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水稻种植补贴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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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015年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015年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单位全称: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农林局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机场新村综合楼4楼邮政编码:246003负责人姓名:焦贤玉联系人姓名:梁纯庆联系电话:0556-*******,189********电子信箱:aqyjly@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制补助项目基本情况表补助项目名称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全县总人口数(万人)22.8 乡镇数(个) 3行政村数(个)18其中农业人口数(万人)4.8耕地面积(万亩)7.67其中粮食作物面积(万亩)2.72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元)126182014年农业总产值(万元)664722014年粮食总产量(万斤)18332014年渔业总产值(万元)113762014年畜牧业总产值(万元)9371拟遴选的主导产业情况示范主导产业内容培育科技示范户数技术指导员数种植(养殖)情况(万亩、万头)主导产业产值(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棉花(多经)148 19 2.73 7272 10.94油菜20 3 2.65 2930 4.41水稻28 6 1.04 2438 3.67水产40 5 1.48 11376 17.11畜禽36 11 49.5 9232 13.89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号)以及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15]68号)精神,以服务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进一步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结合迎江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1、农业农村经济基本情况安庆市迎江区位于长江北岸,安庆市区东部,是安庆市的中心城区、滨江城区、商贸城区以及人文历史丰富的老城区。

全区东接枞阳县,南临长江与东至县隔江相望,北接破罡湖与宜秀区接壤,西抵龙山路连大观区。

2015

2015
5 0 k g ,比 2 0 1 3年 分别提 高 3元 、3元 和 5元 ,提价 幅度
1 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 继续 实行种 粮农 民直接补 贴 .补 贴资金
分别为 2 - 3 %、2 . 2 %和 3 . 3 %。2 0 1 5年 。继续执行玉米 、油 菜籽 、食糖I l 缶时收储政策 。
1 1 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 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 排农 业防灾 减灾稳 产增 产关键 技术 补助
6 0 . 5亿元 .在主产省实现 了小麦 “ 一喷三防”全覆盖。
1 2 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 0 1 3年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2 0亿元 .在全 国建
7 提高小 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 策
2 0 1 4年生 产 的小麦 ( 三等 )最 低收 购价提 高到 1 1 8 元/ 5 0 k g ,比 2 0 1 3年 提高 6元 ,提 价 幅度 为 5 A %;2 0 1 4 年生产 的早 籼稻 ( 三等 .下 同) 、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 收
1 0 农产 品 目标价格政策
2 0 1 5年 ,启 动东北 和内蒙古 大豆 、新疆棉花 目标 价 格补贴 试点 .探 索粮食 、生 猪等农 产 品 目标价格 保 险试 点 .开展粮食 生产规模 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5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 机报 废更新 补贴标 准按 报废拖 拉机 、联合 收割机 的机型 和类 别确 定 .拖拉 机根 据马力 段 的不同补贴 额从 5 0 0元 到 1 . 1 万 元不等 .联合 收割机根据 喂人量 ( 或收 割 行数)的不同分为 0 . 3万 1 . 8万元不 等。
在奖励产粮大县 的同时 .中央财政 对 1 3个 粮食主产 区的 前 5位超级产粮 大省给予重点 奖励 .其余给予适 当奖励 . 奖励资金 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

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

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当安徽土地流转费越来越接近“天花板”,而种粮农民的收益空间却没有相对提升时,种粮大户面临着种种压力。

最近两部委出台的“三农补贴”政策优先补贴种粮大户。

调整农资补贴政策,将20%资金支持种粮大户。

那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标准: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资金主要补给种植小麦或稻谷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粮食耕地面积平原地区不低于300亩、丘陵地区不低于200亩、山区不低于100亩。

鼓励连片开发,鼓励签订中长期流转承包合同。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包括修建田间灌排系统、桥、涵、闸以及机耕路;小型农田整治建设补助;简易仓储设施、晒场和集中育秧点建设补助;烘干设备购置补助以及贷款贴息、担保贷款贴费等。

各试点县(市、区)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可根据本地种粮大户经营规模情况,在省级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基础上,自行设定当地补贴对象的耕地面积和流转土地合同租期的下限,并择优选择扶持对象。

2015年安徽种粮大户补贴范围及方式补贴资金可用于支持种粮大户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增强抗灾能力、方便储存销售、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包括修建田间灌排系统、桥、涵、闸以及机耕路等;(二)小型农田整治建设补助,不含已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简易仓储设施、晒场和集中育秧点建设补助;(四)烘干设备购置补助;(五)贷款贴息,对在本方案补助项目范围内申请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六)担保贷款贴费,对在本方案补助项目范围内发生的担保贷款给予贴费。

各试点县(市、区)可在上述范围内,自主选择具体的支持项目,并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适当安排配套资金。

