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车1辆技术规范要求

高空作业车1辆技术规范要求
高空作业车1辆技术规范要求

高空作业车 1辆

技术规范要求

一、概述

1.本技术规范是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技术规范中带“※”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如其中一条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2※报价人必须按询价文件各章节条款的内容和顺序逐项做出完整的实质性应答(主要性能指标必须填入技术要求响应表)。技术规范中的任何偏差都必须列入报价文件中的偏差表。任何不按此要求制作的报价文件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

2.产品技术标准

2.1所报价产品除满足本询价书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技术指标和功能必须符合以下国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这是对所报价产品的最低要求。如果供方有自己的标准或规范,应提供标准或规范文本,但原则上采用更高要求的标准。

GB/T 9465-2008 《高空作业车分类》;

GB/T 9465-2008 《高空作业车技术条件》

GB/T 9465-2008 《高空作业车试验方法》

GB 3766-88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QC/T 252-1998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3.产品使用条件

使用环境温度: -30℃~+40℃

最大日温差: 25K

海拔高度: 1500m

工作允许风速≤13.5米/秒

二、总体要求

1.交货期要求

1.1本项目询价产品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地点为需方所在地。

二、产品主要配置及技术要求

1、主要配置

※1.1高空作业车底盘采用江铃汽车有限公司或同类型产品。

1.2高空作业车底盘排放标准满足国Ⅲ排放标准,为国家环保公告目录内产品。

1.3高空作业车底盘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85Kw。

2、技术要求

2.1主要技术参数

※2.1.1最大作业高度≥14米

2.1.2最大作业半径≥6.5米

2.1.3工作臂回转角度≥360度连续回转

2.1.4工作斗前置额定载荷≥200kg

※2.1.5工作臂结构形式:曲臂式

2.1.6乘员人数驾驶室采用双排座位,可乘坐5人

2.1.7 支腿要求支腿为H型支腿

※2.1.8操作系统要求工作斗内和下部各有一套操作系统

2.1.9安全装置要求作业车应装有紧急停止装置,并置于操

作者应急的位置,在误操作的情况下,

该装置可有效地切断所有动力系统;

2.1.10臂架要求钢结构臂架

2.1.11吊钩最大起吊重量≥990Kg

3.其它要求

※3.1 报价厂家近五年内无任何重大事故及行政处罚发生的证明

※3.2 整车应上国家公告及免税目录,并提供申报车辆牌照的相关书面材料与证明

3.3 提供由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

告》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4 车身颜色为工程抢险车色(黄色)亦可按照客户指定颜色

※3.5 投标产品近三年业绩≥150台

※3.6 投标厂家必须具有机械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3.7 投标方应有高空作业车耐疲劳试验设备

4、现场培训及售后服务要求:

4.1 投标人应派遣技术服务人员在项目交货现场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2车辆发生故障时,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壹年;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1.1本规范所指的高处作业,应符合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3本规范只适用于生产制造型企业日常生产、维护、检修等工作,土方、基建、改造等应按照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1.4各企业应对高处出作业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高处作业前应进行专项的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员劳动防护用品。 1.6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安全标志、安全装备、工具、仪表、设备设施,必须在作业前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1.7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并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后方可投入作业。 1.8高处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立即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9高处作业现场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先加以固定或拆除,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10雨、雪、浓雾、六级以上强风等额、恶劣天气应停止户外高处作业。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高处作业的,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滑、防冻、防雷等措施。 1.11应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2.临边与洞口作业 2.1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 2.2长期临边高处作业可在存在坠落可能的的一侧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挡板等固定式安全措施,其形式、强度满足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高空作业车操作规范方案

高空作业车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确保安全使用高空作业车,规范高空作业车的使用、操作,做好高空作业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特制订本规程。 2.职责划分 办公室负责对使用、操作规程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工作。使用单位负责的高空作业车的使用管理、日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各单位需使用高空作业车,需填写《高空作业车使用申请表》报办公室批准,由前港变电队安排使用。 3.操作 3.1操作高空作业车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施工人员等不宜操作高空作业车。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操作高空作业车。 3.2 使用高空作业车必须配置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专业操作人员。未达到规定的使用条件不得强行作业。

