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基础强化讲义
国际私法课件

总结词
该案例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 与执行问题,包括仲裁裁决的效力、撤 销理由和执行程序等。
VS
详细描述
该案例涉及一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当事 人一方需要对仲裁裁决进行撤销或执行。 案件中,需要对仲裁裁决的效力、撤销理 由和执行程序等进行研究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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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辖
以当事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 为依据确定管辖权。
属人管辖
以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为依据 确定管辖权。
协议管辖
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某国 家的法院管辖。
05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当事人通过 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
案例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管辖权争议
总结词
该案例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中管辖权争议的问题,包括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的组成和管辖权范围 等。
详细描述
该案例涉及一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庭的组成产生了争议。案件 中,需要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的组成和管辖权范围进行认定和裁决。
案例三
审理和裁决
仲裁庭会对争议进行审理,并 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
仲裁协议的签订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仲裁 条款,或者另行签订仲裁协议 。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会指定一名或多名仲 裁员组成仲裁庭,负责审理争 议。
执行裁决
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内容履行 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国际商事仲裁的裁决执行
在具体案件中,判断是否属于涉外民 商事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 主体、客体、法律事实等。
03
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的概念与原则
2015年司法考试系统设计强化班国际私法讲义杨帆

2015年司法考试系统强化班讲义第二部分国际私法区际法律冲突和准据法的确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二)适用冲突规范的基本制度:1、定性(识别):法院对案件性质予以确定的行为《法律适用法》第8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案件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涉外民事关系时,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
”——我国适用识别分割制5、法律规避和(部分)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1)法律规避: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或变更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1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2)(部分)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法律适用法》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一)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二)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的;(三)涉及环境安全的;(四)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五)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六)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涉港、澳、台参照适用)《法律适用法》的原则性规定:1、《法律适用法》的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1)《法律适用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若涉外法律关系发生时尚无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可参照适用《法律适用法》。
总论--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私法》总论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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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私法》总论讲义
第一部分 总 论
★概说——国际私法的考点和理论体系
国际私法的主要内容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
本门课程从内容上可以分四部分:
(1)基本理论。
如国际私法的定义、冲突规范,准据法以及其他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识别、反致、外国法查明、公共秩序保留和法律规避)。
(2)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如涉及到物权问题、债权问题、婚姻家庭的问题、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
(3)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
(4)区际司法协助。
区际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同地区,而国际是国家与国家之间。
中国的区际,如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间的司法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
一、国际私法的概念、渊源、规范及准据法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
《民通意见》178.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例】主体涉外、客体涉外、内容涉外等
例如:中国甲公司与非洲乙公司在中国境内签订一个买卖合同(主体涉外)。
2.国际私法的核心问题: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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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私法的理论体系 国际私法的理论体系,是指学者们基于对国际私 法的认识和研究所建立得比较完善的学说或学科 体系。 由于国际私法理论体系主要有三类: (1)冲突法理论体系; (2)小国际私法理论体系 (本书中采用的是小国际 私法体系) ; (3)“大”国际私法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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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 1、掌握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以及涉外民
该学说,从本质上讲是坚持法律的严格属地 主义,不承认法律具有域外效力,承认的只不过 是依外国法所取得权利。
2、评价
(1)该学说反馈到美国,被哈佛大学的比尔教授所 接受,后来成为第一部《美国冲突法重述》的理论 基础;
(2)在19世纪的近百年时间内,该学说在英美法系 国家十分盛行,成为判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 保护殖民主义国家海内外的既得权利益十分有利。
(1)该学说紧紧抓住了如何协调法律的域内效力和域 外效力两者关系这个根本问题,彻底纠正了法律严 格属地主义的弊端。第一次提出了在一定程度和范 围内承认内国法域外效力的原则;
(2)破天荒创立的这些基本的冲突规范,对后世国际 私法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意思自治说
(1) 16世纪\法国\杜摩林,又被称为法国的法则区 别说。 (2)其核心内容是:在法律适用上采取缩小 物法、扩大人法的研究方法,提出了除适用属人法 外,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其他的法律。
(1)冲突法规范:即认为国际私法规范全部是冲突规 范;
(2)冲突规范和涉外民事程序规范:认为国际私法规 范除冲突规范之外,还包括涉外管辖权规范和涉外民 事程序规范;
(3)冲突规范、国籍及规定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和涉 外民事程序规范:认为国际私法规范除了上述两种规 范,还包括国际和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国际私法教程》PPT课件

2004年10月
2021/3/8
1
课程说明
适用对象 基本情况 国际私法与相关学科联系
2021/3/8
2
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基本方法 基本要求
2021/3/8
3
本门课程的基本结构
总论 分论 程序
2021/3/8
4
学习建议
为何国际私法难学 学习建议 多种学习资源 学习环节
2021/3/8
19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
2021/3/8
20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2021/3/8
21
国际商事仲裁
2021/3/8
22
平时作业
练习题 参考答案
2021/3/8
23
案例分析
2021/3/8
24
期末复习自测题
模拟考试 参考答案
2021/3/8
25
素材和资料部分12
法律行为和代理
2021/3/8
13
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
2021/3/8
14
涉外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2021/3/8
15
涉外合同之债的一般法律适用 原则
2021/3/8
16
几种具体合同的法律适用
2021/3/8
17
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2021/3/8
18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
2021/3/8
5
考核说明
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考核内容和考核目标
2021/3/8
6
课程讲义(第8至22)
2021/3/8
7
国际私法基本理论
2021/3/8
8
国际私法PPT第14章2024新版

