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护理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护理工作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护理工作管理。
第三条护理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注重护理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护理部,负责护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分别负责护理工作的上级、中层和基层管理。
二、护理组织管理第五条护理部负责制定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护理部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科室设置和患者需求,合理配置护理人员,确保护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护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晋升和奖惩等工作,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护理质量管理第九条护理部应建立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护理质量标准,开展护理质量监测和评价,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第十条护理部负责组织护理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护理安全。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护理问题,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二条护理部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护理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护理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护理部应加强护理安全管理,制定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护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应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护理部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护理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护理服务管理第十六条护理部应加强护理服务管理,提高患者满意度,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第十七条护理人员应注重患者沟通,了解患者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护理服务。
第十八条护理部应开展护理服务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患者反馈,不断改进护理服务。
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篇一」(1)根据医院的中心工作、年工作计划及医院整体发展规划,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制订护理工作长远规划及发展目标、医院护理工作年、月工作计划和总结,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质量评价标准、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工作职责,并定期评价贯彻执行的效果,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促进护理质量不断改进,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
(3)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遵循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原则,按照护理岗位的任务、所需业务技术水平、实际护理工作量等要素科学配置护士,加强对护士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
(4)定期深入临床,加强对护士长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护士长护理管理质量进行督导和定期评价。
(5)负责实施和落实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督促落实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术的训练和考核,开展继续教育和举办短期学习班。
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6)定期对各科(病房)病区管理、基础和专科护理管理、消毒隔离、服务品质、护理文书等护理质量进行检查,了解或参加各科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及危重病人的抢救。
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7)每月统计护理工作量、压疮、输血输液反应、差错、一级护理天数、护理人力出勤率等护理工作动态报表,制订月工作重点及小结,每月向主管院长及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8)关心护士工作及生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根据护理工作的特点和护士的需要,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充分调动广大护士的积极因素。
(9)配合医院整体行动协调,指导全院护理应急调配。
护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推荐五篇)

护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推荐五篇)第一篇:护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护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作制度1、成立由分管护理副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全面督导、检查。
2、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质量管理组织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
4、实行护理部、科室二级网络质量管理,科室质检小组每周检查1次,护理部每月检查并有记录。
5、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并以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
6、科室根据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以质量改进记录表的形式汇报护理部,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7、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
护理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职责1、2、3、在院长或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
确立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方针和工作计划。
根据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质量考核标准、工作程序,定期进行护理质量的监控和护理人员的培训。
4、负责督促各级护理质控组对全院各科室的护理工作护理质量检查,落实各项核心制度和护理常规。
5、定期组织护理专家及管理人员对全院发生的护理差错进行讨论,分析和讲评,提出整改意见与防范措施。
6、年终总结医院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修订计划,以不断提高医院的护理质量。
护理管理委员会工作流程第二篇:护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护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工作制度1、成立由分管护理副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全面督导、检查。
2、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质量管理组织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