3.3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设备的保养规定,在执行各项检查和保养后方可启动高空作业车。 工作前应检查高空作业车的工作范围,柴油、液压油液面等,清除妨碍高空作业车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禁止在发动机运转情况下填加燃油,填加燃油时不得溅出。 禁止在工作状态下填加液压油。 3.4高空作业车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待,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及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危险点;如安全帽、安全带是否配套齐全,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人员分工情况及责任范围。工作负责人除要对车况和操作人员进行检查以外,还要负责查看地形环境、起降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或事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如有出入,则应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后方能开始工作。 3.5工作平台上的操作人员应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应就近挂在钢结构架上。 3.6高空作业车登高作业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人进行指挥,负责人应按照规定信号与升降平台操作工进行联系。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楚、准确,便随时观测地面情况。 作业时利用好对讲系统,讲机无信号严禁施工。 3.7在台风、暴雨、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操作高空作业车。 3.8高空作业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

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 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2)

XX大桥青岛端接线工程第二合同段 防高坠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XX项目经理部 XX年X月

目录 一、高空作业界定 (1) 二、基本规定 (1) 三、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3) 四、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4) 五、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5) 六、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的一般安全规定 (7) 七、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9)

防高坠安全技术措施 一、高空作业界定 1、按《高处作业分级》(JGJ80-91)规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 二、基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作业。 2、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人员,必须经过体检,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及调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攀爬跑跳,冒险作业,不得在施工现场私自动火及燃烧杂物。。 4、上班前不得饮酒,不得带病上班,着装整齐灵便,不得打赤膊、赤脚。 5、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正确使用工器具;按照作业要求,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及以上悬涯及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向

下抛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6、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上下时必须走安全通道,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吊、外用电梯上下。 7、所有作业人员上班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作业周围的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帮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8、所有作业人员在脚手架及操作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倒退猛越。禁止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禁止在操作平台上堆放任何物件,禁止将扣件及横杆放置在脚手架上面。 9、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0、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1、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2、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高空作业车司机安全操作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的高空作业车司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了集团《机械司机通用安全守则》和《高空作业车使用说明书》。 3 内容与要求 3.1 基本要求 遵守公司《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3.2 作业前 3.2.1 司机及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2.2 服用任何导致判断力、反应敏感度下降的药物不得登车作业。 3.2.3 上车前首先查看车辆运行日志有无记载故障点和注意事项。如无不良记录,则对全车进行细致检查。 3.2.4 行驶时严禁驱动油泵。 3.2.5 到达作业现场之后,应首先检查作业现场地形环境,根据需要准备垫木块垫在支腿下面;对整机进行例行检查,查看各检查肘的联接是否可靠;各润滑点的润滑是否正常;连接螺栓是否松动,结构件是否有开焊现象;钢丝绳是否有断丝和过度磨损;液压油箱内液面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液面高度。检查完毕,确认正常之后方可作业。 3.2.6 作业地点应选择地面平整,且允许的最大倾斜角为5°的坚实地面。需要在斜坡上工作时,停车时应将驾驶室冲着坡顶,车辆的纵向与斜坡的方向一致,不能横在坡上。 3.2.7 起动发动机,将变速器置于空挡位置,拉紧手刹车,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取力器操纵开关拨至啮合位置,使取力器齿轮与变速箱内的齿轮啮合,然后慢慢松开离合器带动油泵运转,确定油泵运转正常,无异响后,调节怠速旋钮,将发动机转速调至800r/min,即可作业。 3.2.8 按照支腿操控箱上的标示铭牌,分步骤逐次打开支腿。操纵下车手动阀和转阀,先伸水平支腿,后伸垂直支腿,抬起车身(前后轮胎离地)。通过转阀和垂直支腿换向阀,调整垂直支腿的伸出长度,将整机调整平稳,然后将转向阀转到全闭位置。 3.2.9 在支撑整车时应注意: 3.2.9.1 在高低不平场地或支脚支撑处地基较软时,用垫木块垫在支脚下。 3.2.9.2 必须在工作臂处于初始位置时(在臂支架上),才可以进行支腿操作。基本臂离开臂支架后,支腿锁死,不能进行操作。 3.2.9.3 伸支腿时,必须先伸水平支腿,再伸垂直支腿;收支腿时,先收垂直支腿,后收水平之腿。 3.2.9.4 伸支腿时,注意观察水平仪,以保持车架基本水平,应使水平仪的气泡位于最小的圆圈内,否则,应再调节支腿,使车架水平,支腿伸出后,轮胎必须离开地面一定距离(10-30mm)。 3.2.9.5 支腿操作完毕后,注意将手柄全部置于中间位置。 3.2.9.6 支腿没有完全支好时,严禁作业;支腿没有完全收回到初始位置时,严禁行车。

