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实务操作

保理业务实务操作

保理业务是一种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它以信用为基础,为供应商和买

方之间的交易提供资金流动。保理业务的实务操作涉及到多个步骤和相关方,以下将详细介绍。

第一步:申请保理

供应商首先需要申请保理服务。他们向保理公司提交申请,包括公司

信息、交易历史、财务状况等。保理公司会对申请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

的信用状况、买方的信用状况等。

第二步:签订合同

如果保理公司同意提供保理服务,供应商和保理公司将签订合同。合

同将详细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保理费率、保理期限、逾期费率等。合同还会规定供应商需要提供的文件和报表,以及保理公司需要提供的资

金和服务。

第三步:确认债权

供应商完成交货后,他们需要向保理公司提供相关的销售合同、发票

和装运文件。保理公司将核对这些文件,确认买方接受交货,并且没有任

何争议。一旦确认,保理公司将批准融资。

第四步:融资

一旦债权被确认,保理公司将向供应商提供融资。这通常是在发票金

额的一定比例内。保理公司可能会提供预付款,也可能会等待买方支付后

再付款。供应商可以使用这笔资金用于运营资金或者进一步发展业务。

第五步:催款和收款

第六步:支付尾款

一旦买方支付了尾款,保理公司会将这笔款项支付给供应商。他们会将利息、费用和逾期费用从这笔款项中扣除,然后将剩余的金额汇给供应商。通常情况下,供应商可以在收到付款后的几天内提取资金。

第七步:解决争议

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争议,比如质量问题、数量问题或交货延迟等。保理公司会与供应商和买方双方进行协商,尽力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解决,保理公司可能会暂停融资或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自身利益。

第八步:结束保理关系

保理期限一般是一年,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长或终止。在保理期限结束前,供应商需要向保理公司提供还款计划和买方的结算信息。保理公司会根据这些信息安排还款,并最终结束保理关系。

总结起来,保理业务的实务操作包括申请、合同签订、债权确认、融资、催款收款、支付尾款、解决争议和结束保理关系等步骤。这一系列操作需要供应商和保理公司密切合作,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保理公司还需要进行风险管理,确保授信和债权的真实性,争取最大限度地减少逾期和坏账的风险。

银行保理业务

银行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操作中,保理业务是以买方和卖方之间的贸易合同为基础进行的,相对于该交易基础而言,保理商是第三人,负责处理买卖双方收付款的权利和义务。保理的交易流程自成一体:卖方就应收账款叙做保理,首先与保理商签订一份保理协议,其中约定卖方将该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承担买方信用风险,但不包括由于商业纠纷引起的买方拒付。保理商有权在通知买方该应收账款转让事宜之后,要求买方到期支付应收账款。(详见下文所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进口保理业务、出口保理业务介绍及办理流程) 目前,国内提供保理服务的银行往往没有独立的保理业务机构,普遍存在业务职能分散,专业性不足,难以为客户提供全流程、系统性、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从综合实力来看,中行在保理业务上一枝独秀,深发展、民生、招商、工行、交行以及一些外资银行等属于第二梯队。 通过搜查资料,个人观点:我国银行国内保理业务发展滞后,国际保理业务发展更为迅速。 二、银行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分析 (一)保理业法律环境不足 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规制保理的法律法规,而是根据保理的法律性质主要参照《合同法》中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去解决理论与实务问题。关于我国开展保理业务的法律环境主要包括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两部分。 1.国际立法现状 (1)《国际保理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该公约于1988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定通过,并于1995年5月1日生效,是世界上第一部调整国际保理法律关系的国际公约,界定了保理的基本概念,规定了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但其对于权利义务的规定较为简略,并且当事各方可以对该公约整体排除适用,因此该公约并没有普遍适用。我国派代表于1988年5月参加了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外交会议,并在最后的文件上签字,但到目前为止,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仍未通过该公约,因此我国并不适用。

反向保理

反向保理是什么意思 反向保理是指保理商与规模较大,资信卓著的高质量买方达成协议,对为该公司供货,位于其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保理业务。实务操作中,保理商首先与资信较好的买方达成协议,确定由保理商为向买方供货的中小企业提供保理融资。供货的中小企业履行合同后,向保理商提示买方承兑票据,保理商立即提供融资,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待票据到期时,买方直接向保理商付款。 反向保理是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中较为流行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它在大幅减少保理商风险的同时,提高了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能力。 反向保理有什么优点 这种方式下,保理业务中所有的参与者都可以从中获益。 首先,同正常保理相比,反向保理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机会。由于国家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正常保理要求的资信调查在许多国家无法进行,使得中小企业因为资信资料不完整,无法利用保理的融资功能。而反向保理业务中,对中小企业资信资料的可获得性的要求并不高,只要其供应商地位得到买方认可,它与买方的有效货物买卖合同就可以得到保理融资。而且由于该合同的信用风险较低,保理商可以提供利率更低的保理业务,减少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与保理商的长期合作,有助于更好地提升中小企业的资信等级。 其次,买方客户也可以从中受益。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利用外部资源进行外包。外包和跨国供应的发展,使得中小企业成为大企业供应链的组成部分,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其经营灵活性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管理的难度。反向保理的应用,一方面使得大企业可以利用保理商进行应付账款管理,另一方面,保理商的资金融通使其能从中小企业获得更为优惠的付款方式。 最后,反向保理为保理商提供较好的保障。这种方式下,保理商只从高质量买方收购应收账款,承受的资信风险只是高信誉客户的违约风险。保理商只需集中精力收集买方信息,计算买方信贷风险,而不是出口方中小企业的违约风险。这种融资方式对于买方信用较好,卖方信息不完善的交易是件极好的规避风险的工具,使得保理商可以为许多信贷风险较高客户提供“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另一方面,保理业务依托于合同的顺利执行,而反向保理中的合同均已由买方确认,不存在正常保理中对合同执行和“贸易纠纷”的过度担心,货物买卖合同执行的风险性大大减小。而长期与中小企业的合作,使得保理商可以逐渐了解客户,积累客户信息资料,拓宽与中小企业的合作领域,在将来为其提供更多其他的信贷服务,扩展其业务量和客户量。

