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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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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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一、资源配置: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

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

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

三、治疗质量: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2、住院治愈好转率;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

四、工作效率: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3、床位使用率;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4、资产负债率;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7、人员经费支出∕业务收入。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5年):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 收录论文数;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数。

完整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完整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完整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一、医疗机构分类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职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分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二、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费用等进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依法采购、使用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合理配备药品并加强监控和管理。

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应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五、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应按照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确保医疗费用合理、透明。

六、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七、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价,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八、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明确程序和责任,公正处理医疗纠纷。

九、医疗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监管,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

十、医疗卫生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流动、激励和评价机制,保证医务人员的素质和数量。

十一、医疗机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依法配备和管理设施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十二、医疗机构卫生环境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卫生环境,防止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十三、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执业注册和管理,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十四、药品监管制度加强药品监管,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十五、疾病预防控制制度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防控工作,保障公众的健康。

十六、医学伦理和道德制度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学伦理和道德规范,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十七、医疗技术评估和推广制度建立医疗技术评估和推广机制,保证医学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十八、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意识。

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一、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一、资源配置: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

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

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

三、治疗质量: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2、住院治愈好转率;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

四、工作效率: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3、床位使用率;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4、资产负债率;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7、人员经费支出∕业务收入。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5年):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 收录论文数;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数。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可打印修改)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可打印修改)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我委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本辖区的具体细则和实施工作要求,加强解读和宣贯培训,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安全底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4月18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首诊负责制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首诊医师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及时到岗、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第二章实施办法第二条、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积极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第三条、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四条、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医院条件所限或患者家属要求,需要转院者,首诊医师应详细交代病情,书写记录,并由患方签字。

第五条、急诊科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如会诊意见不一致,不能决定收住病房,由急诊科主任裁决,如果急诊科主任不在或裁决有困难,正常工作时间由医务处裁决,夜班或节假日由总值班裁决,仍有困难时请示值班院长或医疗院长。

在未做出裁决前,由急诊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1第六条、凡属涉及多学科的危重抢救患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相应检查及处理应及时记录。

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始终负责患者生命体征,并起主要协调作用。

第三章附则第七条、医务处负责对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第八条、违反该制度,造成差错、纠纷、事故,使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受到威胁,医院利益受到损失,或者医院声誉受到损害者,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处理,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并酌情停止医疗工作。

医院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完整版)

医院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完整版)

目录“危急值”报告制度 (2)临床用血申请及审批制度 (7)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9)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9)医院交接班制度 (22)医院会诊制度 (24)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26)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28)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32)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34)手术与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37)手术前讨论制度 (42)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4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 (46)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4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52)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4)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55)“危急值”报告制度1.危急值的定义:“危急值”通常指某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已处于危险边缘,此时,如果临床医师能及时得到此信息,迅速给予有效干预,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

这种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结果数值称为“危急值”。

2.检查科室报告流程检查过程中出现危急值的,应严格按照以下报告流程执行:2.1检查人员复查并确认危急值结果((1) )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确认该项目质控在控,再次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标本是否有特殊状态,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如与历史检测数据相符或与其他相关指标结果相符时,可不复检标本。

(2)必要时复检标本,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应在在报告单备注栏上注明“已复查”,并在《危急值报告/临床沟通记录》中登记复检结果。

)2.2检查人员及时与患者所在临床科室联系,并告知危急值结果等相关信息。

(立即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在核对科室、床号、住院号无误再报告结果,必要时询问护士标本采集是否正确,要求接电话人复述一遍。

并由接电话人立即转告值班医师或主管医师,并以短信方式通知主管医师。

门诊患者危急值以短信方式通知患者和主管医师。

同时报告审核人员在检验报告单上标注“已复查/核,危急值,及时就医”。

)2.3按危急值登记要求在《危急值报告/临床沟通记录》上对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科室、床号、危急值项目、测定结果、复检结果、接电话人、报告时间、报告人及对方是否复述结果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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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十八项核心制度(最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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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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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完整版)
一、医务人员职业素养提升制度
医疗领域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领域,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
对于提升整体医疗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医务人
员职业素养提升制度:
1. 强化医务人员道德伦理教育:通过加强医学伦理、职业道德等教
育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道德水平,使其具备高尚的医德和职业操守。

2. 推动专业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会议、讲座
和培训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3. 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医务人员的临床技术、医疗质量、工作态度等进行全面评估,提供科学依据来考核和奖
惩医务人员。

二、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提升
医疗服务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1. 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
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管理和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2. 实施患者满意度调查:定期组织对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患
者对医疗服务的评价和意见,及时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3. 建立医疗服务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定
期进行检查和评估,重点关注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态度等方面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三、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医疗费用是患者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提高医疗
资源的利用效率,我们制定了以下费用管理制度:
1. 实行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及
收费标准,向患者及时提供明细费用清单,并接受患者的监督和投诉。

2. 推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通过控制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耗材的
价格,降低患者就医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3. 建立医保基金管理制度:强化医保基金的管理,加强对医保资金
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最大限度地为患者提供医
疗保障。

四、医疗技术应用规范制度
医疗技术是医疗服务的核心内容,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提高医疗
技术的规范应用,我们制定了以下技术应用规范制度:
1. 严格实施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对医疗技术的引进和使用进行准入
审查,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可靠性,防止技术盲目扩散和滥用。

2. 加强医疗技术质量控制:建立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体系,对医疗技术进行评价和监测,推广优质的医疗技术,淘汰低效、低质的医疗技术。

3. 完善医疗技术应用规范:制定和推广医疗技术应用的操作规范和标准,规范医疗技术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医务人员的操作规范和患者的安全。

五、医患沟通和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医患关系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环节,为了改善医患关系,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制定了以下沟通和纠纷处理制度:
1. 加强医患沟通培训:医务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医患沟通培训,提高沟通技巧和情绪调控能力,增进医患双方的理解和信任。

2. 积极解决医疗纠纷:对于医疗纠纷,应采取及时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并创造良好的纠纷解决环境,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 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完善医疗质量评估和生命质量监测体系,预防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稳定。

六、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
医疗信息化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为了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我们制定了以下信息化建设制度:
1. 推广电子病历管理:鼓励医疗机构采用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实现病历信息的数字化、共享化,提高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建立医疗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完善医疗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患者个人隐私,防止医疗信息泄露和滥用,确保医疗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 促进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和医疗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医疗信息共享,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总结:
通过制定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费用管理和技术应用,改善医患关系,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

这些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建立健全的医疗体系,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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