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016年12月

目录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

规范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

(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2016年);

(7)《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安监〔2016〕220号);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水利部的应对工作:

(1)水利部直属单位负责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

(2)水利部直属单位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水利部机关办公及后勤保障活动;

(3)地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属地为主,部门协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水利部发挥指导、协调、督促和配合作用。

(3)分工负责,协同应对。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安全监督司负责统筹协调,各司局和单位按照业务分工负责,协同处置水利生产安全事故。

(4)专业指导,技术支撑。统筹利用行业资源,协调水利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事故分级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分级标准见附录1。

较大涉险事故,是指发生涉险10人以上,或者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或者需要紧急疏散500人以上,或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电站、重要水利设施、

危化品库、油气田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与以下应急预案、应急工作方案共同构成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1)水利部直属单位针对负责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水利部直属单位针对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水利部有关司局针对各自业务领域组织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专业(专项)应急工作方案。

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有关司局专业(专项)应急工作方案清单见附录2。

上述预案、工作方案以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评审备案工作,并应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修订。

有关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业务司局应急工作方案应向安全监督司备案,并应在本预案启动时相应启动。

2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分级管控

各地、各单位应按照水利行业特点和多年工作实际,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的相关规定,分析事故风险易发领域和事故风险类型,及时对各类风险分级并加强管控。

水利部直属单位和地方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做好登记建档,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备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水利部有关司局、单位应加强部直属单位(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管,及时掌握和发布安全生产风险动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管,及时掌握和发布安全生产风险动态。

预警

水利部直属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地方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预警信息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

预警行动

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密切监控事故险情发展变化,加强相关重要设施设备检查和工程巡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有关水利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应视情况制定预警行动方案,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资源调运准备。

预警终止

当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隐患排查治理

水利部直属单位和地方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工程设施巡查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对于情况复杂、不能立即完成治理的隐患,必须逐级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应急防护措施,制定周密方案限期消除。

安全监督司和有关业务司局应督促部直属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事故信息报告

事故报告方式分快报和书面报告。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或地方水利工程发生重特大事故,各单位应力争20分钟内快报、40分钟内书面报告水利部;水利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快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国务院总值班室。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有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地方水利工程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快报、2小时内书面报告至安全监督司。

接到国务院总值班室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各单位接到水利部要求核报的信息,应通过各种渠道迅速核实,按照时限要求反馈相关情况。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相关信息。

除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外,各单位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事故信息报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和要求

1快报

快报可采用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但须通过电话确认。快报内容应包含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发生时间、具体地点,已经造成的伤亡、失踪、失联人数和损失情况,可视情况附现场照片等信息资料。

2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内容应包含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发生经过,已经造成伤亡、失踪、失联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事故当前状态以及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备用联系方式:

安全监督司负责受理全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办公厅、有关司局和单位收到有关单位报告的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告知安全监督司。

先期处置

水利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信息报告后,安全监督司和有关司局、单位应做好以下先期处置工作:

(1)安全监督司立即会同有关司局、单位核实事故情况,预判事故级别,根据事故情况及时报告部领导,提出响应建议。

(2)安全监督司及时畅通水利部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联系渠道,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汇总与传递,跟踪事故发展态势。

(4)对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监督司通知有关应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5)其他需要开展的先期处置工作。

4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将水利部应对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1)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3)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由安全监督司会同相关业务司局、单位跟踪事故处置进展情况,通报事故处置信息。

一级应急响应

判断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督司报告部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副部长;水利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审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一级响应,响应流程图见附录3。

成立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领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水利部部长

副指挥长:水利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部长和分管相关业务的副部长、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负责人

指挥长因公不在国内时,按照水利部工作规则,由主持工作的副部长行使指挥长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司。应急组织体系见附录3。

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地方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会议,通报事故态势和现场处置情况,研究部署事故应对措施。

派遣现场工作组

组成现场应急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水利部部长或委托副部长担任;组员由安全监督司、相关

业务司局或单位负责人、地方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组成。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技术支持、信息处理和保障服务等小组。

现场应急工作组应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跟踪事态进展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等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传递事故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定时报告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

调配应急资源

根据需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调配应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有关物资、器材等。

