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清单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清单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清单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清单

1、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

(1)规模较大: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固定资产规模在1000 万元以上,主营产品连续两年实现销售收入在1 亿元以上(蔬菜园艺、水产类企业5000 万元以上)。

(2)效益较好:主营产品连续两年销售利税率在8%以上,产品转化增值能力强,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3)资信好:企业的银行信用等级在AA 级以上;

(4)带动能力强:通过合同契约等形式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辐射带动农户数量达到1000 户以上(特种种养业和大户除外),市内基地提供的原料占企业加工量的60%以上;

(5)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主营产品符合南通市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对九大优势产业促进作用大;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有较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产销率在95%以上;

(6)企业产权明晰,资产结构合理,企业负债率不超过60%。对产品有特色、科技创新能力强、对农户带动作用明显、成长性好的企业,在规模、效益等指标方面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2、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含前两年生产经营情况)(2)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产和效益情况(3)基地建设和带动农民增收的证明材料

(4)银行资信证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情况统计表(附表)

市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市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县,是集养殖、种植和食品加工为一体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597万元。年销售收入达到4715万元,年利润实现1238万元。银行信用等级a级。公司现有员工191人,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55人。公司与世界上最大的种猪公司——英国pic公司合作,在新建的pic种猪扩繁场已全面竣工投入使用,并从引进pic原种猪1050头进场饲养。同时,投资亿元在河东新区征用土地200亩,新建的屠宰及肉食品加工厂,年加工商品肉猪达到200万头。该项目的建成对于促进丘陵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具体作法 (一)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1.强化基地建设,奠定发展基础。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以建设丘区示XX县为契机,以发展优质肉猪为抓手,在全县16个乡镇新建存栏300头以上的父母代种猪扩繁场20个。在建设方式上,公司直接投资建设3个;与业主共同投资建设5个;发动业主投资建设8个。并按照“七方合作”的模式,公司重点提供技术指导和种猪等服务工作,20个扩

繁场每年可生产商品仔猪12万头。在乡租赁土地1500亩,投资2500万元新建集母本繁育、甜橙种植、饮品加工、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甜橙规模种植核心示范园。预计三年内可望实现丰果丰产,将带动种植户增加收入3000元/亩·年,辐射带动周边发展规模栽植甜橙2万亩以上。 2.创新发展机制,提高农民养猪积极性。公司牢固树立“利益共享,风险均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走“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之路,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企业发展壮大的立足之本。为确保所养殖的肉猪达到无公害健康绿色食品的要求,公司投入巨资新建年出栏万头生猪养殖场,并实行“五统一”的思路,组织发动农民进场养殖,即统一提供仔猪、统一提供饲料、统一提供养殖技术、统一防疫,统一回收产品,每头育肥猪付给老百姓40——50元的劳务费,据测算1个农民一年内可养殖生猪600头左右,年收入达到3万元。 3.优化经营模式,实施订单农业。为推动“200万头优质商品肉猪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农户在生猪养殖中尽快受益,公司确立了以基地建设为重点,以规模养殖大户为骨干,以加工企业为龙头的产业链,具体发展模式:(1)发展规模养殖大户,将县内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大户进行重点培植,由公司提供一定的资金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悬挂统一制作的招牌,树立品牌形象;

农业产业化企业认定条件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农业畜牧行业)省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农业最全版

(农业畜牧行业)省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农业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山东京杭创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一、企业简介 二、市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银行信用证明: 五、2015、2016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六、区农业局证明 七、区税务局纳税情况证明 八、公司荣誉 九、企业生产管理照片 十、购销合同 十一、土地租赁合同

