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典型案例汇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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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每日精华案例汇总

目录

5月03日案例学习 (5)

案例一: 女员工未婚先孕但产前已补证的被企业辞退,合理吗? (5)

案例二:窃取劳动合同诈骗双倍工资四员工分别获刑? (6)

案例三:聘用书是否等于劳动合同? (7)

案例四:试用考核不合格须在试用期内提出? (8)

5月04日案例学习 (9)

案例一: 求偿生育保险待遇须依法依据? (9)

案例二:提前上班是否属于“合理时间”? (10)

案例三:休息时间单位是否管得着? (11)

案例四:员工医疗期已满,劳动合同再有三个月到期,解除?还是终止? (12)

5月05日案例学习 (13)

案例一: 半年前请辞半年后被解雇员工起诉公司获支持? (13)

案例二:待岗协议约定不明,员工索要工资差额获法院支持? (14)

案例三:保密义务不等于竞业限制劳动者主张补偿未获支持? (15)

案例四: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终止,有何后果? (17)

5月06日案例学习 (18)

案例一: 新规不“管”旧事旧事勿“赶”新规? (18)

案例二:职工自愿加班单位可不支付加班费? (20)

案例三:工伤职工因病死亡后,家属还能否享受“两金”? (21)

案例四:单位制度规定未休年休假逾期作废,是否有效? (22)

5月09日案例学习 (23)

案例一: 工伤劳动纠纷? (23)

案例二:员工因恶搞手机彩铃丢单被公司辞退,合理吗? (24)

案例三:追诉社保费,有怎样的时效限制? (25)

案例四:取得外籍的中国人回国打工,怎么就成了非法就业啦? (26)

5月10日案例学习 (27)

案例一: 不定时工作制每周休一天不能再主张加班费? (27)

案例二:借口裁员解除合同单位被判支付赔偿金? (28)

案例三:疑似职业病人医学观察期间合同期满应当续延? (29)

案例四:按月发放的补贴可否作为经济补偿计算基数? (30)

5月11日案例学习 (31)

案例一: 无病假流程的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认定违法? (31)

案例二:三期内女职工合同期满顺延未订合同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32)

案例三: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公司未及时辞退支付双倍工资? (33)

案例四:实习生实习期间受伤不算工伤? (34)

5月12日案例学习 (35)

案例一: 因不参加培训而被停发失业金,合法吗? (35)

案例二:分公司可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6)

案例三:不得以调整岗位为名拒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8)

案例四:处理违规兼职员工的法律风险? (39)

5月13日案例学习 (40)

案例一: 退休人员主张误工费能否获支持? (40)

案例二:高管白干一年半讨薪劳动关系不存在被驳? (41)

案例三:私了协议导致工伤过期显失公平可依民法维权? (42)

案例四:不能提供被公开信息的经济利益认定泄密无据? (44)

5月16日案例学习 (45)

案例一: 辞退职工未告知工会单位应付赔偿金? (45)

案例二:上班前不适但正常上班岗位上死亡视同工亡? (46)

案例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人力资源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46)

案例四:月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不能径行解除合同? (48)

5月17日案例学习 (49)

案例一: 超出诉求范围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书内容是否有效? (49)

案例二:公司不慎遗失劳动合同员工主张双倍工资被驳? (50)

案例三:用人单位以“员工拒绝参加培训视为旷工”作解除需做到有章可循? (52)

案例四:月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不能径行解除合同 ? (53)

5月18日案例学习 (54)

案例一: 工作20天未签合同无权要求支付二倍工资? (54)

案例二:以劳务合同掩盖劳动关系法律不认 (55)

案例三:法定节假日上班节后补休加班费还需支付吗? (56)

案例四:违约金计算不能随心所欲? ? (57)

5月19日案例学习 (58)

案例一: 老师与单位的劳动争议法院是否有权处理? (58)

案例二:算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应含奖金? (59)

案例三:看大门是否应签劳动合同? (60)

案例四:不定时工作制每周休一天不能再主张加班费? (61)

5月23日案例学习 (62)

案例一: 职工休病假期间遇节假日不扣除? (62)

案例二:单位需告知职工社保缴费明细? (63)

案例三:单位被买断职工补偿谁支付? (63)

案例四:为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而聘用残疾人士,工资标准达不到法律底线要求,

也将涉嫌违法? (65)

5月24日案例学习 (66)

案例一: 入职时未体检患职业病单位要担责? (66)

案例二:出借营业执照有风险? (66)

案例三:试用期内可否辞退生病员工? (68)

案例四:电子考勤有风险,员工确认才保险? (69)

