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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四类人(精神病人员,释放人员,矫正人员管控方案

农村四类人(精神病人员,释放人员,矫正人员管控方案

农村四类人(精神病人员,释放人员,矫正人员管控方案为推进我乡的慢性病防控工作,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乡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

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功能完善的对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二)普及精神疾病、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实施内容: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宣传。

并做好入户访视工作,了解病人身体情况。

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2、收集确诊病例资料。

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身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

5、加强精神病人的管理,在发现或者怀疑精神病人有可能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伤害、财产损失的对其进行行动限制和行为干预,在病情较重时可通知当地派出所协助将其转入上级精神病治疗中心。

社区服务中心精神病人管理计划

社区服务中心精神病人管理计划

社区服务中心精神病人管理计划根据卫生部提出的社区对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现就我社区开展精神防治康复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及做法.一.任务目标.在全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精神病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康复、治疗,尤其是重性精神疾病的建档、随访和信息报告工作,逐步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率,逐步实现由基础管理转为个案管理目标,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并接受上级机关检查验收.二.主要措施.1.建立精神病防治小组,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同志任组长全面开展工作.2.搞好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康复治疗指导工作.3.完成年度下达的新增筛选、复核和登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指标任务,进行危险性评估,签署参加“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建立健康档案、立卡.4.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和社会各界都要关心、帮助尊重精神病人,管好精神病人的生活和治疗.三.具体做法.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精神病防治康复日常工作,摸底调查,建档立卡.配合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送往医院诊断及治疗、康复训练.2.建立社会化工作服务体系,切实做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充分利用技术资源,发挥基层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为精神病人提供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服务.3.做好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全面准确掌握社区精神病患者基本情况,重症、轻症、阵发性、先天性、后天性病人,因疾病或家庭遗传性引起精神病和各种疾病引起的病史调查,并按规定时间填写各种调查报表.4.筛查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签署参加“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并登记、上报当地疾控中心;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指导,将随访结果上报卫生部区疾控中心;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5.完成年度下达的对有危险行为倾向的贫困患者提供免费药物治疗,并由上级精神科专科医生每月1次开展服药后免费疗效评价与治疗方案调整;在免费服药治疗患者中至少选择10%的患者实施个体服务计划,每季度评价患者病情,提供康复指导.6.及时发现和报告失访患者、死亡患者情况,填写失访死亡患者登记表,并每月上报区疾控中心.7.对患者家属和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卫生院重性精神病病人管理实施方案

卫生院重性精神病病人管理实施方案

卫生院重性精神病病人管理实施方案**中心卫生院重性精神病病人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切实加强农村重性精神病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农村重性精神疾病防控网络,不断提高农村精神卫生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摸清我镇经摸底调查有各类精神疾患者人数,对重性精神病人进行监管随访。

通过实施重性精神病镇级、村级管理服务,减少重性精神病患者所致危险因素,使重性精神病管理服务项目综合考核率达到上级要求。

三、工作措施(一)成立**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建立全镇重性精神疾管理网络1/ 61、成立**镇重性精神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邓述文(镇党委副书记)副组长:许必勇(镇卫生院院长)邓伟波(镇派出所所长)成员:综治办、派出所、民政、残联部门、卫生院农卫科工作人员、各乡村医生、村干部。

2、领导小组下设**镇重性精神病管理办公室,由**中心卫生院农卫科黄育文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由**镇政府统一协调各个部门,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和监督,明确部门职责,确保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1.镇政府职责。

统一协调辖区镇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加强重性精神病管理,形成管控合力,确保重性精神病人,特别是肇事肇祸者得到合理有效地监控和治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2.镇派出所职责。

镇派出所负责对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的管理和控制,与卫生院加强协调,共同负责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对危险评估为三级以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建立档案。

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控制或转诊精神病医院治疗。

3.卫生院职责。

卫生院主要承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开展患者线索调查、登记、上报,建立患者健康档案。

乡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实施方案

乡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实施方案

仲卫字【2018】8号关于印发大仲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综治办、各村委会、院各科室、各卫生室: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

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现将《大仲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八年一月十三日大仲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实施方案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服务内容(一)患者信息管理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二)随访评估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用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