一、企业简介 山东京杭创新农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农产品种植推广的新型农业科技开发公司,系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苗木协会剥离的企业,位于任城区长沟镇日兰高速济宁西出口。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葡萄、猕猴桃产业发展研究、葡萄、猕猴桃产品深加工,葡萄庄园规划、酒庄地产策划、酒庄设计、酒庄旅游开发及相关市场研究。有机、无机肥料加工、分装与销售;植物科技栽培技术咨询。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研究、农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苗木繁育,园林绿化,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无机肥料加工、分装与销售企业。公司以服务“三农”为目的,通过提倡人类回归自然,返璞归真,拥抱大地的理念,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建立自然农业生态基地,生产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达到“低消耗、高效率、零排放”的目的,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低碳农业。 公司旗下京杭明珠农博园位于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拥有果树苗木繁育及采摘基地共1000亩,其中核心园360亩,有职工150余人,其中各种专业技术人员20余人,季节农民工100余人。生态庄园项目工程分三期进行,一期开发占地360余亩,总投资约5000万。已将建成综合服务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生态果园示范基地、特色中药材种植基地、生态农庄体验区、传统绿色农业区等基础项目,种植花卉、果树、特色经济林及无公害蔬菜;并建有配套的养生、休闲、娱乐等设施。园区依托京杭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

1、部分数据审核是根据表中多个数据计算的,如总资产报酬率=(税后利润+上缴税金)÷资产总额。当数据审核不合格时,参与计算的数据均会同时变为红色。如总资产报酬率不合格,则税后利润、上缴税金、资产总额均会同时变为红色,请在各对应的备注栏就总资产报酬率问题作相同的说明。另外,如果资产总额本身也不合格,那么在资产总额的备注栏除了要说明总资产报酬率问题外,还需对资产总额不合格情况进行说明。 2、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要符合要求,且与会计报表等材料保持一致。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基本标准 1、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2、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3.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5.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6.企业带动能力。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东部地区4000户以上,中部地区3500户以上,西部地区1500户以上。 7、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农民、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 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来源:农业部经管司时间:2010-11-05 为切实做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运行监测和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根据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新要求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情况,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 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 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汇报材料

郧县鄂鲁淀粉制品 2011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申 报 材 料 郧县鄂鲁淀粉制品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目录 1、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请书 2、郧县鄂鲁淀粉制品简介 3、郧县鄂鲁淀粉制品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 4、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5、企业有关证照(企业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6、获奖证书、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证书等 7、2009、2010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8、企业依法纳税证明 9、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10、农产品收购(购销)协议书 11、其它(有关公司图片资料)

关于申报2011年市农业产业化 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请 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是市郧县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红薯、淀粉、粉丝、粉皮加工的综合型民营企业。公司位于郧县梅铺镇西湾工业园区。始建于2001年3月,占地18000㎡,建筑面积2000㎡,总投资300万元。现拥有生产车间4个,全自动生产流水线4条,年生产加工能力18000吨,市场交易额可达1728万元。公司冷库、厂房、晒场、全自动生产线等设备先进齐全,水、电、路等基本设施配套完善,是郧县目前规模最大、品种最全、品质最优,公司外设施布局最合理、最规、最环保、最安全、生产者、消费者最放心、最满意的红薯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已成立规的合作社1个,优质红薯种苗繁育基地1个,500亩,带动鄂豫两省、特别是郧县周边县市农户5000户以上,红薯种植面积1.2万亩以上。红薯加工产业成为郧县的主导产业,成为贫困山区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郧阳“三大宝”:苞谷、红薯、龙须草。过去是,“宝”在深山无人识;如今是,“宝”出深山乐万家。郧县红薯加工产业被人们

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申报标准或条件三篇

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申报标 准或条件三篇 篇一: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申报标准或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

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 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7.企业带动能力。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直接带动农户。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东部地区4000户以上,中部地区3500户以上,西部地区1500户以上。 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农民、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概况 一、项目单位概况 (一)单位名称 农牧业有限公司 (二)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三)单位地址 山东惠民县 (四)饲养规模 存栏奶牛350头,日产鲜奶4.5吨。 (五)基础条件 农牧业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 1、选址合理。农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惠民县姜楼镇解陈路西侧(原张八林场)南距220国道4公里,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背风**,通风良好,给排水方便。养殖场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并取得了动物防疫合格证。交通方便,有稳定水、电供应,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场区内部管理规范,有集中统一的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规范。