办公厅会同地方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开展事故舆情分析工作,及时组织发布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

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指导事故处置时,现场应急工作组应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向水利部应急指挥部报告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意见。

其他应急工作

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技术甄别工作等。

当事故应急工作基本结束时,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部长批准后,应急响应终止。

二级应急响应

判断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督司报告部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副部长;水利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审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二级响应,响应流程图见附录3。镞锊过润启娅涧骆谰泸载挞。

成立应急指挥部,领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水利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部长或分管相关业务的副部长

副指挥长:安全监督司司长、相关业务司(局)司(局)长、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司。应急组织体系见附录3。

会商研究部署

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通报事故态势和现场处置情况,研究部署事故应对措施。

派遣现场工作组

组成现场应急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副部长或安全监督司、相关业务司(局)的司(局)长担任;组员由相关业务司(局)或单位负责人、地方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组成。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技术支持、信息处理和保障服务等小组。

现场应急工作组应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跟踪事态进展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等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传递事故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

调配应急资源

根据需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调配应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有关物资、器材等。

办公厅会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事故舆情分析工作,组织发布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

配合国务院或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指导事故处置时,现场应急工作组应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向水利部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技术甄别工作等。

当事故应急工作基本结束时,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部长批准后,应急响应终止。

三级应急响应

判断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督司报告分管安全生产副部长;安全监督司会同有关司局、单位应急会商,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启动三级响应。

派遣现场工作组

组成现场应急工作组,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安全监督司、相关业务司局的司(局)长或副司(局)长担任;组员由安全监督司、相关业务司(局)或单位人员、地方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专家组成。

现场应急工作组应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现场处置情况。跟踪事态进展

安全监督司应及时掌握事故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

其他应急工作

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技术甄别工作等。

响应终止

当事故应急工作基本结束时,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安全监督司批准后,应急响应终止。

5地方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将水利部应对地方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1)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3)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地方水利工程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由安全监督司会同相关业务司局、单位跟踪事故处置进展情况,通报事故处置信息。

一级应急响应

判断地方水利工程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督司报告部长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部长;水利部召开紧急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启动一级响应,研究部署水利部应对事故措施,响应流程见附录3。

派遣现场工作组

组成现场应急工作组,赴事故现场协助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部领导或委托安全监督司、相关业务司(局)的司(局)长担任;组员由安全监督司、相关业务司(局)或单位负责人、地方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以及专家组成。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技术支持、信息处理和保障服务等小组。

现场应急工作组应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部领导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跟踪事态进展

安全监督司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等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传递事故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定时报告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

调配应急资源

根据需要,安全监督司协调水利应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有关专业物资、器材等支援事故救援工作。

舆情分析

办公厅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舆情分析工作。

配合国务院或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指导事故处置时,现场应急工作组应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向水利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技术甄别工作等。

响应终止

当事故应急工作基本结束时,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水利部批准后,应急响应终止。

二级应急响应

判断地方水利工程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督司报告部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副部长,水利部召开应急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启动二级响应,响应流程见附录3。

派遣现场工作组

组成现场应急工作组,赴事故现场协助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安全监督司、相关业务司(局)的司(局)长担任;组员由安全监督司、相关业务司(局)或单位负责人、地方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组成。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技术支持、信息处理和保障服务等小组。

现场应急工作组应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部领导汇报事故处置进展。

跟踪事态进展

安全监督司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等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传递事故信息救援进展情况,定时报告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

调配应急资源

根据需要,安全监督司协调水利应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有关专业物资、器材等支援事故救援工作。

其他应急工作

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技术甄别工作等。

响应终止

当事故应急工作基本结束时,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水利部批准后,应急响应终止。

三级应急响应

启动响应

判断地方水利工程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督司会同有关司局、单位应急会商,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启动三级响应。

派遣现场工作组

根据事故情况,安全监督司商有关司局、单位组成现场应急工作组,赴事故现场开展协助配合工作。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安全监督司、相关业务司局副司(局)长担任;组员由安全监督司或相关业务司局人员、地方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专家组成。

跟踪事态进展

安全监督司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等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事故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和水利部应对措施建议报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部长。

