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区建设中基层法院角色的法社会学分析——基于武汉市四城区的调查
社会资本视角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探究——以武汉市Z社区、B社区为例

社会资本视角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探究——以武汉市Z社区、B社区为例周曦【摘要】多层次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是基层社会治理,社区则是基层社会治理的载体.社区社会资本的培育是实现“社区管理”向“社区治理”转变的基础,居民“主人翁意识”、“参与意识”的培养是提高社区集体治理能力的关键所在.以社会资本的培育为出发点,总结武汉市Z、B社区治理经验,基于社会资本的视角研究社区治理,提出社会资本与地区社会治理的相互作用机制,构建基于信任、互惠的规范和公民参与的网络功能的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和新模式.【期刊名称】《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年(卷),期】2016(036)002【总页数】4页(P44-47)【关键词】社会资本理论;社区治理;公众参与【作者】周曦【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91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而社会发展却有所“滞后”,以社区为载体的社会共同体的建设并不乐观,日益发达的信息化通信工具没有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矛盾的激化加大了社会治理的难度,冲击了传统上以情感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道德体系,反过来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
因此,构建政府引导下的多元社会治理体系,应对“单位人”到“社会人”和“社区人”的新变化,通过社区治理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重塑社区邻里的和谐和团结,促进城镇、街道和社区或其他区域的社会复苏和发展,实现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经济建设共同发展,成为当下社会治理重中之重。
社区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是创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用社会资本理论来分析社区问题和促进社区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社会治理是一个协同治理体系,主张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协同性;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公共精神和公民认同,是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
因此,以社区为载体培育社会资本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实现社会管理中各系统、各组织、各阶层协同治理的有效路径。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在我国现实社区治理过程中,以社区为载体的社会共同体的建设并不乐观。
社区调研法治报告

社区调研法治报告根据社区调研结果,我们对法治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一份法治报告。
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我们对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居民对法治有一定的了解,但在实际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
例如,在签订合同、处理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常识知晓率较低,很多居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并不知道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对居民的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其次,我们对社区居民在法律权益保护方面的体验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居民对法律权益保护不够满意。
他们认为在与大型企业或政府机构进行法律纠纷时,缺乏公平的司法环境和有效的法律保障。
他们对法院的判决结果和执行情况持怀疑态度,并呼吁加强对法官和执法人员的监督机制,确保他们依法公正行事。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
另外,我们还对社区居民对法治建设的期望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居民希望能够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中。
他们期望法律能够保护个人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行为,并能够实现公正和公平。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居民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建法治社会。
最后,我们对社区居民对法治问题的反馈进行了整理和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居民普遍关注诸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纠纷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
他们希望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在遇到疑难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
为此,我们建议加强居民对法律问题的咨询与教育支持,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满足居民的合法需求。
综上所述,我们的法治报告明确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薄弱、法律权益保护不够满意、对法治的期望以及法律服务的需求等问题,旨在为社区法治建设提供参考和倡议。
希望通过深入了解社区居民的意愿与需求,制定更有效的法治政策和措施,不断提高社区的法治水平,增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基层民主建设 --湖北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基层民主建设 --湖北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
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汪志强;袁方成
【期刊名称】《鄂州大学学报》
【年(卷),期】2006(13)2
【摘要】和谐社会是基于民主和法制基础上具备较高政治文明以实现稳定发展、和谐有序的一种社会形态.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作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新型和谐农村社区和社会的基础条件和必要保障.面对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情况和问题,应从制度、组织和技术三个方面进行创新,为和谐农村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牢固的组织基础和有力的技术支持.