3、公司要求对奶牛饲养必须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内容包括:奶牛配种、系谱、分娩、牛只变动、饲料、兽医防疫及用药、产奶量、牛奶质量等。 4、养殖区周围为农田,并留有专门的饲料基地近100亩,其中:饲用玉米40亩,还预备试验田40亩种植全株玉米,种植紫花苜蓿20亩,可为公司奶牛提供充足的秸秆与饲草。 (六)设施设备 1、兽医防疫设施完备。本场建有车辆消毒池、更衣消毒室、兽医室、隔离区、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兽医防疫设施。 2、基建设施符合需要。本场建有奶牛舍4排,面积2880平方米,运动场11200平方米;牛舍建筑全部为东西走向,牛舍间距为20米;建有挤奶厅11间,面积460平方米;建有办公室、档案资料室、兽医室、仓库12间,共计510平方米;建设青贮池3800立方米。 3、建设符合环保要求。奶牛场建有专门的粪便堆放区;区内净道、污道分离,净道主要用于奶牛周转、饲养员行走和运料等,污道主要用于粪污等废弃物出场。 4、必要的设备齐全。拥有挤奶设备二套、6吨制冷罐二套、运输汽车一部,并配有相应的青粗饲料加工调制设备、兽医诊疗器械;水电等配套设施完备。 (七)规划布局

省级龙头企业申报条件与要求

省级龙头企业申报程序 一、申报标准 申报企业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申报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业务。企业的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加值占总增加值70%以上,主业突出,产品优良。 3.加工、流通企业规模。资产总额:东部地区在1亿元以上,中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西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西部地区1亿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规模。年交易额:东部地区10亿元以上,中西部地区5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不亏损。 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7.企业带动能力。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东部地区3000户以上,中西部地区10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农产品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8.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达93%以上。 9.高新技术企业、外向型企业、低碳环保型企业以及特殊行业的企业,规模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其中,蔬菜、果品、茶叶、坚果加工企业及农、林、牧、渔业种苗繁育企业,规模标准减半执行。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向所在市农业局(农委)提出申请。 2.各市农业局(农委)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农业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山东京杭创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一、企业简介 二、市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银行信用证明: 五、2015、2016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六、区农业局证明 七、区税务局纳税情况证明 八、公司荣誉 九、企业生产管理照片 十、购销合同 十一、土地租赁合同

一、企业简介 山东京杭创新农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农产品种植推广的新型农业科技开发公司,系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苗木协会剥离的企业,位于任城区长沟镇日兰高速济宁西出口。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葡萄、猕猴桃产业发展研究、葡萄、猕猴桃产品深加工,葡萄庄园规划、酒庄地产策划、酒庄设计、酒庄旅游开发及相关市场研究。有机、无机肥料加工、分装与销售;植物科技栽培技术咨询。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研究、农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苗木繁育,园林绿化,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无机肥料加工、分装与销售企业。公司以服务“三农”为目的,通过提倡人类回归自然,返璞归真,拥抱大地的理念,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建立自然农业生态基地,生产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达到“低消耗、高效率、零排放”的目的,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低碳农业。 公司旗下京杭明珠农博园位于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拥有果树苗木繁育及采摘基地共1000亩,其中核心园360亩,有职工150余人,其中各种专业技术人员20余人,季节农民工100余人。生态庄园项目工程分三期进行,一期开发占地360余亩,总投资约5000万。已将建成综合服务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生态果园示范基地、特色中药材种植基地、生态农庄体验区、传

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认定暂行办法(最新整理)

