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成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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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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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业务名称业主委员会备案

单位名称市国土房管局越秀区分局

申请人需符合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后30天内

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业主大会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名单等材料

业务办理的程序1、业主委员会向物业所在地的土地房屋管理所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土地房屋管理所对业主委员会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复核后报物业管理科。

3、物业管理科对备案材料审核并报局领导审定后,向业主委员会出具备案回执。

业务受理点地址及联系电

越秀区吉祥路28号三楼物业管理科83178638、83178641 业务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业务办结的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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