反向保理

反向保理 •反向保理是近年来在发展中国家发展迅速的新型保理业务,是供应链融资的一种方式,它在大幅降低银行风险的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和发展机会。由于对买方不了解,银行在评估风险时,主要基于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这就使得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业务背景】 反向保理是近年来在发展中国家发展迅速的新型保理业务,是供应链融资的一种方式,它在大幅降低银行风险的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和发展机会。在国际银行业中,保理业务应用比较广泛,模式也比较成熟,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但仍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保理业务中融资企业一般要负有后续追索权,即如果买方没能力支付全部的款项,银行有权要求融资企业承担该应收账款的责任。因此,在买方清偿所有应收账款之前,供应商的账户仍会记录这笔负债,并且在使用这笔资金方面也有限制; 二是由于对买方不了解,银行在评估风险时,主要基于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这就使得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三是较高的融资成本使得供应商间接提高产品价格,买家的采购成本增加。 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另一种类型的保理业务,即反向保理正逐步被引入到国际主要的银行及其他家金融机构,包括UPS Capital,苏格兰皇家银行,荷兰银行等。而在我国,由于供应链金融正处于起步阶段,反向保理也随之兴起。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之中,依托于供应链金融的反向保理业务也将成为各家银行客户经理必须知晓并能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之一。 【业务概念】 产品定义:反向保理又叫“逆保理”,是指银行与规模较大,资信卓着的高质量买方达成协议,对为该公司供货且位于其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保理业务。 在实务操作中,银行首先与资信较好的买方达成协议,确定由银行为向买方供货的中小企业提供保理融资。供货的中小企业履行合同后,向银行提示买

融资租赁保理模式解析

租赁保理的三种模式解析 一、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保理银行针对“通常情况下”的融资租赁业务的应收租赁款进行的保理融资,是对“已形成租金”的应收账款的保理融资“先交付后保理”;在实务中比较多见,操作也比较简单; 在此模式中,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也与供货商签署了买卖合同,货款及设备均已交付,已形成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 租赁公司需要在银行对已形成的租金进行保理;用以解决“承租人实力强大,供货商弱小”租赁交易架 构中的“收款”问题; 图表1: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流程图 二、售后回租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针对承租人“自有设备”进行的“售后回租赁”模式,用以解决调整承租人的财务结构,提高 资产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若承租人获得的资金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则承租人负债率降低; 售后回租保理模式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融资租赁核算的融资租赁模式,无余值处理,资产记在承租人 头上;也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经营租赁核算的经营租赁,即“经营性回租赁”模式,有余值处理,租赁资产记在租赁公司头上,实现承租人的表外融资;回租赁保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表2:回租赁保理融资模式流程图 三、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针对“即将形成租金”的直接租赁保理融资模式,是一种突破性的解决租赁公司在购买环节支付货款的资金瓶颈的重要融资模式,是一种“交付前”的“结构性融资”; 在此模式中,租赁当事人之间已形成附带生效条件的法律合同关系,但租赁公司尚未支付货款;即租赁公司与供货商强大已形成购买合同关系,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已形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供货人已承诺提供 回购担保或其他第三方已提供保证或物权担保,租赁公司一旦支付货款,该交易结构系统的一揽子合同 即刻生效,租赁公司也随即获得租金收取权;

保理业务实务操作

保理业务实务操作 保理业务是一种以应收账款为基础的供应链融资方式,通过将应收账 款转让给保理公司,以此获得资金的解决短期融资需求。下面将介绍保理 业务的实务操作流程。 一、业务洽谈 在进行保理业务之前,企业首先需要与保理公司进行业务洽谈。在洽 谈阶段,双方需要明确各自的合作意向、业务模式、合作方式和具体的合 作规则等内容。洽谈结果达成一致后,将进入正式的合作阶段。 二、签署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是保理业务的基础,主要用于约束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在签 署合作协议之前,双方需要明确保理业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受让企业的授 信额度、资金费率、服务费率、应付款项清偿方式等,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得到保护。 三、资料准备 受让企业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的资料给保理公司,以便保理公司评估 风险和决定是否接受业务。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应收账款清单、应收账款确认函等。在提供资料的过程中,需要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风险评估 保理公司会对受让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风险评估,以确定是否 接受业务以及可承担的风险程度。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对受让企业的信誉、 信用风险等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来确定授予的授信额度和资金费率。

