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规程措施编制规范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及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指导生产实践,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2 作业规程和措施的编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提高采煤工作面单产和掘进工作面单进水平,提高工效,降低材料成本消耗。

1.3 作业规程和措施编制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煤矿技术操作规程》、《回采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1.4 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作业规程编制和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职责,切实做好作业规程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1.5 作业规程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

做好编制、审批、贯彻、复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1.6 作业规程审批完成后,由矿(公司)总工程师和分管矿长签字后实施。

1.7 各单位生产技术部(科)要对作业规程文本统一编号,将每份作业规程建档登记,并在工作面开工前7日内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安监局各2份备案。

1.8 作业规程和措施审批完成后,由矿(公司)生产技术部(科)将文本和电子文档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随意修改,一般应保存3年以上(采煤工作面结束后1年以上,掘进服务巷道报废后1年以上)。

1.9 作业规程和措施发放要执行收发文登记制度,收发文部门由接收者和发放者本人签字。

1.10 在工作面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执行情况总结,送矿(公司)生产技术部(科),连同作业规程和修改补充措施(包括)电子版一并存档。

1.11 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进行贯彻学习,否则,严禁开工。

1.12 采、掘队队长是作业规程执行的第一责任者,分管矿长对作业规程执行负监督检查责任。

1.13 各矿(公司)要把作业规程编制及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生产过程中现场与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符的,要责令及时整改;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要及时补充、修改;对违反作业规程、措施施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1.14 各矿(公司)每年度要组织一次作业规程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提高作业规程的编审质量。集团公司每2—3年组织一次作业规程检查评比活动。

1.15 各矿(公司)要积极推广使用作业规程计算机编制和信息化管理,实现作业规程网络化管理。

2 作业规程编制及审批

2.1作业规程编制

2.1.1 每一采、掘工作面开采前要编制工作面开采设计。

2.1.2 每一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2.1.3 作业规程的编制由生产井区或生产技术部(科)主任工程师负责。

2.1.4 作业规程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图面清晰、图例规范、按章节顺序编号;推广使用计算机编制和管理。

2.1.5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工作面等)文件、资料;

(2)由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包括水文地质)及物探资料;

(3)同一煤层或邻近工作面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等资料;

(4)由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5)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设计、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相关资料;

(6)《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等;

(7)国家、省、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1.6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

(2)经过审批的采区地质说明书及综合柱状图;

(3)地质部门提供所掘巷道的地质报告说明书及平面、剖面图、顶底板岩性柱状描述、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水文、瓦斯、上下层之间的关系等;

(4)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安全制度。包括工作面交接班制、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设备管理维修制度、煤尘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放炮管理制度、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度、顶板管理制度等;

(6)邻近采区或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

(7)生产技术部门提供的施工地点的主要技术要素、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等。

2.1.7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一般应具备下列图纸:

(1)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

(2)地层综合柱状图;

(3)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4)巷道开口大样图;

(5)巷道支护断面图、平面图;

(6)临时支护平面图,剖面图;

(7)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8)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9)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和爆破说明书;

(10)通风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11)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

(12)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13)避灾路线示意图(分别注明水、火、瓦斯灾害路线)。

2.1.8 下列掘进巷道和工程必须编写作业规程:

(1)开拓大巷的正巷、副巷;

(2)采区准备巷;

(3)回采工作面的顺槽、切巷;

(4)设计长度超过200米的其它巷道;

(5)矿井煤仓、主要峒室。

2.1.9 符合下列情况的巷道或工程可以共同编写一本规程:

(1)开拓大巷正、副巷间距不超过50m的;

(2)采区上(下)山正、副巷间距不超过50m的;

(3)回采工作面有瓦斯尾巷时,工作面回风顺槽与瓦斯尾巷、切巷;

(4)回采工作面无瓦斯尾巷时,工作面进风顺槽、回风顺槽与切巷;

(5)其它间距不超过50m的两条巷道,并且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基本相同的;

(6)同一条巷道由不同单位施工时,可以用一本规程,但

是各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贯彻学习。

2.1.10 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应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规定。

2.1.11 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作业规程编制后,应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同意后方可上报审批。

2.1.12 《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回采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上级文件中已明确规定的,且又属于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只需在作业规程中标明该条文的条、款号,在学习作业规程时一并贯彻;未明确规定的,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2.1.13 作业规程中内容与开采设计中的重复内容、制定专项措施的内容,可在作业规程中简要说明。

2.1.14 采用对拉、顺拉等方式布置采煤工作面时,应视同一个采煤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必须明确规定相关内容。

2.1.1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制定的专项措施中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

2.2作业规程审批

2.2.1 作业规程的审批,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

2.2.2 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后,由井区主任工程师审阅签字后,

报生产技术部(科),由生产技术科主任工程师审阅,最后报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集体会审。

2.2.3 作业规程会审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及生产、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计划、煤质、供应、人力资源、生产井区、生产队组等部门相关技术负责人及规程编制者参加。

2.2.4 作业规程会审后,要将会审意见填写在会审表中,并由参加会审人员本人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并签署意见。

2.2.5 作业规程会审时提出的修改意见,编制人员应及时进行修改。

2.2.6 作业规程会审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在5条及以上,或与规程原稿矛盾时,或会审人员认为规程不合格时,必须重新编制,重新审批。

2.2.7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在开工前15天审批完毕,开工前10天印制完毕。

3 作业规程的管理

3.1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3.1.1 采、掘工作面开采前7日内,生产井区、生产队组及生产、安监、通风、机电等部门相关人员,必须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3.1.2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要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3.1.3 生产队组作业规程的贯彻由队长负责组织人员,生产