【总页数】6页(P3-8)
【作者】汪志强;袁方成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学院,湖北,武汉,430079;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082
【相关文献】
1.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基层民主建设--湖北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思考 [J], 汪志强
2.村庄民主治理纳入纪委专室监察的制度创新及其绩效——基于湖北省通山县村务
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的调查与思考 [J], 梁东兴;唐鸣;陈荣卓
3."后税费时代"的基层民主建设 --湖北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践调查 [J], 韩林;袁方成
4.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历史性突破——关于宝坻县实行村务公开的调查与思考 [J],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中共天津市委党校中共天津市委研究室联合调查组;杜鸿林;冯德华;李景田;杨彧;王禄;岳进军;张金铎;宋玮;
5.基层民主建设的有益探索——武汉市茶亭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网上直播” [J], 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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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一)

从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一)【摘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时期我们党确立的新的社会发展目标,是我们党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城市的基本单元,因而构建和谐社会理所当然应从做好社区建设开始。
文章从武汉市社区建设的概况着手,重点探讨了武汉市的社区文化建设,并从武汉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经验与教训中就如何构建和谐社区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区;社区文化;构建一、构建和谐社会应从社区开始古往今来,人们已就和谐社会提出过很多设想,老子的“小国寡民”、庄子的“无何之乡”、陶渊明的“桃花源”……人们在很早就已开始追求和谐的社会,但在这些思想中其间虽然寓有和谐理想,但更多的是封闭或消极无为的,并不是我们现代所追求的和谐。
我们所追求的和谐社会,远不只是一种状态、一种观念、一种情调、一种生活,而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的发展中的和谐。
“社区”(Community)一词,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藤尼提出,指的是同质人口形成的守望相助、出入为友的社会关系,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个成熟的和谐社区,是社区与政府、企业、环境、居民等良性互动的社区;是居民广泛参与形成合力,服务功能完善,社会风尚良好的社区;是邻里之间友好相处,家庭团结和睦,尊老爱幼、扶贫济困形成风气的社区;是管理有序,居住环境稳定安全的社区;是居民民主意识强,自治化程度高的社区;是居民和辖区单位凝聚力强的社区。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确立的新的战略发展目标,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政治与社会的和谐、经济与社会的和谐、文化与社会的和谐、自然与社会的和谐以及个人与社会的和谐等。
社区是社会的一个“缩影”,是社会的细胞,城市的基本单元,只有基层的社区都是成熟的和谐社区,整个国家的和谐才有其可谈性,倘若基层的细胞都达不到和谐、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就更谈不上上层建筑的和谐。
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文明应从社区开始,和谐应从社区做起。
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研究——以武汉市两社区的实地考察为例的开题报告

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研究——以武汉市两社区的实地考察为例的开题报告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随着城市发展和社会变革,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已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
研究表明,城市社区居民参与能够促进城市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还能提高居民的自我管理和创造力、增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了解和参与度。
但是,当前的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政府和居民组织的作用,对普通居民的参与却鲜有研究。
本研究旨在探讨普通居民在城市社区中的角色和地位,以及他们对社区管理的参与程度、意愿和障碍等问题,阐明普通居民参与城市社区的意义和难点,为城市社区的管理和建设提供参考。
二. 研究目标1. 了解武汉市两个社区的居民参与情况,分析参与程度和原因;2. 探究居民参与能力和意愿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影响居民参与的障碍因素;3. 阐明普通居民参与城市社区的意义和难点,提出建议。
三. 研究内容和方法1. 研究内容:通过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收集武汉市两个社区的居民参与情况、意愿、居民组织和政府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
研究重点包括:(1)居民参与的类型和程度;(2)居民参与的意愿和目的;(3)影响居民参与的因素和障碍;(4)居民组织和政府在居民参与中的作用和关系。
2. 研究方法:(1)实地考察:选择武汉市两个具有代表性的社区进行实地考察和观察,了解社区居民的生活、工作和社交情况,深入了解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情况。