五、签订融资协议 当保理公司确认愿意接受业务后,双方将签订融资协议。融资协议是 保理业务的具体操作文件,包括保理业务的具体金额、期限、还款方式、 利率等,以及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六、应收账款转让 在融资协议签署之后,受让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这意味 着受让企业将应收账款的收款权转移给了保理公司,并由保理公司来催收 应收账款。受让企业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相关的应收账款清单和转 让凭证交给保理公司。 七、催收和核销 八、结算和还款 受让企业在收到欠款人的还款之后,需要与保理公司进行结算和还款。受让企业将支付给保理公司相应的本金、利息和服务费等,并进行相关的 结算操作。 九、后续管理 以上是保理业务的实务操作流程,保理业务的操作过程需要受让企业 和保理公司密切合作,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同时,双方需要充分了解和 尊重对方的权益和义务,在业务操作中保持沟通和合作。

保理业务实务操作

保理业务实务操作 保理业务是一种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它以信用为基础,为供应商和买 方之间的交易提供资金流动。保理业务的实务操作涉及到多个步骤和相关方,以下将详细介绍。 第一步:申请保理 供应商首先需要申请保理服务。他们向保理公司提交申请,包括公司 信息、交易历史、财务状况等。保理公司会对申请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 的信用状况、买方的信用状况等。 第二步:签订合同 如果保理公司同意提供保理服务,供应商和保理公司将签订合同。合 同将详细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保理费率、保理期限、逾期费率等。合同还会规定供应商需要提供的文件和报表,以及保理公司需要提供的资 金和服务。 第三步:确认债权 供应商完成交货后,他们需要向保理公司提供相关的销售合同、发票 和装运文件。保理公司将核对这些文件,确认买方接受交货,并且没有任 何争议。一旦确认,保理公司将批准融资。 第四步:融资 一旦债权被确认,保理公司将向供应商提供融资。这通常是在发票金 额的一定比例内。保理公司可能会提供预付款,也可能会等待买方支付后 再付款。供应商可以使用这笔资金用于运营资金或者进一步发展业务。 第五步:催款和收款

第六步:支付尾款 一旦买方支付了尾款,保理公司会将这笔款项支付给供应商。他们会将利息、费用和逾期费用从这笔款项中扣除,然后将剩余的金额汇给供应商。通常情况下,供应商可以在收到付款后的几天内提取资金。 第七步:解决争议 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争议,比如质量问题、数量问题或交货延迟等。保理公司会与供应商和买方双方进行协商,尽力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解决,保理公司可能会暂停融资或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自身利益。 第八步:结束保理关系 保理期限一般是一年,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长或终止。在保理期限结束前,供应商需要向保理公司提供还款计划和买方的结算信息。保理公司会根据这些信息安排还款,并最终结束保理关系。 总结起来,保理业务的实务操作包括申请、合同签订、债权确认、融资、催款收款、支付尾款、解决争议和结束保理关系等步骤。这一系列操作需要供应商和保理公司密切合作,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保理公司还需要进行风险管理,确保授信和债权的真实性,争取最大限度地减少逾期和坏账的风险。

商业保理企业在会计实务中的处理探析

商业保理企业在会计实务中的处理探析 摘要:在经济市场新常态背景下,各领域都加快了经济建设步伐,市场竞争 也愈发激烈。企业想要寻求稳定发展应加强会计实务的规范化管理,做好基础保 障工作。商业保理公司在供应链金融产业发展中发挥了核心作用,在会计实务工 作中应充分掌握商业保理企业的各项信息资源,有效运用会计管理新模式开展具 体工作,提高会计实务的专业化水平。对此,文章就商业保理企业在会计实务中 的处理措施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商业保理企业;会计实务;处理措施 前言: 近年来,商业保理行业在经济市场中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由于商业保理企业 起步较晚,内部各项管理体系尚未完善,所以其保理业务、会计实务等工作还存 在一定的进步空间。基于此,商业保理企业想要保障企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应加 强金融监管措施,不断完善会计实务操作机制,保证会计实务的规范性及标准性,规避商业保理企业的经济风险,确保商业保理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能有序进行, 为商业保理企业长效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一、会计实务在商业保理企业中的重要性 (一)会计实务是商业保理企业发展决策的基础 商业保理企业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等问题,是现代化金融行 业中企业发展的新兴形式。但商业保理企业开展相关保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许多 不稳定因素,极易影响到保理业务的经济效益及稳定性,如若不加以有效处理, 不仅会导致商业保理企业面临财务风险,还会引发合同纠纷,导致权责失衡,甚 至会出现违约等经济风险,进而给商业保理企业带来严重损失。并且,在社会经 济体系宏观调控的环境下,商业保理企业极易收到金融环境及市场环境的双重影响,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较多。然而,规范化的会计实务工作能