实质要件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个基 本要素。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01
02
03
对当事人的效力
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 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 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守和 履行。
对仲裁机构的效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 构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
• 冲突规范与实体法的联系: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体法是 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当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 制度时,就需要通过冲突规范来指定应适用的实体法。因此,冲突规范和实体 法在国际私法中相互依存、相互作用。
• 调整对象不同:冲突规范调整的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而 实体法调整的是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适用于涉外合同领域,允许当 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
属人法原则
以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作为连 接点,适用其本国法或住所地 法。
行为地法原则
适用于涉外合同、侵权行为等 ,以行为地作为连接点,适用 行为地法。
最密切联系原则
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各个方 面,选择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 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实践
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
适用法院地法律。
涉外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
夫妻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
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VS
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 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 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 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 ,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复旦大学国际私法讲义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华政国际私法讲义[1]
国际私法讲稿作者:pil (谢谢曾涛老师)网址:何谓 "国"历史演进、现实考察这里的"国"与国际公法中的"国"不同,包括一国领域内的其他法域,如香港、澳门和台湾相对于内地即为国际私法中的"涉外因素"何谓 "际" 有国无际 �� 国际多元法律体系与法律共同体并存我们可以概括如下:第一,世界由多元法律体系组成,这里的"元",可以以主权国家为单位,也可以y以法域为单位;第二,多元法律体系无歧视地、平等地相互对待;第三,在多元法律体系之上,存在一个法律共同体,法律共同体的现实与观念愈强,国际私法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愈大。
"私" 之界定这里的"民商事关系"是广义上的民商事关系,又包括公司法关系、票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又包括公司法关系、票据法关系、海事法关系、保险法关系,还包括劳动法关系,这使它与国内民法的调整对象区别开来。
这里的国际民商事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私法关系,这使它与国际公法的调整对象区分开来。
国际私法学的十个基本规则1、国内案件与国际私法案件Domestic cases V. PIL cases涉外因素是指在法律关系的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外国有联系。
2、程序法问题与实体法问题Procedure V. Substance3、直接调整与间接调整Direct Adjustment V.Indirect Adjustment4、国内法渊源与国际法渊源National Law Sources V. International Law Sources5、内国民商法与外国民商法Domestic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V.Foreign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6、国家主权与适用外国法Sovereignty V. Application of Foreign Laws7、识别、管辖权与法律适用问题Qualification , Jurisdiction and Choice-of -Law Issues9、诉讼与仲裁Litigation V. Arbitration10、立法管辖权与司法管辖权Legislative Jurisdiction V. Judicial Jurisdiction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民商事关系,也称为跨国民事商事关系或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关系。
最新第二章--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教学讲义ppt
第一节 国际私法学说史
➢ (二)意大利学派 ➢ 1、历史条件: ➢ (1)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统一意大利的思潮日益
高涨; ➢ (2)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出现了大批海外移民,
需要保护这些移民的利益。 ➢ 2、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 ➢ 孟西尼:1851年《国籍乃国际法的基础》 ➢ 孟西尼三原则:(1)民族主义原则;(2)意思自
➢ 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 ➢ 1898年《日本法例》 ➢ (三)变革阶段(参见第一章第三节当代国际私法国内立法
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 国际私法立法史
➢ 二、国际立法史 ➢ (一)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1、1893年在荷兰举行了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2、1951年第七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了《海牙 国际私法会议章程》,使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转变为 一个真正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3、中国于1987年成为其成员国 ➢ (二)泛美会议:1928年《布斯塔曼特法典》 ➢ (三)欧盟:1980年《关于合同法律义务法律适用 公约》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国际私法学说史
➢ 一、国际私法的萌芽时期 ➢ (一)罗马法时代的“万民法” ➢ (二)种族法时代的“极端属人主义” ➢ (三)属地法时代的“极端属地主义”
第一节 国际私法学说史
➢ 二、法则区别说时代 ➢ (一)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时代 ➢ 1、法则区别说首先在意大利产生的原因: ➢ (1)东西方经济贸易的发展促进了意大利北部资本
(行为法则)
第一节 国际私法学说史
➢ 2、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
➢ 胡伯:《论罗马法与现行法》
➢ “胡伯三原则”:
➢ (1)任何主权者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 但在境外无效;
➢ (2)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包括常住的与临时的,都可视 为主权者的臣民;
国际私法 课件
平等互利原则
总结词
平等互利原则是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各国在处理涉外民商事关系时,应当平等对待对方 ,并互惠互利。
详细描述
平等互利原则是国际交往的基本准则之一,也是国际私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各国在处理涉外民 商事关系时,应当平等对待对方,不得歧视或偏袒本国当事人。同时,各国也应当互惠互利,共同促 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发展。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和规则 的特点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和规则具有 规范性、专业性和国际性的特 点,能够保障仲裁过程的公正 、效率和权威性。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和规则 的作用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和规则的作 用在于规范仲裁行为,保障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商 事争议的解决。
06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行为与 代理
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的国际合作和统一。05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和特点
总结词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特点和意义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当 事人通过协议方式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 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国际商事仲裁的意义
国际商事仲裁具有自愿性、灵活性、快捷 性、保密性、权威性和强制执行性等特点 。
冲突规范的立法形式
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内立法。
冲突规范的类型
单边冲突规范
只规定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应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
双边冲突规范
规定两个不同的国家法律都可 以适用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 系。
选择型冲突规范
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法 律都可以适用于某一涉外民事 法律关系,但以选择其中一个 为准。
国际私法的范围
总结词
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 裁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