(2)问卷调查:设计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调查问卷,通过蓝牙设备或纸质问卷的形式向两个社区的居民发放,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3)案例分析:根据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所得数据,结合相关国内外文献,分析居民参与城市社区管理的意义和难点,总结居民参与的经验和不足,提出政策建议。
四. 参考文献1. 李卫平. 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研究综述[D].兰州大学,2019.2. 刘学斌,王厅瑶.论城市社区居民参与自我管理的机制和现实问题[J]. 中国城市经济,2019(3):83-90.3. 张蓓蓓,张兰霞. 美国社区基层民主的政治哲学[J]. 居民人文论丛,2018(3):92-98.4. 杨翠英,邓琨琨. 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现状及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 安徽农业科学,2018(7):166-171.。
我国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的实证调查与研究

生 、疾病 预 防 、保 健 、康 复 、医疗 和计 划 指标体 系是 贯穿 于整 个发 展过 程 中的一条 生育 等 ;社 区治 安包 括社 区 的治安 保卫 、 重要 发展 线 索 。建 立 一套 可操 作化 的指标
制改革创新 ; ( 社会组织机构健全 ; 3) 生不 断发 展 ; ( 6)社 区文 化 活 跃 繁 荣 ;
( 7)社 区治 安 状 况 良好 ; ( 8)社 区环 境 整 洁 优美 ; ( 9)社 区共 建 富有 成效 ;
( 4)社 区 服 务 功 能 完 备 ; ( 5)社 区 卫 样 形 成 的 ,社 会 的秩序 从 何 而来 ,一 直是 滕 尼 斯 最 初 提 出 的 社 区概 念 与 “ 和
谐 ”的 内涵本 质 上是 一致 的。追 根 溯源 ,
(0) 础建设 完善 规范 。 1 基
社 区本 身就 蕴含 着 和谐 的要素 ,建立在 包
20 年9 , 的十六届 四中全会 《 04 月 党 决 括情感 、传 统和 共 同纽带 的基 础上 ,对社 定 》, 一 次 提 出了构建 社 会 主义 和谐 社 区有强 烈 的认 同感 、归属 感 ,人 之 间亲 密 第 会 。接 着 , 0 5 2 1 日,胡锦 涛 总书记 度高 、感情 深 ,道 德 约束 感强 ,社会 整合 2 0年 月 9 在省 部级 主要领 导 干部提 高构 建社会 主义 程度高 , 且具有连续性 ,以及价值观比较 和谐 社会 能 力专 题研 讨 班上 的讲 话 中 ,首
等。
( ) 谐 社 区的 内涵 二 和 什 么是 和谐 ?和谐 的基础 是 什么 ?这
城市和谐社区建设与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
城市和谐社区建设与地⽅政府的⾓⾊定位城市和谐社区建设与地⽅政府的⾓⾊定位摘要: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政府作为各级社区治理主体的宏观指导者,在和谐社区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当扮演好和谐社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谐社区建设中的技术指导者、和谐社区建设中的财政拔付者、社区公共精神的培育者等⾓⾊。
关键词:城市和谐社区;地⽅政府的⾓⾊定位;公共精神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单元,担负着维系社区成员内部之间关系以及调节社区成员与外界因素的关系的重要作⽤,“和谐社区建设是今后社区建设的中⼼和主题”。
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是城市建设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和谐社会建设这个伟⼤系统⼯程的切⼊点之⼀,是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微观重要组成部分。
⼀、什么是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在和谐社区的建设过程中,各地区对什么是和谐社区,怎样建设和谐社区作出了相关解读,中国社会⼯作协会城区⼯作委员会和谐社区建设课题组综合这些实践,将和谐社区界定为:“⼀个健康的、成熟的和谐社区,应该是社区与政府、社区与企业、社区与社会、社区与⽣态、社区与群众处于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区”。
本⼈认为,和谐社区的核⼼要义在于“和谐”,围绕这个核⼼,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安定有序、⼈与⾃然和谐相处”相匹配,在社区与整个社会这个较⼤范围的系统⾥,社区与政府关系、社区与其它组织关系、社区内部关系、社区与社会关系、社区与⽣态关系等⼦系统内部实现良性运转,系统之间信息畅通,沟通有效,协调发展,真正实现系统⾃⾝的良性循环,达到民主⾃治基础上的⽣活安居乐业,精神健康向上的社区风貌。
城市和谐社区便是在政府的主要领导下,多元化社区管理主体的互相促进下,社区⾃治效果成果卓著,⼈居环境与⽣态环境和谐统⼀的⽰范社区,它应当成为各地社区治理所发展的⽅向。
⼆、城市和谐社区的理论基础与政府的政策⽀持(⼀)理论基础单纯计划经济体制下维系⼈与国家的中间纽带是各种各样的单位,⽽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量劳动者已从过去的“国家⼈”、“组织⼈”、“单位⼈”向“社会⼈”转变,社区就成为与⼈们⽇常⽣活联系最为紧密的重要活动场所,有着⼤量的公共事务需要进⾏有组织的管理。
社区善治:基层民主政治发展途径研究——以武汉市社区建设为例
社区善治:基层民主政治发展途径研究——以武汉市社区建
设为例
张艳国;胡盛仪
【期刊名称】《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9(042)006
【摘要】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作为华中最大都市的武汉市一直注重通过社区善治,发展基层民主.在社区建设不断深化的过程中,武汉市逐步改革了原有的、制约基层社区自治组织活力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
的热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成为社区居民的社会参与内容,
民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民主习惯逐渐形成,社区建设对基层民主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社区善治面貌日渐形成.