银行保函和保理结算方式习题

银行保函结算方式习题 一、判断题 1.签发保函意味着担保行承担了一项确定的负债。因此,担保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签发保函之前往往要对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及财务状况、担保品及反担保措施、项目可行性及效益、保函申请书或委托担保协议等内容进行详尽的审查。2.转开保函是最基本的一种开立保函方式。 3.独立性保函中担保人承担第一性的偿付责任,即担保人的偿付责任独立于申请人在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 4.保函的修改必须经有关当事人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任何一方单独对保函条款进行修改都视为无效。 5.任何一份银行保函都有保兑行这一基本当事人。 6.银行在为申请人开立银行保函时,为了控制自身风险,往往都要求申请人提供反担保。 7.银行保函的修改必须经有关当事人一致同意后,由受益人向担保行提出书面的修改申请。 8.银行保函的应用范围要远远大于普通跟单信用证,可以用于任何一种经济活动中任何一方履行其不同的责任与义务。 9.保函的担保期限即保函的有效期,只有在保函的有效期内,担保行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受益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担保行提出赔付要求,否则担保行可以不付款或不履行赔偿义务。 10.在向受益人赔付后,担保行有权向申请人或反担保人索偿。如果申请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支付的款项,担保行有权处置保证金或抵押品;如果处置后仍不足抵偿,担保行自行承担该损失。 二、单项选择题 1.开立保函申请书是()代表了一定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划分的书面文件。 A 申请人和担保行之间 B 申请人与通知行之间 C 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 D 担保行与转递行之间 2.以下不属于申请人的主要责任是() A 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义务,避免保函项下发生索偿和赔偿 B 索偿时应按保函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索偿证明或有关单据 C 承担保函项下的一切费用和利息 D 在担保行认为必要时,预支担保保证金,提供反担保 3.卖方或承包方委托银行向买方或业主出具的,在不能履约时保证退还与预付款等额的款项,或相当于合约尚未履行部分相应比例的预付金款项的保函,称为() A 维修保函 B 履约保函 C 保留金保函 D 预付款保函 4.以下不属于银行保函和跟单信用证的相同点的是() A 两者都是由银行作出的承诺 B 两者形式相似 C 两者都是单据化业务 D 银行对单据的审核责任都仅限于表明相符 5.在()中,担保人的偿付责任从属于或依附于申请人在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申请人是否违约要根据基础合同的规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这往往

债权人能否仅凭货物订单,向保理商申请保理融资?(订单保理业务注意)

债权人能否仅凭货物订单,向保理商申请保理融资? (订单保理业务注意) 裁判要旨 订单保理业务指卖方向买方销售货物,卖方以《商务合同》约定经买卖双方确认的订单向保理商申请融资,并将申请订单融资项下未来将要产生的全部合格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为卖方核定订单融资额度,以此订单融资额度为限,保理商基于买卖双方按《商务合同》约定确认的订单向卖方提供融资,卖方向保理商提供订单融资费用。 案情简介 一、2015年9月15日,邦汇保理公司与乐视公司签订订单融资业务合同,约定乐视公司以买卖双方确认的订单申请融资,自愿将未来产生的合格债权转让给邦汇保理公司,邦汇保理公司向乐视公司提供订单融资限额。 二、之后,乐视公司申请67笔融资订单,邦汇保理公司向其发放融资款,乐视公司现有其中6笔订单款项未偿还完毕。 三、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1月25日,邦汇保理公司提供的付款明细证明京东公司向其偿付了融资本金,但未还利息及其他费用。 四、邦汇保理公司亦向乐视公司发送过对账单。乐视公司对其真实性均不认可,亦不同意偿还相应费用。遂成讼。

五、邦汇保理公司遂向北京朝阳法院起诉乐视公司偿还保理融资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罚息、逾期服务费等费用。 六、北京朝阳法院认为,邦汇保理公司与乐视公司签订的《订单融资业务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邦汇保理公司向乐视公司支付融资款,乐视公司应当偿还融资款及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注:截至定稿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见本案二审、再审裁判文书,本书作者暂以本案一审裁判文书为分析基础。) 裁判要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邦汇保理公司与乐视公司之间的订单融资业 务合同是否有效、乐视公司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围绕上述争议焦点,人民法院的裁判要点如下: 第一,案涉订单融资业务合同合法有效。邦汇保理公司与乐视公司签订的《订单融资业务合同》合法有效,根据该合同的约定,本案的交易架构体现为保理商是邦汇保理公司、买方是京东公司、卖方是乐视公司,订单融资业务指卖方向买方销售货物,卖方以《商务合同》约定经买卖双方确认的订单向保理商申请融资,并将申请订单融资项下未来将要产生的全部合格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为卖方核定订单融资额度,以此订单融资额度为限,保理商基于买卖双方按《商务合同》约定确认的订单向卖方提供融资,卖方向保理商提供订单融资费用,包括订单融资利息、服务费、罚息及其他费用。

债权人未付清回购价款的,保理商能否反转让应收账款?

