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护理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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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护理核心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护理分级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1 护理分级方法

1.1 患者入院后医师根据其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1.2 护士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评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

1.3 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1.4 临床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2 护理分级依据和护理要点

2.1特级护理

2.1.1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1.2 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2.2一级护理

2.2.1 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严格卧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2.2.2 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2.3 二级护理

2.3.1 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2.3.2 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2.4 三级护理

2.4.1 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2.4.2 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附表1:Barthel指数(BI)评定量表

附表2:自理能力等级

表1 Barthel指数(BI)评定量表

表2 自理能力等级

注:依据Barthel指数(BI)评定量表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进行评定,根据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等级。

护理查对制度

1 医嘱查对制度

1.1 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日大对医嘱一次。

1.2 处理医嘱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1.3 临时医嘱执行后,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1.4 长期医嘱执行后,要在执行单上签名并保留执行单。

1.5 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向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1.6 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完整复述一遍,经医师复核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2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2.1 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操作前核对时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或使用PDA电子扫描。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床号、姓名、住院号、出生年月等),以确认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对新生儿及因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有陪同人员时由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九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用法、浓度、有效期、过敏史。

2.2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

2.3 摆药后需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2.4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需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空瓶。

2.5 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2.6 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做好记录。

3 饮食查对制度

3.1 每日核对医嘱后,按护理单查对患者床前饮食卡,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3.2 发放特殊饮食时,应准确核对患者身份,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以确认为正确的患者发放特殊饮食。

3.3 患者进食时,查对饮食种类与患者的医嘱及病情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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