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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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刑事证据收集的一些思考

对我国刑事证据收集的一些思考
状来看 , 刑事证据收集不仅存在立法上 的缺陷 , 在实际操作 中也 有诸 多瑕疵。本文 主要通过对我 国刑事 证据收集存在 的 问题进行思考 , 分析存在 的缺陷及产生 的原 因, 最后提 出解决 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证据收集; 证据固定; 非法证据排除 中图分类号 :D7 3 F 1 文献标志码:A
据 定案 , 侦查所 得 的证 据必须 形成证据 锁链 , 除其他 一 排 切可 能性 。有学者认为证据 的审查 判断的标准有两个 , 即, 是证据 的真实性;二是证据的充分性 。但是在实 际取 证

中 , 机关往 往忽视 了证据 的合 法性 , 法收集 证据 的 侦查 非
情况 比比皆是 。 例如诱供 、 刑讯逼供 。 重视犯罪嫌疑人单 一 的 口供 , 而不重视 其辩解 , 不重视对 书证 、 证 、 也 物 证人证 言 的收集 。 在有 了犯罪嫌疑人 的有罪供述后才根据其供述 去提取相应的证据 , 提取证据 方式 单一 , 机械 。 勘查现场不 及时不仔细 , 犯罪现场极 易受到破坏 , 等到时过境迁 , 现场 已经无法复原 时才想到去现场勘查取证 , 使一些 可能搜集 到 的证据被遗漏 , 而延误 了最佳破 案时机 。 从
文章编号 :1 0- 28 (0 9 5 0 2 — 0 02 59 20)1 - 1 1 2
英 国著名法学家边沁认 为 , 证据为正义的基础, 全部诉 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 的搜集 和运用进行 的。 收集证 据或者称为取得证 据的责任 , 是指在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
法解释 和司法解 释 中, 最 高人民法 院关于执 行 <中华 如《
虑证据 的证 明力和证据之 间的相互 联系 , 孤证不能成 为证

证据 的收集关系到犯罪事实的认定 , 犯罪事实 的认定 是正确适 用法律的前提 , 而刑 法的适用往往关系到公 民的 人 身和财产 , 因此 , 据的收集 对于是 否剥夺公 民的人身 证 和财产有着 至关 重要的作用 。按照宪法学基本原 理 , 对公 民的人身 自由进行限制必须 由最高权 力机 关来 制定 。 立法 解释 和司法解 释位 阶较低 , 但是从 我国具体规定刑事证据 收集 的立法现状 来看 ,刑 事诉讼 法只在第 四十三条 中规 定 :审判人员 、 “ 检察人员 、 侦查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 , 收 集能够证 明犯罪 嫌疑人 、 被告人 有罪 或者无罪 、 罪情节 犯 轻重 的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 和以威胁 、 引诱 、 欺骗 , 以及其 他非法 的方法收集证据 。” 而其他 的一 些规 定则散见于立

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原则和收集技巧

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原则和收集技巧

Legal Sys t em A nd Soci et yf叁箜!鱼塾垒三!!!!!三望堕耋鋈l■圈豳雹圈圈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原则和收集技巧梁智摘要收集证据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诉讼活动,不能盲目地进行,而必须由法律规定的专门人员在一定的原则指导下有序地进行。

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也具有一定的技巧,本文主要围绕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基本原则及主要技巧展开叙述。

关键词职务犯罪证据收集法律事务中图分类号:D915文献标识码:A一、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基本原则收集证据是指在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中证明的主体运用法律许可的方法和手段,发现、采集、提取证据的活动。

收集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

这里讲的证据收集指的是在职务犯罪案件的各个诉讼阶段,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依法收集证据的活动。

具体来讲,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必须遵循以下主要原则:(一)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的非法性往往导致结果的错误,因此在我们现在既重实体又重程序的法治环境下,程序的合法性已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个被高度重视的方面。

由此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司法解释都对证据收集,尤其是侦查阶段侦查机关的证据收集规定了法定的程序,甚至还就每一证据收集行为规定了具体的方式方法。

比如讯问的时候,应当首先查明他的基本情况,讯问其是否有犯罪行为,让其陈述有罪的事实或者作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对提出的反证要认真查核。

询问证人,检察人员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的询问证人通知书和工作证。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另外,关于勘验、、搜查、调取、扣押、鉴定等取证的手段和措施规定了相应的条件和程序,以保证取证工作的法定性。