其他应急工作

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技术甄别工作等。

响应终止

当事故应急工作基本结束时,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安全监督司批准后,应急响应终止。

6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

信息发布

对于直属单位(工程)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办公厅会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跟踪社会舆情态势,及时组织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舆情应对

办公厅、有关司局和单位会同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回应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社会关切。

7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直属单位(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监司会同相关司局指导直属单位做好伤残抚恤、修复重建和生产恢复工作。

地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处置。

应急处置总结

安全监督司会同有关司局和单位对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处理与传递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响应措施及实施情况、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关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

8 保障措施

信息与通信保障

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和有关单位应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信息畅通相关支持。相关司局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

各地、各单位应保持应急期间通信畅通,在正常通信设备不能工作时,迅速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启用备用应急通信设备,为本预案实施提供通信保障。

人力资源保障

安全监督司应会同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专家库中应包括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监督等工作的技术人员,应保持与专家的及时沟通,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

应充分依托和发挥所在地和水利部现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作用,加强专业救援队伍救援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过硬、作风优良、服从指挥、机动灵活。

各地、各单位应建立地方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国人民解放军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为本预案实施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应急经费保障

财务司、安全监督司根据需求安排年度应急管理经费,用于水利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预案宣传演练等工作。

各地、各单位应积极争取应急管理经费安排,用于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预案宣传演练等工作。

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地、各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工程有关施工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配齐救援物资,配好救援装备,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必需保护、防护器具储备工作;建立应急物资与装备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物资与装备的日常管理。

各地、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应包含与地方公安、消防、卫生以及其他社会资源的调度协作方案,为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援提供物资与装备保障。

9 培训与演练

预案培训

安全监督司应将本预案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定期组织举办应急预案培训工作,指导各单位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

预案演练

本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和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各单位应及时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分析预案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

10 附则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水利部安全监督司负责解释和管理并根据实际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修订。施行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录1 事故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附录2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有关司局专业(专项)应急工作方案清单

一、水利部直属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清单

1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水利部水文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水利部机关服务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4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5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6水利部三门峡温泉疗养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7中国水利报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8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9 中国水利博物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1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2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3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以下单位视实际情况,编制单位应急工作方案)

24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

25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

26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

27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

28国际小水电中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

二、有关司局专业(专项)应急工作方案清单

1 水库(水电站)、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含附属建筑物)建设与运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编制单位:建设与管理司。

2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与运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编制单位:水电局。

3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田灌溉排(节)水改造、泵站建设与运行、牧区水利工程建设、村镇供水排水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编制单位:农村水利司。

4水土保持工程、淤地坝建设与运行、水土保持监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司。

5水利部直属单位科研实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编制单位: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附录3 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流程图和应急组织体系图

一、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二、地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指挥部

成员单位

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监督司)办公厅 规划计划司 水资源司 财务司 人事司 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建设与管理司 水土保持司 农村水利司 安全监督司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办公室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综合事业局 水文局 机关服务局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 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现场应急工作组

综合协调小组 保障服务小组

信息处理小组 技术支持小组 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样本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模板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试行) 12月

目录 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编制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工作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事故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预案体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风险分级管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预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隐患排查治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事故信息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先期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水利部直属单位( 工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应急响应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一级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二级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三级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地方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应急响应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一级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和顾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4、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坐落于方向的村区内,西边面临,北边面临,东边面临,南边为。营业面积平方米,安全出口处。现从业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安全负责人人,是一家企业。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单位内有高低压配电装置及经营区电源线路较多,易燃品集中堆放,且在区域内使用燃气和主食加工机械进行现场食品加工。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火灾、机械伤害及触电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通讯联络组、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4个应急救援组。 1、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职责: (1)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2)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5)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6)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组织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负责人: 成员: 职责: (1)设专人24小时值班。 (2)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3)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救援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与各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和情况通报。 灭火组:发现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及时断电、断气。疏散组:负责引导各部位人员有秩序疏散。