队组工程技术人员或生产技术部(科)相关技术人员负责贯彻学习;其他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主任工程师负责贯彻学习,并由学习者本人签字,留档备查。

3.1.4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时,同时要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中有关条文,以及国家、省、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

3.1.5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后,生产井区由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规程考试。考试内容为作业规程主要部分,试卷要规范,统一印制,评分标准明确,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阅卷,不得随意操作。考试试卷要保存完整,不得涂改。

3.1.6 参加作业规程学习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在本工作面作业。考试成绩要登记在作业规程考试记录表上,并由学习者本人签字(签章无效)。

3.1.7 生产队组应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考试人员,因故缺席,在上岗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单独对其进行贯彻学习,并进行考试签字。否则,不得安排其从事本工作面作业。

3.1.8 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重新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并由本人签字:

(1)采、掘工作面停产超过一个月的;

(2)采、掘队到别的工作面过渡生产,间隔时间超过一个月又重新回到本工作面生产的;

(3)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影响跳采的;

(4)作业规程内容修改的;

(5)采、掘工作面更换生产队组的(同时要进行规程考试)。

3.2作业规程执行

3.2.1 作业规程的执行由生产队组队长和跟班队长负责,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组织施工。

3.2.2 施工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措施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作业规程和措施不符合客观条件、不具有可操作性或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向工程技术人员反映,提出修改要求和意见。

3.2.3 矿(公司)安监处(部)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职责,发现违反作业规程进行生产的,有权停止作业。

3.2.4 矿(公司)分管领导、生产技术部(科)、生产井区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提出修改意见。

3.3作业规程复查

3.3.1 作业规程每月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统一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改补充,将复查意见附到规程后面或另行建档管理。

3.3.2 作业规程复查由矿生产技术部(科)负责组织,生产、地测、安监、通风、机电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如需要相关部门参加的,由矿生产技术部(科)负责通知。

3.3.3 作业规程复查要提出复查意见,并由参加复查人员本人签字。

3.3.4 作业规程复查记录一式两份,由矿生产技术部(科)和生产队组各保留一份。

3.3.5 作业规程在复查时,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在5条及以上,或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与原作业规程有矛盾的,或审查认为规程不合格的,该作业规程必须重新编写。

3.4作业规程复学

3.4.1 作业规程复学每月进行一次,生产队组由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其他单位由所在单位主任工程师组织。

3.4.2 作业规程复学要结合生产实际,重点学习作业规程中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生产工艺方面内容。

3.4.3作业规程复学要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并由参加人员本人签字。

3.5作业规程补充修改

3.5.1 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需对作业规程进行补充修改:

(1)现场地质条件与提供的地质说明书不符的;

(2)现场采用的生产工艺与作业规程内容不符的;

(3)采煤工作面以及进、回风巷加强支护及超前支护方式、支护强度进行变更的;

(4)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影响跳采的;

(5)采煤工作面变更停采线的;掘进巷道变更参数的;

(6)发现作业规程有遗漏的;

(7)《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其他需要修改、补充内容的。

3.5.2 采煤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

术措施:

(1)采煤工作面遇底板松软、过地质构造、过老空、过煤柱、过空巷、过冒顶区、整巷,以及托伪顶开采的;

(2)采煤工作面初采、末采的;

(3)采煤工作面进行安装、拆除的;

(4)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或其他因素影响需缩短、延长的;

(5)采煤工作面处理较大面积冒顶的;

(6)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

(7)《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中要求的其他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

3.5.3 掘进工作面遇下列情况和工程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过较大的断层、无炭柱、褶曲等;

(2)探放水、探老窑、瓦斯异常等区域;

(3)采区煤仓、回采工作面煤仓、溜煤眼、风桥;

(4)设计长度小于200m的系统巷道;

(5)巷道刷大、维修、回收;

(6)巷道贯通、交岔点;

(7)施工过程中遇松软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

(8)在火区附近、注浆采区下分层威胁施工安全;

(9)施工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方式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不符;

(10)作业规程有关内容不具体或未包括的内容;

(11)其他可能受到危害或威胁的作业现场。

3.5.4 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

(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2)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3)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

(4)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严重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3.5.5 作业规程印发后发现内容错误,需修改补充时,要在作业规程后附勘误表,不得在正文中直接修改。同时要将勘误表发放到相关部门。

4 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4.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4.1.1概况

4.1.1.1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关系

一、工作面的位置:描述采煤工作面所处的水平、采区、标高(最高、最低)、几何尺寸(走向长度、倾向长度、面积),以及在采区中的具体位置、相邻关系。

二、地面相对位置:描述工作面周边(含停采线)的地面相对位置、地面标高(最高、最低)。

三、回采对地面的影响:描述工作面回采对地面设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地面塌陷区范围、塌陷程度预计,以及对地

面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影响程度。

四、描述工作面相邻的采动情况以及影响范围。

4.1.1.2煤层

一、煤层厚度:描述工作面范围内煤层编号、最大、最小、平均厚度及其变化情况。

二、煤层产状:描述工作面范围内煤层走向、倾向、倾角及其变化情况。

三、描述煤层稳定性、结构(夹矸、层理、节理、硬度系数f)等情况,以及对回采的影响。

四、对煤种、煤质进行描述。

4.1.1.3煤层顶底板

一、煤层顶板(伪顶、直接顶、老顶):描述煤层顶板岩石性质、层理、节理、厚度顶板分类等情况及其变化情况。

二、煤层底板(直接底、老底):描述煤层底板岩石性质、层理、节理、厚度、底板分类、底板比压等及其变化情况。

三、附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能够反映出直接底、老底以及不低于8倍采高的煤层顶板的岩性、厚度、间距等。