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5级: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三)分类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职责分工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职责分工

4.村卫生室 要求设置1名以上的专兼职人员。 职责:
(1)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患者的线索调查、登 记、报 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2)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 患者应急医疗处置。协助开展辖区内患者基本 数据收集与报告工作 。
(3)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 按量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
依据: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卫生部2009年11月,卫疾控发〔2009〕104号文 件
一、区卫生局
设置要求:要求分管局长和科室负责人各1名, 负责区域内精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 1.制订本地精防工作的实施计划,保障必要的 工作经费。 2. 组建由辖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精神专科 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街道和乡镇基层医 疗机构组成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开展重性精 神疾病诊疗、双向转诊、社区/乡镇管理和康复 等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常见精神疾病防治、心 理卫生服务等精防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保障与 救助政策。
(2)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 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 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 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3)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 疾病患者应
急医疗处置。
(4)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 者。
(5)参与精神卫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6)制定本单位系统管理报告制度,承担
6.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开展本区县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7.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四、基层医疗机构
包括: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 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医务室。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但是,与此同时,社会也多了许多问题。

其中,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出台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问题的产生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一种病态的人格障碍,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相关疾病的普遍存在。

他们往往具有反社会的行为倾向,常会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这些精神病人之所以会成为肇事肇祸者,亦与社会的发展有关,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心理负担越来越重,这也使得一部分人的情感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

当这种人群发现精神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时,他们常常不知道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这样,就会导致在一些时候,他们发生了严重的肇事肇祸事件。

这些事件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与作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解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问题,并且要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同时保护这些病人的各项权利。

这个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是基于国家和社会对于精神疾病和病人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

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来保护精神病患者的人权,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健康,同时,也要保护社会的安全。

这是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制定的重要背景。

三、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这个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即同时要同时保护病人的权利,也要明确其义务。

即病人应该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并且必须在医生的监管下控制自己的行为。

这是保证肇事肇祸事件不再发生的关键。

2、患者、家庭与医院之间的互动患者、家庭与医院之间的互动非常重要,不能独立地考虑一个方面。

因此,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患者、家庭与医院之间的具体管理制度,以便确保这些因素的顺畅运作。

例如,规定普通院外精神病门诊与急诊的办理流程,规定相关中介体的设想,以及家庭监察等内容。

精神病人跟踪管控记录

精神病人跟踪管控记录

精神病人跟踪管控记录
1监护人对精神病患者负直接监护的责任。

2、监护人负责精神病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看管。

监护人居家监护随时掌握情况,实行重点跟踪监控管理,一旦发病,由监管人立即向XX乡人民政府报告并马上配合监护人将其送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3、监护人要给患者限制活动范围,细心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严防发生冲动伤人及损害他人财产的情况。

4.初次发病时间:患者首次出现精神症状的时间。

5.既往主要症状:根据患者从第一次发病到填写此表之时的情况,填写患者曾出现过的主要症状。

6.既往治疗情况:根据患者接受的门诊和住院治疗情况填写。

若未住过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填写“0”,住过院的填写次数。

精神病人管制级别

精神病人管制级别

精神病人危险分级和管制级别危险性评估共分为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

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

能被劝说制止。

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

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

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管理分级根据以下要求对个案管理患者分级。

(1)一级管理(符合下列其中之一):(危险性评估为1-5级)A.半年内出现过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B.半年内出现过自杀行为或明显自杀企图者;C.半年内有影响社会或家庭的行为者(指冲动、伤人、毁物行为或倾向、或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其他行为);D.半年内有明显幻觉、妄想、行为紊乱者。

(2)二级管理(符合下列其中之一):(危险性评估为0级)A.经治疗后,精神病性症状基本得到控制,时间持续半年以上、两年以内,基本能按照医嘱维持治疗;B.曾有轻度自伤行为或企图、或有轻度冲动行为但对社会、家庭影响极小,但目前无实施的可能性者;C.病情基本稳定,时间持续半年以上、三年以内,虽不能或基本不能按照医嘱维持治疗,但无自杀、自伤行为或企图、无影响社会或家庭的行为者;D.治疗或者个人生活料理需要别人协助者。

