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特许权协议水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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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PPP特许经营权及运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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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及运营服务协议2015 年10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术语定义 (2)第1条术语定义 (2)1.2其它 (3)第三章项目概况及特许经营权 (4)第2条项目概况及特许经营权 (4)2.1项目概况 (4)2.2特许经营权 (4)2.3特许经营期限 (5)第3条声明和条件 (5)3.1甲方的声明 (5)3.2乙方的声明 (5)3.3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3.4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3.5融资 (6)3.6土地使用权 (6)3.7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6)第四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7)第4条商业运营日 (7)第5条运营与维护 (7)5.1 基本原则 (7)5.2运营范围 (7)5.3甲方的主要责任 (7)5.4乙方的主要责任 (7)5.5运行与维护手册 (8)5.6 通知义务 (8)5.7环境保护 (8)第6 条污水处理服务费 (9)6.1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收取及调整 (9)6.2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 (9)6.3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10)6.4污水水质超标的通知 (10)6.5污水水质偏离处理 (10)6.6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10)6.7财政补贴 (10)第五章本协议的续签或项目设施的移交 (10)第7条本协议的续签 (10)第8条特许期终止后的移交 (11)8.1移交日期 (11)8.2移交范围 (11)8.3合同文件及质量保证权益 (11)8.4移交委员会 (11)8.5乙方对现场的清理 (11)8.6风险的移交和转让 (12)第六章权力和义务 (12)第9条不可抗力 (12)9.1不可抗力 (12)9.2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 (12)9.3不可抗力的处理程序 (12)9.4费用 (12)9.5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13)第10条保密 (13)第11条合作义务及预先警告义务 (13)第12条双方的一般义务 (13)12.1甲方的一般义务 (13)12.2 乙方的一般义务 (13)第七章违约赔偿 (14)第13条违约赔偿 (14)13.1 赔偿 (14)13.2 减轻损失的措施 (14)13.3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14)第八章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转让 (14)第14条终止 (14)14.1 甲方的终止 (14)14.2乙方的终止 (14)14.3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15)14.4 终止的一般后果 (15)14.5终止后的补偿 (15)14.6终止后的移交 (15)第15条临时接管 (15)第16条变更 (16)第九章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16)第17条解释规则 (16)17.1修改 (16)17.2可分割性 (16)第18条争议的解决 (16)18.1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6)18.2仲裁 (16)18.3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16)18.4 继续有效 (16)第十章其它 (16)第19条其他条款 (16)19.1 通知 (16)19.2不弃权 (17)19.3合同文字 (17)19.5 附件目录 (17)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授权,本协议由(被授权人)(下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代表:,职务:;与横峰县金岑水务有限公司(合资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横峰县,注册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_ ,国籍:__中国__ 。

供水ppp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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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ppp合同范本甲方(供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满足社会公共利益和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拟通过公私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引入乙方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供水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述1.1 本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本项目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本项目的主要目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范围与方式2.1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2.2 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行政协调。

2.3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第三条投资与融资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计划和进度,及时足额投入所需资金。

3.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融资手续。

第四条项目建设4.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进行建设。

4.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资源支持。

第五条运营与维护5.1 乙方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确保供水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营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收益分配6.1 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机制,合理分配项目收益。

水利项目ppp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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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项目ppp 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水利项目PPP合同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水利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述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水利项目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1.3 项目规模:__________1.4 项目投资估算:__________二、合作模式2.1 甲方负责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土地征用等前期工作。

2.2 乙方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2.3 项目合作期限:__________年。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3.1 项目的总投资估算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3.2 乙方自筹资金:__________元,其余资金通过融资解决。

四、项目实施与运营管理4.1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环保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项目运营管理期间,乙方应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提供优质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运营管理费用。

