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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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预算结算制度范本

医保基金预算结算制度范本

医保基金预算结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的管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以及依法承担医保基金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以下简称相关机构)。

第三条医保基金预算结算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预算编制与审批第四条医保基金预算编制应当根据医疗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单位参加基本医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因素,合理预测基金收入和支出。

第五条医保基金预算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

基金收入预算主要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等收入;基金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支付给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费用、管理费用等支出。

第六条医保基金预算应当按年度编制,报经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提交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医保基金预算审批通过后,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预算执行与监督第八条医保基金预算批准后,相关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预算,确保基金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支出按照预算规定合理使用。

第九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基金安全。

第十条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医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四章预算调整与决算第十一条医保基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二条医保基金预算执行完毕后,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基金决算,报经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提交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基金决算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审批、执行医保基金预算的;(二)未按照规定使用医保基金的;(三)未按照规定调整预算、编制决算的;(四)其他违反医保基金预算结算规定的行为。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最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最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1为加强和规范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确保参保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政策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县卫计委主管本县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督查工作。

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牵头医院(以下简称“医疗集团”)具体实施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

二、本办法所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是指经县卫计委评估准入,并签订了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分为县、乡(镇)、村三级。

三、医疗集团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其监督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审计查证。

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包括以下内容:(一)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政策情况;(二)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情况;(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情况;(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五)医疗集团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六)定点医疗机构财务收支、费用公示情况;(七)各医疗集团工作人员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情况;(八)受理涉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九)依法查处和纠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的其他事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基金稳健运行,根据《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甘医保发〔2019〕46号)、《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甘财社〔2017〕59号)、《张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19〕74号)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人社方案】大兴安岭地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人社方案】大兴安岭地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人社方案】大兴安岭地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地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8〕36号)精神,做好我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努力实现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的目标,推动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要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衔接,强化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立足基本、保障公平。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医保待遇,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三)上下联动、有序推进。

按照先理顺管理体制、再规范政策制度和提升管理服务的步骤,地、县两级同步开展工作。

注重整合前后的衔接,确保工作顺畅接续、有序过渡,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完整和制度平稳运行。

(四)创新机制、提升效能。

坚持管办分开,落实政府责任,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和经办管理服务效能。

医保基金管理工作计划

医保基金管理工作计划

一、背景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医保基金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现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目标1. 完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2. 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参保人员利益。

3.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内容1. 完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1)梳理业务经办流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基金运行规范化。

(2)制定基金支付工作流程,严格财务支付工作授权管理。

(3)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确保权责分明、运行有序。

2. 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1)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分配基金资源。

(2)优化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医疗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3)开展医保基金成本核算,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3.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1)加强对医保基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2)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违规行为。

(3)建立医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风险隐患。

4. 严格信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1)建立信息系统运维风险管理机制,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

(2)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3)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明确数据安全的目标、职责、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

四、实施步骤1. 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管理制度梳理,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

2. 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优化基金分配方案。

3. 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4. 加大对医保基金的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基金安全。

5.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障数据安全。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医保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2.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3.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计划落实到位。

4.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医保基金管理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计划,我们相信医保基金管理工作将得到有效提升,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2017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 的 标准

2017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 的 标准

4
开展中期收支测算工作,得全部分值。未编制不得分。
是否按规定程序动用历年结余 基本医疗保险 任务指标 基金预算编制 (50) 质量 (12)
2
未动用历年结余或按规定程序动用历年结余,得全部分值。未按规定程 序动用历年结余,不得分。
是否编制其他支出预算
2
是否编制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
各省(区 、市)财 政、人力 未编制其他支出预算或按规定程序编制其他支出预算,得全部分值。未 社会保险基金预 资源社会 决算审核结果 按规定程序编制其他支出预算,不得分。 保障、卫 生计生部 门 未调整预算或按规定程序编制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得全部分值。未按规 定程序编制基金预算调整方案,不得分。
公开定点医疗 任务指标 机构费用等信 (50) 息 (2)
定点医疗机构公开年度收支、医药价 格及费用等信息
2
按规定公开信息,得全部分值。未按规定公开信息,不得分。
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出台改革方案 3 及时评估总结和完善支付方式 全面改革医疗 省级设立专家库和改革案例库 保险支付方式 (15) 建立质量控制机制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谈判协商机制
统筹地区出台控费办法并建立控费考 核评价机制
5
省级出台控费办法并建立控费考核评价机制,得全部分值。未建立不得 分。 以省级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卫生 计生、财政部门 统筹地区出台控费办法并建立控费考核评价机制,得全部分值。未建立 报送材料为准 不得分。
各省(区 、市)人 力资源社 会保障、 卫生计生 、财政部 门
实施医疗保险全程实时监控
10
实现全程实时监控,得全部分值。未实现不得分。
是否发生挤占挪用、骗保套保和推诿 就医等违规行为 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中期收支 测算工作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障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在我国,城镇和农村之间的医疗保障差距日益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已经成为优化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

