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

预案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2016年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抓好2016年洪涝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观念,树立农业自然灾害“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思想。在区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区农办设立农业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区农业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区农办主任任组长、防汛救灾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办。其职责是:

1、组织农业有关技术人员、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分赴联系的乡镇、基地等灾情一线抗灾救灾。

2、组织开展全区农业洪涝灾情调查和统计,建立农业灾情报告制度和信息网络系统。

3、分析研究,提出全区农业生产防汛救灾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和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5、组织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科技服务和生产救灾。

6、争取和筹集生产救灾经费和救灾种子、化肥等物资,提出分配意见。

7、对各镇办生产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8、参与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并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

三、预防、预警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洪涝灾害发生后,各镇办应立即向区有关部门报告,农业洪涝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灾害仍在发生和延续期间,应坚持日报告制度。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洪涝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一般性农业洪涝灾害信息,应定期逐级上报。

2、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保护措施。

四、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洪涝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绝收面积,灾害分级为四级,并相应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1、一级应急响应

(1)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受灾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

(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

(3)区农办紧急部署生产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生产意见,并向灾区紧急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排涝等服务工作。

(4)请求上级部门紧急下拨农业防汛救灾资金、物资,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2、二级应急响应

(1)农作物受灾面积达万亩。

(2)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排涝等服务工作。

(3)请求上级部门紧急下拨农业生产防汛救灾资金、物资,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3、三级应急响应

(1)全区农作物受灾面积累计达到—万亩。

(2)对灾区恢复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争取市政府和市农委下拨部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3)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种子等物资。

4、四级应急响应

(1)某一区域发生较大洪涝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累计达到—万亩。

(2)区农办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灾情,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

五、后期处置

区农办要积极协助各镇办,及时与水务部门联系,调动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通渠道,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在发生一、二、三级响应洪涝灾害的情况下,区农办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及时做好补改种工作。

六.应急保障

在洪涝自然灾害易发期,区和镇办农资部门和农业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证各类农业防汛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区农办要加强农业防汛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服务人员,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农业防洪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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