高空作业车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车操作规程(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未经培训合格并获得操作、驾驶资格证书的人员严禁操作高空 作业车。 二、行驶前准备 1、操作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驾驶、使用要求,掌握整车行驶性能参 数。 2、行驶前按底盘使用要求进行底盘油位、水位等检查。 3、检查燃油箱油位。(需考虑高空和起重作业的油耗) 4、检查液压油位,确保液压箱中的油量达到规定值。 5、检查上、下臂是否落位,不得悬空。 6、检查工作平台内是否有遗漏的的工具或物品,如果有,及时取下。在车 辆行驶时,工作平台内部的放置没有固定的物品。 7、检查支腿是否完全收回。 8、检查取力操纵杆是否已使取力齿轮与汽车变速箱脱离 三、工作地点的选择 1、工作场所地面允许的最大倾斜角为5°。需要在斜坡上作业是应将车头 对准坡顶方向停放。 2、在公路上作业时应使车体与道路边缘距离不小于760mm(支腿伸出长 度),并及时打开危险警告信号灯。 3、作业车不得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腐蚀性的环境工作。 4、作业车工作的温度范围是-25℃~40℃,不允许在此范围外的温度下工 作。 5、环境相对湿不大于90%(25℃)。 6、光线暗淡或能见度低时禁止工作。 7、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8、风力超过6级时,作业车不得工作。 9、当工作范围内有电线通过时,应当始终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0、作业车工作室应与悬崖和沟渠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1、雷雨天气作业车严禁工作。 四、其他安全事项 1、严禁超载作业,严禁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进行空中作业。 2、操作时禁止采用凳子梯子等垫高方式工作,不得将身体重心探出工作平 台底板外。 3、严禁从工作工作平台上或者往工作平台扔物品。 4、严禁起重和登高同事作业。 5、严禁用吊钩启起吊埋在地下情况不明的物体,严禁横向拖拉重物,以免 超出负荷引发事故。 6、工作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7、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一名操作人员在车辆旁边,随时准备进行应急操 作。 8、不得改变液压阀的调定值。 9、严禁在取力齿轮未脱离状态下行驶车辆。

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新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版) 一、进行高空作业的各工种和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患有下列疾病,不宜从事高空作业: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贫血症、颠痫。 二、高处作业者必须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登高前严禁喝酒,并清除鞋底泥沙和油垢。 三、脚手板、脚手架、栈边、斜边、梯子、吊篮、挂板等高处作业设备,必须搭设稳固,材质优良,巡回检查使用情况。 四、高处作业的设备,不许有翘头板,空头板,断裂板,露头钉,朝天钉,空缺档,折断等缺陷,施工中的五口应设围栏及盖板,在五口处不得放置易落下的料具。 五、斜边,斜跳板及操作平台上除钉有或焊有防滑条或涂上防滑漆外,应及时清扫上面的泥沙和油垢。

六、必须使用梯子斜边登高,不准从模板或脚手架外攀登,不允许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七、传送工具和材料应用绳索系送,禁止抛掷,禁止从高处向下推掷料具。 八、脚手架和起重设备上空及附近空间,如有高压线,应按安全距离控制,脚手架上所有的电线与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以防止漏电。 九、六级强风和雨雪天及夜间,一般应停止高处作业,如需进行高处作业,则应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高空作业车使用规范