债权人未付清回购价款的,保理商能否 反转让应收账款? 裁判要旨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中,当反转让条款被触发时,保理商有权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债权人亦应履行支付回购款项及承担违约责任的合同义务;债权人未履行完毕的,保理商仍为应收账款的权利人;债权人履行完毕的,反转让条款失效,保理合同可随之解除。 案情简介 一、2015年3月26日,新世纪公司与吴记公司合作开展熟食销售经营业务,吴记公司对新世纪公司享有持续形成的应收账款。 二、2016年5月24日,重百保理公司与吴记公司签订《池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约定吴记公司以其对新世纪公司的应收账款向重百保理公司申请融资,第7.1条、第7.3条约定了反转让条款。 三、同日,重百保理公司向吴记公司支付70万元,吴记公司向新世纪公司发出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新世纪公司同意确认。 四、之后,吴记公司停业失联,重百保理公司起诉吴记公司回购应收账款,虽获法院支持但未实际执行。吴记公司对新世纪公司的货款被另案冻结。 五、重百保理公司提出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之后,又向万州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主张确认对被冻结的应收账款债权、申请解除

司法冻结。 六、万州法院认为,根据保理合同的约定,反转让应收账款发生在吴记公司完全履行回购义务之后,换言之,在完全履行回购义务前,重百保理公司实际未反转让应收账款,其仍为被冻结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可以排除执行。 七、重庆二中院认为,重百保理公司因吴记公司未完全履行回购义务无法反转让应收账款的事实已被司法确认,仍为被冻结应收账款的债权人;万州法院冻结应收账款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重百保理公司有权排除执行。 裁判要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保理商如何反转让应收账款以及是否仍是应收账款的权利人?围绕上述争议焦点,人民法院的裁判要点如下:第一,反转让存在于有追索权保理中。在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中,在债权未获清偿的情况下,保理商不仅有权请求基础合同的债务人向其清偿债务,同时有权向基础合同债权的转让人追索。对一方当事人的权利追索,不影响对另方当事人的权利主张。本案中,在重百保理公司的债权不能获得清偿时,重百保理公司除有权以债权受让人身份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新世纪公司清偿债务外,还有权向吴记公司行使追索权和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权利。 第二,反转让基于保理合同的特别约定。在吴记公司足额支付回购保理预付价款前,重百保理公司仍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在吴记公

租赁保理业务实务操作

租赁保理业务实务操作 1. 概述 租赁保理是指租赁公司将其已出租的资产租赁合同权益进行转让,将应收租金的权益出售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来负责向租赁客户收取租金并承担坏账损失的一种金融业务。租赁保理业务实际上是租赁业务和保理业务的结合,可以提供租赁公司更多的融资来源,同时降低坏账风险。 2. 租赁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 租赁保理业务的操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租赁资产准备:租赁公司首先需要准备好待转让的租赁资产,包括 相关的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 2.保理公司评估:租赁公司将需要转让的租赁资产提交给保理公司评 估,保理公司将根据租赁资产的质量和安全性评估其可转让性和风险。 3.合同签订:租赁公司与保理公司达成租赁保理业务合作的协议,并 签订相应的合同。合同中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担等内容。 4.租金收取:保理公司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租赁客户收取租金。 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是通过租赁公司或保理公司自行向租赁客户收取,这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约定。 5.资金结算:租赁客户支付的租金将由保理公司进行结算,根据合同 约定的比例将其中的一部分返还给租赁公司作为转让款。 6.坏账风险管理:保理公司在租赁保理业务中承担租金风险,但也要 对租赁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以降低坏账风险。 7.维护租赁合同:租赁保理业务的进行并不会影响租赁公司与租赁客 户之间的合同关系,租赁公司仍然需要负责租赁物的维护和保养。 3. 租赁保理业务的优势 租赁保理业务相比传统的融资方式具有以下优势: 1.多元化融资渠道:租赁保理业务可以为租赁公司提供多元化的融资 渠道,降低对传统融资渠道的依赖,提高资金的筹措能力。 2.降低坏账风险:保理公司承担租金的风险,可以有效降低租赁公司 的坏账风险。

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管理的新思路

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管理的新思路 在上市公司的年报中,许多企业都沈淀了大量的应收账款、坏账、呆账一直是企业管理层头痛的问题,应收账款保理的运用,可以爲企业融通资金、加速企业的资金周转、减少企业的风险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供新思路。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指企业把由於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给银行,银行爲企业提供资金,并负责管理、催收应收账款和坏账担保等业务,企业可借此收回账款,加快资金周转。据统计,2001年全球保理业务量已经达到了7200亿欧元,在西欧和亚太地区的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该项业务发展尤爲迅猛。虽然保理业务在我国才刚刚起步,但也由1996年的1200万美元上升到12亿美元。 一、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 在现实运作之中,保理业务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而有多种类型。按照风险和责任的原则,保理可以分爲如下几种: (一)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如果按照保理商是否有追索权来划分,保理可以分爲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供应商融通资金後,如果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资金,即无论出自何种原因如买方破産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末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无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市融通资金後,即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在选择保理业务时特别谨慎,大都选择无追索权保理,因而不用核定应收账款的信用额度和提供环账担保。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按供应商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给买方来划分,保理业务可以分爲明保理和暗保理。明保理是指债权一经转让,供应商立即将保理商叁入保理的情况通知给买方,并指示买方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而暗保理则是供应商爲了避免让他人知道自己因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叁入保理的情况通知买方,货款到期时仍由供应商出面催款,收回之後再偿还保理商的预付融资款。我国的《合同法》规定了供应商在对自有应收账款转让时,须在购销合同中约定,

