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培育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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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培育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090702)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森林培育领域高层次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辨正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培育艰苦奋斗的作风;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求实、创新、协作的精神;献身林业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现化代建设服务。
3、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本专业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前沿动态,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攀登本学科高峰和开辟新领域作出创新性成果的能力。
4、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根据当前林业建设的需要和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研究方向如下:
1、林木种子科学与技术
主要包括林木开花结实规律和种子产量预测预报,林木种子休眠特性和打破休眠的方法,林木种子活力、林木种子贮藏新技术和林木种子质量X射线检验方法等。
2、苗木培育的理论和技术
苗木是造林的物质基础,苗木质量是造林成败的关键。本研究方向有必要掌握苗木的培育技术及其相关理论知识,掌握苗木的抗性理论、相关研究方法和技术。林木种苗质量检测是保证造林用林木种苗质量的有力手段。在市场经济形势下,不法分子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子、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林木种苗质量检测工作的需要,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管理,在常规林木种苗质量检测的基础上,开展林木种苗遗传品质测定和苗木质量生理指标的研究。在针叶树种子的种和家系水平上、经济林苗木品种水平上,找出可用于鉴别的特征谱带,从而在林木种子和苗木在种、品种和家系的鉴别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3、人工林培育的理论和技术
以用材林、林木生物质能源林等人工林为主要研究对象,围绕优质、高产、高效和可持续经营的研究目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系统深入地开展遗传控制、立地控制、密度控制及经营措施等对各类用材林产量和质量的影响,人工林长期立地生产力维护技术等研究,为各类人工林定向培育模式的优化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体系。
4、城市林业
城市林业的主要任务是依照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从树种选择、结构配置与布局等方面入手,构建以林木为主体、森林与其他植被有机结合的绿色生态圈,形成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主要研究内容包括:重点林业工程与城市森林建设相关理论;城市森林公园建设与规划;城市森林植被恢复与建设等。
三、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校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一般不超过6年。一般前半年至1年时间为课程学习阶段,后2年(及以上)时间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四、课程设置、学分和学时要求
博士生阶段的课程要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具有要求如下:
1、学分要求
博士生总学分要求15学分,同等学历者1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9学分,余者为选修课程。
2、课时要求
每个学分20学时。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课程内容和需要一般原则上可设2或3学分;专业课每门程课原则上设2学分。
3、设置课程要求
森林培育学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五、培养方式和方法
研究生培养方式应灵活多样,应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与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研究生要参加学校、学科所统一规定的政治学习、形势教育,树立良好的科学道德。注重个性发展,发挥研究生在整个学习阶段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课程教学采用启发式和研讨式,激发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动手能力,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注意培养实事求是、严格、细致和理论与实践统一的作风,严谨治学的态度;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学术活动,开阔视野、活跃学术思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身体健康。
六、实践环节和学术活动
博士生应辅助导师担任硕士生或本科生教学工作量40学时左右的教学实践(如讲部分章节课、辅导、指导实验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设计等)。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博士生应安排到有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科研基地工作1—2周。参加教学实践或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科研基地工作)环节均须考核,但不计学分。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导师和学科组要组织博士生参加有关学术活动,使其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向,开阔视野,培养开拓和创新精神。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参见《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修订)》(南林研【2011】17号),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七、综合考试
博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进入论文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一次综合考试和外语考试,以取得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的资格。
综合考试是对博士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方向掌握情况的一次综合检查,采用笔试或口试的方式。笔试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大体应覆盖三门以上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内容。口试可组织由3~5名专家组成的考察小组(有基础、专业基础、专业课程教师组成)结合开题报告进行。对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课题实施方案和该博士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等进行答辩。三分之二专家通过为合格。
博士生一般应于入学一年后(或学位论文准备开始工作前)进行综合考试。综合考试未通过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未通过者,停止做博士论文,终止其学业。
综合考试的试题、答案,口试记录、评语及成绩交研究生院统一存档。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要环节。博士生论文要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学位论文工作包括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科学实验(或科研调查、工程设计)、撰写论文等部分。
博士生论文要求达到如下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