2020年(安全生产)辽宁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安全生产)辽宁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辽宁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辽宁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第205号 《辽宁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业经2007年1月5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张文岳 二○○七年二月五日 第壹条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以下简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存于于生产运营场所、设备和设施以及管理中的可能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不安全状态和缺陷。具体分类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煤炭、公安、建设、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于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及时解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于的重大问题,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情况列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条生产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壹)建立、健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二)组织制定且实施本单位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急救援预案; (三)督促、检查本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生产运营单位对于因外部因素可能造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方案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接到方案后,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第八条生产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日常排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排除;因城市规划或者生产技术、工艺、设计等原因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 煤矿企业应当每月组织壹次由关联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 第九条难以确认和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生产运营单位应当按照省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且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方案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应急救援预案是指事先制定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 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编制要求: 要求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程序简单,步骤明确,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有序实施; 要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工程概况与作业环境 1、工程概况:主要有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基坑深度、建筑物的形状、长宽、高度。 2、作业环境:主要有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交通道路、地下管线、地质、高压线、通讯电缆及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等情况。 3、项目部人员构成情况简介。 二、应急准备 1、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建立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明确组织机构人 第 2 页共 5 页

员的职责。具全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设置、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救援人员分工情况等。 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针对工程的特点有针对的、有选择的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列出应急工具清单,注明存放位置、保管负责人。如消防用具:灭火器、消防水龙带、消防栓、沙袋、水桶、消防钩、铁锨等;防汛设备:抽水泵、编织带、塑料布、砂、水桶、铁锨等;急救工具:现场临时医务室的位置,担架、医药急救箱等。 3、应急救援人员的教育 开工前对应救援人员及现场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⑴、常见事故类型的预防和急救知识,如高处坠落事故、触电事故、机械伤害、坍塌事故、中毒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等。 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⑶、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 三、危险源的辨识及应急预案的启动 1、在开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策划,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列出重大危险源 2、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条件 四、应急救援预案响应 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救援、保护现场及事故处理的程序。画出应急流程图,要有急救电话(火灾119、急救中心120、公安110)、防疫部门电话、医院电话、水、电、燃气维修电话及上级主管部门电话等。 对可能出现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火灾、爆炸及油品、化学品等危 第 3 页共 5 页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建宁县华新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 组织领导:张碧熊组长:邓清娇安全专管员:杨文斌、张忠兴 安全助理:张检华、范新福 成员:丁元建、雷雪春、徐丽婷、刘孔平、王仕莲、张翠云、杨水秀、黄芬、丁元娟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 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组长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组长,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 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 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巨龙?江山国际三期A22-06/02地块 工程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鱼嘴镇 建设单位:重庆市巨龙实业有限公司 质监站:重庆市两江新区质监站 设计单位:重庆大有建筑设计院 勘察单位:重庆北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重庆实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施工单位:锦宸集团有限公司 2、施工范围:土建工程、建筑给排水、强弱电安装工程 3、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一次性交验合格,争创“三峡杯”优质工程,市级文明工地。 4、工期要求:工程总工期为365天,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建筑设计概况 5.1巨龙·江山国际三期A22-06/02地块位于重庆市鱼嘴镇,地处鱼嘴镇的黄金地段,包括28#(14F/-1D)、29#(3F/-1D)、30#(3F/-1D)、31#(3F)、32#(2F/-1D)及地下车库(-1F)。建筑物±0.000分别为298.600、300.000、301.000、301.200、299.200、293.200,建筑物相对高度分别为53.7m、14.1m、14.1m、11.3m、9.7m、5.5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361.41㎡,地下建筑面积为9054.40m㎡,总建筑面积33415.81㎡。 5.2本工程28#楼为一类高层,29~32#楼为多层,地下车库为二类建筑。防火等级28#楼及车库为一级,其余为二级,防水等级均为一级,

抗震设防烈度均为为6度。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均为50年。 6、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文件(渝建安2001-13号)“关于强制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130-2011)”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生产实际和本工程的施工特点。为加强对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项目部能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工程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雹灾、雪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危险品污染或泄漏、火灾、压力容器管道事故、交通事故、疫情、中毒等。 3、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事件:重大群体事件如罢工、集会、游行、示威等,刑事案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战争、恐怖暴力活动等。 上述给项目部正常的施工、社会稳定、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超出有项目部有效处理能力,需要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区域以外的职能部门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样本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试行) 12月