4、实行护理部、科室二级网络质量管理,科室质检小组每周检查1次,护理部每月检查并有记录。
5、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并以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护理管理工作制度护理管理工作制度是指对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护理管理工作制度,能够有效提高护理质量,促进医患关系良好发展,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从护理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三个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制定护理管理工作制度应该充分考虑医院的实际情况和护理工作的特点,同时结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制定。
具体步骤如下:1.明确制度的宗旨和目标:明确护理管理工作制度的宗旨和目标,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参与制定人员的确定:确定制定护理管理工作制度的人员,包括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门、医务人员代表等。
3.调研和分析:对已有的护理管理工作制度进行调研和分析,了解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制定具体的内容:根据调研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护理管理工作制度,包括工作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分配、工作责任要求等。
5.草案征求意见:将制定的草案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
6.制度的发布和宣传:对制定好的护理管理工作制度进行发布和宣传,确保全体护理人员都了解并严格执行制度。
制定好的护理管理工作制度需要全体护理人员积极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1.岗位责任明确:明确每个护理人员的具体岗位责任和工作职责,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人员负责。
2.工作任务细化:将工作任务细化,明确每个护理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完成质量要求。
3.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制度要求,制定每个周期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4.监督检查:护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督促。
5.加强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行护理管理工作制度的意识。
制度评估是指对护理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以便及时改进和完善制度。
1.制定评估标准:明确评估护理管理工作制度的具体指标和标准,包括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工作效率等。
门诊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诊护理工作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护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门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门诊所有护理人员及从事护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门诊护理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患者得到优质、安全、满意的护理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门诊护理工作由门诊护理部负责,下设护理办公室、护理质控小组、护理教学小组等。
第五条门诊护理部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护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 制定门诊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 组织开展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评价;4. 监督检查门诊护理质量,及时纠正护理工作中的问题;5. 指导、协调、监督门诊各科室的护理工作;6. 负责护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7. 处理护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投诉。
第六条护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护理人员的排班、考勤、请假等工作;2. 负责护理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3. 负责护理文件的书写、整理、归档等工作;4. 负责护理工作的日常协调和沟通;5. 负责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评价。
第七条护理质控小组职责:1. 制定护理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2. 监督检查护理工作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3. 组织开展护理质量评估和改进工作;4. 定期向门诊护理部汇报护理质量情况。
第八条护理教学小组职责:1. 制定护理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2. 组织开展护理技能比赛、护理知识竞赛等活动;3. 指导、协调、监督护理人员的带教工作;4. 收集、整理、归档护理教学资料。
第三章护理人员职责第九条护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医学、护理等相关专业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耐心和爱心。
护理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护理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为了确保医院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规范护理工作交接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护理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护理工作交接管理。
第三条定义•护理工作交接:指护理人员之间的工作交接,包含病情交接、护理任务交接等。
•交接内容:指交接时应沟通的具体内容,包含病情、护理措施、注意事项等。
•交接时间:指交接时的具体时间点,应在交接前完成。
第四条职责与权限1.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护理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引导护理工作交接。
3.护士负责依照本制度进行护理工作交接。
第二章护理工作交接流程第五条交接前准备1.交接前,接班护士应提前了解病情和护理要求,核实病历和医嘱的准确性。
2.交接前,接班护士应查看病患的输液情况、护理记录、体征监测表等,对病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第六条交接时的注意事项1.交接时,双方应保持专注,沟通内容应准确、清楚,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2.交接时,应注意保护病患隐私,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病患的隐私信息。
3.交接时,应注意分类整理病患的物品和用品,确保交接完整。
4.交接时,应查看医嘱和护理计划,了解病患的特殊护理要求。
5.交接时,应注意记录工作交接的时间、双方的姓名、职位、交接内容等紧要信息。
第七条交接注意事项1.交接时,应认真了解病患的最新病情、护理重点和护理措施,特别是涉及到患者急救、重症监护等特殊情况的病患。
2.交接时,应沟通病患情绪变动、不良反应、疼痛程度等紧要信息。
3.交接时,应认真了解病患的管路情况、特殊搭桥、留置针管等注意事项。
4.交接时,应沟通病患的用药情况、不良反应、过敏史等紧要信息。
5.交接时,应告知接班护士病患的饮食偏好、饮食禁忌等特殊要求。
第八条交接过程中的记录1.交接时,接班护士应及时记录交接内容,包含病情变动、特殊需求、护理措施等。
2.交接记录应认真、准确,并在交接单上签名确认。
第三章考核与改进第九条考核方式1.定期抽查交接记录,并与病患的实际情况对照,评估交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护理管理制度

