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管理办法(通用版)

临时用电管理办法(通用版)
临时用电管理办法(通用版)

XXXX公司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依据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单位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临时性使用非标准配置380V及以下的低电压电力系统不超过6个月的作业。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环保处负责制订XX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XX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对本业务领域落实本办法进行

指导和监督检查。

XX公司各单位负应开展相应培训,落实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检查整改,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

用电单位是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对用电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负责向属地单位提出用电申请,按要求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二)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和现场管理。

属地单位是临时用电作业区域所属单位,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

(二)审核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四)负责临时用电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供电单位。

供电单位是安装和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

(二)按照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三)向用电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四)负责用电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用电申请人是用电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提出申请并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二)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三)负责临时用电作业前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

(四)参与现场验收和关闭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五)当人员、设备发生变更时,及时报告属地单位。

用电批准人是属地单位电气主管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与用电单位、供电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沟通作业风险和安全要求。

(二)组织现场核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签发和关闭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电气专业人员是供电单位指定的专业人员,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和存在风险。

(二)核实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四)对临时用电线路进行监督检查。

作业人员是用电单位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人员,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在临时用电作业前确认作业区域、内容和时间。

(二)临时用电作业前,参加工作前安全分析,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三)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负责清理作业现场,确保现场无安全隐患。

第三章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临时用电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无有效的作业许可证严禁作业。临时用电设备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规程、标准和规范。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现场作业的依据,只限在指定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且不得涂改、代签。

用电申请人、用电批准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具备相应能力。电气专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工器具。

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有的电气元件、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或接零保护。严禁将配电箱(柜)固定在非绝缘体上。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临时用电地点、用途。否则,供电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并通知属地单位收回作业许可证。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使用临时电源。否则须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抢险所涉及的临时用电作业,遵循应急管理程序,确保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节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用电单位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内容包括:

(一)现场勘测。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用电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气的类型和规格。

(五)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

(六)确定防护措施。

(七)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措施。

(八)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防爆措施。

使用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架空电杆和支架应固定牢固,防止受风或者其它原因倾覆造成事故。

(二)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

(三)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米,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米。

(四)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使用时间在1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或地面走线等方式,地面走线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所有地面走线应沿避免机械损伤和不得阻碍人员、车辆通行的部位敷设,且在醒目处设置“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

(二)电线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米,需要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当位于交通繁忙区域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三)要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

第三节用电线路的安全要求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或接零保护。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配电箱(盘)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对配电箱(盘)、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进行作业时,应将其上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上锁,并悬挂警示性标识。

所有配电箱(盘)、开关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安全标识,在其安装区域内应在其前方1米处用黄色油漆或警戒带做警示。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还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电箱(盘)、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米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配电箱(盘)、开关箱应设置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米;移动式配电箱(盘)、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

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

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当断电,并做好上锁挂牌等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用电设备的容量确定,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片)。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切断电源,并上锁挂牌。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机械损伤等危害部位时,不得有接头,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四节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

移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

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由电气专业人员对其绝缘进行测试,I类工具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MΩ,II类工具绝缘电阻不得小于7MΩ,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潜水泵时应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一)有合格标牌,外观完好,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二)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工具;若使用I类工具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三)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时,应使用Ⅱ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III类工具。

(四)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III类工具。

(五)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六)电动工具导线必须为护套软线。导线两端连接牢固,中间不许有接头。

(七)临时施工、作业场所必须使用安全插座、插头。

(八)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

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一)现场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亮度、防爆、防水等要求。

(二)使用合适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

(三)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

(四)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

(五)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所有临时用电开关应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所有临时插座都应贴上标签,并注明供电回路和额定电压、电流。

第四章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流程主要包括作业申请、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和作业关闭等四个环节。

用电申请人负责与属地单位进行沟通,准备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等相关资料,提出作业申请。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包括用电单位、属地单位、供电

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用电时间、电气专业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措施,以及批准、延期、取消、关闭等基本信息。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编号,并分别放置于作业现场、属地单位及其他相关方;关闭后的许可证应收回,并保存一年。

根据作业风险,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由具备相应能力,并能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单位电气主管负责人审批。

收到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申请后,用电批准人应组织用电申请人、相关方及电气专业人员等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

(二)确认作业单位资质、人员能力等相关文件。

(三)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确认临时用电作业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四)确认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五)其他。

书面审查通过后,用电批准人应组织用电申请人、相关方及电气专业人员等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内容包括:(一)与临时用电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二)现场作业人员资质、能力符合情况。

(三)安全设施的配备及完好性,急救等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四)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五)人员培训、沟通情况。

(六)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用电批准人、用电申请人、电气专业人员和相关方均应在许可证上签字。

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可同时在作业现场进行。

对于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的,应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案;整改完成后,用电申请人重新申请。

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按照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必要时,可适当延长作业许可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15天。办理延期时,用电申请人、用电批准人、电气专业人员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作业条件和风险未发生变化,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现场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立即停止作业或报告属地单位停止作业,取消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按照控制措施进行应急处置。需要重新恢复作业时,应重新申请办理作业许可。

(一)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而影响到作业安全时。

(二)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三)实际临时用电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不符。

(四)安全控制措施无法实施。

(五)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六)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七)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或事故状态下。

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和属地单位,电气专业人员按规定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并签字确认。用电申请人和用电批准人现场确认无隐患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关闭作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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