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商务厅

兰州海关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甘安监管三[2010]335号

各市州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运管局、商务局、海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

《通知》是国家对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通知》对加强我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的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努力推动全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和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推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切实夯实部门监管职责,健全烟花爆竹监管机制体制,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保障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二)主要任务

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五化”(标准化、工厂化、集约化、机械化、科技化)发展进程,加快整顿改造提升,强化隐患治理;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遏制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

任,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建设完善安全防护屏障、防雷防火防静电等重要安全设施;要逐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要强化危险生产工序持证上岗制度,杜绝“一证多厂”和擅自以转包、倒卖、出租等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违规行为,严禁分包转包企业或生产线。

(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全改造,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要深入整治“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持续开展“反三违”活动,严禁使用童工和学生;严禁使用退役双(多)基发射药或直接使用退役单基发射药和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切实做好烟花爆竹标识管理,确保包装标识完整清晰,严格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生产管理,严格销售、购买和使用的流向登记。

(五)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经营者要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管理,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必须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并认真查验相关资质,严禁销售购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烟花爆竹批发和经营者不得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

(六)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完善购买、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登记记录至少要保存两年备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从其他生产经营企业购买烟花爆竹

产品后出售或加贴本企业的标识进行销售。在我省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加贴统一的防伪标签,并按规定进行流向登记备案。

(七)外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我省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时,除提供所需的材料之外,还需提供在省安监局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严禁非法假冒和违规的产品运入甘肃。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资格证明。

(八)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明确细化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各项监管措施

(九)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源头管理,严把准入关。要结合全省实际,科学制定烟花爆竹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原则不再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现有的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全改造。到“十二五”末,通过整顿提升,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整合为6家。各地要切实落实烟花爆竹批发布点规划,合理布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企业和经营者,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核发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或经营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取消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登记注册或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各级安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药物和半成品安全监管。严格管理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生产、销售和运输,黑火药、引火线原则上不得跨省际长距离运输;禁止销售、购买烟火药和含药的烟花爆竹半成品,并依法将氯酸钾纳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管范围。

(十一)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新发布实施的《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两个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分级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中小学校教育等手段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十二)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活动,切实加强对烟花

爆竹道路运输的监管。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单位、运输环节、烟花爆竹承运人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监督企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加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对运输全过程实行监控。

(十三)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检测。要充分发挥专业检测检验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药物日常检测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药物抽检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存在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认真进行整改,相关部门要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未能达到要求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十四)各级安监、公安、质监、工商、交通运输、商务、海关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分析、通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事项,定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全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交流,保证工作协调一致,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五)严肃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凡是发生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消除隐患,经当地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经营。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烟花爆竹

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四、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十六)明确打击重点,完善实施方案。各市州要根据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主要特点,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确定重点乡镇、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切实制定和完善本辖区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十七)健全完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机制。各级安监、公安、质监、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执法检查。要重点督促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打非”行动,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制度。

(十八)从严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组织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依法予以取缔,并追根溯源,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对因“打非”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

开展不力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抓好贯彻落实《通知》和本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单位贯彻落实有关要求的具体措施和意见,要及时分析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省安监、公安、质监、工商、交通运输、商务、海关等部门要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及时掌握了解各地、各部门和企业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模拟试题及答案

2019年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模拟试题及答 案(八)20190126 一、判断题(共70题,每题1分,满分70分) 1.三相交流对称电路中,如采用星形接线时,线电压等于相电压。(错) 2.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时应使用第二种工作票。(错) 3.电流互感器是将高压系统中的电流或低压系统中的大电流改变为低 压的标准小电流(10A或1A),供测量仪表、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用。(错) 4.高压熔断器的熔丝一相或多相熔断后,在熔断器撞击器的作用下使负荷开关跳闸,可防止由于缺相运行而造成的电气设备损坏。(对) 5.电力电缆导体屏蔽层的作用是保护电缆免受外界杂质和水分的侵入,以防止外力直接损坏电缆。(错) 6.电阻的倒数称为电导,电阻越大,电导越小。(对) 7.中小容量高压电容器普遍采用零序电流保护作为相间短路保护。(错) 8.所谓额定容量指:在变压器铭牌所规定的额定状态下,变压器二次侧 的输出能力(kVA)。对于三相变压器,额定容量是三相容量之和。(对) 9.变压器的连接组是指三相变压器一、二次绕组之间连接关系的一种代号,它表示变压器一、二次绕组对应电压之间的相位关系。(错) 10.杆塔拉线与地面的夹角一般为45°,受环境限制可适当增减,一般不超出30°。(错) 11.低压照明用户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10%~-10%。(错) 12.工作许可人对工作负责人应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 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班组方可开始工作。(对) 13.系统功率因数太低,会使系统无功损耗增大,同时使线路中各元件的电压损耗也增加,导致末端用电设备端电压太低,影响安全可靠用电。(对) 14.在变配电所内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 完备、可靠,并检验、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错) 15.导体的电阻随温度变化而变化。(对) 16.电能的生产、输送、分配以及转换为其他形态能量的过程,是分时进行的。(错) 17.电力线路过电流保护的动作电流按躲过线路末端最大短路电流定。(错) 18.线路维护是一种较小规模的检修项目,一般是处理和解决一些直接 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对) 19.接触电压触电是由于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发生漏电,造成设备金属外 壳带电并与地之间出现对地电压引起的触电。(对) 20.高压侧接地保护不是站用变保护测控装置在保护方面的一项功能。(错) 21.倒闸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对)