高空作业车使用规程 1.目的 为确保安全使用高空作业车,规范高空作业车的使用、操作,做好高空作业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特制订本规程。 2.职责划分 机电保障部负责的高空作业车的使用管理、日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并负责对使用、操作规程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工作。 各单位需使用高空作业车,需填写《高空作业车使用申请表》报候管公司领导批准,由机电保障部安排使用。 3.操作 3.1操作高空作业车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和48岁以上施工人员等不宜操作高空作业车。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操作高空作业车。 3.2 使用高空作业车必须配置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专业操作人员。未达到规定的使用条件不得强行作业。 3.3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设备的保养规定,在执行各项检查和保养后方可启动高空作业车。 工作前应检查高空作业车的工作范围,柴油、液压油液面等,清除妨碍高空作业车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禁止在发动机运转情况下填加燃油,填加燃油时不得溅出。 禁止在工作状态下填加液压油。 3.4高空作业车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待,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及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危险点;如安全帽.安全带是否配套齐全.工作是否有精神.人员分工情况及责任范围。工作负责人除要对车况和操作人员进行检查以外,还要负责查看地形环境、起降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或事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如有出入,则应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后方能开始工作。 3.5工作平台上的操作人员应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应就近挂在钢结构架上。 3.6高空作业车登高作业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人进行指挥,负责人应按照规定信号与升降平台操作工进行联系。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楚、准确,便随时观测地面情况。 作业时必须配备专职地面指挥人员,不负责其它工作;配备两台对讲机,作业车平台上作业人员持一台,地面指挥人员持一台。地面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用对讲机对话,对讲机设专用频道,无对讲机或信号不好严禁施工。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地点:王家岭选煤厂室内外所有高空作业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日期: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适用范围 1、凡离地面(楼板)1.5米以上进行操作,或有坠落危险倾向的作业即为高空作业。本高空作业检修措施适合选煤厂室内外所有高空作业。 二、通用规定: 1.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每年定期健康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手脚残疾、高度近视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实习人员在没有专职师傅的带领下,不得单独高空作业。 3. 高空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帽带,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不准穿塑料底鞋、拖鞋、塑料鞋以及带钉或易滑的各种鞋。 4.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坚固的构件上,不准拴在尖锐棱角和活动物件上。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当遇特殊情况并经作业风险评估认为不宜系安全带的高空作业,经厂领导核实后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但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采取严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5.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物件要堆放平稳,易滚易滑的物件要采取防坠落方法。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要使用吊绳,严禁抛掷工具、器材。

6. 用于高空作业的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置于坚实的基础上并采取防滑规程。单面梯与地面夹角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 7.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物件。 8. 高空作业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要坚守岗位。 9. 高空作业人员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准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行走,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其他高处休息。 10. 不得站在不牢固的构件上进行高空作业。 11. 室外高空作业要划出安全警示区,并悬挂“禁止通行”等警示牌,必要时要加设围栏或设专人看护,严禁行人和车辆通过。 12. 进行高空焊接、气割作业时,遵守《电气焊作业技术措施》,严禁焊把线缠绕在身体上固定,防止人体触电人体,发生意外坠落。 13. 室内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夜间禁止室外高空作业。 14. 3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要配备通讯工具。 15. 禁止在高压线下进行高空作业。 16.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上下两层间必须有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6、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 17. 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或遇大雾、暴雨等,禁止在室外进行高空作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临边作业 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合格。凡精神不正常、高血压、心脏衰弱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新工人,必须先进行安全规程的学习,在他们全部熟悉规程后,才能登高作业。 3.大风(六级以上)、雷雨、严寒、浓雾时,暂停所有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应下至地面避雷。 4.操作台上的材料,必须平均堆放,每班下班前,应清扫一遍,不用的工具和材料,用吊笼运到地面。 5.竖井架的缆风绳应拉在可靠的地方,并经常检查。缆风绳在拉紧或松开时,须对称同时进行。 6.接高井架时,应先检查以前的安装是否牢固。本班内所安装井架,不得遗留尚未紧固好的构件。 7.高空作业时,应预防附近烟囱所排出的含有煤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侵害,避免中毒。 8.防雷接地装置经常检查柔性连结器有无松动,若发生松弛时,应立即拉紧,以保持竖井架的垂直。 9.登高爬梯应有安全防护罩。 10.高空平台应满铺木板,四周有栏杆和踢脚板。木板不应使用有腐朽、变质、虫蛀、裂纹、扭曲、大节疤的木材。 11.严禁从高空向下抛掷任何物品。高空向下吊运物品时,其物品必须系牢,有专人负责指挥,下面设围栏警戒区。

