.3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5.1.4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5.1.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

一次性输液瓶回收协议书

一次性输液瓶回收协议 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一次性输液瓶回收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愿意有偿收购处理乙方的塑料输液瓶物品;乙方系已取得执业许可证书的医疗机构,愿意有偿向甲方出售可回收(塑料)输液瓶,为了依法、合规、安全处理回收物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出售、甲方有偿回收处置的乙方医疗活动中产生的 不属于医疗废物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乙方不向甲方出售或转让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包括被无人的应做医疗废物处理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甲方不得接受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发现有应按医疗废物处理的物品混入的应及时退还乙方,由乙方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 二、甲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部、吉林省卫生厅有 关规定做好回收物品的回收处置工作,保证回收处置合法依规安全;回收物品的处置利用不用于原用途,也不将回收物用于生产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包装容器及服装、被 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生产中。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回收物品收购价格为甲乙双方自行协商价 格,甲方在收取回收物品时乙方现时结清。

四、甲方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甲方必须按照 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五、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将个人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电话 号码或手机号码)交乙方保存并附在本协议后。 六、甲方在收购乙方物品后,造成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由 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七、本协议经双方自愿协商,盖章或签字即成立,协议履行期限为 壹次。 八、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

输液瓶管理制度(20200515184131)

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 度 1.高度重视“未被污染输液瓶”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 组织机构和管理工作制度,防止因“未被污染输液瓶”导致 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后勤科、院感科为医疗废物管 理监控部门。 2.产生“未被污染输液瓶”的有关科室做好分类、收集、 暂存工作,不得将“未被污染输液瓶”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 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3.“未被污染输液瓶”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回收站或其他单位处置,应交给被官方委托具有回收处 理资格和能力的公司进行回收并签订回收协议书。与回收单 位交接使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理交接转移联单, 4.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 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应分类盛放。 5.科室建立交接登记本,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杜绝流失泄露。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要求做到字迹清 楚并签全名,资料保存1年。 6.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 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

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8.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9.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 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 室,并上报后勤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发现流失、泄露、 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0.专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要求: 掌握本单位“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 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掌握“使用后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 分类、收集、暂时储存方法 掌握手卫生定义、指征、方法,接触污物前后严格手卫 生。 掌握专收人员消毒隔离制度,保证运输车、暂存点清洁、 干燥,每日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遇污染时及 时清洁消毒并有记录。 掌握“使用后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 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11.使用“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警示标识。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规定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各科产生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单位。 3.定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4.权责: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全程监督管理。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和日常管理, 各个科室:负责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5.作业内容: 一般管理: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得自行处置,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后勤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专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要求: 掌握本单位“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掌握“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分类、收集、暂存和登记”。 掌握手卫生定义、指征、方法,接触污物前后严格手卫生。

一次性输液瓶回收协议

一次性输液瓶回收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愿意无偿代收乙方的塑料输液瓶物品; 乙方系已取得执业许可证书的医疗机构, 愿意无偿向甲方回送可回收(塑料) 输液瓶, 为了依法、合规、安全回收物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回送、甲方无偿代收乙方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乙方不向甲方出售或转让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包括被污染的应做医疗废物处理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 ,甲方不得接受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发现有应按医疗废物处理的物品混入的应及时退还乙方,由乙方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 二、甲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部、江苏省卫生厅有关规定做好回收物品的回收处置工作,保证回收处置合法依规安全;回收的物品一律交由上级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处置,绝不用于原用途,也不将回收物用于生产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包装容器及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生产中。 三、乙方自行负责回送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乙方必须按照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送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四、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1-2周,最迟不超过2周)及时回送

产生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甲方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若因为回送不及时造成输液瓶(袋)流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将个人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交甲方保存并附在本协议后。 六、甲方在收乙方物品后,造成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七、本协议经双方自愿协商,盖章或签字即成立,协议履行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1年),次年重新签订。 八、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 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类别—编号 YG-046 生效日期题目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修订日期 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的集中回收处置,是一项关系到全市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重要工程。根据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XX〕292号)精神,按照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各种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视“未被污染废物”的管理工作,健全管理责任制,防止因“未被污染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2.产生“未被污染废物”的有关科室做好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未被污染废物”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3.“未被污染废物”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

贩、回收站或其他单位处置,应交给集中收集转运单位,最后交有资质的“未被污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统一处置,再生产产品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4.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科室建立交接登记本,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杜绝流失泄露。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资料保存3年。 6.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8.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9.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总务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 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0.专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要求: 掌握本单位“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

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处置协议

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协议书甲方:文登区于建波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自愿依法按规定收购处理乙方产生的可回收废物〔指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以下简称“回收物品”,乙方为了依法、安全处理回收物品,自愿同意甲方有偿回收。按照《山东省卫计委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学(2014)20号)》文件精神,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 一、乙方不得向甲方出售或转让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包括被污染的应做医疗废物处理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甲方不得接受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如发现混有医疗废物的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 二、甲方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做好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玻璃药瓶收购工作,保证回收处置合法、依规、安全。回收物品的处置利用时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做影响人体健康类产品。 三、甲方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甲方必须按照有关卫生法规程序及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贮存,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四、甲方按乙方要求按时回收物品,乙方做好记录,双