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指导思想 对加油站实施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提高加油站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管理水平,实现股东、管理者、员工、顾客以及社区利益的最佳结合。服务宗旨 为客户提供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心全意的服务。 服务承诺 质量达标,计量准确,环境整洁,安全、快捷。 一|、站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严格遵守公司和加油站的规章制度,协助经理组织本站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2. 确保加油站的正常营运,保障供应,提高销量,努力完成油品和便利店销售目标。 3.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经理对本站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 负责本站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领员工遵守公司和加油站的规章制度,做好对顾客的服务工作。 5. 带领本站员工,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本站账表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并按时归档。 6. 在经理授权范围内,处理本站日常事务,重大问题及时向经理报告并协助处理。 7. 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模范遵守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协助站(班长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顾客进行现场管理。 2. 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出入站人员和车辆,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 3. 进行安全巡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 定期检查和维护站内消防器材,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5. 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6. 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艺设备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严格遵守公司和加油站规章制度,负责加油站便利店商品的零售工作。 2. 熟知各工艺设备种类、品牌、性能、产地、使用说明、摆放位置等,能熟练的操作。 3. 爱护本岗位的各项设备,搞好岗位的设备卫生,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量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按照炼油销售分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油品计量、卸油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油品测量、计算和记录工作。 2. 负责加油站的油品接卸和计量验收工作,并确保卸油安全。

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安监局)

云南保山电力永昌分公司 2011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12月) 隆阳区集中检查考核组: 欢迎考核组各位领导的到来!对各位领导多年来对永昌分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来,永昌分公司在市、区党委、政府和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2011年度任务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集中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隆政办电﹝2011)155号)要求,现将永昌分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㈠控制伤亡事故情况。2011年安全生产过程中,未发生有责任的重大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有赔补责任的供电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职工未发生生产性人身重大伤亡事故。 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2011年,分公司根据与隆阳区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和股份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其中含20个大项、111条细则。

分公司经理与17个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同时各部门负责人与各班组长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57份,班组长与员工签订了561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到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明确了所、班(组)长、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坚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严格考核和兑现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核心。2011年永昌分公司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季度考核力度,严格按照考核成绩兑现奖惩,并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治理。 ㈢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2011年,分公司在制度上进一步加强完善与落实,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有所提高,加大了对辖区内发电、输电、变电、供电设施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力度。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横向到底,纵向到边”。 其中,分公司安全专项大检查6次,出动人员68人次,车辆25台次。常规检查一次,出动人员76人次,车辆19台次。对在建工程及农网改造工程进行检查6次,出动人员37人次,车辆13台次。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验收新安装变压器15台、总容量2185kVA.。 1、安全检查情况。 ⑴根据《云保电股发〔2011〕8号》文件和公司5月18日下发<<关于开展水电厂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永

安监总局79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 2015年5月27日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等领域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一、对1部规章予以废止 废止《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4月24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7号发布)。 二、对6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出修改。 1.将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测监控的; “(四)未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

2.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未对重大危险源中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 3.删去第三十四条第七项。 4.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危险化学品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危险化学品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依法吊销其相应资质。” (二)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作出修改。 1.删去第三条第二款。 2.将第五条修改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模拟试题及答案八完整版