种粮大户补贴项目具体申报程序、审核方法、补助标准、贴息(费)期限及贴息(费)率等由各地自行确定,要明确单个种粮大户年度补贴上限,补贴资金要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相协调和区别。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2015年水稻机械化种植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2015年水稻机械化种植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2015年水稻机械化
种植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7.06
•【字号】沪农机[2015]20号
•【施行日期】2015.07.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关于2015年水稻机械化种植情况的通报
沪农机[2015]20号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光明食品集团农业发展部、上实现代农业公司:
今年三夏期间,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准备、有序行动,全方位合理调配农机力量投入抢收抢种,顺利完成了三夏农机化生产工作任务。

特别是水稻机械化种植工作,通过政策引导、示范推广、技术指导以及宣传教育等有力措施,全市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达79.5万亩,较去年增加12%,其中嘉定区、奉贤区、松江区、上实现代农业公司进步尤为明显。

现将各区县和市有关单位水稻机械化种植情况通报如下(详见附件1)。

下一步,请各区县和市有关单位按照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目标和近期孙雷主任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水稻机械化种植的批示要求(附件2),认真总结经验,主动查找不足,加快推进本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

附件:1、2015年度水稻机械化种植情况汇总表
2、孙雷主任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水稻机械化种植的批示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农业部2015~2016年补贴政策大全

农业部2015~2016年补贴政策大全

农业部2015~2016年补贴政策大全
佚名
【期刊名称】《今日畜牧兽医》
【年(卷),期】2015(000)011
【摘要】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总页数】2页(P27-2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6.3
【相关文献】
1.农业部发布2015年政策大全共50条(一) [J],
2.农业部发布2015年政策大全共50条(二) [J], 农业新闻网
3.农业部发布2015年政策大全共50条(四) [J], 农业新闻网
4.农业部发布2015年政策大全 [J], 《水产前沿》
5.农业部发布2015年政策大全共50条(三)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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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7.28•【字号】沪农委〔2023〕209号•【施行日期】2023.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的通知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为全面提升浦东新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5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浦东新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和其他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工作思路围绕浦东新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深入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速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构建秸秆全区收集、全量利用格局,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

二、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优化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提升耕地质量;不断完善浦东新区秸秆收储体系,提高秸秆收集、加工能力,提高离田利用水平,重点支持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秸秆收集利用方式,扶持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秸秆收集、利用市场主体4个;进一步提升秸秆利用量,全区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5%以上,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政策体系。

三、工作内容(一)编制实施方案根据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对区内秸秆产生情况和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细化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确定项目单位,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设内容、资金使用、补贴标准、保障机制等内容,并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浦东新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doc

浦东新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8.19亿元,比上年增加94.94亿元,增长13.7%。

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中求进,超额完成“增长8.0%”的年初目标。

全年第三产业税收增幅高于第二产业,从重点行业来看,金融业、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交运仓储及邮政业和制造业税收均实现增长,仅商贸业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0.22亿元,比上年增加83.11亿元,增长9.9%。

2015年新区财政坚持协调发展,优先保障重点支出。

一是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科创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全面落实“十二五”财政政策。

三是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各类财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妥善应对政府债务偿还高峰。

四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综合统筹,有力推动新区相关重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水稻种植补贴、农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水稻种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以及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农委[2012]27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2.07.27【实施日期】2012.07.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水稻种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以及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2]271号)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根据中央和市有关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及时落实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加快补贴资金的兑付进度,促进粮食稳定增产,现将中央和市级财政水稻种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以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等四项补贴2012年预拨资金和2011年清算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本市种植水稻、麦子、油菜、玉米、棉花的农户和农业生产单位。

二、补贴标准水稻种植补贴市级财政每亩补贴80元;水稻农资综合补贴每亩补贴11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亩补贴90元,市级财政每亩补贴20元;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市级财政每亩补贴11元;农作物良种补贴:水稻杂交稻中央和市级财政每亩补贴50元(其中,本次下达补贴每亩35元),常规稻每亩补贴20元;麦子中央和市级财政每亩补贴20元;油菜市级财政每亩补贴10元;玉米中央财政每亩补贴10元;棉花中央财政每亩补贴15元。

三、资金发放水稻暂按2012年预计种植面积为计算补贴资金依据;麦子、油菜、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对2011年进行清算,2012年暂按2011年实际种植面积为计算补贴资金依据。

四、工作要求(一)各区县和市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市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发放的有关规定,严格核实种植面积,并做到公示人(单位)与补贴资金发放人(单位)一致,补贴资金一律通过“一卡(折)通”或国库直拨等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民,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上海市农林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质水稻种子补贴的补充通知