必看干货:详解租赁保理业务实务操作流程

必看干货:详解租赁保理业务实务操作流程 作者:杨博钦 作为融资工具的租赁和银行具有密不可分的天然合作关系,阐释了租赁保理的概念、功能、业务流程和主要操作模式,重点提出了对“已形成租金”的后保理融资模式(解决“承租人强而供货商弱”的租赁交易架构中租赁公司的收款问题)和对“拟已形成租金”的直接保理融资模式(在本模式中,已形成购买与租赁合同,但租赁公司尚未支付货款,解决“供货商强而承租人弱”的租赁交易架构中租赁公司的付款问题)等。在无追索保理中,对租赁公司而言是“表外融资”。 一、租赁与保理原理 1、租赁原理 (1)按照我国租赁会计准则,“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经营性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2)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资本租赁”、“财务租赁”,

是一种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的交易。当企业(承租人)需要添置设备时,不是以现汇或者向金融机构借款购买,而是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需要、意愿和请求,通过自有资金或向金融机构融资,租入或购入设备,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规定,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选择退租、续租或留购的一种交易行为。在同一宗融资租赁交易中,必定包含有设备货物的买卖和以该设备货物为租赁物的租赁这样两类互为条件、又相互独立的交易,它们分别由相关的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体现。通常把融资租赁描述为包含至少两类合同(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和至少三方当事人(承租人、出租人、供货商)的交易。 (3)融资租赁的比较优势主要表现在融资、税收、加速折旧、促销、理财上。融资租赁公司包括或有负债在内的风险资产可以是净资产的15倍(见2006年4月《融资租赁法》二次征求意见稿),融资功能强大,这是一般的工商企业所不能比及的;融资租赁公司营业税及附加按“利差纳税”;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可享受加速折旧的特殊优惠政策;由于租赁公司要先购买设备再出租,因而融资租赁对设备厂商具有强劲的促销作用;对不需要资金的高端客户可以通过委托租赁、回租(包括经营性回租赁),节税、改善财务报表,发挥理财作用。 (4)经营租赁是指对已有物件出租收取租金的交易,是不完全偿付租赁,是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又称“使用性租赁”或“营业性租赁”,抑或“服务性租赁”。经营租赁对客户而言又是“表外融资”,即经营租赁的资产和负债均不体现在客户的资产负债表上,可以优化客户的资产负债率、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经营性租赁比较灵活,但税负较重,按租金全额纳税,由于其租金可在费用中全额列支,因而经营租赁在实质上也具有“加速折旧的功能”。经营租赁可为承租人实现“表外融资”,优化改善其财务结构。 (5)在国际市场上,融资租赁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全球近三分之一的投资都通过租赁完成。我国市场对租赁的认知就是将其视为一种融资手段。据统计,到2004年底,全国注册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简介 保理业务(又称福费庭,即FORFAITING),是指银行(保理商)与卖方企业(供应商)之间签署协议,卖方企业(供应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企业(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保理商),由银行为其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账管理,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使用比例的下降,赊销比例的不断上升为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而且进口保理商的介入和提供信用担保,可以使出口商在赊销的方式下,消除由于对进口国催收账款的法律和实务缺乏理解带来的困难和风险.保理业务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了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 保理业务对于我国来说,尚属新兴的金融服务品种。目前,国内银行已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数家银行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能够开展该业务。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 在现实运作中,保理业务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而有多种类型。按照风险和责任的原则,保理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一)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按照保理商是否有追索权来划分,保理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如购货商破产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未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在选择保理业务时特别谨慎,大都选择有追索权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当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时,保理商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按供货商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给买方来划分,保理业务可以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是指债权一经转让,供货商立即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给购货商,并通知购货商将应付账款直接付给保理商.我国《合同法》规定供应商在有应收账款转让时,要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购货商,所以我国的保理业务必须是明保理。 而暗保理则是供货商为了避免让他人知道自己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购货商.暗保理的特点就是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的情况不通知给购货商,购货商的货款到期时仍由供货商出面催款,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的一种经济行为。 (三)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 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是指保理商能够为供货商提供预付款融资.在融资保理形式中,只要供货商将发票交给保理商,并且应收账款在信用销售额度内的已被核准,保理商应立即支付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货币资金,余额等待保理商向购货商全部收回应收账款以后,保理商再向供应商结清。

一文读懂池保理

一文读懂池保理ABS 导读: 在ABS项目中,除反向保理外,以正向保理融资债权作为基础资产的项目已比较常见。保理融资债权项目一般可以与底层应收账款相对应,实践中,管理人及中介机构也是穿透保理融资债权直接关注底层应收账款债权。但池保理很难实现与底层应收账款一一对应,因为涉及到基础资产特定化问题,本文总结了市场中的不同观点以飨读者。 一、池保理的定义、特点 (一)池保理的定义 池保理是随着保理业务的发展确立的新型保理方式,是指供应商将现有的或未来产生的多笔应收账款持续转让给保理商,形成相对稳定的应 收账款池,保理商根据池中应收账款余额及保理融资比例为供应商提供 保理融资服务。保理融资的期限不要求与应收账款的期限匹配,实务中 池保理一般为有追索权保理。 池保理与定保理的概念相对应,定保理是指将确定应收账款一次性转让给保理商的业务模式。在反向供应链金融中较为常见。 池保理一般适用于具有稳定供货关系的供应商开展,实践中具体项目对池保理的定义如下:

(二)池保理的特点 基于上述池保理业务的开展模式,池保理具有以下特点: 1.底层的应收账款池处于动态变化中,而非固定。供应商将现有及未来 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形成应收账款池,随着池内应收账款的陆续到期与新增,应收账款池不断变化。 2.底层应收账款余额一般与保理融资额不匹配。池保理模式下,保理商 一般会为供应商核定特定的融资比例,应收账款池余额、保理融资款比例和授信余额之间的关系满足计算公式:有效应收账款余额*保理

融资比例≥授信余额。故一般会出现应收账款余额大于保理融资额的 情形。 3.底层应收账款的到期时间与保理融资到期时间不匹配。受行业贸易惯 例的影响,应收账款可能产生笔数较多,金额较小,到期时间分散。 而保理融资一般金额较大,笔数较少,实务中会出现应收账款到期时 间和保理融资到期时间不匹配的现象。 二、池保理模式的法律基础分析与合法合规性论证 (一)池保理的法律基础分析 根据是否对融资人享有请求支付保理融资款及保理息费的权利,可以将保理分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理论上池保理模式下可同样分类为有追索权的池保理与无追索权的池保理。但由于池保理模式本身融资属性突出,保理融资比例即根据供应商本身资信状况确定,实务中一般以有追索权的方式存在。目前关于有追索权保理实务中存在债权让与说与让与担保说两种观点,具体如下。

保理业务的类型与应收账款出表的关系大解析

保理业务的类型与应收账款出表的关系大解析! 摘要国务院直属的中央管理企业都将“降两金”作为重要的财务管理任务,其中军工类央企降低应收账款余额的需求更为迫切,这为具有保理业务经营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带来了新的业务机会。 本文将从保理业务实务操作出发,以航空工业集团某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项目为例,分析融资租赁公司操作出表保理业务的可行性与潜在的风险点,为今后类似业务的拓展以及集团公司间的业务协同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应收账款;追索权;暗保理;出表;降两 金;合规性 一、中央管理企业“降两金”需求背景 (一)国有企业负债约束政策简介 “两金”早已成为各大政府报告、企业文件中的热词。所谓“两金”,是指债权和存货类两项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存货等会计科目,其中应收

账款和存货两个会计科目是最为重要的科目。“两金”占比高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大、运行质量和盈利能力降低,亟待通过“两金”压降来解决。除“两金”压降外,近年央企的杠杆率也成为国资委考核的重点。在两金压降的同时,应收账款可转化成货币资金,在获得新增融资的情况下并不增加企业杠杆率。 2015 年4 月20 日,国资委发〔2015〕40 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增收节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要严格控制、清理压缩“两金”占用规模,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清理低效无效资产,盘活存量提升资产效能。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推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 年年末比2017 年年末降低2 个百分点左右,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 在政策的推动下,央企积极开展“降两金、降杠杆”的行动。2018年,流动资产中两金类资产占比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两金”类资产增幅低于收入增幅3.4个百分点。 从上述政策的推出和执行情况来看,“降两金、降杠杆”将成为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央企财务管理的主要方向,这也为以融资租赁公司、银行为首的保理商操作保理、转租赁业务等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这样的政策环

商票保贴业务操作实务及风险防范剖析

商票保贴业务操作实务及风险防范剖析 一、商票保贴业务概述 商票保贴业务是指以商业汇票作为核心信用工具,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担保或保理服务,为商业企业提供资金流动支持的一种业务模式。商票保贴业务在市场经济中起到了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资金流动的重要作用。 二、商票保贴业务流程 2.1 商票保贴业务的基本流程 1.商业企业出具商业汇票并签署 2.商业汇票经背书传递给金融机构 3.金融机构对商业汇票进行评估、审核 4.金融机构根据商票金额、到期日等因素,确定保贴费用 5.商票利息、保贴费用等费用扣除后,将资金划付给商业企业 2.2 商票保贴业务的操作实务 1.商票保贴业务中商业汇票的要求:商业汇票必须具备可流通性,即可背书、 可转让; 2.金融机构在接受商业汇票时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包括核查票据真伪、 背书合法性等; 3.商业企业需主动提供商票的材料,包括购销合同、发票等; 4.金融机构审查商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虚假商票进入保贴业务流程; 5.商票保贴业务中,商业企业需在商票到期前偿还本金和保贴费用; 6.商票保贴业务中,商业企业需提供适当的担保或抵押物,以降低金融机构的 风险。