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模拟试题 及答案八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2019年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模拟试题及答案(八) 一、判断题(共70题,每题1分,满分70分) 1.三相交流对称电路中,如采用星形接线时,线电压等于相电压。(错) 2.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时应使用第二种工作票。(错) 3.电流互感器是将高压系统中的电流或低压系统中的大电流改变为低压的标准小电流(10A或1A),供测量仪表、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用。(错) 4.高压熔断器的熔丝一相或多相熔断后,在熔断器撞击器的作用下使负荷开关跳闸,可防止由于缺相运行而造成的电气设备损坏。(对) 5.电力电缆导体屏蔽层的作用是保护电缆免受外界杂质和水分的侵入,以防止外 力直接损坏电缆。(错) 6.电阻的倒数称为电导,电阻越大,电导越小。(对) 7.中小容量高压电容器普遍采用零序电流保护作为相间短路保护。(错) 8.所谓额定容量指:在变压器铭牌所规定的额定状态下,变压器二次侧的输出能力(kVA)。对于三相变压器,额定容量是三相容量之和。(对) 9.变压器的连接组是指三相变压器一、二次绕组之间连接关系的一种代号,它表 示变压器一、二次绕组对应电压之间的相位关系。(错) 10.杆塔拉线与地面的夹角一般为45°,受环境限制可适当增减,一般不超出30°。(错) 11.低压照明用户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10%~-10%。(错) 12.工作许可人对工作负责人应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班组方可开始工作。(对) 13.系统功率因数太低,会使系统无功损耗增大,同时使线路中各元件的电压损耗也增加,导致末端用电设备端电压太低,影响安全可靠用电。(对) 14.在变配电所内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可靠,并检验、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错) 15.导体的电阻随温度变化而变化。(对) 16.电能的生产、输送、分配以及转换为其他形态能量的过程,是分时进行的。(错) 17.电力线路过电流保护的动作电流按躲过线路末端最大短路电流定。(错) 18.线路维护是一种较小规模的检修项目,一般是处理和解决一些直接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对) 19.接触电压触电是由于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发生漏电,造成设备金属外壳带电并与地之间出现对地电压引起的触电。(对) 20.高压侧接地保护不是站用变保护测控装置在保护方面的一项功能。(错) 21.倒闸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对) 22.交流高压真空接触器采用电磁自保持方式时,切断自保持回路的控制电源即可实现分闸操作。(对)

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书

新英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书 1 主题内容和使用范围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使新英加油站生产安全工作安全、健康有序进行,确保我站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实现,依据安全生产“五同时”以及我站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各级部门及各类人员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现制定本责任状,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2 职责与权限 2.1 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 2.2 权限: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责任状。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甲方:新英加油站 乙方:新英加油站班组成员 甲方做到:委予乙方管理职权和管理范围,提供安全生产条件,对乙方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乙方按《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考核办法》中规定的内容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3.1 考核单位: 3.2 考核内容:轻伤、重伤、“六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以1人起算)。

3.3 奖励:凡具备下列条件的班组和个人,可由加油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推荐讨论给予一次性表彰和奖励。 3.3.1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发生。 3.3.2 在重大隐情或者重大事故中,为抢救国家财产或者员工生命财产的有功人员。 3.3.3 采用先进技术或管理办法为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安全生产效果显著者。 3.3.4 对安全生产提出了合理化建议,采纳后效果显著者。 3.3.5 对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活动中,达到安全优秀班组的按加油站规定标准奖励。 3.4 处罚: 3.4.1 发生“六大事故”的班组和个人按《加油站工伤事故处理规定》的具体规定处罚。 3.4.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处罚: (a)员工一般违章行为每人次处罚100元。 (b)违章人员认识态度恶劣或违章情节严重的称为严重违章;凡是在一年内出现第二次违章行为的称重复性违章;以上两种情况每人次处罚200元,并实行停产学习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行政处分,停产学习期间按待岗规定处理。 (c)在自己身边有人违章而不制止,一经发现视同违章处罚100元。

1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顺义区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评定指标评定项目 标准分 值 评定内容评分标准 扣分 说明 得 分 参考依据 备注说明(对应 AQ/T9006-201 0条款)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资质 证照 营业执照 / 取得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第7条 / 消防验收 意见书 取得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意见。 ※无消防验收或消防 验收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第13条 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 可证 1、取得符合经营范围的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2、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经济 类型、许可范围、隶属关系等事项 发生变更的,应及时申领新的经营 许可证; 3、经营许可证不得超期使用。 ※无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或许可证不符 合经营范围或许可证 超期使用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管理办法》第3条 安全管理机构或 人员 30 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 理机构或配备人员的 扣3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19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 例》第21条 第5.2.1条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 生产 目标 5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不 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 目标、安全考核指标扣 5分。 AQ/T9006-2010《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 规范》第5.1条 第5.1条

