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法律限制论

自由的法律限制论
自由的法律限制论

自由的法律限制论

盛舒弘

【摘要】公民自由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需要法律保障又需要法律限制。但法律应当具有的对自由的保障(或者说是限制)始终处于争议当中。关于法律应当对自由所设的界限,本文将从自由本身的性质、法律对自由限制的必要性、法律对受限自由的适当补偿等角度进行阐述,以飨读者。

【期刊名称】长春大学学报

【年(卷),期】2010(020)007

【总页数】3

【关键词】人权;自由;限制;保障

笔者居住于南方某城市,某日驾车出行到该市区的某路段,在离道路分岔口四五百米处无法看清设在分岔口处的道路指示牌,然而此段路两条车道间本应是虚线(被虚线分割的两条车道之间可变线行驶)的地方已经被白色实线(被实线分割的两条车道之间禁止变线行驶)所代替。这意味着驾车者在有条件知晓如何选择道路之前,就必须先做出驾驶路线的选择;而在驾车者知晓该如何选择道路并有条件进行正确选择的情况下,他已经到达实线区域,被剥夺了选择的权利,失去了选择的自由。因此,会有很多因为不熟悉路线而走在错误车道上的人由于在虚线区域看不清道路指示牌,没有及时变线,而驾车继续向前行驶,当能看清道路指示牌时,却发现自己走在错误的车道上,但已到达实线区域不得再变线,已经无法选择自己的正确通行路线,不得不绕路行驶。否则,必将冒违章之大不韪。而也有一部分人为了不走弯路不惜违规变线。

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本身是为了规范交通参与人的交通行为,但笔者经过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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