我国法律法规不但规定了检察机关各项取证措施应遵循的条件和程序,而且还明确规定了执法人员违法取证所应受到的处罚。

《刑法》第247条规定了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认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事诉讼证据认证标准及关联性是什么

刑事诉讼证据认证标准及关联性是什么

刑事诉讼证据认证标准及关联性是什么证据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证据对案件的判决结果起到直接影响的作用,所以收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全面收集,而经法院审核的证据才能使用的,那么如何确定刑事证据的关联性?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刑事诉讼证据认证标准及关联性是什么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也是诉讼实务中最实际的问题,因为证据同诉讼任务的落实紧密联系在一起。

在刑事诉讼中,要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做到准确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不枉不纵,正确执行刑事法律,关键在证据。

只有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材料才能作为揭露犯罪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在案件中采信使用。

同时,案件的事实需要运用证据来证实,而能够真实再现案件的客观事实的证据,不可能是单一的,它需要由多个证明方向一致的证据形成的证据体系来完成。

为此,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为了各自的立场和主张,均积极地收集各类证据,这些证据能否被采用,就需要法官在对单个证据逐一审查的基础上对全部证据加以综合分析和判断。

法官怎么从这些证据中提炼出能够客观真实地反应案件事实的证据,就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

刑事诉讼证据的认证方法综合比较分析法所谓综合比较分析法,是指综合案内全部证据和据以认定的案件事实,在其相互关系中进行比较,从而发现矛盾、分析矛盾的方法。

综合认证证据,不能将证据脱离与其他证据的关系,脱离它们与案件事实的关系,片面地、孤立地进行,而要通过全面比较分析案内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结论之间的关系,全面地、综合地进行。

通过综合比较分析,查明证据本身、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所认定案件事实的结论之间有无矛盾,有了矛盾,就要分析矛盾,掌握矛盾的症结所在,以便排除矛盾,使全案达到协调一致性。

刑事证据的关联性相关性证据规则又称为关联性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证据虽然具有关联性,但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偏见、混淆争议或误导陪审团的危险大于该证据可能具有的价值时,或者考虑到过分拖延、浪费时间或无需出示重复证据时,也可以不采纳。

刑事诉讼证据目录

刑事诉讼证据目录

刑事诉讼证据目录在法律面前,证据是证明真理的唯一条件,所以不管是民法还是刑法都要求证据,所以我们在遇到这类的诉讼的时候,都要收集证据,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诉讼能够胜诉,大家对于证据的认识可能有些欠缺。

那么刑事案件证据目录怎么写?下面就让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一、引言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七种法定的证据形式。

其中,包括勘验笔录、检查笔录、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笔录在内的证据形式,属于对特定侦查活动或证据收集过程的书面记录,因而也被称为“笔录证据”。

当然,笔录证据并不仅仅局限于上述四种证据形式,有关司法解释还将“搜查笔录”、“扣押清单”以及“提取笔录”等列入其中。

①针对这些笔录的证据能力问题。

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确立了一些证据规则。

这些证据规则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针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同一性,确立了鉴真规则;②二是针对那些非法获取的笔录证据,确立了强制性的排除规则;而对那些取证过程存在程序瑕疵的笔录证据,则确立了可补正的排除规则。

对于这些笔录证据以及与此相关的证据规则,司法实务界并没有给予准确的理解和运用。

而法学界所关注的主要是该类证据究竟应被归入实物证据还是言词证据的问题,对于这类证据的性质、功能以及相关的证据规则。

则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论分析,更谈不上总结其中的规律了。

可以说,对于笔录证据的研究,实属证据法学研究中较为薄弱的环节。

立足于取证过程,无论是实物证据还是言词证据,都属于办案人员调查取证的一种结果。

而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所制作的这些书面记录,则具有过程证据的属性。

例如,在实物证据的调查取证过程中,侦查人员可以形成勘验笔录、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清单、提取笔录等;在言词证据的取证过程中,侦查人员则可以形成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

很显然,相对于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这些“结果证据”而言,各类笔录证据就具有一种“过程证据”的性质。

当然,过程证据并不仅仅局限于笔录证据,还可以有书面说明类材料、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等多种表现形式。