【总页数】8页(P23-30)
【作者】张艳国;胡盛仪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南昌,330022;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湖北,武
汉,43007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2.8
【相关文献】
1.改制型社区建设中基层政府的角色转换与功能定位——以武汉市Z镇新社区建设为例 [J], 方爱清
2.基层民主发展的有效途径——武汉市社区建设对基层民主发展的作用检视 [J], 胡盛仪
3.我国社区建设实践研究——以武汉市发展社区为例 [J], 司维;刘三
4.社区治理多元主体互动与效率提升途径研究——以武汉市江岸区社区治理为例[J], 喻湘
5.论城市社区民主的制度结构——以武汉市江汉区社区建设实验为例 [J], 陈伟东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以基层法院职能定位为视角
重庆行政 2022年第2期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以基层法院职能定位为视角
魏小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在新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应承担社会总体治理功能发挥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型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法治建设则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的重要保障。一、检视: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条件(一)社会发展面临转型与重构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的社会结构开始发生转型与重构,以东北地区为例,其传统社区和乡村的治理体系日趋解体,在秩序井然的形式层面下社会结构变化引起了社会关系的实质性调整,尤其是社会家庭结构和功能发生改变、青少年社会性加速发展和老年人社会行为变迁。虽然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摸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大多基层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外在样态对提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能力和核心动力提出了新的要求。[1]
(二)法治文化生长受阻
法治文化对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法治文化的建设水平不仅折射出当地经济的发展程度,更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思想根基和理论指引。[2]而我国部分基层社会中农业文化的根深蒂固致使法治文化缺少良好的生长环境,虽农业文化的意涵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但是“熟人社会”的现实和“人情关系”的异化仍有残存,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先天不足,后天畸形”,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商贸文化的缺失和政策扶持的依赖也制约了法治文化的流动和渗透。[3]
二、反思:基层社会治理的失范与瓶颈(一)参与活力尚待释放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居民作为政策方针贯彻和落实的主要践行者,普遍存在对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缺乏热情、缺乏法治意识的特点,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显示,2020年与“合同约定”相关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黑龙江有7011件,吉林有8550件,而浙江有22537件,江苏有35298件,这组数据侧面映射了沿海地区与其他地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差异,法治意识落后的结果就是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识和活力被掩埋。此外,我国部分地区基层职能部门仍以“管理”思维为主导,很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也呈现较为浓重的行政色彩,而在“治理”思维被湮没的现实情境下,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能力无法满足公众期待和时代需要也就在所难免。[4]
政府对城市社区生活服务的路径选择——对武汉市某街道社区生活服务的调查
政府对城市社区生活服务的路径选择——对武汉市某街道社
区生活服务的调查
彭惠青
【期刊名称】《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8(035)005
【摘要】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谐社区建设为政府改革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谐社区的建设已经成为基层政权组织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目标追求,因此,满足城市居民对社区生活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前提和现实基础.城市居民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以能否安度晚年为基本标准;城市居民在家政服务的选择上由于其需求的多元性也希望接受服务的多元化;城市居民在医疗服务的选择上希望从预防、免疫和健康服务上全面获益.
