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方案

发往签批

盖章

宋海萍

(共5页)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在全市法院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使全市法院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能从黄松有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两级法院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一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力争取得“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从而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教育活动的时间及范围

1.教育活动时间:1月25日至2月l1日。

2.教育对象: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二、教育活动的基本方式

1.认真学习文件。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卢展工同志在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叶青纯同志在中共河南省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最高法院《关于黄松有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材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黄松有的堕落给领导干部“学会珍惜”上了生动一课》、《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有关部

门配合监察部门核查违纪违法线索暂行办法))、警示教育片《天职》等内容,要充分认识在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自觉吸取教训。要结合《关于黄松有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材料》,深入剖析黄松有腐化堕落的思想根源,并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3.主动查找问题。要认真对照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维护司法廉洁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及个人存在的党性不强、党风不正、党纪松懈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预防廉政风险。

三、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此次教育活动的领导,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全市两级法院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迅速按照省法院、中院的要求认真开展好每个阶段的工作,全市两级法院的政工、纪检部门和各内设部门的廉政监察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好相关工作,把党组的要求落到实处。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中院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宋海萍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新建同志任副组长;田秀兰、杜建华、赵新民、栾立学、任秉山、崔海林、袁功景为领导小组成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监察室,任秉山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学志、李清振、曹

志松、郭彦宇为办公室成员。

2.统筹安排,分步进行。这次教育活动要求春节前结束,在时间紧、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又很重的情况下,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这次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决不能图形式、走过场,务必取得实效。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学习阶段(1月25日至2月3日),主要学习有关文件、资料、观看教育片、上党课、举行专题讲座、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第二是查找问题阶段(2月4日至7日),结合黄松有的教训,按照廉洁自律的要求,认真查找个人存在的党性不强、党风不正、党纪松懈等问题;第三为整改提高阶段(2月8日至11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活动结束时,各基层法院要向中院写出活动开展的专题报告。

3.督促检查,加强指导。要全面掌握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加强分级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防止教育活动走过场。中院将在教育活动开展期间及活动结束时,派员对全市法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4.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全市法院在教育活动中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采取领导班子、院长亲自举行专题讲座、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单位和各部门集中上党课、领导之间及干警之间开展专题谈心活动、征求意见、组织心得体会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

和实效性。全市法院在活动中要组织一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专项测试。

请各基层人民法院务必于2月25日前,将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汇总上报中院党风、党纪集中教育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晓辉许长峰 2209512

传真:220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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