护理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护理管理制度(通用15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护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护理管理制度篇1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专科负责医师积极协助。
二、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三、保持病房整洁、肃静、安全、舒适,避免噪音,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和关门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2次,每周大扫除1次。
六、医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
病房内不准吸烟。
七、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清点。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
做到账物相符。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
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护理管理制度篇21、定期组织各级护理人员学习《消防管理条例》、《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差错处理和防范措施》等文件,严格交、接班制度及查对制度,增强医疗安全观念。
2、病区内的氧气筒应直立放置于阴凉处,搬运时避免倾倒撞击,远距火源,勿涂油料。
对未用完和已用空的氧气筒应分别悬挂“有氧”、“无氧”的标示,氧气筒内的氧气不可用尽,应留有少量余气。
3、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毒、麻、限制药品应专柜、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和查对制度。
4、病区应注意防火,防火通道不许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各种灭火器材和装置应完好无损,并定期检查,医护人员应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病区内禁止吸烟。
门诊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护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仪容仪表,语言行为及着装均符合窗口职业要求,佩戴工作牌上岗。
第二条严格执行医院及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履责。
第三条向患者介绍预约挂号方式及就诊流程,宣传医院开展的各项新业务、新技术。
第四条实行首问负责制,耐心解答患者疑问,不推诿患者。
第五条实施变频工作制。
根据患者就诊高峰时段及流量的变化规律安排门诊护理人员多种班次、不同作息时间,以满足患者的需要。
第六条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准确分诊,合理分流。
第七条就诊秩序管理:分时段合理安排患者就诊,做到“五优先”:(危重、老年、孕妇、残疾人、军人优先),维持诊室“一医一患”。
第八条门诊结合医院实际开展优质护理,落实优质护理措施,为患者提供便民服务,为特殊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正确处理。
第九条门诊部掌握床位动态信息,合理安排患者入院,有条件时可建立患者服务中心协调床位。
第十条门诊护士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对诊室、换药室、治疗室等进行消毒处理,做好传染病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咨询及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整改。
第十三条协助门诊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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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工作管理制度(1)十一、护理排班制度排班是预先对某段时间的工作所做的安排,护士长至少应在排班实施前一星期发布,以便护士做好安排,确保护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1、排班原则①以病人护理需要为中心,保证护理质量②能级对应,合理比例,确保工作效率③以岗设人,弹性排班,紧急情况适当调整④公平公正,尽量满足护理人员的学习时间及特殊需要2、排班要求①由护士长根据病人情况,工作需要进行科学排班。
②护士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完成医院规定工作时间,所有休假、欠休、补休应体现在排班本上,公休假、探亲假原则上不能跨年。
③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班次,如需调整,必须由护士长更改。
排班生效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所有排班更改只能在周一至周五,至少需要在24 小时前提出。
换班人员应对换班全过程负责(换班者应找与自己工作能力相等或者较高,工龄相同且愿意换班者)。
④请求安排歇息日(调休或者工休)需在排班生效前提出。
原则上不予以连续调休,连续调休期间不享受周休。
⑤遇到周末或者节假日护士长应在常规排班的基础上安排主管护师(或者高年资护师)作为加强力量,以确保护理安全。
⑥节假日期间排班表应按规定提前上交护理部。
3、夜班制度①凡被医院聘用的护士,在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夜班工作,夜班天数、工作情况与考核、评优、晋升挂钩。
②护理人员夜班天数(坐班)原则上规定:39 岁以下≥90 天/年;40~44 岁≥50 天/年;45~49 岁≥30 天/ 年,45 岁以下护士长每年值夜班数≥12 个。
科室可根据病区人员情况自行调剂。
③原则上50 岁以上的护理人员不值夜班(不包括睡班),特殊情况,按院部及有关规定要求(如哺乳期10个月、妊娠7 个月以上不值夜班)。
④因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夜班的,须持有医生证明并附病历检查报告单、个人申请报告,护理部组织专科专家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科室、护理部商议后报院部审批后决定。
十二、护理人员请假制度1、病假凭本院有效疾病诊断证明。
院外病假条只认定住院治疗疾病证明书。
2、各类休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护士长签字报护理部批准后,按人事科有关规定办理。
3、护士长休假或者外出,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护理部主任签字,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按人事科有关规定办理。
4、护士有病或者有事,非紧急病、事假需本人亲自来医院请假,经护士长允许办理请假手续,不许电话请假。
5、因病等原因不能上班,至少提前1 小时通知护士长,开具假条,未经请假未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离岗要请假,普通不超过30 分钟,超过者按半天补休计算。
十三、护理人员管理奖惩制度(一)奖励制度凡属下列情况者可酌情分别赋予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及奖金激励等。
1、助人为乐,社会上受到好评,为医院赢得荣誉。
2、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杜绝了差错、事故、并发症及护理缺陷等发生。
3、服务态度好,医德高尚,时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事及领导的好评。
4、全年全勤,年上夜班超过规定数超过110 天(睡班除外)。
5、全年护理质量及服务质量考核均达标,无重大差错,质控分数前三名。
6、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护士长。
7、临床护理优秀带教老师。
8、在市级以上单位活动中,团队精神好,为医院赢得荣誉者。
(二) 惩戒制度凡属下列情况者,经护理部综合评议,赋予通报批评或者酌情扣发科室或者当事人一定的劳务费。
1、违反医德行为规范和护士行为规范。
2、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4、由于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发生护理差错、纠纷、护理并发症及发生上述情况后隐瞒不报。
5、不服从护理部工作安排,不遵守请假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6、在护理部组织的月检查,季检查、夜查房及平时质控检查中被发现问题者。
十四、护理告知制度履行告知义务是尊重患者权利的需要,是维护患者知情允许权的重要方式,也是护理人员自我保护的需要,能充分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心,有利于促进和谐的医患关系,取得患者的理解与配合,保证护理过程的安全、顺利。
1、入院告知要介绍环境、设施、人员。