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认定工作,根据《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和社团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条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考核认定实行评议评分制。 第四条按照优胜劣汰竞争准则,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凡申报企业和已被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六条凡符合《试行办法》认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市农业龙头企业。 第七条申报企业原则上应是区级农业龙头企业。 第八条申报市农业龙头企业须按下列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1、申报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请示; 2、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 3、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文件;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团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即可); 5、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总结和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 6、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企业的主营销售收入、产品销售率、资产负债率和工资、税收、保险金、盈亏等情况); 7、企业贷款额最大的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状况证明; 8、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用地承包、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9、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订单、协议等契约的复印件(提供契约的数量要占企业与农户所签订契约总和的10%以上,并附上签约农户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10、区农业局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和农户增收情况,以及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情况证明; 11、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各项社会劳动保险费证明; 12、介绍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户增产增收、企业生产规模、代表企业面貌、档次(厂容、厂貌、生产线、产品等均可)的多媒体光盘。 第九条申报程序: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完整版)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1、选址合理。农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惠民县姜楼镇解陈路西侧(原张八林场)南距220国道4公里,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背风**,通风良好,给排水方便。养殖场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并取得了动物防疫合格证。交通方便,有稳定水、电供应,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场区内部管理规范,有集中统一的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规范。 3、公司要求对奶牛饲养必须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内容包括: 奶牛配种、系谱、分娩、牛只变动、饲料、兽医防疫及用药、产奶量、牛奶质量等。 4、养殖区周围为农田,并留有专门的饲料基地近100亩,其中: 饲用玉米40亩,还预备试验田40亩种植全株玉米,种植紫花苜蓿20亩,可为公司奶牛提供充足的秸秆与饲草。 (六)设施设备 1、兽医防疫设施完备。本场建有车辆消毒池、更衣消毒室、兽医室、隔离区、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兽医防疫设施。 2、基建设施符合需要。本场建有奶牛舍4排,面积2880平方米,运动场11200平方米;牛舍建筑全部为东西走向,牛舍间距为20米;建有挤奶厅11间,面积460平方米;建有办公室、档案资料室、兽医室、仓库12间,共计510平方米;建设青贮池3800立方米。

3、建设符合环保要求。奶牛场建有专门的粪便堆放区;区内净道、污道分离,净道主要用于奶牛周转、饲养员行走和运料等,污道主要用于粪污等废弃物出场。 4、必要的设备齐全。拥有挤奶设备二套、6吨制冷罐二套、运输汽车一部,并配有相应的青粗饲料加工调制设备、兽医诊疗器械;水电等配套设施完备。 (七)规划布局 场区按标准化奶牛场进行规划布局,功能区布局合理,分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饲料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六大部分;由东到西依次为: 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饲料区和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安排在了下风向。 (八)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该场技术力量雄厚,全场有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4名,可为项目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与支持。 公司积极与畜牧部门合作开展了广泛的技术培训与技术合作,饲养员技术水平均有了质的飞跃。 (九)奶牛养殖场基本情况 1、养殖场建于201X年,总占地200亩,总资产114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入720万元,奶牛价值350万元。现存栏奶牛350头,挤奶设备48万,配套设施27万,

省龙头企业申报文件

附件1 黑龙江省农业产业化重点 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指导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参照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经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采取评审制,每两年开展一次,由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

位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凡申报或已被认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六条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混合型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以上,其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规模。年交易额在6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不亏损、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 5.企业负债与信用。生产、加工企业、专业批发市场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流通企业适当放宽;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没有不

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辽宁瑞江春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农副产品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一、企业简介: (1)公司名称 辽宁瑞江春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3)股东设置 根据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尽管新公司法从法律上允许一个自然人设立公司,但在实际操作中尽量避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新公司法在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中明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应由两名以上股东(最多不超国50个)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合作形式如下; 叶连春、耿岩、叶丰实共同出资成立,叶连春持有公司50%的股份,叶丰实和耿岩各持有公司25%的股份。 (4)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叶连春先生。 (5)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禽畜养殖、屠宰、加工及冷藏,饲料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 公司在开发初期可能只能进行鹿养殖、鹿屠宰,鹿产品深加工,销售鹿产品,和海产品等。还可以销售公司生产的农饲料,冷藏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张监港