5月25日案例学习 (71)

案例一: 被迫辞职应享受失业保险? (71)

案例二:员工因病休养,不得设置障碍? (72)

案例三:安排任务过量,等同加班加点? (73)

案例四:3个月前提出辞职3个月后被辞应支付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 (74)

5月26日案例学习 (75)

案例一: 停工留薪期满继续治疗单位不能停发病假工资? (75)

案例二:违法受伤全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76)

案例三:续订期限协商不一致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77)

案例四:工资变成了欠条权利如何保障? (79)

5月27日案例学习 (80)

案例一: 如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者受伤属于工伤,则劳动者因无法举证将很难被

认定为工伤? (80)

案例二:只要是在工作场所受伤,均可被认定为工伤? (81)

案例三:对孕期女工不能这样“同工同酬”? (82)

案例四:领取医疗补助金后旧伤复发谁负责? (83)

5月30日案例学习 (84)

案例一: 男子嫖娼被拘因旷工被解雇状告公司被驳回? (84)

案例二:按月发放的补贴可否作为经济补偿计算基数? (85)

案例三:制度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86)

案例四:疑似职业病也能获得赔偿? (87)

5月31日案例学习 (88)

案例一: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享受未休年休假工资? (88)

案例二:谁为超24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埋单? (89)

案例三:劳动争议可否适用约定管辖? (90)

案例四:受伤一年半后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91)

5月03日案例学习

案例一: 女员工未婚先孕但产前已补证的被企业辞退,合理

吗?

林女士2011年6月入职到某公司工作。2013年1月,她告知单位自己已怀孕,因有先兆流产症状请假保胎,并于2013年2月1日至2月6日期间住院治疗。2月8日,林女士和丈夫一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同年2月26日领取了生殖保健服务证和准生证。2013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以林女士违反《计划生育条例》为由将其辞退,并于当日将辞退通知送达林女士。林

女士不服,认为公司此举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行为,遂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

要求公司恢复与自己的劳动关系,否则要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和应有的产假待遇。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解析:

该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林女士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理由如下:未婚先孕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怀孕至产前一直未婚,这是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行为,如果单位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将其列入严重违纪行为,一般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的女工尽管怀孕时未婚,但是在产前已经补办了结婚和生育手续,

这种情况下单位以未婚先孕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没有法律依据了。《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

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虽然该条款并非对解除与“三期”女

职工劳动关系的绝对限制,但可以看出对“三期”女职工应行特殊保护。本案中,林女士虽存在未婚先孕的行为,但其已达法定婚龄,生育前领取了结婚证和《生殖保健服务证》,其怀孕及生育行为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以未婚先孕违反法律法规为由辞退林女士,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女职

工孕期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窃取劳动合同诈骗双倍工资四员工分别获刑?

曹某在某公司担任法务期间,因不满公司让其待岗降薪的处理,产生了报复公司的想法。2012年11月,曹某在与公司保安梅某、朱某聊天时,教唆二人窃

取劳动合同,并以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

此后,梅、朱二人利用保安职务之便,关闭了走廊与人事部的监控,采取一

人放风一人盗窃的方式轮流将劳动合同窃出。期间,朱某给同事黄某打去电话,

告知其此事,经与黄某合谋后,梅、朱二人又将黄某的劳动合同窃出。

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期间,梅、朱、黄三人故意隐瞒真相,以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先后向区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

案例解析:

其中,曹某作为公司委托的代理人,参加了梅、朱二人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理。案件审理期间,曹某罔顾职业道德,多次与梅某等人私下联系,告知庭审程序

及注意事项,同时约定事成之后相应的报酬。经法院审理查明,在曹某的参与下,梅、朱、黄三人使用违法手段共骗得人民币7万余元。最终,南长法院判决四

人诈骗罪成立,分别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梅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朱某有期徒刑二年,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三:聘用书是否等于劳动合同?

孟某于2013年12月30日入职某图文公司,担任销售主管一职,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孟某与图文公司因提成工资及加班费问题发生争议,孟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图文公司支付提成工资、加班费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孟某不服该裁决,就上述请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图文公司主张孟某入职时公司已向其颁发了《聘用书》(落款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无孟某签字),明确记载其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职位。图文公司认为该《聘用书》具备劳动合同主要条款,具有劳动合同性质,且双方都已经履行了其中的相关条款。故不能认定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同意向孟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案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现图文公司未与孟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关于其主张公司制作的《聘用书》具有劳动合同性质的意见,法院认为,该《聘用书》上并无孟

某的签字,其中虽列明有孟某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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