三、商票保贴业务的风险防范 3.1 商票保贴业务的内部风险防范 1.资金风险:商票保贴业务涉及到大量资金的流动,对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有较高要求。金融机构需要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并做好资金监控,预防资金挪用、流失等风险。 2.商票真伪和合法性风险:商票保贴业务中存在商业汇票伪造、盗窃等风险, 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商票真实性的审查,避免受到虚假商票的损害。 3.商业企业信用风险:商票保贴业务的核心是商业企业的信用,金融机构需要 对商业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并要求商业企业提供担保或抵押物,以降低信用风险。 3.2 商票保贴业务的外部风险防范 1.政策风险:商票保贴业务受到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的影响,金融机构需要密 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政策风险对业务的不利影响。2.宏观经济风险:商票保贴业务受到宏观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金融机构需关 注国内外经济环境,做好风险预警和应对措施。 3.法律法规风险:商票保贴业务涉及到商票法律法规的监管,金融机构需了解 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避免违规操作造成的风险。 四、商票保贴业务的前景展望 商票保贴业务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服务模式,具有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商票保贴业务可以促进商业企业的资金流动,解决资金周转难的问题,同时也可以提供一定的投资回报率给金融机构。随着市场对商票保贴业务需求的增加,国家和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商票保贴业务的规范和监管,加强风险防范,推动商票保贴业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五、结论 本文对商票保贴业务的操作实务及风险防范进行了探讨。商票保贴业务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模式,具有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资金流动的作用,但也存在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商业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降低商业企业信用风险。同时,政策风险、经济风险和法律法规风险也需要引起重视。未来,商票保贴业务有望迎来更好的发展,但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确保业务的安全和稳定发展。

会计实务:企业保理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保理业务的账务处理 保理业务的简介 在当前国内外贸易不断扩张的形势下,为了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卖方企业一般都会给予买方企业一定的赊账期,但是由于买方企业的信用层次不齐,卖方企业就很可能面临由于赊销而遭受到的资金紧张和买方信用风险等问题。怎样能更好的权衡这两方面问题呢? 一种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就应运而生—保理。目前在国内,保理作为一项新兴的业务正在逐渐被广大银行所推出,被广大企业所采用。 那什么是保理呢?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卖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保理业务的优势 对于供货商,首先可以为企业的客户提供更多的具有竞争实力的付款条件,既维护了良好的客户关系,又能够确保资金的及时回笼,加速了资金的流通,增加了

企业的利润。其次,开展保理业务之后可以由银行进行账款的催收和信用风险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将风险转嫁给了银行。此外,相比较信用证交易的繁琐,保理业务的手续相对简便。 对于进货商来说,由于银行为供货商提供了提前的资金融通,因此供货商可以给予进货商更优惠的付款条件,有利于进货商的业务扩大,利润的增加。 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 在实际的运用中,保理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物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保理和到期保理 (一)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银行(即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当前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了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 无追索权的保理则相反,是由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供应商在与保理商开展了保理业务之后就等于将全部的风险转嫁给了银行。因为风险过大,银行一般不予以接受。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和暗保理是按照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购货商来区分的。

保理业务风险原因及管控措施

保理业务风险原因及管控措施 《民法典》背景下,“保理业务”的有名化,让业内人士再次看到了保理合同在融资上的重要性和法律层面的认可。保理业务既为创新,但也存在风险。商业银行对于保理业务不良案例的复盘,具有思辨的理性之光。信贷实务中,保理业务是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重要创新产品之一。发展保理业务有利于激活商业交易,提升企业守信意识,有利于解决“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更有助于完善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实践中,银行对保理业务的风险管控存在一定难度,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由于结算周期延长,下游客户回款不及时或资金到帐后被挪用,保理业务不良时有发生,商业银行信贷人员需要不断地复盘不良案例,总结分析,提升保理业务的信贷风控水平。 一、买方企业的考察不到位导致的保理不良案例 “XX”公司是一家贸易型公司,主要从事油品的批发零售,下游客户主要为国有大型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为其核定国内保理业务,且限定了下游客户,应收账款已由下游客户书面确认,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6月,该企业一笔国内保理业务未归还,授信逾期造成不良。 原因分析:该企业贸易背景真实性无异议;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及确认通知均已确认,签订三方协议;下游客户为国

有大型企业,银行眼中的好客户。从常理看,是一笔优质业务。但恰恰是买方没有最终付款,导致卖方陷入被动,经后续调查,卖方股东之一存在诈骗行为,挪用企业自有资金,最终导致自身现金流无法偿还“橙子”银行授信,形成不良。总结与启示:上述保理业务的整套操作动作相对规范,问题出在对买方企业的考察方面,前功尽弃,较为可惜,凸显对买方企业资金流监控的不足。 国内保理业务还款路径高度依赖买方企业,故实务中应密切关注第一还款来源,即买方的资信情况。尤其是在当前国企改革深化推进的情况下,不应盲目迷信国有企业光环,应遵循审查一般客户的常规动作,通过核查买卖双方合作时间、销售合同及税务发票、结算周期及变化(重点关注回款周期延长合理性)、银行账户资金流动(关注大额资金进出、转向自然人等异常信息)。同时,积极利用银行自身开发的贸易融资回款系统等技术工具,持续考察卖方资金流,动态掌握其实际付款能力。 二、回款监控不够到位导致的保理不良案例 “XX”公司是一家中小企业客户,2014年成立,2018 年开始叙做国内保理业务,在保险公司投保信用保证保险,下游客户为多家生产型企业,前期与下游客户合作关系正常,贸易背景真实。2020年5月-7月间,合计5笔保理业务授信逾期形成不良。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