评定指标评定项目 标准分 值 评定内容评分标准 扣分 说明 得 分 参考依据 备注说明(对应 AQ/T9006-201 0条款) 安全 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 制制 定及 内容 要求 15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 传达至责任人员; 2、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 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做到“一 岗一责”。 1、未制定安全责任制 扣15分; 2、有安全责任制,未 明确岗位责任人员扣 10分; 3、有安全责任制,未 明确岗位责任内容扣 10分; 4、有安全责任制,未 明确考核要求扣5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4条、第 17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 例》第4条、第15条 第5.2.2条 主要 负责 人职 责 15 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 列职责: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 任制;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4、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未建立主要负责人 责任制,扣15分; 2、未对职责进行细化, 扣10分; 3、主要负责人对自身 职责不清,扣10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 例》第16条 第5.2.2条

安监局安全检查记录表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一、基础安全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查企业是否下发文件,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责任制文本是否结构完整、条理清楚、责任明确 (2)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管理机构 (1)设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查相关文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本文本结构是否完整、条理清楚、规定明确 (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安全会议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隐患整改制度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7)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8)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是否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在相应岗位上公示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和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本文本结构是否完整、条理清楚、规定明确(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查应急救援文本及备案注明应急救援预案结构完整规范,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明确,物资和器材按规定配备,明确定期组织演练,能定期修改完善

4.安全管理台帐 (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对应的台帐、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安全会议台帐检查台帐根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会议议题明确,决定落实到位 (2)安全检查台帐根据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登记清楚,发现问题应记录解决期限和结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参加安全检查 (3)隐患整改台帐检查台账完整记录隐患整改期限、内容、责任人和整改结果 (4)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台帐记录完整、规范 (5)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记录完整、规范 (6)职业卫生检测台帐记录完整、规范 (7)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8大危险作业票证记录记录完整、规范 (8)事故管理台帐事故及未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上报、原因、处置方法、责任追究记录完整 (9)安全费用投入台帐隐患整改、安全培训、安全评价等费用列支清晰 (10)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查重大危险源档案记录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11)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查演练记录记录演练时间、内容、评价和总结 5.安全培训教育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抽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应提供每一名培训人员姓名、工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绩、本人签字等记录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 (5)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从业人员是否经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6)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企业执行与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备案情况 1 是否建设在政府规划的化工区域内查区域政府批准文件 2 是否持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立安全审查查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批准书(意见书)查验证照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文件查验证照是否具备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文件查验证照是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更改记录 一、总则 为保证作业人员和工程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为确保本公司的特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一)“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施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

分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公司负责人,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公司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三)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四)“三类人员”平时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一)特种作业定义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3年8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主要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

加油站站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加油站站长的安全生产 职责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加油站站长的安全生产职责1、履行加油站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加油站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入重点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积极主动地消除事故隐患,使加油站内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3、严格履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的职责,组织加油站内各岗位人员分工协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目标。 4、组织加油站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每月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等。 5、定期组织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区域内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证加油站内所有员工都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按照预案要求协同展开救援工作。 6、组织员工按时开展日巡检工作,并对日巡检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开展定期、不定时开展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区

域内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无力整改要及时上报,协助整改。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的具体指标和目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8、在组织编制审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组织编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在人、物、财方面给予保证。 9、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和验收,凡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得批准施工和验收,更不能批准投入生产和使用。 10、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营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各副职分管工作中凡涉及安全工作内容的检查,并督促落实。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荣誉和物资奖励。

安监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

加油站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概述

第一部分《加油站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市丰润区加油站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加油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油站任命志平同志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加油站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本加油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事故消防演习。 第三条各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自觉履行各岗位职责。 2、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 (1)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也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加油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法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并经过安全资格培训,取得《安全书》后,持证上岗。 (2)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企业职工劳动条件的建设和企业安全、卫生状况的改善。 (3)批准、发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4)与各职工签定四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6)定期组织和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7)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保证安全生产专项奖金的投入,设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保证金。做到专项奖金专项审批,专户管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加油站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协助人事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负责监督施工队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施工服务安全合同,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归口管理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安全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 (3)组织制订、修订本加油站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全加油站标准化法律法规清单