【总页数】4页(P113-116)
【作者】彭惠青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2.81
【相关文献】
1.本期话题:关注电视市场的“蓝海”——生活服务类节目/生活服务类节目大盘点 [J],
2.关于城市社区服务的实践与思考——以J市"社区十分钟生活服务圈"为例 [J],
龚晓洁;高荷
3.一线城市居民生活服务业的"招工难"困境分析与缓解建议——基于北京市居民生活服务业的分析 [J], 王凯仁
4.做好生活服务集聚科技人才——构建高层次科技人才社会化生活服务体系的湖北模式探讨 [J], 钟涛;肖艳
5.面向21世纪的生活服务类节目——第二届全国电视生活服务类节目专题研讨会综述 [J], 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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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卷第1期 Vo1.49 No.1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azhong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0年1月
Jan.2O1O
和谐社区建设中基层法院角色的法社会学分析* 基于武汉市四城区的调查 马远俊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56) 摘要 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社区中的基层法院处在审判工作的最前沿,它是构建和 谐社区的司法保障。本研究通过实证调研的方法,运用社会角色理论,分析社区居民对基层法院 的角色期望;揭示基层法院的司法实践与社区居民的期望角色之间的差距;最后提出通过两方面 的角色调适——法院的自我调适和社会调适,以达到基层法院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实现。
关键词 基层法院;角色差距;角色调适
本文调查以4个城区中4个社区(武昌区白沙 洲社区,江岸区大智街社区,汉阳区湖滨社区和武 汉经济开发区的金色港湾社区)的居民为基本抽样 框。研究者随机抽取并走访了4个社区中的205 人,共发放问卷205份,回收问卷202份,有效问卷 200份。问卷收集时间为:2008.7~2008.9。调查 样本的基本情况是:在200份问卷中,男性居民 107位,占总调查人数的53.5 ;女性为92位,占 总调查人数的46.0 。接受调查人群的职业构成 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有3人,占总人数的1.5 ; 医生教师技术人员有12人,占总人数的6.0 ;企 业管理人员厂长经理9人,占总人数的4.5 ;工 人、服务人员、一般职工30人,占总人数的 15.0 ;个体户私营业主21人,占总人数的 10.5 ;离退休人员5人,占总人数的2.5 ;待业 无业人员17人,占总人数的8.5 ;学生71人,占 总人数的35.5 ;其他职业30人,占总人数的 15.0 。在进行问卷调查的同时,研究者还分别走 访了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江岸区人民 法院,汉阳区人民法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 院和武昌区人民法院及其白沙洲派出庭,对有关法 官进行的个案访谈。通过统计调查数据,汇集访谈 记录,以及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我们试图对基层法 院的角色作出较完整的分析。首先实证分析社区 对基层法院的角色期望;然后揭示基层法院的司法 实践与社会的期望角色之间的差距;最后提出通过 二方面的角色调适——法院的自我调适和社会调 适,以达到基层法院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角色 实现。 一、和谐社区建设需要基层法院的参与 社区是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也是一个越来 越普及的名词。社区,是指聚集在一定地域中人群 的生活共同体。 一般认为,社区这个概念是由德 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最早提出的。根据《民政部关于 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社区是社会的 组成部分,是由居住在某一地方的人们所构成的社 会生活共同体,它包含着多种社会关系,多种社会 群体和社会组织、多种社会活动等。 可以说,整个 社会就是由若干不同类型的社区构成。社区作为
一定地域中的人们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最为集中地 反映和体现了当前我国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 性特点,是社会矛盾的汇聚点。因此,构建和谐社 会的基础和前提,就是要建设和谐社区。 和谐作为一种人文精神与价值理念,将它与社 区联系起来,并作为一个新提法,就赋予它新的语 义。和谐社区的语义,旨在追求一种基层政治民主 化、社会管理多元化、邻里关系和睦化、居住环境生 态化等具有浓郁人文精神的特殊地域空间。②其内 涵主要包括:拥有较高的居民自治程度,具有极强 的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拥有多元化、专业化的合 法社会团体或社区组织,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及足