4.1.1.4 地质构造

一、断层:描述对工作面回采有影响的断层产状、在工作面中的具体位置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二、褶曲:描述对工作面回采有影响的褶曲产状、在工作面中的具体位置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三、陷落柱:描述对工作面回采有影响的陷落柱产状、在工作面中的具体位置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四、其他因素:描述其他因素对回采的影响。

4.1.1.5水文地质

一、含水层的分析:描述对回采有影响的含水层厚度、涌水量、涌水形式、补给关系,以及对回采的影响情况。

二、其他水源的分析:描述老空水、地表水、注浆水、钻孔和构造导水等情况,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三、工作面涌水量:描述采煤工作面正常涌水量、最大涌水量。

4.1.1.6影响回采的其他因素

一、参考矿井和相邻采掘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确定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等级以及相对、绝对涌出量。

二、根据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数据,确定工作面的煤尘爆炸指数。

三、根据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数据,确定工作面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参考相邻采煤工作面煤的自燃情况,确定自然发火期。

四、叙述地质部门对工作面回采的具体建议。

4.1.1.7 储量及服务年限

一、计算工作面的工业储量,根据规定的采出率计算可采储量。

二、采用下列公式之一,计算工作面服务年限(以月为单位)。

1、工作面的服务年限=可采推进长度/设计月推进长度。

2、工作面的服务年限=可采储量/设计月产量。

4.1.2采煤方法

简述工作面采煤方法及顶板管理方法。

4.1.2.1 巷道布置

一、描述工作面巷道布置概况、服务巷道位置和设施情况。

二、描述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尾巷、高抽巷、开切眼的断面、尺寸、支护方式、位置。

三、按比例绘制工作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图,能够反映出井上下对照情况,构造情况,工作面周边的巷道、工程情况。

四、按比例绘制进、回风巷、尾巷断面图,能够反映巷道支护形式、巷道尺寸。

4.1.2.2采煤工艺

一、简述采煤工艺。

二、描述采高、循环进度等。

三、描述落煤、装煤、运煤、顶板控制方式。

四、采用放顶煤工艺的,对采放比、放煤步距、放煤方式、端头顶煤回收方式、初次放顶(煤)及末采时的放顶煤工艺等内容进行描述。

五、采用分层开采工艺的,应确定分层厚度等内容。

六、采用对拉、顺拉回采工艺的,应明确上下面的位置关系和错距。

七、叙述采煤机的进刀方式、进刀段长度、深度,割煤方式、牵引方式、牵引速度,并绘制进刀方式示意图。如采用人工爆破开切口,应参考爆破落煤的规定对有关事项进行描述。

八、采用爆破落煤的,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进行炮眼布置设计。描述炮眼具体的布置要求,绘制炮眼布置三视图(正、平、剖面图);

(二)编制爆破说明书。应包括工作面的采高、打眼范围,每循环炮眼的名称、编号、个数、位置、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装药方式、封泥长度、水炮泥个数、连线方法、起爆顺序、循环用药、雷管量等内容。

九、描述采煤工作面工艺流程,简要说明从准备、采、支、运、回到整理的流程。

十、计算工作面正规循环生产能力。

=

c

LSh

式中:W—工作面正规循环生产能力,t;

L—工作面平均长度,m;

S—工作面循环进尺,m;

h—工作面设计采高,m;

γ—煤层密度,t/m3;

c—工作面回采率,%。

4.1.3顶板控制

4.1.3.1支护设计

一、支护设计应包括工作面、端头和进、回风巷支护设备的选型、支柱密度的选择、基本支架柱排距确定、柱鞋的规格尺寸选择等内容。

二、工作面及两巷的支护设计,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一)采用顶底板控制设计专家系统时,应根据系统要求,合理选取有关参数。

(二)采用类比法时,应根据本矿或邻矿同煤层矿压观测资料和经验公式进行设计,取最大值作为工作面支护强度。

1、参考本矿或邻矿同煤层矿压观测资料,选择本工作面矿压参数(可参考表1)。

2、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强度,采用下列方法计算,取其中最大值即为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强度P t 。

(1)采用经验公式计算:

k P t γh 81.9=

式中: P t —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强度,kN /m 2

h —采高,m ;

γ

—顶板岩石容重,kN /m 3

,一般可取25kN /m 3

k —工作面支架上覆岩层厚度与采高之比,一般为

4~8,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取。建议取8倍采高计算。

表1 矿压参数参考表

(2)现场实测工作面初次来压时最大平均支护强度P t 。 (三)两巷超前支护设计:

进、回风超前段支护在静压状态下顶板载荷:

()2/H R Q p -顶顶=γ

ϕ

ϕγγcos sin 0

C Z Z

R R p +顶顶=

220a 2/1H R +=

进、回风超前段顶板载荷:(动压影响一般取静压时的2-4倍,这里取3)

Q 进、Q 回=3×Q 顶=3×γ顶(R P —H/2)(kN) 顶板总压力: F 顶=L ×a ×Q 进 (kN) 进风锚网支护: F 锚网=n 补×N 破η (kN) 单体柱承载的顶板压力: F 单=F 顶-F 锚网 (kN)

P t =F 单/S=F 单/(a ×L) (kN/m 2

)

式中:

γ顶—顶板岩石平均容重,kN/m 3

η—补强锚索的支护效率,%;

R P—塑性区半径,m;

Q顶—静压情况下顶板载荷,kN/m2;

Z—巷道埋藏深度,m;

R0—矩形巷道外接圆半径,m;

ϕ—内摩擦角,取45°;

C—粘结系数,取4;