上海市农林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质水稻种子补贴的补充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林局,上海市财政局 • 【公布日期】2004.07.12 • 【字 号】沪农林[2004]195号 • 【施行日期】2004.07.1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农林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质水稻种子补贴的补充通知 (沪农林[2004]195号) 各区县财政局、农委: 为更好地促进本市优质水稻良种推广,提高粮食产量和品质,确保粮食生产总量;根据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特对上海市农林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种植优质水稻的种子实施补贴的通知》(沪农林[2003]384号)中规定的原优质水稻种子补贴办法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由原补贴种植寒优湘晴、申优四号、嘉花一号等优质水稻的农户,扩大到本市种植寒优湘晴、申优四号、申优一号、闵优香粳、嘉花一号、秀水110、秀水344等优质水稻的郊区农户。 二、补贴标准 杂交水稻种子由每公斤补贴2元改为每亩补贴20元。常规水稻种子由每公斤补贴1元改为每亩补贴10元。 三、市与区县财政承担比例 政府对优质水稻种子补贴根据区(县)财力状况实行差别政策:闵行、浦东两区,市财政承担三分之一,区财政承担三分之二;嘉定、宝山、松江、青浦四区,市、区财政各承担二分之一;南汇、奉贤两区,市财政承担三分之二,区财政承担二分之一;金山区市财政承担五分之四,区财政承担五分之一;崇明县,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特此通知。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航头镇家庭农场种植水稻考核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doc

关于航头镇家庭农场种植水稻考核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浦东新区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浦府办[2014]37号)和《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浦农委[2016]177号)文件精神,为了使家庭农场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提高规模经营水平,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奖励意见:一、考核及奖励对象对经区农业委员会认定并取得认定证书,以粮食种植或粮食与经济作物轮作为主的粮食生产型及粮经结合型家庭农场实施年度考核,并以考核成绩作为对家庭农场种植水稻考核以奖代补的发放依据。

1、对年度考核合格(得分80分以上),水稻种植面积达80亩以上或水稻种植面积占经营面积80%以上的粮经结合型家庭农场,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水稻种植考核奖励。

2、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得分低于80分)的粮食生产性及粮经结合性家庭农场,不予家庭农场水稻种植考核奖励。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㈠家庭农场经营规范性考核粮食生产型及粮经结合型家庭农场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即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1、家庭农场经营者取得家庭农场经营权后,不直接参加农业生产和管理,常年雇用来沪人员或其他劳动力的。

2、家庭农场经营者将经营土地转租和虚报经营面积等行为的。

3、家庭农场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拒交、拖欠承包土地流转费的。

4、家庭农场有“五违”(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规经营、违法排污和违法居住)及田间窝棚现象的。

㈡家庭农场农业生产考核考核内容为:茬口安排、绿色安全、沟系清理、机械化耕作、生态环境保护、生产管理、场容场貌、日常管理等。

考核满分为10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茬口安排(8分):能按镇区域部门要求合理安排茬口且相对连片种植的得8分,不达标的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2、绿色安全(10分):达到规范用种用肥要求的得5分,达到农药安全使用和绿色防控要求的得5分,不达标的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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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水稻种植补贴)专项资金 1、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操作流程图

3、分配结果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水稻种植补贴)专项资金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1 川沙新镇 201.2983 2 合庆镇 33.7617 3 曹路镇 31.0086 4 唐 镇 2.7416 5 张江镇 20.0422 6 大团镇 286.6536

各镇向区农委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区农委审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复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拨付资金至相关镇 各镇将资金拨付至相关经济组织(农户) 7 航头镇 209.4012 8 惠南镇 217.7985 9 康桥镇 22.4733 10 老港镇 961.2866 11 南汇新城镇 1079.3256 12 泥城镇 362.9469 13 书院镇 386.4483 14 万祥镇 201.2569 15 新场镇 201.3282 16 宣桥镇 99.7786 17 周浦镇 105.2319 18 祝桥镇 416.1574 合计 4838.9394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家庭农场种植水稻奖励)专项资金 1、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操作流程图

3、分配结果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家庭农场种植水稻奖励)专项资金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1 川沙新镇 197.5633