的冷库资源。 (6)成立日期 公司于2007年初成立。 辽宁瑞江春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渤海之滨的关外第一县――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司的发展宗旨是:立足对传统农业改造,为设施农业、高效农业配套新型产品,促进推动中国农业经济开发,积极开发生态产业。辽宁瑞江春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农科院和林业部门大力扶持下的股份制公司,是一个集园林绿化、高产养殖、绿色无公害蔬菜生产、科研培训于一体的高科技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近年来公司陆续投资多项特色农业基础建设,通过公司广大员工的努力,取得了较大成绩。公司的“九门口”商标是葫芦岛市菜篮子工程知名商标。“瑞江春”商标也是当地的知名品牌。辽宁瑞江春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致力于开发成为集养殖、养殖、加工、销售农副产品的辽宁省农业开发龙头企业。 目前养殖基地蛋鸭养殖场占地面积1000多亩,活鹿存栏数已达600头,蛋鸭三万只。养殖基地正向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经济形态迈进。我司已经牵头建立了农业合作社,带领当地农民共同致富。 辽宁瑞江春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紧紧抓住中国大力发展农业的历史机遇,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诚信守法为原则,以创新为动力,以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建设“学习型”公司组织为目标,积极吸取国内外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方法,形成了一套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公司文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⒈认真履约,诚实守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各项规定签订、实施每项合同,“重合同,守信用”从而提高公司的信誉和知名度,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每年定期组织企业领导和业务主管人员学习《合同法》及相关经济法规,使本公司的合同签订与履行工作更加规范。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 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经发[2010]11号 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供销合作社:为切实做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运行监测和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根据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新要求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新情况,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 1、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2、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3.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 1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5.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6.企业带动能力。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东部地区4000户以上,中部地区3500户以上,西部地区1500户以上。 7、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合 2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农民、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申报标准或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2018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范文word版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篇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 201X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申 报 材 料 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目录 1、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请书 2、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简介 3、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 4、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5、企业有关证照(企业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6、获奖证书、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证书等 7、201X、201X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8、企业依法纳税证明

9、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10、农产品收购(购销)协议书 11、其它(有关公司图片资料) 关于申报201X年十堰市农业产业化 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请 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是十堰市郧县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红薯、 淀粉、粉丝、粉皮加工的综合型民营企业。公司位于郧县梅铺镇西湾工业园区。始建于201X年3月,占地18000㎡,建筑面积201X㎡,总投资300万元。现 拥有生产车间4个,全自动生产流水线4条,年生产加工能力18000吨,市场 交易额可达1728万元。公司冷库、厂房、晒场、全自动生产线等设备先进齐全,水、电、路等基本设施配套完善,是郧县目前规模最大、品种最全、品质最优,公司内外设施布局最合理、最规范、最环保、最安全、生产者、消费者最放心、最满意的红薯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已成立规范的合作社1个,优质红薯种苗繁育基地1个,500亩,带 动鄂豫两省、特别是郧县周边县市农户5000户以上,红薯种植面积1.2万亩以上。红薯加工产业成为郧县的主导产业,成为贫困山区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支 柱产业。郧阳“三大宝”:苞谷、红薯、龙须草。过去是,“宝”在深山无人识;如今是,“宝”出深山乐万家。郧县红薯加工产 业被人们称为一项最具活力的“朝阳产业”,被誉为郧县的“一条红金龙”。 201X年,公司计划增加投资400万元,扩大生产规模,引进更先进的全自动生 产流水线,提高生产加工能力,日加工450吨红薯,进一步开拓市场空间,大 力实施品牌化经营战略,为大力开发山区资源、带动农民富裕发挥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根据十农产办字[]号文件精神,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符 合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标准,具备各项申报条件,我公司 自觉接受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的监测。为此,特申请将郧县鄂鲁淀粉制 品有限公司确认为201X年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