刑事诉讼法证据概述

刑事诉讼法证据概述

确定证据的关联性是一个非常重要有极为复杂的问题。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与意义
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对证据必须依法加以收集和运用, 包括: 收集、运用证据的主体要合法,每个证据来源的程序 要合法,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 证属实,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据客观性和相关性的重要保 证,也是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严格禁止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和以威 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与意义
• 鉴定结论; • 勘验、检查笔录; • 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凡是未经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各种证 据形式,应当称为证据资料,或曰证据材料,在未经查证 属实之前,也可能是不真实的,理所当然不能作为定案的 根据。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与意义
第二节 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证据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诉讼中如何收集证据, 如何审查和判断证据、如何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制度和规 则体系。 其主要内容包括什么是证据,哪些主体应当提出证据, 怎样运用证据进行诉讼,诉讼中的证明应当达到什么标准 和程度等。 证据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就我国现行的证据制度而言,其理论基础包括辩证唯 物主义认识论和程序正义论。
第三节 证据的种类
书证与物证的关系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书证是广义的物证,有的书证既可以做书证,又可以 做物证运用。其证明力的共同特点是客观真实性比言词证 据强,书证与物证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书证是以其内容来 证明案情的,物证则是以其外部特征、形状、性质及其存 在的方式和状态等证明案情的。 书证在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往往能直接证明有关的案 件事实。 • 书证同其他证据相比,其证明力更强,证明作用发挥得更 充分。

刑事证据的判断规则与标准

刑事证据的判断规则与标准
(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 同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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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解释》第八十二条 讯问笔录有下列 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 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 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 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 的;
(二)讯问人没有签名的;
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
定案的根据。
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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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与书证
在一贪污案件中,检察院由被涂改的账册
查出犯罪嫌疑人贪污的数额,该账册为何
种证据?
书证
如检察院根据涂改的账册中笔迹的鉴定确 定了进行涂改的人,则该账册为何种证据?
二、瑕疵证据的处理规则
非法证据≠不具有合法性的证据
非法证据:大错
瑕疵证据:小过 不得补正或解释的瑕疵证据:真实性
存疑 可以补正或解释的瑕疵证据:真实性
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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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补正或解释的瑕疵
《法院解释》第七十六条 证人证言具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 (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 (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
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
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 (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

浅析刑事诉讼中照片的证据种类归属

浅析刑事诉讼中照片的证据种类归属

论刑事诉讼中照片的证据种类归属引入:在一个案发现场,有如下几种照片存在,分别能成为那几重证据种类?1、路过的摄影爱好者碰巧拍摄的犯罪嫌疑人殴打受害人的照片2、侦查人员制作的关于现场状况的照片3、现场留下的沾有受害人血迹的照片4、刑诉法中还提到物证应提取原物,原物不宜不能提取的才可以以照片形式予以证明,那此时用来固定原物的照片在证据种类上又属于哪种?在刑事诉讼实务中, 照片作为证据被广泛应用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追诉上, 在检察机关提交给法院的卷宗中充斥着大量的照片证据。

显然, 照片已成为侦破案件、指控犯罪的重要证据之一, 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照片究竟属于那种证据种类呢?在理论界, 学者们观点各异, 莫衷一是, 把照片归入物证、书证或者视听资料。

但真是如此吗?书证、物证及视听资料的定义(一)书证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常见的书证包括合同书、各种各样的公、私文书、租赁契约、结婚证、房产证、商标、信件、电报、牌号、车船票、各种运输单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书证的特点为:1)书证是用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2)书证的思想内容是通过文字、符号或者图画等表达的。

交通事故中的各种医疗收费票据、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都属于书证。

(二)物证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以及其他可能揭露犯罪和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实物和痕迹。

物证的特点: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来发挥证明作用的。

(三)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

视听资料是指以图像和声音形式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包括与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实施反侦查行为有关的录音、录像、照片、胶片、声卡、电子计算机内存信息资料等。

社区治安案件现场勘查与证据收集技巧

社区治安案件现场勘查与证据收集技巧

社区治安案件现场勘查与证据收集技巧社区治安案件的现场勘查与证据收集是刑事侦查工作的关键环节。

在进行现场勘查时,侦查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技巧和方法,以确保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社区治安案件现场勘查与证据收集的技巧。