方签名,保存三年。 五、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甲乙双方约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甲方因违法违规处理回收物品,受到行政和司法处理的; 2、甲方因回收物品处理不当,造成乙方权重受到影响的; 3、甲方未按照约定及时上门回收物品影响乙方工作秩序的; 4、乙方未按照规定分类反复混入医疗废物,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回收的; 5、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因违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 6、甲方需委托或雇佣人员进行收购的,需由甲方出具委托书交乙方留存;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签名:法人签名: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类别—编号 YG-046 生效日期 题目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修订日期 2016.11 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是一项关 系到全市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重要工程。根据原卫生部、 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精神,按照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使用后一次性 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16〕94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 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各种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以下简称“未被污染废物”)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视“未被污染废物”的管理工作,健全管理责任制,防止因“未被污染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2.产生“未被污染废物”的有关科室做好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未被污 染废物”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3.“未被污染废物”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回收站或其他单位处置,应交给集中收集转运单位,最后交有资质的“未被污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 统一处置,再生产产品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 的原则。

4.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科室建立交接登记本,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杜绝流失泄露。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资料保存3年。 6.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8.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9.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总务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0.专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要求: 10.1掌握本单位“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10.2掌握“使用后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分类、收集、暂时储存方法和程序”。 10.3 掌握手卫生定义、指征、方法,接触污物前后严格手卫生。 10.4 执行一级标准防护:工作服、正确使用口罩、帽子、手套、防水鞋等防护用品。发生锐器伤时执行一挤、二冲、三消毒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一次性输液瓶回收协议

一次性输液瓶回收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吉林省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管理通知》中对“使用后输液瓶的管理要求”有关规定,甲方为依法、安全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与乙方签订了本协议。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乙方有偿回收处置的甲方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不属医疗废物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甲方不向乙方出售或转让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包括被污染的应做医疗废物处理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乙方不得接受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发现有应按医疗废物处理的物品混入的应及时退还甲方,由甲方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 三、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部、吉林省卫计委有关规定做好回收物品的回收处置工作,保证回收处置合法依规安全;回收物品的处置利用不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原则。 四、甲方科室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塑料输液瓶(袋)装入箱中,由乙方到固定地点收取。双方做好交接登记,写明时间、重量、双方经办人签字,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乙方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乙方必须按照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六、甲乙双方约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再具有回收物品回收处置合法资质的; 2、乙方因违法、违规处理回收物品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理的; 3、乙方因回收处置回收物品不当,致使甲方权益受到影响的; 4、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上门收取回收物品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的; 5、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部门政策规定和通知要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十、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成立,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自2017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0日止,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期;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17年6月10日 第1页,共1页

2021新版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新版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2021新版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 处置管理制度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各科产生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单位。 3.定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4.权责: 4.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全程监督管理。 4.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和日常管理, 4.3各个科室:负责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类别—编号YG-046 生效日期 题目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修订日期2016.11 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是一项关系到全市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重要工程。根据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精神,按照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16〕9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各种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以下简称“未被污染废物”)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视“未被污染废物”的管理工作,健全管理责任制,防止因“未被污染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2.产生“未被污染废物”的有关科室做好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未被污染废物”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3.“未被污染废物”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回收站或其他单位处置,应交给集中收集转运单位,最后交有资质的“未被污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统一处置,再生产产品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4.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科室建立交接登记本,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杜绝流失泄露。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资料保存3年。 6.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8.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9.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总务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发现流失、泄露、扩

输液瓶管理规定

输液瓶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1.高度重视“未被污染输液瓶”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工作制度,防止因“未被污染输液瓶”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后勤科、院感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2.产生“未被污染输液瓶”的有关科室做好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未被污染输液瓶”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3.“未被污染输液瓶”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回收站或其他单位处置,应交给被官方委托具有回收处理资格和能力的公司进行回收并签订回收协议书。与回收单位交接使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理交接转移联单, 4.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应分类盛放。 5.科室建立交接登记本,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杜绝流失泄露。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资料保存1年。

6.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8.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9.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后勤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0.专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要求: 掌握本单位“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掌握“使用后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分类、收集、暂时储存方法 掌握手卫生定义、指征、方法,接触污物前后严格手卫生。 掌握专收人员消毒隔离制度,保证运输车、暂存点清洁、干燥,每日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遇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并有记录。 掌握“使用后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各科产生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单位。 3.定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4.权责: 4.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全程监督管理。 4.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和日常管理, 4.3各个科室:负责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5.作业内容: 5.1一般管理: 5.1.1“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得自行处置,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5.1.2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1.3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5.1.4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5.1.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5.1.6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5.1.7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后勤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2专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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