(3)三级管理(符合下列其中之一):(危险性评估为0级)A.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时间在两年以上、五年以内,按照医嘱维持治疗者;B.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时间在三年以上、五年以内,虽不能或基本不能按照医嘱维持治疗者,但无自杀、自伤行为或企图、无影响社会或家庭的行为者。

(4)四级管理:(危险性评估为0级)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时间在五年以上,同时无自杀、自伤行为或企图、无影响社会或家庭的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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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属社会群体的特殊成份,如何安置和管理他们,已
经成为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难题。不能得到治疗的这部分
患者,他们的生存困境、生计困境交织在一起,容易导致他们焦虑并
作出一些偏激的行为,如不尽快对他们进行有效管理,必将成为社会
不稳定的因素,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
严重障碍。 长期以来社会对精神病人存在一种歧视误区,将精神病
人简单划分为“疯子”、“高危人群”,很多人不把精神病的表现当做
疾病看待,而认为他们道德、人品有问题。但是这种歧视的造成却不
是社会单方面的,如果精神病患者都有足够的费用享受医疗救治就不
会出现个别严重的赤身裸体、见人就骂、漫山放火、恐吓儿童、危害
他人的现象发生了,许多人因此对精神病人惟恐避之不及。实际上他
们只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心理脆弱,尤其需要周围人们的信任
和尊重,只有使他们感觉到轻松和安全,才有望康复。对于条件艰苦、
家庭无力监管而生活在精神病痛中的农村患者,社会的歧视和排斥仍
然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福利院入住有条件限制,精神病院治疗有
经济限制,救助站接收有时间限制,民政帮扶有政策限制,种种限制
致使这部分患者游离于各种安置供养体系的大门之外,他们面对的是
社会和旁人的异样眼光,个人声誉也受到了严重影响。这样,就容易
造成他们在受到外界刺激的情况下,随时可能对家庭和社会造成危
害。这部分精神病人长期面对不公正待遇,会产生不满情绪,甚至以
过激行为“报复”社会,这就给社会管理带来了不利因素。 分析分
析分析分析:::: 1、现行法律、政策、制度存在的死角滋生了精
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 随着社会的发展,部门法的相关规定原则性太
强,在实际工作中增加了一定难度。如《刑法》第18条规定,对不
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患者,应当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
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在实践中执行起来就困难重重。
由于在立法上也没有对不履行上述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予以明确,也没
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机制,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常常无钱或不愿意出钱为
患者治疗。此外,对“由政府强制医疗”也没有可操作性的补充条款,
很难落实。这些客观现实都导致精神病患者再次出现危害社会行为的
可能性。曾经杀人的精神病患者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得到合理有效地处
置,再次出现严重暴力行为的情况屡有发生。在司法实践中,精神病
人与罪犯的区别在哪儿?应如何对待他们?社会及其家人应承担怎
样的责任?政府应提供怎样的帮助?由于没有专门的精神卫生法,往
往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导致争议很大,严重影响到法律的统一,
如何有效管理精神疾病患者,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难题。 2、家庭贫
穷、遗传、无力监管直接造成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 目前,对精神
病的治疗还无特效药物,往往需要长期服药来控制病情。然而价格较
便宜的药往往副作用大,而且不但不能减轻症状,反而加重病情的风
险。副作用小的药,特别是进口药,效果较好,但往往价格昂贵,不
堪负担。虽然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一部分药品,但是对于贫困或者
受遗传影响的家庭,根本吃不起也照顾不过来、负担不起的。因此,
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个精神病患者,全家都将陷入困境,生存状态十分
悲惨。有的被搞得倾家荡产,长期生活在恐惧和绝望之中,以至于最
终放弃对病人的治疗和监护,任其四处游荡,危及社会安定。而各级
政府对残疾人有一系列保护措施,但对因心理残疾而导致困难的人群