【申报材料】市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文稿

市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文稿 一、企业基本情况 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县,是集养殖、种植和食品加工为一体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597万元。年销售收入达到4715万元,年利润实现1238万元。银行信用等级a级。公司现有员工191人,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55人。公司与世界上最大的种猪公司――英国pic公司合作,在新建的pic种猪扩繁场已全面竣工投入使用,并从引进pic原种猪1050头进场饲养。同时,投资2.2亿元在河东新区征用土地200亩,新建的屠宰及肉食品加工厂,年加工商品肉猪达到200万头。该项目的建成对于促进丘陵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具体作法 (一)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1.强化基地建设,奠定发展基础。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以建设丘区示范县为契机,以发展优质肉猪为抓手,在全县16个乡镇新建存栏300头以上的父母代种猪扩繁场20个。在建设方式上,公司直接投资建设3个;与业主共同投资建设5个;发动业主投资建设8个。并按照“七方合作”的模式,公司重点提供技术指导和种猪等服务工作,20个扩繁场每年可生产商品仔猪12万头。在乡租赁土地1500亩,投资2500万元新建集母本繁育、甜橙种植、饮品加工、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甜橙规模种植核心示范园。预计三年内可望实现丰果丰产,将带动种植户增加收入3000元/亩?年,辐射带动周边发展规模栽植甜橙2万亩以上。 2.创新发展机制,提高农民养猪积极性。公司牢固树立“利益共享,风险均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走“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之

路,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企业发展壮大的立足之本。为确保所养殖的肉猪达到无公害健康绿色食品的要求,公司投入巨资新建年出栏万头生猪养殖场,并实行“五统一”的思路,组织发动农民进场养殖,即统一提供仔猪、统一提供饲料、统一提供养殖技术、统一防疫,统一回收产品,每头育肥猪付给老百姓40――50元的劳务费,据测算1个农民一年内可养殖生猪600头左右,年收入达到3万元。 3.优化经营模式,实施订单农业。为推动“200万头优质商品肉猪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农户在生猪养殖中尽快受益,公司确立了以基地建设为重点,以规模养殖大户为骨干,以加工企业为龙头的产业链,具体发展模式: (1)发展规模养殖大户,将县内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大户进行重点培植,由公司提供一定的资金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悬挂统一制作的招牌,树立品牌形象; (2)推广先进健康的养殖方式。根据“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原则,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小户大规模,服务一体化”的思路,重点发展规模养殖小区,既使规模效益更加突出,同时,也为处理粪污零排放、实施“猪-沼-果(菜)”循环经济模式创造了条件。 (3)实施订单农业。公司在年初与基地乡镇密切配合,积极与农户签订“生猪购销合同”,并承诺按市场价每公斤高于0.2元―0.5元的价格进行收购,真正起到龙头企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利益联结的具体办法 1.举办养猪培训班。公司以大、农大、省畜科所等科研院所为依托,常年聘请专家进村入社开设技术培训班,提高广大农户的养殖水平。

省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农业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xxxx创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一、企业简介 二、市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银行信用证明: 五、2015、2016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六、区农业局证明 七、区税务局纳税情况证明 八、公司xx 九、企业生产管理照片 十、购销合同 十一、土地租赁合同

一、企业简 xx xxxx创新农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农产品种植推广的新型农业科技开发公司,系xx市任城区xx镇xx 协会剥离的企业,位于任城区xx镇日兰高速xx西出口。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葡萄、猕猴桃产业发展研究、葡萄、猕猴桃产品深加工,葡萄xx规划、酒庄地产策划、酒庄设计、酒庄旅游开发及相关市场研究。有机、无机肥料加工、分装与销售;植物科技栽培技术咨询。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研究、农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推广,xx繁育,园林绿化,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无机肥料加工、分装与销售企业。公司以服务“三农”为目的,通过提倡人类回归自然,返璞归真,拥抱大地的理念,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建立自然农业生态基地,生产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达到“低消耗、高效率、零排放”的目的,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低碳农业。 公司旗下xxxx农博园位于xx任城区xx镇,拥有果树xx繁育及采摘基地共1000亩,其中核心园360亩,有职工150余人,其中各种专业技术人员20余人,季节农民工100余人。生态xx项目工程分三期进行,一期开发占地360余亩,总投资约5000万。已将建成综合服务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生态果园示范基地、特色中药材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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