收稿日期 2009—08—12 基金项目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课题“社区视野下的基层法院:角色与功能”(2008Y137)
33 够的经济能力、消费能力和发展能力,社区形态与 自然生态环境相和谐等等。总之,建设和谐社区的 目标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运用各种方式充分调 动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关心度和参与度,使社区 真正成为居民反映诉求、加强沟通、协调矛盾、参与 管理的重要渠道和场所,促进基层民主政治的发 展;二是要强化社区的服务功能,拓展社区服务领 域,形成社会服务网络化的新格局,不断提高社区 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要大力打造社区特 色文化,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和谐的社区应体现法治的精神。亚里士多德 “把一个以法律为基础的国家假设为达到‘善生活’ 的唯一可行的手段”,并认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 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 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③当我们将 法治不仅作为一种信仰、意识、观念,而且成为一种 思想方式、行为方式,甚至是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 时,法治的“软件系统”——信任和尊崇就建立起来 了,这也是法治精神的内涵。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 所希望的理想社会,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和谐社会” 不是绝对平均主义实现的社会,不是法律虚无主义 横行的社会,不是人格尊严和基本自由的个体消失 的社会,它与法治精神有密切的关系。法治精神是 和谐社会的基石、内在要求、努力方向和目标,是和 谐社会特征的有力保障,并服务于和谐社会的主要 方面。“构建和谐社会就是构建法治社会”,而构建 法治社会的基础是构建法治的社区。 作为审判机关的基层人民法院,其基本功能是 社会整合。④构建和谐社区,应当也必须有基层法 院的参与,这是因为:第一,构建和谐社区,核心是 要通过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健全一种不断解决矛盾 和化解冲突、促进社区和谐的体制和机制,而这种 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表达机制需要基层人民法院 用法律武器来捍卫和保障。第二,处于市场经济大 潮中的社区,需要基层法院定纷止争,因为市场经 济也是法治经济,离开了法的规范,汹涌的市场经 济大潮将社区拍打得混乱无序。第三,在构建和谐 社区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必须 尽快形成社区认同感,即社区各阶层对基层政府及 基层法院职能的认同、对政策和法律的认同、对整 个社会价值观的认同,这是构建一个和谐社区的最 坚实的基础。而建立和谐社区所需要的社区认同 感,源于社区广泛存在的民主,只有坚持社区治理 的法制化,通过基层法院审判和执行等积极有效的 工作,才能全面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取得广泛 34 的社会共识。第四,构建和谐社区是一个过程。社 区“和谐”的程度没有上限,却有底限,如果社区的 不和谐突破了这个底限,社区稳定将发生动摇,而 这个底线就是靠法律来坚守,基层法院和法官正是 法律的忠诚信奉者和执行者。
二、期望角色:和谐社区对基层法院 的角色要求
角色一词源出于戏剧用词,2O世纪2O年代社 会心理学家・G・米德将这一概念引入社会心理 学,现在被广泛用来分析个体心理、行为和社会规 范之间的相互关系。团队角色理论是英国组织行 为学家梅雷迪思・贝尔宾提出的一个分析团队角 色和团队合作的一个理论模型。在此,我们将基层 法院视为一个团队角色。所谓角色是指在特定的 社会或团体中占有的适当位置和被社会或团体所 规定的行为模式。期望角色也称理想角色,指社会 或团体对处于特定地位的角色所规定的一整套权 利义务和行为规范,其实质就是角色行为的理想化 模式。广义的基层法院的期望角色,不仅包括基层 法院所在社区的组织、团体和居民对基层法院的角 色要求和行为期望,还包括国家、社会、法院系统对 基层法院的角色要求和行为期望。在这里,我们是 从狭义的角度来调查分析社区对基层法院的角色 要求。 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社区居民对基层法 院的角色期望的内容包括: 第一,体现公平正义(参见表1) 在200份问卷中,由于本题有22人选取了多 项,不符合出题意图,数据缺失,有效数据为178 份。其中8O人选择法院裁判公,有效百分比为 44.9 ,34人选择了法规法条宣传,有效百分比为 19.1 ,各有19人选择了法院判决执行和案件收 费问题,另外还有17人选择了公开审判制度和9 人选择了法官形象塑造。由表1可见,受访者认为 在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中,裁判公正是最迫切需要 得到完善的。