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建筑师业务实践》指导书
建筑学专业《建筑师业务实践》指导书
姓名学号班级
一、实习目的及要求
建筑师业务实践是建筑学专业教学计划中一项重要的实践环节。
1.实习目的
本课程为建筑学专业实践环节课程,是培养建筑师的生产实践性教育环节。主要任务是学生通过参加建筑师业务实践实习,为未来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实习要求
了解注册建筑师的执业活动内容,了解建筑设计单位的工作特点,熟悉建筑设计的全过程。了解建筑师在此过程中的责任与作用,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特别是施工图的设计及绘制。
二、教学方法要求
教学方法是学生到建筑设计单位参加生产实习,实习单位是具有部颁甲级建筑设计资格的建筑设计单位或相关专业的设计单位,并要求由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作为指导老师。实习内容为建筑设计的全过程。实习单位由学院指定或由学生自选,学校或学院可出具推荐信、介绍信。
三、实习内容与基本要求
1.实习内容
建筑师业务实践实习是通过参加建筑设计实践,了解建筑设计的全过程,了解建筑师的职业活动内容,了解建筑设计单位的工作特点。
2.基本要求
(1)了解现行建筑工程设计程序与审批制度,了解相关的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
(2)熟悉建筑设计的全过程及此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相关专业之间的配合与协调,建筑师在此过程中的责任与作用;
(3)了解建筑师的从业活动内容,了解建筑师履行职责所担负的责任和建筑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4)培养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建筑施工图的设计要点、绘制方法和技巧。
四、实习阶段及内容
第一阶段:四年级下学期结束前一周,为实习准备阶段。即公布教学计划进行分组及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五年级上学期为实习阶段,累计实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可含四年级下学期结束后的暑假时间)。主要任务是深入有关设计院的生产科室,在有经验的建筑师的直接指导下,参与
各个设计阶段建筑专业的业务工作。其中可由系、教研室等部门组织检查组进行走访;带
队教师可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三阶段:五年级上学期末的其它实践教学环节开始前二周(此为大致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学校2015-2016学年课程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为总结阶段。要求返校进行实习总结、答辩,
评定成绩;进行业务交流,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教学总结。返校后,第一周整理实习成
果,准备汇报文件;第二周答辩、实习成果存档。
五、实习方式及安排
学生的实习过程主要由建筑设计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指导建筑师。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实习周数,并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成果,在规定时间返校参加实习成果答辩。
实习成果包括:
(1)实习报告书:介绍实习情况(包括实习单位、指导建筑师情况、实习日期、阶段等);做了哪些工作(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做了什么具体工作、完成了多少张图纸等);学习到了哪些东西(扼要地介绍自己的收获);还有什么问题应该改进;字数不少于3000字,A4规格,能够图文并茂更好,封面按学校统一要求。
(2)实习日记:全年级统一采用带有武汉理工大学标志的笔记本完成。
(3)实习单位证明:实习学生的工作表现表,完成工作情况表,须由设计院相关指导老师签署意见、签名加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章和实习单位盖公章认可。
(4)实习工作图纸:指导建筑师证明(加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章或实习单位盖任何公章)有效的A1图纸20张以上,建筑设计及相关的设计图纸均可,如:建筑设计方案、建筑施工图设计、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等。其中,建筑施工图设计不少于5张。
(5)展示图: A1彩色图纸4张以上,表达实习成果与过程。
(6)光盘:含以上的实习报告、工程设计实习图纸、汇报文件(用PowerPoint制作)、展示图。六、考核内容及方式
实习报告和实习成果是考核的主要内容,学生在实习完毕后,参加实习成果答辩。实习报告和实习成果的评分由指导教师检查评定;答辩成绩主要依据是实习报告、实习成果和答辩情况,由答辩委员会成员
评议、确定。
学生在实习答辩一周前,必须向建筑学专业委员会提交实习成果,建筑学专业委员会对实习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合格者方能进行实习成果答辩。由建筑学专业委员会组织实习成果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除教师外,每一个答辩小组应聘请一名建筑设计单位经验丰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答辩委员。答辩开始前,所有答辩小组教师须开会明确相关事宜;答辩完成后,所有答辩小组教师须开会讨论实习情况、确定答辩成绩。本课程结束后,指导教师须按学校要求完成“实习工作总结”,收集学生实习与答辩成果,交予存档。
评分标准:实习报告与实习成果占70%,实习成果答辩占30%。
七、其它
1. 学生必须将实习地点、实习单位电话及其它联系方式,告知实习指导教师或系办公室。
2. 实习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单位的相关纪律和规章,如有违背视同违反校纪校规。
3. 实习期间必须注重品德修养、虚心好学、自觉维护学校形像。
4. 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不定期检查或走访学生所在实习单位。
5. 附件1-5须填好,按时寄回或带回。
附件1.建筑学院建筑系《建筑师业务实践》实习考核表
2.指导建筑师对学生评语表
3.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评语
4.《建筑师业务实践》答辩记录
5.建筑学专业学生《建筑师业务实践》接收单位信息反馈表
附件1:
建筑学院建筑系《建筑师业务实践》
实习考核表
实习接收单位班级姓名
实习时间 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参加业务实践情况(在参加项目的下面打√)
注:“其它”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型制作等
完成设计工作量情况表(写出图纸大小及张数)
指导建筑师(签字、盖章)学生签字
日期日期
注:“完成设计工作量情况表”如果不够可加附页。
附件2
指导建筑师对学生评语表
出勤天数病、事假天旷工天指导建筑师对学生的评语(或对学校教学的建议):
指导建筑师评定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指导建筑师(签字、盖章)
日期
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评语
拟评定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实习指导教师(签字)
日期
《建筑师业务实践》答辩记录
答辩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答辩主席:委员:
秘书:
日期:
建筑学专业学生《建筑师业务实践》接收单位信息反馈表姓名班级
1.设计单位:
名称 (请盖公章)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设计单位设计资质
3.实习所在科室
4. 指导建筑师姓名,注册建筑师等级(请盖注册章)
5. 贵单位可安排满足《建筑师业务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的设计任务的
程度(完全满足,部分满足,不能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