H—巷道高度,m;

a—巷道宽度,m;

L—超前维护距离,取20m;

Q进、Q回—进、回风超前段顶板载荷,kN/m2;

n补—补强锚索的根数,根

N破—补强锚索的破断力,kN;

F锚网—进、回补强锚索风承载力,kN;

F单—进、回风单体柱承载的顶板压力,kN;

P t—进、回风顶板载荷,kN;

支柱实际支撑能力可以采用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k

R

k

=

k

k

R

k

t

z

g

a

h

b

式中:R t—支柱实际支撑力,kN;

R—支柱额定工作阻力,kN;

k—支柱阻力影响系数,可以参考表2。

表2 支柱阻力影响系数表

合理的支柱密度,可以采用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t t R P n /=

式中:n —支柱密度,根/m 2

Pt —进、回风巷顶板载荷,kN ; R t —支柱实际支撑能力,kN /根。 实际支柱密度:

a

L n S n n ⨯=总

实=

式中:n 实—实际支柱密度,根/m 2

; n 总—超前实际支柱总数,根; S —超前支护面积,m 2

根据计算结果,比较n 实和n 值,如n 实>n ,满足支护要求;否则,要重新进行支护设计。

根据合理的支柱密度,确定排距、柱距,排距应符合循环进度要求。

(四)、合理控顶距的选择: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面的实际条件选择控顶距。

(五)、柱鞋直径的计算:柱鞋一般选用圆形铁鞋。根据支柱对底板的压强应小于底板允许比压的原则,采用下列公式计算铁鞋的直径。

Q

R t

π200

≥Φ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管理制度1.doc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管理制 度1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方法及 管理规定 第一节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第1条综采作业规程是在《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范围内,在符合上级有关部门规章、规定的条件下,指导综采施工、落实技术方案、规范施工管理的强制性、基础性的技术文件。安全技术措施是对作业规程的补充和完善,既是作业规程的一部分,又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技术文件。 第2条每一综采工作面必须有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否则严禁开工。 第3条作业规程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真正起到促进技术进步,指导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实现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施工,提高综采技术水平。 第4条作业规程编制的基本要求:内容全面,文字简练,术语规范易懂,图表齐全、清晰、准确。 第5条编制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矿职能部门提供的有关技术设计等。

第6条矿井应在距预计开工1个月前,向有关单位下达有总工程师签发的作业规程编制通知书。 第7条作业规程编制前,有关单位根据作业规程编制通知书要求,及时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一、由生产技术部提供的地质说明书。 二、由技术部提供的综采回采说明书;包括巷道布置平(剖)面图,煤层煤质说明、工作面涌水情况说明、防水措施、顶底板情况、地质构造情况、煤质情况、施工组织及矿井同一煤层或邻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等。 三、由通防部门提供的“一通三防”设计;包括通风、监测监控、防突、瓦斯防治、防尘、隔爆和防自然发火等。 四、由机电部门提供的综采供电设计。 第8条作业规程编制期间,综采区队技术员必须深入现场,熟悉掌握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依据有关规定、设计,并参照有关管理制度及技术资料,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巷道维修制度、综采机电设备维修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放炮和瓦斯检查制度、通风安全监测仪表装备使用维护制度,以及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等,认真编制。 第9条综采区队技术员在开工10天前,将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并打印成册,经队长审查签字后报送生产技术部初审。 第10条作业规程统一用A4纸打印,活页装订,所有附录资料必须附后备查。作业规程中文字采用GB2312仿宋体,章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 术措施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附件 1 新安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指导生产实践,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做好编制、审批、贯彻、复审、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完毕后,由矿总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分管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矿长负责现场监督落实。 作业规程和措施审批完成后,由矿生产技术科将文本和电子文档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和措施文本、电子文档不得随意修改。 作业规程和措施发放要执行收发文登记制度,收发文部门由接收者和发放者本人签字。 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贯彻学习。否则,严禁开工。 施工区队长是作业规程、措施执行的第一责任者。 安检科要把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生产过程中现场与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符的,要责令及时整改;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要及时补充、修改;对违反作业规程、措施施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每年度要组织一次作业规程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提高作业规程的编审质量。

2 作业规程编制及审批 作业规程编制 2.1.1 作业规程和措施编制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 2.1.2 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提高单产单进水平,降低成本。 2.1.3 必须严格按照“一工作面、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 2.1.4作业规程的编制由区队主管技术员负责。作业规程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图面清晰、图例规范、按章节顺序编号,使用计算机编制和管理。 2.1.5 作业规程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进行编制。需增加六大安全避险系统的相关内容,且独立成一节。 2.1.6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已批准的有关设计(包括防冲、防火、防突等专项设计)文件、资料; (2)由地测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 (3)同一煤层邻近工作面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等资料;

规程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管理制度(1)

规程措施编制管理制度 第1条规程措施是在《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范围内,在符合上级有关部门规章、规定的条件下,指导施工、落实技术方案、规范施工管理的强制性、基础性的技术文件。安全技术措施是对规程措施的补充和完善,既是规程措施的一部分,又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技术文件。 第2条每一项施工措施必须有经过批准的规程措施,否则严禁开工。 第3条规程措施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真正起到促进技术进步,指导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实现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施工,提高单进水平。 第4条规程措施编制的基本要求:内容全面,文字简练,术语规范易懂,图表齐全、清晰、准确。 第5条编制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矿职能部门提供的有关技术设计等。 第6条由通风区对施工现场进行瓦斯检查,安全检查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8条机运区技术员要将规程措施编制完毕并打印成册后,经区长审查签字后报送各个副总经理和部门进行审批。 第9条措施规程统一用A4纸打印,活页装订,所有附录资料必须附后备查。规程措施中文字采用GB2312仿宋体,章标题采用加黑小二号字,章内大标题采用加黑三号字,章内小标题及正文文字采用四号字,正文表格内文字采用五号字,规程措施通知书、审批记录和附录表格内文字采用小四号字。 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打印要求与作业规程措施相同。各矿也可