一、现场勘查技巧1. 保护现场社区治安案件现场的保护至关重要。

侦查人员应在到达现场后,首先将现场进行封锁与撤离,确保没有其他人进入现场。

同时,需要妥善保护现场的完整性,勿随意移动或改动物品,以免破坏证据。

2. 视察现场在进行现场勘查时,侦查人员应仔细观察现场的布局、结构,记录相关信息。

例如,通过检查窗户、门的痕迹,推理出嫌疑人的入侵路径;通过观察物品的位置和状态,推断出可能的施案手法等。

3. 拍照和录像拍照和录像是现场勘查的常用手段,可以准确记录现场的情况,保留证据。

侦查人员应使用高像素、高清晰度的相机和录像器材,确保图像清晰可辨,以备后续调查和审查之用。

4. 收集物证物证是社区治安案件证据收集的重要内容。

侦查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认真收集现场的各类物证。

例如,指纹、足迹、工具等,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同时,应尽可能记录物证的来源,确保诉讼活动中证据链的可靠性。

二、证据收集技巧1. 询问调查在社区治安案件中,证人或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是获取证据的重要方法。

侦查人员应独立、公正地进行询问,耐心听取证人的陈述,并记录详细信息。

在询问过程中,可以通过技巧性提问,引导证人透露更多有关案件的细节。

2. 审查书证书证是社区治安案件中的常见证据形式,如合同、收据、证件等。

侦查人员在审查书证时,应仔细阅读、核对相应的内容,并记录相关信息。

如果需要,可以通过鉴定机构的专业鉴定,对书证进行鉴定,以确保其真实性。

3. 控制技巧社区治安案件中,嫌疑人的供述和陈述是重要的证据来源。

侦查人员在对嫌疑人进行询问时,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技巧和方法,掌握其心理特点,引导其透露更多有利于案件侦破的信息。

4. 电子证据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子证据在社区治安案件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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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技巧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确立事实真相的重要依据。而证据的收集技巧则是保证
案件公正、公平、合法进行的关键。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
技巧。

一、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是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证据收集环节之一。警方或者侦查人员在案发
现场进行勘查,可以获得大量的物证和痕迹证据。在现场勘查中,需要注意以下几
点技巧:

1. 保护现场:在勘查现场时,应尽量保持现场的原貌,避免干扰和破坏。警戒
线的设置和现场封控是保护现场的重要手段。

2. 详细记录:勘查人员应准确记录现场的情况,包括物品的位置、状况、痕迹
等。同时,还应拍摄照片或者视频,以备后续使用。

3. 保护证据:现场勘查中发现的物证和痕迹应及时保护,采取适当的措施,避
免被破坏或丢失。

二、调查讯问
调查讯问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调查讯问中,需要注意以下技巧:
1. 了解被讯问人:在讯问前,了解被讯问人的背景、性格特点等信息,有助于
更好地进行讯问。

2. 采用合适的讯问方式:根据被讯问人的特点和案件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
讯问方式。有时候,温和的询问方式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信息。

3. 利用心理战术:在讯问中,可以采用一些心理战术,如对比、引导等,以便
获取更多的证据信息。
三、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收集证人证言时,需要注意以下技
巧:

1. 保护证人安全:有些证人可能面临威胁或恐吓,为了保护证人的安全,可以
采取一些措施,如保密证人身份、提供安全保护等。

2. 询问技巧:在询问证人时,需要注意提问的方式和顺序。可以采用开放性问
题和封闭性问题相结合的方式,以便获取全面而准确的证言。

3. 证人的可信度评估:在收集证人证言后,需要对证人的可信度进行评估。可
以从证人的身份、背景、证言的一致性等方面进行判断。

四、科学鉴定
科学鉴定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进行科学鉴定时,需要注意以下技
巧:

1. 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根据案件的需要和鉴定的专业性,选择合适的鉴定机
构进行鉴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 提供充分的鉴定材料:在进行鉴定时,需要提供充分的鉴定材料,以便鉴定
人员进行准确的判断。

3. 对鉴定结果的解读:在获得鉴定结果后,需要对鉴定结果进行解读,结合其
他证据进行分析,以便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总之,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技巧是确立事实真相的关键。通过现场勘查、调
查讯问、证人证言和科学鉴定等手段,可以收集到全面、准确的证据,为案件的审
理提供有力支持。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证据收集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严格
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刑事诉讼的公
正、公平和合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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