12.遇有雷电、暴雨、严寒、浓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情况时,不得从事高空或露天作业。 13.夜间有人操作的活动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 14.夜间施工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1、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灵便,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有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6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5、暴雨台风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6、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施工层的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7、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加强通风降温措施。

登高车安全作业规范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1、当登高车到达需要登高作业区域后应首先对现场进行勘察,选择地面空旷如附近发现有电线等高空障碍物,不得在该区域进行登高作业。 2、检查一切正常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及人员后,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然后用钥匙接通电源(将钥匙转至ACC档) 3、踩下离合器踏板,继续转动钥匙开关启动发动机。如果发动机启动困难,钥匙在启动位置的时间不准超过20s,两次启动间隔不准少于2min,如果连续3次不能启动,应检查油路、电路。 4、启动发动机以后,立即松开钥匙,缓慢松开离合器踏板,把PTO 搁在(ON)的位置上,怠速运转3-5min,检查发动机等有无异常响、异味、异常振动和渗漏,观察发动机排气颜色是否正常。然后逐渐增大发动机油门,使转速至中速,以使发动机升温。(操作时请不要用驾驶室内的加速器踏板和长方形按钮来增加发动机的旋转次数。) 5、发动机预热完毕后,检查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及人员后操作水平支腿控制手柄将水平支腿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张开。随后准备设置垂直支腿。 6、在设置垂直支腿前,先确认周围地面的净空状况,操作时不要猛烈操作操作杆且应尽量避免支撑在两侧的沟槽等上面(遇特殊情况时可以使用登高车自带的枕木)。垂直支腿接触地面时,注意不要使车辆倾斜的太大。车辆在有屋顶的停车场上撑起垂直支腿时,不要使工作斗碰撞到屋顶。 7、高空作业人员(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进入工作斗后使用安全带,并把安全带钩子牢牢地系在工作斗上。插入总控制器开关钥匙,准备升高作业。(工作斗上不得搭载与登高作业无关人员且

不得超重装载货物) 8、操作工作臂升降控制手柄,将工作臂慢慢升高,于此同时操作工作臂伸缩及左右旋转手柄调节至需要升高作业的位置。(如果工作斗平衡装置出现动作不良时,应立即把起伏操作杆或开关回到中立位置,使工作臂的运行停止下来。)操作中不要把身体从工作斗中伸出来,操作工作臂和工作斗时,绝对不要碰到或拉住了建筑物等。 9、在工作臂作业中,需有专门人员对周围情况进行实时查看并提醒警告斗内作业人员与作业无关的闲杂人员不得进到工作臂下面。 10、在工作斗中进行生产作业时应防止任何物品从工作斗内掉落且不得从工作斗移动到别的建筑物上;不能利用梯子和脚架等来进行作业;进行气割和焊接等工作时,为了不让碎片和焊渣损坏液压软管、油缸的活塞杆等部分,请盖上防护罩等,采取不损坏车辆的措施;不要用起伏、伸缩操作来抬起或用回转的操作来横向移动建筑物品;在做起伏、伸缩和回转操作时,要避免工作斗被碰撞。(工作斗内严禁烟火) 11、作业完毕后,操作工作臂伸缩及左右旋转手柄调节至登高车头正上方后,操作工作臂升降控制手柄,将工作臂慢慢降下,确定停放妥当后拔出电源开关钥匙,离开工作斗。(操作前再次查看工作臂下是否净空,如有人员或障碍物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待净空后操作)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登高车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75 登高车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475 2 / 2 登高车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 2、下坡时,不许使用紧急制动。 3、行走车速规定:进入工作面时,或道路条件不好,车速不得超过5km/h 。 4、车辆在行驶中,驾驶室外的任何部位不得站人。 5、车辆进入工作面,应停在合适的位置,放下支腿,调整好水平后,方可升起工作平台,并插好保险销,严禁不放支腿升起作业平台。 6、工作时,必须装好平台栏杆,再进行工作。 7、工作完毕,先放下平台,再收回支腿。 8、遇到雷雨、暴风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降下平台。 9、检查销子是否可靠,液压管路是否完好,液压油是否足够等。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自1992-8-1 起执行 --- 关于发布待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主 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 自1992 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当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当口管理 由 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1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 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 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二、严禁恐高症者、禁忌病症者进入高空现场。 三、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高空作业者必须戴紧安全帽,挂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扎紧带好劳动工具。 五、严禁酒后和带病作业。 六、工前对机具进行试用转,保证机具性能良好。 七、严禁工作期间取笑、打闹、影响工作注意力。 八、施工用电缆路必须保证绝对高度绝缘。 九、架设上下安全梯架、通道,并保证牢固、稳定、安全性。 十、梯架、通道、支撑架体严禁堆放材料杂物,确保梯架通道顺畅。 十一、必要时必须张挂安全网。 十二、严禁利用起吊设备、升降设施运送上下人员。 十三、起吊构件、料具要捆、锁、扣紧固牢靠,设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信号。紧密配合。 十四、起重物下严禁站人和人员通过。 十五、高架使用物资、料具必须放置有序、稳定牢固,以防掉落。 十六、在必要时空架构造物施工应设置防护栏杆。