根据本矿具体情况,印制统一的安全技术措施专用纸张。 第10条规程措施中对《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规程措施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规程措施中作出明确规定。 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有明文规定,且又属规程措施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规程措施中标明该规定的条款,在贯彻规程措施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第11条规程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由掘进施工区队技术员,在开工前向本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认真贯彻。 一、贯彻规程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本单位的区长主持。 二、贯彻规程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填写贯彻记录,其内容包括规程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名称,贯彻日期,会议主持人,参加人数和全体参加贯彻人员的签名等。 第12条规程措施中所有签名栏,一律手签,不得打印。参加规程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人员,必须是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或经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 第13条规程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由区队技术员,在开工前向本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认真贯彻。 一、贯彻规程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本单位的区长主持。 二、贯彻规程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填写贯彻记录,其内容包括规程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名称,贯彻日期,会议主持人,参加人数和全体参加贯彻人员的签名。 第14条规程措施贯彻后,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区队的考试由区负责人、技术员、安监处共同监督执行,并将考试成绩分别附于各单位持用的规程措施之后。轮休或请假的工人必须经补贯补考且成绩合格

煤矿规程措施编制规范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及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指导生产实践,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2 作业规程和措施的编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提高采煤工作面单产和掘进工作面单进水平,提高工效,降低材料成本消耗。 1.3 作业规程和措施编制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煤矿技术操作规程》、《回采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1.4 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作业规程编制和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职责,切实做好作业规程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1.5 作业规程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

做好编制、审批、贯彻、复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1.6 作业规程审批完成后,由矿(公司)总工程师和分管矿长签字后实施。 1.7 各单位生产技术部(科)要对作业规程文本统一编号,将每份作业规程建档登记,并在工作面开工前7日内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安监局各2份备案。 1.8 作业规程和措施审批完成后,由矿(公司)生产技术部(科)将文本和电子文档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随意修改,一般应保存3年以上(采煤工作面结束后1年以上,掘进服务巷道报废后1年以上)。 1.9 作业规程和措施发放要执行收发文登记制度,收发文部门由接收者和发放者本人签字。 1.10 在工作面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执行情况总结,送矿(公司)生产技术部(科),连同作业规程和修改补充措施(包括)电子版一并存档。 1.11 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进行贯彻学习,否则,严禁开工。 1.12 采、掘队队长是作业规程执行的第一责任者,分管矿长对作业规程执行负监督检查责任。 1.13 各矿(公司)要把作业规程编制及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生产过程中现场与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符的,要责令及时整改;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要及时补充、修改;对违反作业规程、措施施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管理办法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管理办法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第十一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各作业单位(采掘区队、项目部等)编制。必须严格遵循一工程一措施原则,编制前必须了解现场情况,符合工程设计、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报批、修订、学习贯彻和实施。专职技术员必须由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技术员不得独立上岗。技术人员必须动态掌握施工环境的变化,及时对规程、措施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作业规程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联合会审,由各部门、分管副总、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审批,由矿长签字批准执行(附:规程、措施审批签字表)。 第十三条特殊工程、重点工程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对初采、末采、预裂爆破、主要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盲巷管理、探放老空水、火区启封等重要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联合会审,由各部门、分管副总、分管矿长、安全矿长审批后,由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执行。其他措施由总工程师确定审批方式(会审或传阅方式审批)。 第十四条采掘设计、作业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以及其它技术性文件的编制必须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

靠的原则。 第十五条规程、措施的内容要覆盖整个作业环节的各作业流程和所有工序。如因地质条件变化或与现场等不符合时,要及时修改补充规程或另行制定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已批准的设计、规程、措施,由各生产施工单位负责组织传达贯彻到每一位作业人员,凡未学习或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作业。应急措施和补充措施必须在开工前传达贯彻。 第十七条凡未按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第十八条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遇到重大安全生产与技术问题,必须组织编制专项设计、制定安全措施或组织技术鉴定,经上一级单位审查后,报公司安全监察局备案。主要事项如下: (一)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时,必须按建(构)筑物、铁路、水体的重要程度,以及可能受到的影响,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 (二)在重要建(构)筑物和设备附近实施峒室爆破、抛掷大爆破、老空区爆破等特殊爆破时,必须编制设计,制定安全措施; (三)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变动时,必须重新编制设计制定安全措施; (四)选用井下电气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管理办法