访谈结果也证实,群众密切关注法院 裁判的公正。在访谈汉阳金色港湾社区的W先生 时,他说:“我们总觉得现在的法官好像有点黑,人 们都晓得,‘大盖帽两边翘,吃了原告吃被告’,媒体 上经常看到法官受贿,甚至有的还是法院的院长”。 由此可见,司法公正是基层法院工作的生命 线,因为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 线。“不公正胜于无秩序!”⑤社会和谐的根本、法 治精神的精髓都在于社会的公平正义,即公正。毕 达哥拉斯认为,“不公正,就破坏了秩序,破坏了和 谐,这就是最大的恶。”⑥基层法院正是通过个案的 公正裁判来实现普遍的司法公正目标;通过司法程 序公正来实现司法实体公正;通过注重审判方法和 技巧的研究,自觉运用利益衡量、价值判断等方法 进行法律解释,来提升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的 实现。 表1 最迫切需要完善的法院工作 第二,维护社区稳定(参见表2) 表2最严重的法律问题 本题因为23名被调查人员选择多项,有效数 据为177份。在这些问题中,居民认为社区中最严 重的问题有邻里纠纷问题、行政执法问题、劳动纠 纷问题,而遗产继承问题相对轻微。由表2看出, 受访者认为以上诸种问题都是严重的法律问题,彼 此比重差别不大。从访谈收集的数据看,近几年 来,基层法院审结的案件中,民事案件约占6O 左 右;刑事案件约占10 左右;行政案件约占5 左 右。江岸区法院的H法官给我们提供了一组数 据:近五年,该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2005年受理141件、2006年受理199件、2007年 受理221件、2008年受理296件、2009年仅上半年 已受理228件。案件数量及涉案标“双增长”,自然 人与自然人之间的诉讼标的额(本金)已从几千元 上升至三百多万元。H法官说,民间借贷案件的 发案原因,一般都是借款人不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 限还款,出借人无奈之下才向法院起诉的。借贷双 方一般都是关系比较熟悉、亲密的人,一旦引起纠 纷,将严重伤害当事人之间的感情,损害社区人际 关系。 由此可见,构建和谐社区,需要稳定、和谐的人 际关系。基层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确保社区稳 定和安定,工作重点在依法及时处理各类民事纠 纷,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化解社会各类矛盾,营造 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此外,还要通过依法严惩各 类刑事犯罪活动,突出打击的针对性、实效性,依法 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区安定;通过行政审判和执 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强制债务人及时 履行义务,维护司法权威,依法保护社区各个阶层 的合法利益,为和谐社区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司法 环境。 第三,促进社区民主法治。 在调查中,有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受访者认 为行政执法问题在最严重的法律问题中排在第二。 (见表2)由此可见,行政法治的要求十分迫切。行 政权是典型的公权力,对于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 即禁止”,而对于作为民事权力的私权力来说“法无 禁止即自由”,公权力的扩张即是对公民自由的侵 犯。我们无论从社会的变革历史,还是从科技发展 的进程,都能看到人类追求解放和自由的需要。我 们要建立的和谐社会必然包含着自由的价值目标, 否则社会不可能有序,也就不会有和谐局面的产 生,因为“要求自由的欲望乃是人类根深蒂固的一 种欲望”。同时,整个法律和正义的哲学是以自由 观念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约翰・洛克宣称,“法 律的目的并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 自由”。⑦所以,一个追求和谐与法治的社会必然要 充分彰显公民的自由权利,限制政府的强权干预, 保证人的能力不为压制性的桎梏束缚,从而建立一 种有益于尽量多的人的高度文明。 案例l:受访者Z先生说,他们社区有一个下 岗工人,40多岁,为搞点生活费常常偷开摩的,一 次他在公交站等到一个顾客,被城管撞见,没收了 他赖以生存的摩的,他上去抡,被几个城管围着一 顿暴打,打得他几天都下不了床。赵先生充满同情 的说:“几可怜哟,那些城管坏透了!” 从赵先生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偷开摩的的 下岗工人有行政违法行为,但城管工作人员暴力执 法,超出法定的执法手段,属于违法行政,在社区中 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法治政府是和谐社会的基 础,也是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基层法院通过加强 行政审判工作,应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制度保护行政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