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间距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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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间距与建筑物疏散通道的规范

防火间距与建筑物疏散通道的规范
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社会 公众对火灾风险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06
CATALOGUE
结论
规范的意义和价值
防火安全
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的规范能够有效地降低火灾发生时对建筑物和人 员的危害,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资源合理利用
规范化的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设置,能够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避免 因不合理规划而导致的土地浪费。
一些建筑物可能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如 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等,或者设施维护不 当,导致火灾时无法有效应对。
在火灾发生时,由于恐慌、烟雾、高温等 因素,可能导致人员疏散困难,增加了伤 亡风险。
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规划与设计不合理
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阶段 ,可能缺乏对防火间距和疏 散通道的充分考虑,导致后 续实施中出现各种问题。
管理不到位
建筑物的日常管理中,可能 存在对消防设施维护不当、 疏散通道管理不善等问题, 导致设施失效或通道不畅。
法规标准不健全
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的规范 可能存在不完善之处,导致 实际操作中存在模糊地带或 无法可依的情况。
社会认知不足
社会公众可能对火灾风险和 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足,导 致在火灾发生时无法做出正 确的应对措施。
促进消防安全
规范化的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设置有 利于提高消防救援的效率和效果,减 少火灾对社会的危害。
02
CATALOGUE
防火间距规范
建筑物的分类
01
02
03
住宅建筑
包括公寓、别墅等居住用 途的建筑物。
公共建筑
包括办公楼、商场、学校 、医院等公共设施的建筑 物。
工业建筑
包括工厂、仓库等工业用 途的建筑物。
THANKS

建筑防火间距规范

建筑防火间距规范

建筑防火间距规范
建筑防火间距是指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以防火安全为目标,保证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隔离。

建筑防火间距规范是由国家制定的建筑防火规范,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进行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首先,建筑防火间距规范要求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必须满足建筑物高度的要求。

建筑物的高度越高,建筑的防火间距也要相应增加。

主要是考虑到高层建筑容易形成火场扩大的蔓延,为了防止火灾蔓延到相邻的建筑物,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其次,建筑防火间距规范对建筑物的建筑材料和结构也有要求。

规范中对于外墙的防火材料、外墙的防火构造、外墙防火设计等都有具体要求。

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也要保证达到一定的标准,以保证防火分隔的安全性。

再次,建筑防火间距规范还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也有要求。

消防设施是保障建筑物火灾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中对于消防设施的设置和布局也有具体的要求。

消防通道的设置和保持畅通也是防止火灾扩大的重要因素,规范中对于消防通道的规定也有详细的规定。

最后,建筑防火间距规范还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物也有具体的要求。

例如,对于住宅建筑物和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规定是不同的,对于工业建筑物和商业建筑物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这是因为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在火灾条件下的燃烧性质和安全性要求也不一样,所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规定。

总结起来,建筑防火间距规范是保障建筑物防火安全的重要规定,它对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进行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涵盖了建筑物的高度、建筑材料、消防设施和不同类型建筑的要求。

建筑防火间距规范的遵守和执行,是保障建筑物火灾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

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

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一、安全设施设计和消防设计常用规范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 年版(新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建设部已于2009年1 月16 日发布,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2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5、《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 年版。

在设计中最常用到的为《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因此,本文主要针对这两个规范作些探讨。

二、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999 年版)(1)该规范规定的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注:① 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② 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距离有特殊要求时,③ 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

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该规范规定的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详见该规范表主要的几项如下: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之间30m(石油化工装置)/25m(炼油装置);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与全厂性重要设施35m;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30m;甲B、乙类固定顶地上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50~25m(储罐容积>5000m3 ~ ≤500m3或卧式罐);浮顶或丙类固定顶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35~20m(储罐容积>5000m3 ~ ≤500 m3或卧式罐);液化烃储罐(全压力式)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60~40m(储罐容积>1000m3 ~ ≤ 100 m3);液化烃储罐(全冷冻式储存)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60m;可燃气体储罐>1000m3至50000m3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25m;甲类物品库(棚)或堆场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30m;铁路走行线(中心线)、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路西边)与甲类工艺装置距离15m;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90m;厂围墙(中心线)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10m。

72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

72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

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一、安全设施设计和消防设计常用规范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新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建设部已于2009年1月16日发布,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5、《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在设计中最常用到的为《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因此,本文主要针对这两个规范作些探讨。

二、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999年版)(1)该规范规定的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注:①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②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

(2)该规范规定的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详见该规范表3.2.11主要的几项如下: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之间30m(石油化工装置)/25m(炼油装置);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与全厂性重要设施35m;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30m;甲B、乙类固定顶地上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50~25m(储罐容积>5000m3 ~ ≤500m3或卧式罐);浮顶或丙类固定顶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35~20m(储罐容积>5000m3 ~ ≤500 m3或卧式罐);液化烃储罐(全压力式)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60~40m(储罐容积>1000m3 ~ ≤100 m3);液化烃储罐(全冷冻式储存)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60m;可燃气体储罐>1000m3至50000m3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25m;甲类物品库(棚)或堆场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30m;铁路走行线(中心线)、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路西边)与甲类工艺装置距离15m;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90m;厂围墙(中心线)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10m。

四、防火间距

四、防火间距

四、防火距离1.厂房与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各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均应满足规范要求。

2.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0m。

3.醋酸储罐与其它车间、仓库等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与导热油炉、锅炉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1.25m,与办公室等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防火堤内侧基脚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0m。

4.液氯储区周围20m范围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5.采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当温度大于100℃时,不应小于100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垫,当温度小于等于100℃时,不应小于50m。