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管理办 法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确保安全生产、正确指导作业、执行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进行采掘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采掘工作面的基本法规。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回采、掘进工作面在开工之前,都必须按照采区制定或巷道制定编制作业规程;在采掘工作面地质状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初采、收尾、贯穿、过断层、过旧巷、工作面调采等,临时性工程如巷道起底、扩帮、铺轨、各类小型硐室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均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求 1、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按照采区制定或回采工作面、巷道制定要求,依据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在区队长、技术员和工人共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施工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必须进行初审及集体会审,最后经总工程师签发,方能生效。施工作业前还必须由区队技术员向本区队干部和参加作业地点施工作业的员工落实考试后,工作面才干开工或生产。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部颁“煤炭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假设干规定〞、“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所发安全指令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3、必须保持“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原则,绝不同意重复使用或借用规程、措施。采煤规程以采区一翼阶段,即一个工作面为单位编制;掘进规程以同一煤层进风巷、回风巷和采区上、下山,或者是有独立用途、性质的巷道分别编制。 4、作业规程应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保持正规循环作业,确保安全,提升效益,内容语言准确,文字简明,通俗易懂,重点特别有针对性,图表正确,数据要准确,字迹规整、清楚,格式、字体规范,打印纸张统一。 5、作业规程编制依据: ⑴、经过审批的采区制定或工作面制定; ⑵、经过审批的地质说明书; ⑶、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 ⑷、有关的安全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量验收制度、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机电设备修理保养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爆破和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 ⑸、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6、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应包括: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方法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方法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方法 一、前言 为保证煤矿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削减安全事故发生,订立一套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方法是特别必要的。本文将围绕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打开深入的探讨,以期在实际操作中起到肯定的引导作用。 二、煤矿作业规程 1. 作业人员管理 (1)全部进入煤矿作业的人员,必需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全部作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不得擅自离岗或转换任务。 2. 班前会议 (1)每天开展一次班前会议,由队长或班长主持。 (2)在会议中要认真讲解当天的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学习交流。 (3)严禁在班前会议期间使用移动电话、吸烟等与会议无关的行为。 3. 作业安全 (1)作业现场必需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作业人员必需严格依照标识要求进行操作。 (2)作业人员必需佩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如安全鞋、安全帽、防护手套等。

(3)禁止在煤矿作业现场吸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高温物品等不安全物品。 (4)煤矿作业期间,严禁喝酒、醉酒上岗作业。 4. 事故应急 (1)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各岗位人员必需依照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处置。 (2)煤矿作业中,必需派遣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做好后续的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安全技术措施 1. 通风系统 (1)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随时保持煤矿内良好的通风状态。 (2)定期对通风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运转正常。 2. 煤矿安全监测 (1)建立安全监测系统,监测煤矿内部的瓦斯、灰尘等有害气体的含量。 (2)定期对安全监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运转正常。 3. 作业机械安全 (1)作业机械必需具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比如防滑装置和紧急停车装置等。 (2)各类机械设备必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防止故障发生。 4. 煤矿监控系统 (1)煤矿监控系统是煤矿的先进设备之一,可以对作业现场进行实时监控,查看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并对煤矿安全运营供给有力的支持。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前言 煤矿是我国的重要能源基础设施之一,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安 全隐患。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煤矿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本文将介绍其中的主要内容。 煤矿作业规程 煤矿作业规程是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一 系列规定。其中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煤矿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一般来说,煤矿作业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安排工作人员,明确分工; •安排设备和工具; •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对新员工。 此外,煤矿作业前还需要检查煤矿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是否存在 安全隐患,以及安全设施是否完备。 2.煤矿作业的现场管理 在煤矿作业现场,必须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以保障工人的安全。其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煤矿现场必须进行管控,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煤矿现场必须建立煤矿作业区域和非作业区域,严格禁止在非作 业区域进行作业; •必须对重要设备进行特殊管理,如防护栏、防护网等。 3.煤矿作业的特殊规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建立一些特殊规定,以保障工人的安全,例如: •受自然条件影响的煤矿,在进行作业时需要降低风险; •机械化采煤的煤矿必须明确采煤流程,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煤矿作业中的事故大多数都是由于安全技术措施不当或不充分造 成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技术措施 管理办法。以下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1.煤矿特种设备的安装和管理规定 煤矿作业中需要用到很多特种设备,包括井下输送设备、通风设备、采掘设备等。这些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安装和管理,以确 保其安全性能达到要求。 2.煤矿应急避险和救援规定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煤矿的正常生产经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煤矿,包括地下煤矿、露天煤矿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煤矿作业规程是指煤矿在进行开采作业时,依法规定的操作程序、作业流程、安全措施等的规定。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作业规程制定、修改和发布的管理制度,确保作业规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作业规程制定与管理 第五条煤矿应当根据其特点、采矿工艺和安全生产需要,制定煤矿作业规程。 第六条煤矿应当设立作业规程编制专门组织,负责收集、整理和编制作业规程。 第七条煤矿作业规程的制定应当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原则,并征求矿工、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意见。 第八条煤矿作业规程的修改应当及时进行,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技术变革时,应当立即进行修改和发布。 第九条煤矿应当对作业规程进行编码和归类,方便管理和查阅。

第十条煤矿作业规程的使用应当有明确的责任人,并进行相应的培训与考核。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煤矿在制定作业规程时,应当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加强瓦斯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防止各种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配备完整的矿用设备和工具,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中的空气质量和流通。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加强巷道支护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确保巷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煤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煤矿生产作业的安全,确保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标准和规定。该管理办法涵盖 了许多方面,包括作业规程、现场安全措施、紧急救援措施等。本文将从 这些方面进行阐述,以确保煤矿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第一,作业规程:煤矿作业规程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规定, 是煤矿工人进行日常作业的依据。在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规定煤矿工人的 作业时间、作业程序、作业环境以及作业装备等。此外,还要规定煤矿工 人的作业禁忌,明确煤矿工人在作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确保工人能 够按照规定进行作业,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第二,现场安全措施:为了确保煤矿作业的安全,需要在现场采取一 系列的安全措施。首先,要确保煤矿作业区域的通风设备运行正常,保证 煤矿作业区域的空气清新,减少煤尘和有害气体的积聚。其次,需要在煤 矿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标志,以提醒煤矿工人注意安全。 另外,煤矿作业区域的道路、设备和管道等都要保持良好的维护,确保工 人在作业过程中不会遭遇到危险。 第三,紧急救援措施:煤矿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是难以避免的,因 此需要制定紧急救援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伤亡和损失。紧急救援措施 包括设置有效的报警装置,提高煤矿工人对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以 及制定科学合理的逃生方案等。此外,煤矿还应配备完善的紧急救援设备,如救生绳索、呼吸器等,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救援被困人员。 最后,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管理是保证煤矿作业安 全的关键。因此,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

