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城商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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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城商户管理制度

为提升美食城整体形象,强化各商户的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制度,各商户需严格遵守。

一、各商户必须按协议上签订的经营项目经营,不允许超出协议以外的经营范围,不得私自转项、添项,如需转项、添项必须向经理申请,经允许后,方可添加转项。

二、各商户在经营期间,若与其他档口(或顾客)产生矛盾纠纷,须向经理汇报协调解决,对擅自处理并对美食城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处以相应的经济惩罚

三、各商户的设备设施、墙面、地面应随时清理,做到干净整洁、无异物、无异味;不销售变质、过期、发霉、生虫等食品;工前便后必须洗手消毒,废弃垃圾要堆放隐蔽,不准随地乱扔垃圾;经理不定期对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元/次。

四、各商户在营业时间吃零食、打瞌睡、大声喧哗聊天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各商户在营业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有串岗、溜岗行为等出现,如有违规罚款20元/次;各经营者严禁在营业场所吸烟,违者罚款50元/次;各商户服务不主动、不热情,对顾客爱理不理,引起客人不满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次。

五、各商户营业状态中有不着工装,不佩戴口罩、不戴帽子行为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六、各商户如因家中有事需歇业,应提前告知经理,无故不营业的商户,一次罚款50元/天。

七、各商户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健康证,无健康证的商户将暂停发放营业收入分成。

八、各商户需遵守美食城管理,服从经理安排;配合美食城整体活动宣传,并主动对外宣传美食城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诋毁、谩骂、消极言论等行为,违者罚款100元/次。

九、美食城将按月对商户进行绩效评价,经评价后要做出相应的奖惩:1、月度经营收入第一名可免缴管理费;2、商户当月无任何违规行为,且表现良好,可当选月度优秀商户,以上违规现象罚款所得金额将奖励给优秀商户;3、连续三月经营收入排名末位的商户,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整改后仍未有效果者,清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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