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参考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参考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参考

当前涉密人员管理还不够完善,有必要开展涉密人员风险管理。

至于要怎么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措施呢?下面就不妨一起来了解下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篇1

保密承诺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新保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这是第一次将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从而将建立保密承诺制度纳入保密管理体系之中。

明确保密承诺的法律性质《现代汉语辞典》将承诺解释为“对某项事务答应照办。

作为物权法或合同法上的承诺,是指受邀人承诺同意邀约人要约的意思表示。

当承诺人做出某项承诺时,就意味着他已经订立了一项约定或合同,并许诺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或义务。

保密承诺是指保守国家秘密的承诺,其表现形式是签订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接触或者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在任职、上岗或者离岗之前,自愿为自己设定具体保密义务、限制自身权益,从而不使国家权利受损的书面合

同。

其法律特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保密承诺书的一方是国家。

基于国家秘密属于国家所有和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这一根本前提,任何合法掌握或使用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和合法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自然人,都必须承担具体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二是在保密承诺书中,无论是设定实体性义务,还是设定程序性义务,都是服务于实现保护国家秘密这个根本目的。

三是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一种公法上的义务,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并不因承诺而产生,承诺内容只是保密义务具体化的一种形式。

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承诺不泄露接触或者知悉的国家秘密信息,在国外早有立法先例。

如,美国1995年的第12968号总统行政命令《接触秘密信息的规定》、法国2003年的《法国1300号部际保密条例》、英国议会1989年修订的《公务员保密法》和保加利亚议会2004年修订的《保密法》等。

国外签订保密承诺的主要目的,一是使涉密人员认识到,允许其接触秘密信息表明国家的信任;二是告知涉密人员负有保守该秘密信息的义务,未经批准不得披露该秘密信息;三是告知涉密人员,如果违反保密承诺所声明的保密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建立保密承诺制度的意义涉密人员是国家秘密的特殊载体,是保

密管理的重点。

在保密工作实践中,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涉密载体、涉密场所的管理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经验。

相对而言,在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方面,分类不清、办法不多、效果不好。

在法律层面上建立保密承诺制度,是加强对涉密人员保密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适应当前保密与窃密斗争严峻形势的需要。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和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各种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加紧对我国进行情报窃密活动,窃密目标有很强的针对性,党政军领导机关和重要涉密单位、领导干部、重要涉密人员是窃密活动的主要目标,必须加强重点防范和管理。

二是适应涉密人员保密管理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涉密人员价值取向、利益追求趋于多元化;涉密人员流动加快、流向复杂,涉密主体呈现多元化,保密管理难度加大。

三是提高涉密人员保密能力的需要。

目前,对涉密人员的管理,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涉密人员保密意识不强,工作中麻痹大意,侥幸心理严重;保密知识技能薄弱,难以应对高技术条件下保密管理的新要求。

通过建立保密承诺制度,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保密承诺档案,有利于实现对涉密人员的跟踪管理,建立涉密人员管理的长效机

制;有利于涉密人员了解单位的保密规章制度,知悉自己的保密义务

和责任,提高其保密意识,强化其保密责任,使抽象的保密法律义务具体化;有利于促使机关、单位领导干部主动过问保密、涉密单位主

动抓保密、涉密人员主动学保密,推动保密制度措施的落实,使保密要求从挂在嘴上、贴在墙上逐步落实到行动上。

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近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保密委员会的安排部署,根据保密管理的需要,通过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协议、保密承诺书等方式,积极探索涉密人员保密承诺制度,已经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

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保密承诺档案的保密管理问题等,这些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继续加以丰富和完善,逐步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规范保密承诺的内容和签订人员范围。

2015年3月,中央组织部、国家保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保密承诺书的基本内容必须包括:认真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未经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离岗离职

后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违反保密承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通知》同时明确,机关、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涉密人员

的涉密程度和涉密事项,适当补充相关内容,或同时组织签订专项保密承诺书。

实行保密承诺制度,就要实现保密责任的全面覆盖,使所有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明确自己的保密义务。

因此,签订人员是指在工作中已经或可能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在岗(在职、借调、聘用)和离岗离职(退休、调离、辞职、辞退)的干部职工、工勤人员。

签订对象重点是领导干部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对其他在编人员以及借调、聘用和工勤人员,要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结合涉密资格审查,确定是否纳入签订范围。

各机关、单位在组织签订时,应当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机关、本单位签订人员的具体范围,既要避免漏签,也要避免简单的“全员签订。

二是强化机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各级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代表国家行使对国家秘密的管理权,组织本机关单位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既是职责,也是法定义务。

在签订前,保密工作机构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机关、单位签订人员范围,明确保密承诺内容和签订程序,并做好动员部署,使承诺人充分认识签订保密承诺书的重要性。

同时,还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确保他们熟悉保密承诺内容,掌握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签订后,要加强保密承诺书的管理,建立专项档案,由机关单位