施的执行和监督。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检查作业现场和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工人改正,并对煤矿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 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总之,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 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通过规范作业规程、采取现场 安全措施和确保紧急救援措施的有效性,能够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 煤矿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在执行和管理方面,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 负责落实这些规定,确保其有效性和持续性。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煤矿 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管理办法

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管理办法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采掘作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措施管理 办法,以确保煤矿采掘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本规程适用于国内各类煤矿的采掘作业,涵盖煤矿采掘作业流程和相关技术规程的详细解释和管理要求。 2. 术语定义 • 2.1 煤矿采掘作业:指对煤矿进行开采、爆破、运输等作业过程。 • 2.2 安全技术规程:指确保煤矿采掘作业安全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 2.3 措施管理办法:指对煤矿采掘作业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办法。 3. 采掘作业流程 3.1 采掘前准备 在进行煤矿采掘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 • 3.1.1 安全会议:在采掘作业开始前召开安全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和安全要求。 • 3.1.2 设备维护:对采掘作业所需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 3.1.3 通风系统检查: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采掘作业区域的安全通风。 • 3.1.4 挖掘工作区域标记:明确划定采掘工作区域,并标记出限制区域和危险区域。

3.2 采掘作业执行 煤矿采掘作业的执行需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 • 3.2.1 作业人员培训:对参与采掘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 • 3.2.2 作业现场监控:利用监控系统对采掘作业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 3.2.3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在进行煤矿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 3.2.4 矿井内通风管理:保证采掘作业区域的通风状况良好,防止瓦斯积聚和煤尘爆炸的风险。 • 3.2.5 矿井巷道支护:采取适当的巷道支护措施,确保巷道的稳定性和安全通行。 3.3 采掘作业结束 在采掘作业结束后,需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整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 3.3.1 煤矿巡检:对采掘作业区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 3.3.2 作业设备清理:清理、维护和存放采掘作业所用的设备,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 3.3.3 作业区域恢复:恢复采掘作业区域的环境,清理垃圾和废弃物,确保作业区域的整洁。 4. 安全技术规程 为了保证煤矿采掘作业的安全性,制定了以下安全技术规程: • 4.1 通风规程:明确煤矿采掘作业区域的通风要求和管理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和煤尘爆炸。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模版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煤矿作业的企事业单位、矿山和个人。 第二章煤矿作业规程 第三条煤矿作业规程是指煤矿企事业单位、矿山或个人在煤矿作业过程中制定的具有约束力和指导性的规章制度,包括作业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程序等。 第四条煤矿作业规程应当做到科学合理、操作简便、易于执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应当经过专业机构或专家的评审。 第五条煤矿作业规程的修订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与。 第六条煤矿作业规程的修订应当经过煤矿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准后应及时通知矿山所在地煤矿作业单位。 第三章煤矿作业规程的编制与审批 第七条煤矿作业规程的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煤矿作业规程的名称和目的;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三)作业规程的编制主体和责任人;

(四)作业规程的编制依据及参考文件; (五)相应作业规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六)作业规程的审批程序和机构; (七)作业规程的实施和执行; (八)作业规程的修订和废止。 第八条煤矿作业规程的审批程序分为初稿审批、评审和终稿审批。 第九条初稿审批是指煤矿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由煤矿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第十条评审是指经过初稿审批后,将作业规程提交给专业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专业机构或专家评审后,将评审意见回传给作业规程编制单位,作业规程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合理修改。 第十二条经评审修改后的作业规程,提交给煤矿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终稿审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第十三条经过终稿审批的作业规程,应当及时通知煤矿作业单位,由煤矿作业单位组织进行内部培训和学习。 第四章煤矿作业规程的实施与执行 第十四条煤矿作业规程应当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和责任人,责任人应当履行相应职责,切实落实煤矿作业规程。

2023年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2023年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包括煤矿的生产、管理、培训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作业规程是指煤矿内所有人员在开展矿井作业过程中,为确保人身安全和矿山安全而必须遵循的规程和制度。 第四条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煤矿作业过程中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包括安全设施、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由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负责。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划定管理区域。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工作规程,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制定煤矿作业规程 第八条煤矿作业规程的制定应当参照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九条煤矿作业规程的制定应当由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与工会、职工代表进行充分协商。 第十条煤矿作业规程的制定应当经过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的审核和批准,才能正式实施。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办法,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煤矿作业规程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照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对煤矿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五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有效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

2022年煤矿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工作,针对当前矿井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等诸多环节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符合本工作面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根据年、月度采掘计划,生产技术科提前30天下达规程、措施编制通知单,并下发通知队组,采掘工作面开工前10天队组技术员必须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制。 在工作面施工过程中遇到变化及零星工程施工时,由生产技术科下发措施编制通知单,队组必须在2天以内编制会审完毕,队组贯彻学习后方可施工。对矿安排的临时、应急工程可特事特办,但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批复完毕时不可施工。 规程、措施贯彻完成后,原件由生产技术科归档保存,队组、安监队各下发一份,施工现场必须保存规程、措施。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采用计算机编制、打印。封面及审批表见附表,同时作业规程封皮名称字号必须统一,否则不予审批。 规程语句通顺严禁出现叙述不详、不清等情况,同时字迹清晰不准有错别字。规程内容完整、页面干净。 严禁出现涂改现象,每出现一次罚款 20 元。 附图必须齐全、无误,出现一次罚款20元。 规程、措施必须在规定是时间内编制审批完成,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 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各职能科室审批作业规