各镇向区农委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区农委审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复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拨付资金至相关镇 各镇将资金拨付至相关经济组织(农户) 2 合庆镇 3.0467 3 曹路镇 10.6213 5 大团镇 73.7089 6 航头镇 154.2861 7 惠南镇 161.2481 8 周浦镇 39.2099 9 康桥镇 24.8103 10 老港镇 105.3753 11 万祥镇 80.2991 12 泥城镇 156.7121 13 书院镇 104.3369 14 宣桥镇 50.7317 15 新场镇 96.2434 16 祝桥镇 153.2839 合计 1411.4770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水稻病虫害防治)专项资金 1、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操作流程图 各镇向区农委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区农委审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复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拨付资金至相关镇 各镇将资金拨付至相关经济组织(农户) 3、分配结果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水稻病虫害防治)专项资金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1 川沙新镇 52.5126 2 合庆镇 8.8074 3 曹路镇 8.0892 4 唐镇 0.7152 5 张江镇 5.2284 6 大团镇 74.7792 7 航头镇 54.6264 8 惠南镇 56.8170 9 康桥镇 5.8626 10 老港镇 197.0646 11 泥城镇 94.6818 12 书院镇 100.8126 13 万祥镇 52.5018 14 新场镇 52.5204 15 宣桥镇 26.0292 16 周浦镇 27.4518 17 祝桥镇 108.5628 18 南汇新城镇 281.5632 合计 1208.6262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蔬菜农资综合补贴)专项资金 1、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操作流程图 3、分配结果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蔬菜农资综合补贴)专项资金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1 川沙新镇 24.3735 2 合庆镇 10.1410 3 曹路镇 21.8965 4 唐镇 0.9435 5 张江镇 2.1385 6 大团镇 15.6485 7 航头镇 37.1365 8 惠南镇 13.8585 9 康桥镇 7.5155 10 老港镇 16.0135

各镇向区农委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区农委审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复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拨付资金至相关镇 各镇将资金拨付至相关经济组织(农户) 11 南汇新城镇 12.9950 12 泥城镇 30.0920 13 书院镇 15.9150 14 万祥镇 12.3940 15 新场镇 35.9990 16 宣桥镇 43.6410 17 周浦镇 7.2210 18 祝桥镇 78.4225 19 北蔡镇 0.5535 20 高东镇 2.8805 21 三林镇 0.7135 22 高桥镇 1.1885 合计 391.6810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专项资金 1、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操作流程图

3、分配结果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专项资金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1 川沙新镇 14.6464 2 合庆镇 2.2175 3 曹路镇 2.3668 4 唐 镇 0.1430 5 张江镇 1.5649

各镇向区农委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区农委审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复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拨付资金至相关镇 各镇将资金拨付至相关经济组织(农户) 6 大团镇 17.9558 7 航头镇 15.2798 8 惠南镇 15.0040 9 康桥镇 1.7125 10 老港镇 55.9909 11 南汇新城镇 79.5226 12 泥城镇 26.0168 13 书院镇 25.2377 14 万祥镇 11.8535 15 新场镇 15.2151 16 宣桥镇 7.1511 17 周浦镇 7.6846 18 祝桥镇 29.8873 合计 329.4503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二麦良种补贴)专项资金 1、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操作流程图

3、分配结果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二麦良种补贴)专项资金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各镇向区农委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区农委审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复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拨付资金至相关镇 各镇将资金拨付至相关经济组织(农户) 1 川沙新镇 9.7872 2 合庆镇 3.3953 3 曹路镇 3.2993 4 唐镇 0.3661 5 张江镇 2.5331 6 高东镇 7 高桥镇 8 高行镇 9 北蔡镇 10 三林镇 11 大团镇 17.2467 12 航头镇 10.8196 13 惠南镇 15.1519 14 康桥镇 3.0345 15 老港镇 36.0573 16 泥城镇 25.7542 17 书院镇 38.1349 18 万祥镇 14.3205 19 新场镇 8.2453 20 宣桥镇 4.6433 21 周浦镇 10.9958 22 祝桥镇 34.4829 23 南汇新城镇 85.0577 合计 323.3256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设施粮田管护补贴)专项资金 1、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操作流程图 3、分配结果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设施粮田管护补贴)专项资金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1 川沙新镇 12.0448 2 合庆镇 1.2486 3 曹路镇 1.0920 4 唐镇 5 张江镇 6 高东镇 7 高桥镇 8 高行镇 9 北蔡镇 10 三林镇

各镇向区农委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区农委审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复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拨付资金至相关镇 各镇将资金拨付至相关经济组织(农户) 11 大团镇 14.6647 12 航头镇 3.6009 13 惠南镇 4.1806 14 康桥镇 0.5460 15 老港镇 3.6400 16 泥城镇 17 书院镇 6.5065 18 万祥镇 1.8655 19 新场镇 11.0256 20 宣桥镇 5.4318 21 周浦镇 22 祝桥镇 9.3621 合计 75.2091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绿叶菜抢种补贴)专项资金 1、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操作流程图

3、分配结果 2015年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绿叶菜抢种补贴)专项资金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1 川沙新镇 19.8584 2 合庆镇 7.9280 3 曹路镇 17.1248

各镇向区农委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区农委审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复核各镇报送的材料 区财政拨付资金至相关镇 各镇将资金拨付至相关经济组织(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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