五、收益分配5.1 项目运营后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5.2 项目运营前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履行与监督6.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6.2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6.3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七、违约责任7.1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甲乙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问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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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及运营服务协议2015 年10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0第二章术语定义 (1)第1条术语定义 (1)1.1术语定义 (1)1.2其它 (2)第三章项目概况及特许经营权 (3)第2条项目概况及特许经营权 (3)2.1项目概况 (3)2.2特许经营权 (3)2.3特许经营期限 (4)第3条声明和条件 (4)3.1甲方的声明 (4)3.2乙方的声明 (4)3.3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3.4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5)3.5融资 (5)3.6土地使用权 (5)3.7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5)第四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6)第4条商业运营日 (6)第5条运营与维护 (6)5.1 基本原则 (6)5.2运营范围 (6)5.3甲方的主要责任 (6)5.4乙方的主要责任 (6)5.5运行与维护手册 (7)5.6 通知义务 (7)5.7环境保护 (7)第6 条污水处理服务费 (8)6.1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收取及调整 (8)6.2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 (8)6.3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8)6.4污水水质超标的通知 (9)6.5污水水质偏离处理 (9)6.6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9)6.7财政补贴 (9)第五章本协议的续签或项目设施的移交 (9)第7条本协议的续签 (9)第8条特许期终止后的移交 (10)8.1移交日期 (10)8.2移交范围 (10)8.3合同文件及质量保证权益 (10)8.4移交委员会 (10)8.5乙方对现场的清理 (10)8.6风险的移交和转让 (11)8.7移交期其它事宜 (11)第六章权力和义务 (11)第9条不可抗力 (11)9.1不可抗力 (11)9.2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 (11)9.3不可抗力的处理程序 (11)9.4费用 (11)9.5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11)第10条保密 (12)第11条合作义务及预先警告义务 (12)第12条双方的一般义务 (12)12.1甲方的一般义务 (12)12.2 乙方的一般义务 (12)第七章违约赔偿 (13)第13条违约赔偿 (13)13.1 赔偿 (13)13.2 减轻损失的措施 (13)13.3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13)第八章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转让 (13)第14条终止 (13)14.1 甲方的终止 (13)14.2乙方的终止 (13)14.3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14)14.4 终止的一般后果 (14)14.5终止后的补偿 (14)14.6终止后的移交 (14)第15条临时接管 (14)第16条变更 (15)第九章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15)第17条解释规则 (15)17.1修改 (15)17.2可分割性 (15)第18条争议的解决 (15)18.1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5)18.2仲裁 (15)18.3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15)18.4 继续有效 (15)第十章其它 (15)第19条其他条款 (15)19.1 通知 (15)19.2不弃权 (16)19.3合同文字 (16)19.4生效日期 (16)19.5 附件目录 (16)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授权,本协议由(被授权人)(下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代表:,职务:;与横峰县金岑水务有限公司(合资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横峰县,注册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_ ,国籍:__中国__ 。

供水项目ppp合同范本

供水项目ppp合同范本

供水项目ppp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政府方):_______乙方(社会资本方):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实现公共利益。

第二条本项目合作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负责本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环保等前期手续,以及项目配套管网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等工作。

第四条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

第五条本项目合作期满后,乙方应将本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

第二章投资建设第六条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工作。

第七条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投融资工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进度安排,组织项目建设。

第八条乙方应保证本项目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并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十条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乙方应保证本项目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供水安全、稳定、可靠。

第十二条乙方应建立健全本项目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寿命。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乙方应建立健全本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五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七条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供水ppp项目合同范本

供水ppp项目合同范本

供水ppp项目合同范本供水PPP项目合同范本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政府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设施,乙方愿意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配合,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投资建设供水PPP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1.3 项目内容:供水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1.4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1.5 项目合作期限:_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2.1 甲方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承担相应风险。

2.2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质量。

2.3 甲方应保证项目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优质供水服务。

2.4 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取水费,并承担水费收费风险。

2.5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作期限内项目设施的租金。

2.6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设施的转让价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3.1 乙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配套设施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3.2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环评、规划、建设等。

3.3 乙方应保障甲方在合作期限内对项目设施的独家使用权。

3.4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项目质量。

3.5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作期限内项目设施的租金。

3.6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设施的转让价款。

第四条项目投资与收益4.1 项目投资由甲方承担,甲方享有项目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4.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作期限内项目设施的租金。

水利项目ppp 合同范本

水利项目ppp 合同范本

水利项目ppp 合同范本水利项目PPP合同范本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政府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名为“_______”的水利项目,并鉴于乙方愿意为该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1.3 项目类型:________________1.4 项目投资估算:________________1.5 项目合作期限: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投资与建设2.1 甲方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2.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相关许可证、配套设施等,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2.3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环保。

三、运营与维护3.1 甲方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3.2 乙方有权对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并要求甲方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3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运营维护费用,费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四、收益分配4.1 项目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水费收入、政府补贴等。