程的主要范围: 生产技术科:采掘工艺顶板管理方法、劳动组织和正规循环作业图表、相关系统图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同时负责审批作业规程内容是否齐全、编制质量、打印等是否符合要求。 通风科:“一通三防”部分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监测监控部分。 机电科:机电运输设备选型、布置方式、使用维护保养制度部分,工作面设备、功率核算供电系统及通讯系统部分。 安全科:安全技术措施部分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齐全,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是否正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否涉及到危险源辨识内容。 各职能科室审批作业规程、措施的有关规定: 生产技术科应建立规程措施接收、归档登记台帐,生产技术科存档一份。 各职能科室审批作业规程时要仔细认真严格把关审批意见及签字要规范清晰。 各职能科室对作业规程中缺少的内容或错误,以书面形式告知采掘队组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完善后进行会审。 各职能科室技术负责人和矿领导在作业规程签字表中不能互签。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流程安全技术措施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一般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流程相同。 规程、措施编制完成后报生产技术科、地测科、防治水科、通风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的管理,保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煤矿作业过程中所必须遵守和采取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第三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经过煤矿安全生产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所有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确保安全作业。 第五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适应当前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第六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作业规程 第七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操作步骤。 第九条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必要的通风、排水、支护等工作,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规定。 第十二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与运输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行车道畅通。 第十三条煤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危险情况或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四条煤矿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设备检修,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五条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瓦斯、煤尘等有害气体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第十六条煤矿作业必须配备合适的防爆设备和防护装置,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七条煤矿作业现场必须做好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设置,确保火灾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煤矿作业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疏散方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九条煤矿作业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管理制度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 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一工程一措施”制度。采煤工作面投产,掘进工作面开工,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其它工程开工前必须有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规程的内容应按《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要求说明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概述:工程状况简介,说明原因、用途。 2、施工方法、工艺,作业方式,质量要求。 3、安全技术措施。 三、规程的编制由生产技术科根据计划和接续情况,提前一个月进行安排。并通知有关职能科室提供资料:地测科提供地质说明书、预想剖面图等地质资料,机电科提供供电系统图等,通风科提供通风系统图、局扇安装通风设计、风量计算依据等,监控室提供监控图等技术资料。 四、现场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时,生产技术科要及时进行补充。 五、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空、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掘进工作面过空巷、断层、应力集中区、冒落带,巷道开门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七、掘进工作面开掘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

措施。 八、巷道贯通必须制定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和调风措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伤人。 九、采煤、掘进规程及顶板管理措施由生产技术科编制,“一通三防”类措施由通风科编制,防治水措施由地测科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通风科组织编制,重要的机电安装措施由机电科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业务部门编制。 十、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职能科队进行规程措施的审批,作业规程报矿长签字确认,总工程师对规程措施的完整性、规范性(编制质量等)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一、规程及时效超过三个月的安全技术措施,每月由编制单位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复审一次。 十二、审批后的作业规程或措施由编制单位向施工单位传达,并覆行签字手续;时效超过两个月的规程、措施每月必须复贯一次。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都要学习规程措施,熟悉有关规定要求,避免违章指挥。 十三、安全科参加所有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传达、贯彻、落实与执行负有监督责任。 十四、规程措施的编制人对规程措施编制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规程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同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负有反映权。 十五、对无规程、措施施工的,按“三违”进行处理;规程、措施编制不当、内容不全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管理规定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不断提高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科学地组织生产,实现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均衡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矿科各部室、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矿总工程师必须亲自抓此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使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走上规程化和制度化; 三、采煤、掘进、开拓、贯通、安装、回撤工作面在投产作业前必修编制作业规程,机电设备、特殊工种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单项工程和临时性工作及特殊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都必须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四、每个采掘开工作面及其它安装、回撤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审批作业规程; 五、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采区设计”和“地质报告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结合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各工种定额、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及行业上级和公司有管理规定进行编制; 六、作业规程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

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等十一个环节进行操作; 操作规程必须按照识别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培训等九个环节进行实施;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作业规程编制同等要求管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现场实施等六个环节进行实施; 七、规程和安全措施一律实行会审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在会审前发至审批人员手中预先审阅,各单位都要建立职责明确的规程、安全措施审批责任制;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主任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等参加;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批准;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业务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同专业科室的负责人及施工队伍的技术员一起会审,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报分管副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预防重大事故或预防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主提升运输”等,总工程师必须亲自组织审批; 八、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具体,措辞严密,条理分明,语言精练,齐全详实;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可复印,但必须字迹工整,图文清晰; 九、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原件经审批人员签字后由主管业务

煤业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音西煤业作业规程及施工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一、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原则及依据 (一)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原则 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矿井管理水平; 3.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作面、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组织生产。 (二)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1.已经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综采工作面等设计)文件及资料; 2.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 3.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及水害等资料; 4.由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5.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6.《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7.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风安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等。 二、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的划分和编制要求 (一)以下工程施工或作业必须编制施工作业规程: 1.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 2.综采工作面和单项大型机电设备(设施)的安装(为矿井、矿井一翼或一个采区服务的胶带运输机、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的安装,主副提升机更换首尾绳、罐笼、箕斗); 3.综采工作面的回撤; 4.系统独立的单位工程; 5.大型硐室的施工(为矿井及一个采区服务的绞车硐室、采区变电所及泵房等); 6.采煤工作面底板注浆改造工程;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 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2.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 3.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4.所施工的单位工程供电系统、运输系统、通风系统等发生较大改变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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