目录 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编制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工作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事故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预案体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风险分级管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预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隐患排查治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事故信息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先期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应急响应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一级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最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最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 4.1.2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2处置措施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5.3.3坍塌事故现场处置5.3.4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5.3.5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5.3.6火灾事故现场处置5.3.7燃气系统事故现场处置5.4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习 10奖惩 10.1奖励 10.2责任追究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11.2应急预案备案 11.3维护和更新

11.4制定与解释 11.5应急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的行动,确保本单位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维持正常安全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预案编码原则,即XX -X- X - XXXA 。X代表“X字拼音的生母”,X代表“X字拼音的生母”;X代表“一级文件”;第一个A代表“安全词拼音第一个字的生母”;第二个A代表文件版本号。 1.2 编制依据 1)主要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第13号主席令)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第69号主席令) 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安监总局88号) 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 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549号) ⑥《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第260号令)

2018年关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18年关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 定 ###市电信分公司关于重特大安全生产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电信企业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按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它罪的,由地方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对外承包工程施工安全事故; (四)重特大线路施工维护和设备维护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和电梯等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条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及其经济处罚,具体标准为: (一)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因未履行职责,导致伤亡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并处2万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二)县(市)电信局、职能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部门负责人因未履行职责,导致特大伤亡事故发生,给予撤职处分并处1万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给予降职处分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员工伤亡事故发生,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2千以上1万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班组长(项目经理)因未履行职责,违章指挥,导致伤亡事故发生,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降级的行政处分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员工因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导致伤亡事故发生,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企业和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本企业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本企业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第五条企业及有关部门应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由企业主要领导人或者主要领导人委托企业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企业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各县(市)电信局、分公司各生产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企业易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各县(市)电信局、分公司各生产部门必须制定本单位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单位(部门)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各县(市)电信局、分公司各生产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重特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第九条各县(市)电信局及其有关部门对本企业存在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负有职责的上级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2210503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复习要点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指事先制定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应急设备与设施;求援程序;保护措施程序;事故后的恢复程序;培训与演练;应急预案的维护。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实施和奖惩。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备案。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如有特定情形,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施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施工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通常按照安全事故伤害程度、安全事故类别、安全事故受伤性质、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分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必须实施“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和追究法律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重点掌握发生安全事故时的事故报告内容、事故调查报告内容、施工单位的事故处理和法律责任。 一单项选择题 1.针对基坑开挖而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计划属于( )。 A.综合应急预案 B.专项应急预案 C.现场处置方案 D.事故处理方案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的机构是( )。A.各级人民政府 B.各级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管理部门 C.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各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按照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规定,下列选项中除( )以外都将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 A.甲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造成严重后果 B.乙企业因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而将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应急预案合并编写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必须要按照施工特点和操作规程约束施工人员,但是还有少数施工人员违反规定操作。加上天气和不安全因素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为了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紧张而快速正确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痛,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施工发生,积极有效地组织抢救,稳定人心,尽快恢复施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预案小组机构 1.1.建立以项目部为主的事故应急预案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 1.2.项目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 1.3.通讯联络小组:由资料员和保卫人员担任。 1.4.技术支持小组:技术负责人和各施工队技术人员。 1.5.抢险抢修小组:由生产负责人带队和施工员、各施工队施工员 1.6.医疗救护小组:现场医护人员和后勤人员,施工队后勤人员。 1.7.后勤保障小组:仓库管理员和施工队料具管理人员。 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按照物体打击应急预案中分工职责方式进行编写) 2.1.组长的职能和职责 2.1.1在不受到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控制指挥,决定是否存在事故的扩