全加油站标准化法律法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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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2015-8-20 序号 法律标准及要求 名称颁布单位文号实施日期变更日期适用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全国人大常 委会 主席令第13号2002.11.1 2014.12.1 该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求援与调查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重点关注1-6/17-48/49-58/63/78-80/82/85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全国人大常 委会 主席令第53号2011.12.31 重点关注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三条、 第十五条、第五十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人大常 委会主席令第28号1995.01.01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制度。重点关注第一条、第二 条、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国人大常 委会主席令第6号1998.04.29 2009.05.01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 公民财产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重 点关注第5条,第9—11条,第14条,第16-18条,第21、 28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 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第四十四条。 5 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全国人大常 委会 主席令第65号2008.01.01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制度。重点关注第3、7、8、 13、19、26、27、29、30、33、34、35、36—39、41、 52-57、80、81、88条。 3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和安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 价和安全咨询监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安监管发[2006]140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6.09.28 【实施日期】2006.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监管工作的通 知 (宁安监管发〔2006〕140号) 各市、县(区)安监局,各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区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关于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精神,结合全区当前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双五条”规定,切实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双五条”规定,依法认真行使监管职能,加

强对对已取得资质、资格证书的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对各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实施监督,重点规范市场秩序以及机构和人员的从业行为。对不具备相应资质、擅自变更业务范围、不能保证工作质量和有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依法查处。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机构必须依法开展中介服务工作,主动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管。在从事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对所作出的评价和咨询结果负责。 二、迅速开展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备案工作 根据国家安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审批及备案情况的通报》精神,区内各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于2006年10月31日前,将上报国家安监总局备案资料(见附件1、2),先报自治区安监局,由综合处组织初审。符合资质备案条件的,由自治区安监局上报国家安监总局备案。从2007年1月1日起,凡不能满足备案条件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安全评价资质。 三、全面实施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机构考核管理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由自治区安监局主持,综合处负责组织考核,聘请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的相关专业(行业)技术专家参加,组成考核组,对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咨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自治区安监局根据考核情况,对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资质、资格、限期改正、撤销资质、资格等行政处罚。 四、加强机构业绩报送制度 按照自治区安监局《关于报送安全评价机构工作情况报表的通知》(宁安监字[2006]101号)的要求,各安全评价机构要严格遵守评价业绩上报制度,无论是甲级(煤矿安全评价除外)还是乙级安全评价机构承接安全评价项目,必须定期向自治区安监局和承接项目所在市级安监部门报送评价业绩和报告评价工作,自觉接受安监部门的

加油站安全主任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精编版)

加油站安全主任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加油站安全主任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安全主任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加油站站长的助手, 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的日常工作, 协助公司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全站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 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计划, 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落实。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 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 提出整改意见, 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 督促加油站落实整改。 5、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督促加油站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制度。 6、指导和督促加油站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7、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参与人身伤亡、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与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8、综合分析加油站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及时向领导汇报, 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清恒石油化工宁阳第一分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制人:强 批准人:郗红伟 实施日期:2017年5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清恒石油化工梁山分公司及所属加油站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级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围的安全工作。 二、安全生产关系到公司和所属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协调、处理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问题。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做好加油站的运营工作,当运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运营必须服从安全,严禁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出现紧急情况,妥善处置,防止发生违章指挥和冒险行为。 5、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合理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强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抓好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落实,强化加油站员工安全教育与技能训练。 7、组织落实公司的HSE目标,与所属加油站站长签订HSE目标责任书,并

督促落实。 8、加强对所属加油站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安全隐患整改等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外部安全事务,保障安全生产运营。 9、保障所属加油站所需劳动防护用品、应急防护用品配备到位,配齐配全检维修工具、设备设施及备品备件,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10、组织做好公司及所属加油站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11、督促所属加油站认真规填写各项安全运营及设备设施记录和台账,并及时归档。 12、组织做好所属加油站设备设施的检维修工作,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13、组织做好所属加油站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设施、计量设施、消防器材与设施等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严禁超期使用。 14、负责公司及所属加油站人员外部培训取证的协调与联系工作,保证应取证人员全部取证并持证上岗。 15、按规定审核、审批所属加油站报批的危险性作业,并监督检查危险性作业的实施情况。 16、公司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安全、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7、组织做好公司及所属加油站财务账目、票据及现金的安全防工作。 18、及时办理公司及所属加油站的各项手续、证照,保证加油站安全合法运营。 19、督促教育公司及所属加油站人员认真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杜绝交通违章行为,确保人身和车辆交通安全。 20、所属加油站发生安全事故,认真履行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及时、如实报告,积极组织抢险抢救,按规定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并落实整改措施。第五条财务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合资公司财务制度,保守财务秘密,按规定存放和保管财务账目、票据和资金,防止因意外、盗窃等原因导致账目、票据和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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