因此,建立一个紧密联系、完善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已经成为时代的要求。

本文旨在提出一份完整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以加强医疗救助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制定法律法规:1. 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医疗救助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规范医疗救助行为,维护医患关系。

2. 市、县级政府应对自治区、省级政府颁布的相关规范政策负责操作执行,及时向群众宣传,提供相关咨询和调解服务。

(二)城乡医疗救助基金:1. 市、县级政府应设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并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实行专人专管,做好账务、审批、监管等工作。

2. 具体融资措施包括:政府投入、企业资助、个人自愿缴纳等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起付标准。

3.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应定期评估,评估结果公布于众,使群众对基金的使用、管理等情况有一定的了解。

(三)建立医疗救助机构:1. 建立城乡医疗救助机构,设立相关部门及医疗救助协调员,加强协调和管理,维护患者权益,提高服务质量。

2. 建立医疗救助热线,为市民提供咨询和调解服务,及时解决群众医疗救助问题。

(四)加强宣传:1. 通过媒体、村务公开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相关医疗救助政策,让广大市民了解政策内容。

2. 加强医患沟通,增强城乡医疗救助协调员的培训和知识普及,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3. 在社会大众中增强宣传,建立对医疗救助制度的信任,通过宣传,让市民对政策信息了解更加清晰。

(五)建立动态监测机制:1. 市、县级政府应设立城乡医疗救助监督机构,加强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存在的违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约行为进行惩处。

2. 加强对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的追踪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补救,确保救助效果的实现。

医疗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医疗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医疗补助资金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其中医疗补助资金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医疗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就医疗补助资金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医疗补助资金的来源。

医疗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社会保险基金、公益性捐赠等渠道。

政府财政拨款是医疗补助资金的主要来源,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医疗补助资金的预算,确保医疗补助资金的充足。

二、医疗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分配。

医疗补助资金的管理应建立科学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确保医疗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医疗补助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防止医疗补助资金的滥用和挪用。

医疗补助资金的分配要根据实际需要和政策导向,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三、医疗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

医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住院费用、手术费用、特殊药品费用等。

同时,医疗补助资金还可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四、医疗补助资金的监督和评估。

医疗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估,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公布医疗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医疗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五、医疗补助资金的政策保障。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补助资金政策,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保障医疗补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同时,要加强对医疗补助资金政策的宣传和解释,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六、医疗补助资金的未来发展。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医疗补助资金的规模和范围也将不断扩大。

未来,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医疗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分配机制,加大对医疗补助资金的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医保预算及结算方式介绍

医保预算及结算方式介绍

02
医保预算
医保预算的概念
医保预算是指医疗保险计划中用 于支付医疗费用的资金预算,是 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保预算的目的是确保医疗保险 基金的收支平衡,保障参保人员 的医疗待遇,促进医疗资源的合
理配置。
医保预算的编制需要综合考虑医 疗需求、医疗费用、参保人数等 多种因素,科学合理地预测和安
结算标准
医保预算中的结算标准是 医院和患者进行费用结算 的重要依据。
费用控制
医保预算有助于控制医疗 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从而 影响结算金额。
结算对医保预算的反馈
费用反馈
通过结算数据,医保机构 可以了解医疗费用支出情 况,为预算调整提供依据。
需求反馈
患者需求和医疗服务提供 情况通过结算数据反馈给 医保机构,有助于制定更 合理的预算方案。
医保预算执行的监控
建立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机制,定期进行数据分析与评估,及时调 整预算方案。
医保预算调整的条件
当出现重大政策变化、医疗费用异常波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时, 可以对医保预算进行调整。
03
医保结算方式
医保结算的概念
医保结算是指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根据参保人员 诊疗情况和医疗费用信息,对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医疗 费用进行审核和结算的过程。
的医保管理体系。
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提高医 保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程度

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医保支付方 式,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 的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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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案, 将医疗费用打包定价,按照
定价标准进行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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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2020年县城乡居民医
疗保障基金总额预算方案。

一、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收入
2020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37.1万人,筹资标准为740元/人,其
中:个人缴费22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520元/人,当年基金收入为27454万元。

二、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454万元,扣除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基金
1855万元(人均50元)、意外伤害保险市级统筹基金927.5万元(人均25元)、分娩预
算支出298万元、家庭医生签约预算支出243万元,同时按当年筹集基金的10%补齐风险
基金,应提取风险基金792万元;2020年可分配基金总额23338.5万元。

三、2020年县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
根据2018年医保基金运行数据分析,预算2020年医保基金住院、门诊分配率分别为
79.8%、20.2%,预算额分别为18624万元、4714.5万元;其中:住院类在县外、县级、
镇村级预算分别为46%、50%、4%,预算额分别为8567万元、9312万元、745万元。

根据2018年县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额、执行情况和稽核结果,确定2020年县级
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额。

四、工作要求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执行住院指针,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
合理收费;严禁推诿病人;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县级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算制,超支不补;
(三)医保基金对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方式,超支不补、
结余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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