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

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

平煤股份公司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公司开拓掘进战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中平〔xx〕12号)、《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补充规定》(中平〔xx〕181号)等要求修改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原煤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出本单位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使开拓掘进各项工作全面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

第二章开拓掘进技术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条各原煤生产单位开掘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包括施工图设计、巷道开口通知单、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设备安装申请单、巷道贯通通知单、贯通措施、隐蔽工程记录、锚杆拉拔试验台账、巷道位移观测记录和工程竣工移交验收报告单等内容。技术资料档案保存时间应为巷道报废后一年以上,重要巷道的技术资料应永久保存。

第四条科(区)、队两级必须建立建立巷道施工台账。开拓科(区)施工台账内含:巷道名称、煤岩别、设计长度、设计断面、支护形式、开工日期、贯通日期、施工队伍、施工队长、技术负责人、跟班干部等信息。基层单位台账(验收报表)要求逐月建立,逐日填写,内含:巷道名称、具体变化信息、逐排施工责任人(跟班干部、班组长)、工程质量验收情况等信息,施工结束后统一交由开拓科(区)存放。

第五条正规施工开掘工作面的资料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袋)内,包含:开口通知单、开工验收单、日常各种地质预报、水文预报等有关通知、施工图纸、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贯通纪要、竣工移交手续等。

第六条及时对施工图纸进行标注(不低于每旬标注一次、有变化情况随时上图)。内容包含:测点情况、施工进度、煤层变化、地质构造、支护变更等基本情况,以及对应上述情况的位置和日期等信息。月与月施工进度之间采用红蓝两色进行涂绘区分。

第七条开掘作业场所应悬挂规范的巷道平面布置图、施工断面图、供电系统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断面截割轨迹图)、正规循环作业图、工程质量标准、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和避灾路线图等内容。牌板材质和格式要统一、美观。

第二节工程设计第八条矿井开拓布置要坚持合理集中、简化通风和生产系统的原则,依据矿井和采区的通风及生产能力,科学合理确定开拓掘进工作面数量,避免造成通风系统复杂和采掘接替不合理现象。

第九条设计前,地测部门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及地质力学评估资料。

第十条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影响巷道围岩应力的因素、围岩的性质、巷道所处的标高和垂深、巷道周围的地质构造、巷道的断面等,合理选择支护材料、支护形式,保证在设计服务年限内,支护断面满足通风、行人的要求。

第十一条从有利于巷道围岩的稳定性,减少围岩松动圈出发,设计时应优先选择综掘机破煤(岩),采用爆破落煤(岩)必须采用光面爆破技术。

第十二条支护材料选择必须符合《平煤股份公司巷道支护参数选择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平煤股份〔xx〕52号文的要求。

第三节开拓掘进作业规程第十三条作业规程必须贯彻执行 ___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各级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推行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方法,以充分利用工时,降低消耗,发挥设备最大效能为原则,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采取一切技术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并把非人身伤亡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条作业规程的编制应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开拓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的指导意见》。采用统一格式、图例、计量单位,并结合实际,不得漏项。出现字图例不规范、内容不全、使用计量单位不标准、专业技术术语不准确、编制内容不结合实际等,均视为不合格作业规程,应重新进行编制。使用不合格作业规程指导的开拓掘进工程均按不合格工程处理。

第十五条巷道开口原则上应选择顶板稳定、支护完好的地点,避开地质构造区,压力集中区、顶板冒落区。新掘巷道与原有巷道的方位要保持较大的锐角夹角(原则上大于45°)。

第十六条因地质条件变化、硐室掘进或改变施工工艺和作业方法等,必须及时编写补充措施,并履行审批贯彻程序。

第十七条必须严格按照一条巷道一个作业规程的原则进行作业规程的编制。内容文字简明易懂,图表清晰准确。

第十八条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依据下列资料:(一)审批的采区设计;(二)审批的该阶段地质说明书;(三)开口巷道邻近工程(采面)的矿压显现规律或矿压观测资料;以上资料地质部门要提前半月提供给施工单位。

(四)《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开掘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五)安全制度应包括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掘进机电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制度、瓦斯和煤尘管理制度、爆破和瓦斯检查制度、通风设备及安全仪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等。

第十九条作业规程必须按照《平煤股份公司安全技术措施 ___度》规定的有关单位和领导参加审批并签字,由矿总工程师主持会审并批准执行。参加作业规程审批单位:开拓副总、通风(防突)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开拓掘进科、机电科、通风科(防突科)、总办室、地质测量科、安全检查科、调度室、煤质科、综掘机管理部门(炮掘除外)、施工队。参加作业规程审批人员应亲自

签字,具备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副科长以上行政职务,并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第二十条各原煤生产单位开拓副总工程师负责安排主管技术人员对施工工程至少每2个月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复查,复查要有记录,复查意见由开拓掘进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及时向职工贯彻。

第二十一条作业规程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在开工前3天向施工人员贯彻。第一次由队长主持,队技术员向班组长以上人员贯彻;第二次由队长主持,队技术员向全队职工贯彻。以后每月至少重新贯彻一次。

第二十二条每次贯彻作业规程,参加人员都必须签字,缺席人员要补课。贯彻后要对每个职工进行考试,对缺考或考试不及格人员要进行补考,直至及格。否则,不准上岗。

第二十三条井下避灾线路要有队长或技术人员亲自带队熟悉。

第三章开拓掘进施工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四条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坚持干部跟班上岗和业务保安分片包干制度。

第二十五条巷道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坚持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超过规定的空顶距必须先支护后掘进。

第二十六条所有正在施工的开拓掘进巷道,必须严格落实巷道巡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必须在料场存放足够的应急抢险物资,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条巷道施工应坚持一次成巷,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规定。严格质量验收制度,对不合格工程应立即停产处理,工程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十八条维修巷道时,除强令撤人的情况外,在一架未完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施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由专人进行顶板监护。更换巷道支护时,应按先架后拆的原则进行,在拆除原支护前,必须加固工作地点周围的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找顶,进行永久支护。

第二十九条爆破施工必须实现光面爆破,保证巷道轮廓成型完整,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规定,并纳入验收考核制度。

第三十条回采巷道必须沿顶施工,禁止托顶煤沿底施工。沿空送巷施工为避开动力影响,必须在回采工作面结束,待岩层活动完全稳定后方可进行。

第二节临时支护第三十一条所有开掘工作面,临时支护的形式、规格、质量标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迎头到永久支护之间都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三十二条不得使用圆管作临时支护。

第三十三条使用工字钢或π型梁作为临时支护时,工字钢或π型梁不能发生弯曲变形,且前探梁卡子每根不少于3道、长度不小于3.6米。安装在支护锚杆上时,螺母必须拧过锚杆尾部螺纹并拧紧。安装点不能少于3个。严禁使用柔性材料吊挂,必须接顶背实。

第三十四条巷道打顶柱作为临时支护时,应优先选用具有初撑力的装置,不少于两根,且必须带帽、打实。

第三十五条拱形支架前探梁应固定在距巷道中心两侧0.6米~0.8米处位置,前探梁卡子必须卡紧棚梁,不得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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