2、告知住院须知,医院规章制度,如陪护探视制度、作息制度、病房要求、呼叫系统的使用等。
3、住院安全告知,告知患者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防止意外伤害,不私自离开医院。
告知婴幼儿、老年患者、精神障碍者护理的注意事项,告知后应签字保存。
4、执行各项护理操作前向患者告知,操作的名称、目的、必要性、主要的程序步骤;操作中可能浮现的不适、创伤性,应承担的风险,操作后注意事项等。
5、各种检查、化验前要告知患者检查的目的,注意事项,请患者配合。
6、以出院指导的形式告知患者出院后疾病康复知识、正确用药方法、饮食、歇息要求、功能锻炼方式、复诊时间、电话等。
十五、患者的隐私保护制度1、护理人员执行护理的治疗过程中,应关心,爱护、尊重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对患者就诊内容不得向他人泄露。
2、对病历研讨、会诊应谨慎处理,与病人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人员必须征得患者允许才干在场等。
3、门诊室做到一医一患,病人在导诊台排号,导诊护士做好病人疏导工作,避免患者拥堵在医生周围。
4、急诊和抢救室设置隔帘,确保患者在抢救过程中的隐私不被窥探。
5、护理人员在实施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凡涉及到患者的言语有可能造成患者不良情绪的,避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其他人前或者公共场所谈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患者的隐私和医密,以避免造成对患者不必要的伤害。
6、对于涉及隐私保护的住院患者,不宜在病房床头卡片和住院一览表中体现,避免泄露患者病情。
7、不得歧视患者,病人患有有损个人名誉等疾病时需要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应使用规范性语言特殊要讲究语言艺术与技巧。
十六、护理投诉管理制度1、凡是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自身原因等而引起的病人或者家属不满并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者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均属护理投诉。
2、接待投诉人员要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
耐心做好解释安抚工作,竭力匡助投诉者解决实际问题。
3、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调查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4、护理部主任和护士长接到投诉后,及时反馈,并调查核实。
科室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5、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可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向护士长提出整改管理流程和措施要求和建议,要求护士长和当事人向投诉病人诚意道歉,取得病人的谅解。
对当事人批评教育或者书面检查处理,因护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给病人造成伤害情节严重者,按医院规定处理。
6、护理部每月在全院护士长会上总结、分析、并制定相应措施,对全年无护理投诉的科室赋予表扬。
十七、分级护理制度(一)分级护理原则第一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条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1)病情危重,随时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2)重症监护患者;(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4)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的患者;(7)其他有生命危(wei)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三条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生活彻底不能自理的患者;(4)生活部份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四条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生活部份自理的患者;(3)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
第五条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1)生活彻底自理,病情稳定的患者;(2)生活彻底自理,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第六条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2)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应和匡助;(4)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第七条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监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3)准确测量24 小时出入量;(4)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安全措施;(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6)实施床旁交接班。
第八条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每日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4)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安全措施;(5)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应和康复、健康指导。
第九条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1)每2-3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4)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5)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应和康复、健康指导。
第十条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1)每3-4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4)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应和康复、健康指导。
第十一条护士在工作中应当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温和,礼貌待人,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
护士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浮现问题,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十八、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510 分钟到科室,阅读病室报告、护理记录等,做到四看五查一巡视。
在接班者未清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病室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
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日班须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夜班工作。
4、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不符时,应即将查问。
接班时间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
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班内容、形式及要求:交班内容:(1)口头和书面交清住院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分娩、手术、病危、病重、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手术前、手术日、抢救病人、特殊检查处置等病人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
写出书面病室报告、护理记录,医嘱执行情况,各种检查标本留送及各种治疗护理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