大因素,必要时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和紧急情况的记录安排。 2.1.2复查和判断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和发展过程。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2.1.3指挥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事故伤害者得到及时救护和重视。 2.1.4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2.1.5在事故状态结束后,解除对受影响点的恢复。并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且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2.1.6发生非典、禽流感等传染疾病,坚决执行上级领导指示,进行封闭式管理。 2.2.副组长的职能和职责 2.2.1预测事故的发展态势,确定其发展过程,减少损失和人员伤害,组织应急人员进行救护。 2.2.2安排人员进行清场,无关人员必须撤离事故地点。避免事件的扩大。 2.2.3发生疫情后执行上级领导指示,定期消毒、测体温、封闭式管理。 2.3通讯联络小组的职能和职责 2.3.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3.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3.3负责应急过程的方案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系。 2.3.4发生疫情后,协助领导做好防疫工作。及时向上级反馈施工现场情况。 2.4.技术支持小组的职能和职责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样本

淄博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ZC/C安生—006— 1、目的 为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 包括坍塌滑坡、触电、高空坠落、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灾害、中毒及生产中造成或发生的安全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迅速、科学、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3、引用文件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ZC/A01《一体化管理手册》( 现行有效版本) ZC/B11《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 现行有效版本) 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4、应急处理指挥和工作系统及其职责 4.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公司组建指挥部, 设总指挥1人, 副总指挥若干人, 并设现场处理组、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具体工作小组。 4.1.1应急预案总指挥: 夏书强, 全面指挥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发布指令。 a.分析紧急状态, 根据相关危险程度、潜在后果等确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b. 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c.与企业外应急反应机构、组织、部门和人员进行联络; d. 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e. 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f. 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g. 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h. 通报外部机构, 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i. 决定应急撤离, 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4. 1.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 a. 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b. 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c. 保持与事故现场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d. 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 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e. 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f. 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g. 根据各施工现场、单位的实际条件, 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合作, 在事故应急 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副总指挥: 李华, 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 副总指挥: 徐伟寿, 协助总指挥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副总指挥: 张建忠, 协助总指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副总指挥: 史继芳, 协助总指挥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副总指挥: 尹为民,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过程中的技术 工作。 副总指挥: 吕素信,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物质和所需资金的调配。 副总指挥: 孙能亮, 协助总指挥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副总指挥: 龚仁泗, 协助总指挥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4.1.3现场处理组: 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等以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 组成。负责组织现场的抢救、保护、人员稳定、组建现场消防队、保证现场救援通道 的畅通和配合事故调查等工作。 4.1.4医疗救援组: 由公司职工医院牵头, 组织公司和社会医疗单位, 及时对事故受 伤害人员进行救治。外地施工现场应首先就近联系社会医疗单位, 及时对事故受伤害人员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整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目的 为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职责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处理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员职责、报告程序、应急措施、调查处理、预案演练等工作要求。适用于集团所有下属企业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各类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包括: a)突发火灾事故; b)突发触电事故; c)突发粉尘爆炸事故; d)突发锅炉爆炸事故; e)突发氨气泄漏事故; f)突发重大交通事故; g)突发建筑坍塌事故; h)突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i)突发传染性疫情事故; j)突发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k)突发煤矿透水事故; l)突发化工企业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m)突发化工企业介质中毒事故; n)突发建筑工地高空坠落事故; o)暴风、暴雨、暴雪、地震等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集团下属各业务板块应根据本业务板块性质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组织机构与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分为三级领导机构。 集团总部生产安全领导小组 集团总部应成立生产安全领导小组,作为生产安全事故的最高领导机构,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时,组织实施全面组织协调。必要时应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专人、专职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集团生产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a)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时,担当统一指挥; b)协调下属各相关片区的物资和人员,积极组织救援;

c) 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案提供指导意见,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 d) 派出现场指导人员或专家,督促应急处理方案的落实; e) 负责政府安全主管部门的报告、接待和联络。 4.2下属业务板块安全小组 各下属业务板块生产安全管理小组,领导本业务板块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略 成员:(略) c)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交通管理等。 成员:(略) d)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供应、后勤及人员联络方面的事情。 成员:(略) e)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救险物资等。 成员:(略) 各业务板块安全小组的负责人,应组织制定书面文件和工作程序,明确以上各方面的负责人及其相关职责。并实施培训或演练,确保相关负责人明确职责和工作程序。 现场救援指挥部 突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时,当事分公司应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的职责是: a) 在上级安全领导机构人员到达前,当事公司的企业总经理应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 成立临时救援指挥部,积极组织救援活动; b) 在上级安全领导机构人员到达后,配合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所 有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指挥; c) 有政府安全主管部门介入时,现场指挥部人员应听从政府安全主管部门的统一指 挥,成立由政府安全主管部门为主的现场救援指挥部。 5应急响应 生产安全事故的级别 为利于工作中分别对待,把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级别分成以下三类。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试行) 2016年12月