4.3 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收益分配款项。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5.1 在合同期限内,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2 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项目移交和结算。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七、其他约定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ppp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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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ppp合同模板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特许经营 PPP 合同模板甲方:(授权方名称)乙方:(授权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许经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将其经营范围内的某项业务特许乙方经营,乙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特许经营项目及范围1.1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省/市/县范围内从事____项目的特许经营业务。

1.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确保特许经营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特许经营期限2.1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计算。

2.2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资产无偿移交给甲方。

三、特许经营费用3.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用,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等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乙方的义务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确保特许经营项目的质量、安全、服务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4.2 乙方应确保特许经营项目的经营策略与甲方的发展规划相一致,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各类活动。

4.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特许经营费用,并承担因延迟支付所产生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特许经营项目所需的经营许可、资质证明等文件,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5.2 甲方应监督乙方按照约定开展特许经营业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5.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特许经营项目的经营策略,并通知乙方执行。

六、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7.1 对于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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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特许协议(水厂项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某市签署: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城乡建设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不包括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本协议所指的地区)法律成立并存续的xx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的职能部门。

和(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XX公司。

其注册号为,住所为。

鉴于:;xx市政府决定采用地埋式设计,以PPP模式的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在xx建设净水厂,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投资方。

中标后,投资人在xx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经xx市政府批准,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权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某净水厂及地上景观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Xx市排水管理处与项目公司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监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服务。

项目公司拥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按约定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完好的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了招标程序,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根据中国有关法律,项目公司于年月日正式成立;;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项目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正式签署本协议。

1.2解释1.2.1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a)“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b)“一方”指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或项目公司,包括其继承人和许可的受让人或受让人(如适用);“双方”指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项目公司,包括其继承人和许可的受让人或受让人;c)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元”是指人民币元;d)“包括”是指包括但不限于:e)任何条款、段落、附表或附件均指本协议的条款、段落、附表或附件。

1.2.2标题仅供参考。

第二条特许经营权2.1特许权2.1.1经xx市政府批准,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完成本项目的独家权利,即:a)水净化厂项目和地面景观及附属项目的融资、投资和建设;f)运营、管理和维护净水厂,并根据服务协议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g)维护和管理地面景观和附属工程;h)特许经营期满,净水厂工程、地上景观及附属工程应无偿、完好地移交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和一)行使和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益。

2.1.2项目公司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获得本协议第2.1.1条项下的特许经营权,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净水厂项目、地上景观及附属工程的投资、融资和建设,包括基坑开挖和支护、地下空间工程、净水构筑物和设备安装、尾水排放管道工程。

以及项目所需的厂区外永久电源(双回路、双回路)现有泵站选址、拆除及设备移交;负责地上景观工程的维护,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自行运营维护净水厂的设施,包括生产运行、日常维护、设备检修更新、检测监测、污泥处理、绿化维护等。

,以便根据本协议和服务协议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2.1.3除非根据本协议提前终止,项目公司的特许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保持有效。

2.2特许经营期2.2.1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9年(含建设期2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2.2.2除非根据本协议第10条提前终止,否则净水厂的建设期将为自生效日起24个月(包括3个月的试运行)。

2.2.3如果由于项目公司的原因导致净水厂建设工期延误,特许经营期不予延长。

第3条声明和保证3.1项目公司的声明和保证项目公司特此声明,在生效日期:3.1.1项目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已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获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和其他政府批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开展业务,有资格和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和融资文件;3.1.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股东为,股权比例为。

3.1.3项目公司已获得与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相关的所有外部和部级授权。

本协议一经签署,将对项目公司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义务、条款和条件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导致项目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或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造成任何利益冲突;3.1.4项目公司已为履行本协议准备了足够的资金、人员和设备,并将从财务、设备、技术力量等可能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各个方面保证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3.1.5本协议不限制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合法权利,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对本协议项下的特许经营进行监管;3.1.6如果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第3.1条所作的声明在作出时被证明在重大方面不真实,城乡建设委员会有权根据第10条提前终止本协议。

3.2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声明和保证城乡建设委员会特此声明,自生效日起:3.2.1项目已获批准;3.2.2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获得xx市政府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授权。