十七、水面高空作业必须配备救生衣、救生圈和水上船只,并设专人监护。 十八、高架构造物应设避雷装置。 十九、高空作业不得随手抛落物品,以防伤人。 二十、配合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人员安全要求必须坚决服从、认真执行。 二十一、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1)高空作业场所边缘及孔洞设栏杆或盖板。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8)轻型或简易结构屋面上作业,应铺木板分散应力以免踩蹋屋面。 (9)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10)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1)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2)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高空落物 一、高空落物原因分析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造成机械损坏、倾倒、吊件坠落。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考试题库单选50道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 1、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 C ),并应配备相应防护用品, A、安全教育 B、安全培训 C、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D、安全交底 2、单梯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应与水平面成75°角,踏步不得缺失,其间距宜为( B )mm. A、200 B、300 C、400 D、500 3、当遇有(C)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当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修理完善,维修合格后再使用。 A、4级以上 B、5级以上 C、6级以上 D、7级以上 / 4、坠落高度基准面(B )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A、1m及以上 B、2m及以上 C、3m及以上 D、4m及以上 5、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 C ),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脚板。 A、1.0m B、1.2m C、1.5m D、1.8m 6、在进入电梯安装施工工序之前,同时井道内应每隔(B )且不大于2层加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A、5m B、10m C、15m D、20m 7、边长不大于500mm洞口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 B )kN/㎡的荷载。 A、1.0 B、1.1 C、1.2 D、1.3 ! 8、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 C )m,下杆应在上杆和

挡脚板中间设置。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 A、1.0 B、1.1 C、1.2 D、1.3 9、落地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 C )㎡,高度不应超过()m,高宽比不应大于2.5:1 A、8、10 B、9、12 C、10、15 D、11、16 10、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 D )m,高宽比不应大于() A、5,1:1 B、15,2:1 C、15,2:1 D、5,3:1 承载力需经设计验收。m,)D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悬挑长度不宜大于(11.A、2 B、3 C、4 D、5 ! 12、采用斜拉方式的悬挑式操作平台应在平台两边各设置前后(B)斜拉钢丝绳,每一道均应作单独受力计算和设置。 A.一道 B.二道C、三道D、四道 13、防护棚的项棚使用竹笆或胶合板搭设时,应采用双层搭设,间距不应小于( C )mm。 A、500 B、600 C、700 D、800 14、使用固定式直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宜为(C),且不超过()。 A、3m,5m B、5m,8m C、5m,10m D10m,15m 15.栏杆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的最小( B )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和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立杆间距。 A、0.5kN B、1kN C、1.5kN D、2kN & 16、各类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C )m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多笼井架物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 A、1.2 B、1.5 C、1.8 D、2.0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青岛海湾大桥青岛端接线工程第二合同段 防高坠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湾大桥青岛端接线工程 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九年十二月