却无优惠政策。现在, 医保条例中,对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
疾病有相应的政策,但未把疾病总负担排名靠前的精神病列入其中。
此外,社会上献爱心活动也很少把精神病人列为对象,这从一个侧面
反映出社会对精神病人的偏见。 具体意见具体意见具体意见具体意
见:::: 鉴于目前精神病人的现状,我建议如下:1、健全社会医
疗保障制度。 精神疾病不仅属慢性消耗型疾病,而且是社会不可低
估的杀手,市政府应该制定行之有效的公平公正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
和加大对精神病治疗方面的投入,对有危害社会倾向的精神病人应该
实施免费收治,从根源上解决精神病人因无钱医治,病情加重危害社
会的问题。 2、建立部门联合救助机制。 要把精神病患者作为特
殊的弱势群体,建立救助精神病人机制。残联、劳动、民政、卫生、
公安等部门给予精神病人在各方面的优惠和支持,使他们看得起病、
吃得起药,减轻精神压力和后顾之忧,创造一个有利他们就医、康复
和回归社会的良好环境,增强精神病人家属对精神病人监护的信心,
减轻精神病人病情的复发和加重,充分体现市政府的人文关怀。 3、
建立预防精神病人危害社会的监护网。 精神病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
把有危害倾向的精神病人病情向当地公安部门、民政部门、社区、乡
镇及家属通报,公安部门落实精神病人专门监护人的责任,并有义务
依法及时配合社区或乡镇制止精神病人危害社会的事件发生。对于危
险性较大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民政部门可以适当给一些补贴,以确
保监护工作落实到位。社区和乡镇应该有权要求家属把患者送到医院
治疗,家属因经济困难,应该有权要求民政部门给以经济支持。民政
部门可以委托社区和乡镇建立精神病史人群的档案工作和监督、配合
精神病家属对精神病人病情监护定期上报工作,对本辖区的精神病人
作详细的统计登记,并根据精神病人的种类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确定
重点管理对象。 4、建立精神病人托养机构。 精神病托养机构
和精神病医院有所不同,托养主要是以养护为主,医院主要是以治疗
为主。目前不少精神病患者,在医院确诊和进行治疗后,由于种种原
因,往往回到家中进行后续的康复疗养。可由于家庭成员的工作性质
等客观原因限制,不仅影响了身边人的正常生活,不少精神病患者得
不到良好的照顾,造成病情的反复,这对精神病人的康复治疗是很致
命的阻碍。建立起专门的托养机构,对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精神病
人进行收容安置、集中管护,预防他们再次伤及无辜,对精神病人本
身、家属和社会都将起到一个良好的作用。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神病人日常管控工作,
认真落实分管领导和管控民警工作职责,防止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漏
录、漏管、失控,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
员责任。积极会同民政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肇事肇祸精
神病人管控措施。及时加强与精神病患者家属交流沟通,通过登门劝、
反复讲等多种形式,摆事实、论危害,努力帮助精神病患者家属打消
思想顾虑,主动配合开展工作。 二是全面梳理,深入排查。以辖区
派出所为单位,认真开展辖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基本情况梳理。通过
入户走访、调查访问等方式,组织开展全面、迅速、深入的摸底排查,
仔细核对辖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基本信息,全面掌握辖区精神病人
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对排查发现漏管和新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及时登记备案、录入平台,内入管控视线,掌握现实动态,落实管控
措施。 三是区别对待,加强管控。根据精神病患者病情和危害程度,
将全县33名精神病人按照一般管控和重点管控两个层次全面列管。
对一般精神病人,督促监护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建
立监管小组,严密监控措施,履行监护义务;对存在肇事肇祸倾向和
有现实危害的23余名重度精神病人,落实家庭、社区(村)干部和
警区民警管控小组,确保盯死盯牢。对工作中发现有肇事肇祸倾向的
精神病人,督促其家属、单位送医院治疗;对家庭因费用困难无法送
治的,积极加强与乡、镇及民政部门的沟通,多方筹措资金,解决收
治经费,确保病人顺利入院。今年以来,全县先后有16名肇事肇祸
精神病人被送入专门医院接入治疗。四是强化管理,跟踪服务。对在
医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及时向精神病院等医疗机构了解掌握治疗及康
复信息;对在家庭、辖区监护的精神病人,认真抓好走访工作,全面
了解掌握就治疗效和现实表现,督促指导其家属加强看护,严格落实
各项管控措施,确保行为不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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