组织人事部门和保密部门分别集中长期保存。

对有关涉密内容的承诺书,要按照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为切实做好保密承诺执行工作,要加强对保密承诺的监督管理,将保密承诺执行情况列入日常保密管理工作之中,对违反保密承诺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是制定保密承诺专项制度。

建立保密承诺制度是完善法规制度,提高完整性、权威性、有效性的一项重要举措。

要把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这就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

一要按照新保密法的规定,在保密法实施条例修订中明确规定保密承诺制度,同时,研究起草专门规定,进一步明确保密承诺制度的原则、签订范围,细化管理措施,规范保密承诺书样式、主要内容、签订程序,加强监督与考核。

二要把保密承诺制度作为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明确涉密人员资格条件、教育培训、岗位考核、离岗管理、权益保障的基础上,可根据不同等级涉密人员的涉密程度不同,在保密承诺书中补充设置相应的承诺内容。

三要将保密承诺纳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年审制度,定期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履行保密承诺的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对违反承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进行审核处理,提高保密承诺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篇2

a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

一、涉密人员应遵守10条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严格遵守“密来密往原则,严禁明密混用和复制密码电报。

三、涉及秘密内容的会议、活动及涉外的重大活动、项目,应当制定严格的保密规定和防范措施;

四、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五、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物品应存放在专用铁皮柜或保险柜内。

并按规定及时清退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

六、发生泄密事件时,涉密人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机关报告。

凡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秘密60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和报告.

b科室微机保密管理规定

一,各科室微机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专管。

二、专管人员应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三、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与工作无关的严禁使用。

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四、下班时间专管人员应负责锁机。

五、专管人员对本科室电脑资料妥善保管,未经科室负责人许可,严禁将本单位软件资料打印或拷贝给外单位人员,重要资料必须征得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否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c保密宣传教育规定

一、制订、执行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每年对保密普法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总结。

二、每年以创办保密知识宣传栏、开展保密知识竞赛、举办保密讲座、组织观看保密教育录相等形式,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安全意识。

三、经常性组织职工学习《保密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治密。

四、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保密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对涉密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整体保密管理素质。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篇3

采购代理机构有时候会遇到军队涉密采购项目,涉密项目采购是指一个项目涉及一项或者多项保密要点,且该保密要点与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修缮、拆除、安装、调试、使用等的论证、勘察、设计、施工、监管和后续维保密不可分,从立项到采购,从合同到安装,从验收到售后,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的采购项目。

军队涉密项目采购直接涉及国家和军队安全及军队秘密。对于涉密项目采购,由于《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规定“不适用本法”,军队采购也没有细致的法规和明确的程序,加上很多单位谈密色变,致使出现保密需求和竞争机制之间的矛盾,导致自行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失去集中采购优势,甚至出现一些利用涉密项目采购违规违法现象。为保证涉密项目采购顺利进行,防止腐败行为发生,应坚持保密、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工作原则,建立内控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依照规范程序,确保涉密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依规进行。应重点抓好以下重点环节。

一、在需求论证环节上

对涉密项目建设需求,除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项目论证外,还必须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权限、依据、程序,同步做好涉密论证,确定立项报告、规划建议书等相关事项,以及绝密、机密和秘密等定密工作,特别是确定好保密要点,即属于国家秘密、需要采取保密管理措施的要素和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位置、结构、建设标准、关键部位、使用材料、目的和用途等。

二、在计划编报环节上

对涉密项目采购,除按正常项目采购规定,严格依据前期论证和采购预算,按固定的格式、内容、时限等要求填报,连同质量技术指标参数一并报送采购管理部门。其中需求文件,主要由编制说明、采购计划明细表,以及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设计图纸、验收条件和产品标样等技术文本或实物组成;采购需求计划中必须注明预算依据,通常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完成时限、采购方式建议和技术参数等,特别是要提报涉密论证报告和涉密等级,并注明需求计划编报、采购任务下达、供应商和评审专家选取、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合同签订、物资交装发运等采购活动及其产生的文件资料等,必须采取的保密防范措施。

三、在计划下达环节上

采购管理部门收到涉密项目采购需求,应当及时书面通知采购机构进行预研,开展市场调查,强调按照分级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采购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要求,在涉密环境下,进一步研究核对项目技术参数和图纸资料等,预编采购文件并按规定程序送审,或提出项目参数资料补充建议及采购组织、企业生产时限等情况说明。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规定程序和要求,在采购机构预研基础上,完善补充好各类参数,并根据涉密采购项目秘密等级和保密需要,选择符合保密要求的采购方式。机密、绝密级采购项目,不得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四、在具体采购环节上

(一)确定好采购人员。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涉密项目采购从需求论证到计划编报,从计划下达到具体实施,每个环节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都应有专门人员负责。采购机构要成立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涉密项目采购、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并按照保密要求,除严格审查采购人员外,还必须配备单独的采购器材,建立独立的档案室。在项目启动前,应选派政治可靠的项目负责人,并对涉密人员进行项目前期情况交底和上岗前保密教育,做到知情况、明标准、懂技术、守规矩、尽职责。