目录 1 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1) 1.4工作原则 (2) 1.5事故分级 (2) 1.6预案体系 (3) 2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 2.1风险分级管控 (4) 2.2预警 (4) 2.3隐患排查治理 (5) 3 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6) 3.1事故信息报告 (6) 3.2先期处置 (8) 4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8) 4.1应急响应分级 (8) 4.2一级应急响应 (9) 4.3二级应急响应 (11) 4.4三级应急响应 (13) 5 地方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14) 5.1应急响应分级 (14) 5.2一级应急响应 (15) 5.3二级应急响应 (16) 5.4三级应急响应 (17) 6 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 (19) 6.1信息发布 (19) 6.2舆情应对 (19) 7 后期处置 (19) 7.1善后处置 (19) 7.2应急处置总结 (19) 8 保障措施 (20)

8.1信息与通信保障 (20) 8.2人力资源保障 (20) 8.3应急经费保障 (20) 8.4物资与装备保障 (21) 9 培训与演练 (21) 9.1预案培训 (21) 9.2预案演练 (21) 10 附则 (22) 10.1预案管理 (22) 10.2施行日期 (22) 附录1 事故分级标准 (23) 附录2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有关司局专业(专项)应急工作方案清单 (24) 附录3 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流程图和应急组织体系图 (27)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套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全套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目录

事故应急措施预案 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使人员生命财产不受损失,首先要从组织和技术等方面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见下表):

3.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小组组长: 应急小组副组长: 应急小组成员: 4.应急组织人员职责、义务: 4.1 组长职责:负责现场指挥,发生事故后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 4.2 组长义务:协助上级领导分析事故原因,处理好相关事故的一切后果。4.3 副组长职责、义务:打电话报警(火警119、急救120、公安巡警110)并负责招待援助车辆及人员;协助各相关部门抢救受伤人员及集体财产,并协助领导处理一切相关事故。 4.4 组员负责配合组长组织人力合理救护,并保护好现场。 5、各项应急措施预案: 具体附后: 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1.目的 为使发生突发性事件时能采取最有效的方法抢救被困人员或自救,同时尽可能不使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小经济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2.突发事件的类型 1〉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2〉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3〉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4〉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5〉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破坏。 6〉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7〉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如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8〉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3.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划定: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范围;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地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2〉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划定: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挡)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的,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 4.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1〉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小组(指挥中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019年全国十大生产安全事故

2019年全国十大生产安全事故 01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发生原因是,事故企业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主要成分是二硝基二酚、三硝基一酚、间二硝基苯、水和少量盐分等)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 主要教训: 一是事故企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漠。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刻意瞒报、违法贮存、违法处置硝化废料,安全管理混乱。 二是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有关环保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导致事故企业硝化废料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暴露,干扰误导了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 三是江苏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应急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到位,生态环境部门未认真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工信、市场监管、规划、住建和消防等部门也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行为。

四是响水县和生态化工园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重发展轻安全,招商引资安全环保把关不严,对天嘉宜公司长期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复产把关流于形式。 五是江苏省、盐城市未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 02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9年9月28日,长深高速公路江苏无锡段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重型货车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36人受伤。发生原因是,事故大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左前轮爆胎,导致车辆失控与中央隔离护栏碰撞,冲入对向车道,与对向大货车相撞。大客车上大部分乘员未系安全带,在事故发生时脱离座椅,加重了事故伤亡后果。主要教训: 道路客运行业跨省异地源头管控存在漏洞。 一是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车辆监管不力,对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的问题失察失管,未及时处理其他部门和外地关于事故企业及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的抄告线索,没有真正形成监管合力和闭环管理。 二是车辆实际运营地有关部门未对非法营运大客车和非法组客点进行有效查处,仅将已掌握的异地籍非法车辆线索抄告车籍所在地交通运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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