建构筑物安全防火间距一览表注:1.综合车间东部生产蓝BGS,西部生产氯化亚铜,中间以防火墙分成两个防火分区本项目罐区内安全防火间距,见下表。

储罐区内部间距一览表五、消防1.生产区内宜设置干粉型中泡沫型灭火器,控制室、机柜间、计算机室、电信站、化验室等宜设置气体型灭火器。

2.各车间及库房、办公楼的消防器材见附表。

3.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不宜大于3%,消防车道上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4.危险性的作业场所,必须设计防火墙和安全通道。

出入口不应小于两个,门窗应向外开启,通道和出入口保持畅通。

5.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

6.消防电源及配电必须满足消防水泵及事故照明用电,出现事故利于救援。

7.若消防设施必须防冻,否则可能冻裂中,影响灭火。

8.如果消防设施未定点放置,或灭火器、消防栓等被其它物料占压,消防通道堵塞致使消防车无法通行,就会造成极大的事故隐患。

9.消防设施要经常检查,对过期的或损坏要及时更换或检修,保证遇到火灾,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人员能熟练使用消防设备。

10.消防给水管网要经常检查,保证管网无破裂,阀门不生锈,紧急情况发生时,要保证水量、水压、消防给水导流不瘫痪。

建筑防火间距

建筑防火间距

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间距是一座建筑物着火后,火灾不致蔓延到相邻建筑物的空间间隔,它是针对相邻建筑间设置的。

建筑物起火后,其内部的火势在热对流和热辐射作用下迅速扩大,在建筑物外部则因强烈的热辐射作用对周围建筑物构成威胁。

火场辐射热的强度取决于火灾规模的大小、持续时间的长短,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及风速、风向等因素。

通过对建筑物进行合理布局和设置防火间距,防止火灾在相邻的建筑物之间相互蔓延,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并为人员疏散、消防人员的救援和灭火提供条件,减少失火建筑对相邻建筑及其使用者强烈的辐射和烟气的影响。

一、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火灾时建筑物可能产生的热辐射强度是确定防火间距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热辐射强度与消防扑救力量、火灾延续时间、可燃物的性质和数量、相对外墙开口面积的大小、建筑物的长度和高度以及气象条件等有关。

但实际工程中不可能都考虑。

防火间距主要是根据当前消防扑救力量,结合火灾实例和消防灭火的实际经验确定的。

(一)防止火灾蔓延根据火灾发生后产生的辐射热对相邻建筑的影响,一般不考虑飞火、风速等因素。

火灾实例表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低层建筑,保持6m~10m的防火间距,在有消防队进行扑救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蔓延到相邻建筑物。

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形,将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定为6m。

其他三、四级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因耐火等级低,受热辐射作用易着火而致火势蔓延,所以防火间距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要求基础上有所增加。

(二)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防火间距还应满足消防车的最大工作回转半径和扑救场地的需要。

建筑物高度不同,需使用的消防车不同,操作场地也就不同。

对低层建筑,普通消防车即可;而对高层建筑,则还要使用曲臂、云梯等登高消防车。

考虑到扑救高层建筑需要使用曲臂车、云梯登高消防车等车辆,为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停靠、操作的需要,结合实践经验,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4.3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4.3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4.3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4.3.1 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湿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3.1的规定。

表4.3.1 湿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m)注:固定容积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按储罐几何容积(m³)和设计储存压力(绝对压力,105Pa)的乘积计算。

2 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3.1的规定。

3 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大时,应按表4.3.1的规定增加25%;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小时,可按表4.3.1的规定确定。

4 湿式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的水封井、油泵房和电梯间等附属设施与该储罐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要求布置。

5 容积不大于20m³的可燃气体储罐与其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4.3.2 可燃气体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湿式可燃气体储罐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之间及湿式与干式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1/2。

2 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2/3。

3 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与湿式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1/2。

4 数个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大于200000m³时,应分组布置。

卧式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一半;球形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且不应小于20m。

4.3.3 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湿式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3.3的规定。

表4.3.3 湿式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m)注:固定容积氧气储罐的总容积按储罐几何容积(m³)和设计储存压力(绝对压力,105Pa)的乘积计算。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4.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4.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

表4.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m)注:1 当甲、乙类液体储罐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罐区的总容量可按1m ³甲、乙类液体相当于5m³丙类液体折算。

2 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相邻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 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甲、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规定增加25%。

4 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5 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容量的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防火间距的较大值。

6 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量不大于50m³,总容量不大于200m ³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

7 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和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4.2.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表4.2.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m)注:1 D为相邻较大立式储罐的直径(m),矩形储罐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

2 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3 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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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间距规范要求
1 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是一种按照一定规范要求,在建筑中施工时应当注意到的重要距离。

它是指在建筑物的结构平面布置中,防火部件应当保持的最小距离,即房间墙、天花板、楼板与火源之间的距离。

这种距离既确保了安全生产,也减少了火源的蔓延。

2 防火间距的规范
具体来说,防火间距的规范主要是:一般楼体墙至火源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米;混凝土楼板至火源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米;采用阻燃绝缘材料构成的楼板至火源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米;采用隔热保温材料构成的楼板至火源的最小距离为0.5米。

3 防火间距的目的
防火间距有很多重要的作用,包括确保安全、减少火灾、预防火灾以及减小火源蔓延的可能性。

它的出现不仅使建筑的设计及施工更安全、更符合规范,也减少了建筑结构之间的火源蔓延的危险。

另外,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的同时,也能够帮助建筑师在施工中节约一定的建筑材料,只要事先在计划中综合考虑好建筑施工所需要的材料及成本。

4 结论
防火间距是一个重要的安全措施,它不仅能够防止安全事故,还
可以减少施工火灾危害,杜绝火源的蔓延。

在建筑施工中,因此要求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循防火间距的规范,保证安全,达到合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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