(二)编制好采购文件。采购机构编制涉密采购项目文件,应当对涉密事项进行脱密处理。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有保密资质要求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要根据采购任务和技术参数要求,按照统一的格式文本和规定的构成要素,编制采购文件,视情组织专家审核。采购文件必须明确保密资质要求,明确具体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按规定设置评审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采购文件响应程度等要素权重,细化评价要素,注明各指标分值比例,量化计算方法,载明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等内容。采购文件报批前,应当由采购机构保密委员会进行保密审查。采购项目可能涉密的信息大致有:一是采购人的基础信息涉密,如采购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二是采购项目信息涉密,如采购产品的品名、种类、数量、用途、位置、技术参数等;三是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现场踏勘、澄清、标前预备会等方式交换的信息涉密,如采购文件、澄清文件、标前会纪要等文件中含有保密信息,项目现场属于特殊保密区域,或投标文件中包含国家机密等。

(三)发布好采购公告。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涉密信息不能在互联网上传递,这就要求涉密项目采购不能在网上发布公告。为引导市场充分竞争,获得最优性价比产品(系统),根据军队采购管理规定,可以公开部分信息。在进行某些涉密项目采购时,可以利用限制参与供应商资格的方法实现保密与竞争之间的平衡。例如要求参与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核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这既符合涉密要求,又满足了竞争的要求。军队采购信息发布应当依据涉密情况和涉密等级,选择发布媒体。其中,不涉密采购信息,在军队和地方媒体公开发布;秘密级采购信息,仅在军队相应涉密防护等级媒体范围发布;机密、绝密级采购信息不得公开发布。

(四)磷选好供应商。采购机构组织涉密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照项目保密要求,选择具备相应保密资质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要求。通常有以下要求:一是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军队保密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设置保密部门、配备保密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采购项目情况;二是涉密采购项目文档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定期销毁,不得擅自复制、留存;三是不得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或者传递涉密采购项目信息;四是不得通过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渠道传递涉密采购项目信

息;五是不得将参与的涉密采购项目作为企业业绩进行宣传。供应商遵守保密规定情况应当作为军队供应商库管理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存有重大泄密隐患的,采购机构应当通知其整改,并及时监督检查。

(五)磷选好评审专家。采购机构组织涉密采购项目评审,应当优先选择军队评审专家。机密、绝密级采购项目,只选取军队评审专家。对参与涉密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下列保密要求:一是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采购项目情况;二是不得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或者传递涉密采购项目信息;三是不得通过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渠道传递涉密采购项目信息;四是不得将参与的涉密采购项目作为个人业绩进行宣传。

(六)采取好保密措施。采购机构组织实施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招标大厅、评标室、谈判室等采购场所设置必要的保密设备,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出入;采购相关文件应当限制查阅范围,机密级(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对参与该项目的评审专家、供应商和有关人员接触的内容作脱密处理。对招标现场要满足管理要求,满足保密介质、涉密计算机、涉密打印机、其它保密设备的管理要求,为现场项目实施和保密管理工作创造条件。还应配备专门的车辆,用于在资质单位保密室和项目实施现场传递保密介质,减少介质传递过程中丢失、遗漏的可能。

(七)确定好中标单位。评审人员应当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明确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客观公正独立地提出评审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评审过程中,采购机构应当加强评审现场管理,严格保密措施;任何人不得私下与外界联络;无关人员不得进出评审现场;评审全程录音录像,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重大涉密采购项目评审,采购管理部门视情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监督。

(八)签订好中标合同。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应当依据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报告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澄清承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保密要求。供应商遵守保密规定情况应当作为预中标的重要前提。

五、在项目建设环节上

在项目正式建设之前,就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根据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对涉密项目的定级材料,通过与建设单位的充分沟通,确定项目技术文档、管理信息、过程文件中的涉密内容及知悉范围。在这一过程中,应坚持“最小化原则”,以便于明晰管理重点,同时降低不必要的管理工作量。要按照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项目建设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从项目保密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流程等方面进行设计和规划,建设全覆盖的现场保密机制。项目完成后,要严格在保密环境下,指定(委托)的质检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组织质检验收,并出具接收报告单,做好监督记录,建立质检档案。其中,供应商存有重大泄密隐患的,应当通知其整改,不及时整改或者已经造成失泄密的,一经核实,除依法追究责任外,还应将相关供应商及法人代表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其资格,并永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六、在档案管理环节上

采购机构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应当在保密环境下,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安全、保密的要求,按年度分项目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组卷采购档案,并妥善保管。采购档案室应专人管理,采购资料档案主要包括:采购计划、采购方式变更记录、市场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供应商资格预审表、供应商和评审专家抽取记录、招标文件、组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委打分表、评标报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记录、供应商质疑函及答复资料、投诉书及投诉处理决定书,以及采购过程中的领导批示、会议记录、电话记录,采购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报告等文件资料。确保档案文件在保密环境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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