本协议一经签署,对城乡建设委员会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条款、条件和义务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导致城乡建设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与第三方的合同条款、条件和承诺,不会造成任何利益冲突;3.2.3如果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第3.2条做出的声明在做出时被证明在重大方面不真实,项目公司有权根据第10条提前终止本协议。

3.3履约保证金3.3.1本协议正式签署并生效后七(7)个工作日,项目公司应向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履约保证金(附件2),以确保项目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和服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履行本协议和服务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履约保函应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认可的中国金融机构出具。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建设期内,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80,000,000);运营期内,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肆仟捌佰万元整(¥48,000,000)。

3.3.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a)项目公司应确保其提供的履约保函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第11.9条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期满时保持有效。

j)项目公司可出具多份履约保函,自始至终生效,但每份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十二(12)个月。

在每份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旧履约保证金”)到期前至少三十(30)天,项目公司应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一份金额符合第3.3.2条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新履约保证金”),新履约保证金将在旧履约保证金到期后的次日生效。

k)最后一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I)在特许期正常结束的情况下,最后一次担保应有效至第11.9条规定的缺陷责任期结束。

(ii)如果特许权协议根据本协议第10条提前终止,则当时有效的履约保函成为最后一份保函,其有效期应根据第10.9条延长或缩短。

l)若项目公司未按上述规定变更保函或延长上一次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权全额赎回旧的履约保函或上一次履约保函。

3.3.4待恢复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如果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特许经营期内根据本协议或服务协议的规定提取履约保证金项下的金额,项目公司应在提取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一(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补充至第3.3.2条规定的金额,并向城乡建设委员会出示其已收回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证明。

3.3.5履约保证金的赎回在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内,如果项目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或服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履行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权在书面通知项目公司后赎回全部或部分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3.3.6履约保证金的发放在履约保函到期日,在履约保函担保的所有款项已被赎回且项目公司在履约保函到期日前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已被清偿后,城乡建设委员会应在十五(15)个工作日内撤销履约保函,并将履约保函余额退还给项目公司。

3.3.7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使提取履约保证金的权利并不损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本协议或服务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也不应解除项目公司维护项目设施的义务。

3.4融资交付3.4.1项目公司应在生效日期后九十(90)天内完成融资交付。

3.4.2项目公司应在融资结算完成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确认融资结算完成,并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项目公司股东已完成自身出资的法律证明、项目公司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理要求的证明融资结算完成的任何其他文件。

3.4.3如果融资交割未能如期实现,项目公司可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宽限期,宽限期须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书面同意。

3.4.4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意的融资交付宽限期并不解除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4.5如果项目公司仍未能在前款所述宽限期内完成融资交割,或未能在融资交割完成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证明融资交割完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权赎回履约保证金。

3.4.6为完成本项目的融资和交付,项目公司可根据适用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在获得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后,抵押或质押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项目设施和/或特许经营权和/或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融资金额只能用于本项目。

3.5不限制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法定权力。

本协议不限制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使其法定权力。

3.6保险3.6.1项目公司购买保险。

a)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应根据适用的法律和审慎的运营惯例,自费购买和维持包括附件3规定的保险。

m)项目公司必须:(一)将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保险单的被保险人之一;(三)在所有保险单上注明,保险人在取消保险或对保险进行重大变更前,应至少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四)未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书面同意,项目公司不得变更这些保险文件。

n)购买保险的证明项目公司必须督促其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市城乡建委提供保险凭证,证明其已取得保险文件和批准文件。

3.6.2未投保a)项目公司未能按照第3.6.1条的要求投保不应减少或影响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o)如果项目公司未购买或维持第3.6.1条要求的保险,城乡建设委员会应首先以书面形式要求项目公司购买或维持上述保险。

如果项目公司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能购买或维持上述保险,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权根据本协议自行购买上述保险,并有权从履约保函中提款支付保险费用。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4.1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4.1.1协调项目公司在施工期间与xx市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并根据项目公司的要求给予必要的协助。

4.1.2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将项目场地交付给项目公司,以便其为项目实施的目的进出和占用。

4.1.3在适用的计划日期当天或之前,通知项目公司移交已完成的初步工作成果。

4.1.4督促市政管理处履行其在污水处理服务协议项下的义务。

4.1.5本协议根据第10条提前终止后,接收项目设施并根据第10.7条向项目公司支付收购款。

4.1.6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应行使法律、法规和特许经营协议赋予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其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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