目录 一、高空作业界定 (1) 二、基本规定 (1) 三、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3) 四、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4) 五、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5) 六、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的一般安全规定 (7) 七、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9)

防高坠安全技术措施 一、高空作业界定 1、按《高处作业分级》(JGJ80-91)规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 二、基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作业。 2、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人员,必须经过体检,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及调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攀爬跑跳,冒险作业,不得在施工现场私自动火及燃烧杂物。。 4、上班前不得饮酒,不得带病上班,着装整齐灵便,不得打赤膊、赤脚。 5、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正确使用工器具;按照作业要求,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及以上悬涯及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向 - 1 -

下抛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6、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上下时必须走安全通道,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吊、外用电梯上下。 7、所有作业人员上班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作业周围的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帮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8、所有作业人员在脚手架及操作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倒退猛越。禁止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禁止在操作平台上堆放任何物件,禁止将扣件及横杆放置在脚手架上面。 9、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0、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1、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2、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 - 2 -

高空作业车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车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的检查 到作业现场后,应首先检查作业现场,根据需要准备垫块,垫在支脚下面,对整机进行例行检查,查看各转动件连接是否牢靠,各润滑点润滑是否正常,连接螺栓是否牢固,结构件是否有开焊现象,钢丝绳是否有断丝和过度磨损,液压油箱内油面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油面高度,检查悬臂、工作斗及其他部位有无裂纹、变形,各紧固螺栓有无松动。检查各销轴是否润滑良好。检查伸长、收缩钢丝绳,电缆线有无破损。检查完毕、确认正常之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操作 1、高空作业车停稳之后,变速杆位于空挡,拉紧手刹车,踏开离合器挂接取力装置; 2、操纵下车手动换向阀,先全伸垂直支腿,抬起车身(前后车轮离地),将整机调整平稳; 3、接通分动箱档位; 4、在选定的操纵位置进行臂架操纵; 5、在任何情况下,上臂起升不准超过70度(与水平面夹角),要特别注意一种上臂间接起升的情况,当落下臂时上臂实质上是起升!当上臂达到70度时,臂架已经接近危险工况。此时只能作“上臂落”和“下臂落”操作。 6、臂架开始展开时,应先起升上臂后起升下臂,臂架收回接近行车状态时,应先将下臂回落,后将上臂落回。 三、停止 1、作业结束后,车辆为行驶状态时,将分动箱档位断开。 2、将上车恢复到行驶状态,操纵下车阀,先收垂直支腿,待垂直支腿收好后再收水平支腿,待上、下执行元件都恢复到原位之后,摘下取力,松开手刹车。 四、维护保养 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的禁固情况;着重电器操作开关和手动操作受柄是否灵

活有效。 2、防止四漏,即漏水、漏油、漏气、漏电,检查有无泄露痕迹。 3、按要求润滑各部件。 4、保持机油、空气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5、保养周期为一个月一次,保持车容整洁。 五、注意事项 1、行驶时严禁挂接取力器。 2、水平支腿没有完全伸出、垂直支腿没有支承好时,严禁作业。 3、高空作业时,斗内不许超载,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 4、禁止起重时偏拉重物,禁止拉拨固定物,吊重时应按本车幅度指示器标定的起重量和相应的幅度吊重,严禁超出,以免损坏下臂。 5、吊重作业时,吊物离臂头较近时,如要伸臂应放低吊物,否则严禁伸臂。 6、在上车作业过程中,不允许调整支腿,如需调整,应先将上车回位,然后再调整支腿,支腿调整好之后,在重新恢复到上车作业状态。 7、操作上车各种动作时,应缓慢、平稳,禁止猛起猛停。 8、斗内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时,上车操作人员不允许离开工作位置。 9、起重臂下,严禁站人,上车操纵人员工作时,应带好安全帽,以免上面掉下异物砸伤。 10、本机不具备绝缘能力,禁止带电作业。 11、凡未经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者,严禁驾驶车辆。 12、冬季启动前要进行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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