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某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某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旬邑县留石村煤矿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旬邑县留石村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2、职业病,本企业是指施工作业人员在紫外线照射、人体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因素产生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二、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矿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魏建庄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董跃秦

(安全副矿长)董跃秦

成员:安全科全体人员、生技科全体人员、机电科全体人员。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矿的职业卫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在技术科,由高文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1、组长职责

为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2、副组长职责

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安全科人员职责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生技科人员职责

编制煤矿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5、机电科人员职责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四、经费保障

对各项职业病防治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年初财务部门就把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挪用。

五、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

2011年我煤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将以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中心,全面落实我矿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努力防范职业性中毒事故发生;提高全员职业卫生意识;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职工健康。

(一)总体目标

2011年我煤矿的职业卫生工作,要继续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根据煤矿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1、新增职业病例为零;

2、单位负责人、员工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以上;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6、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100%,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100%;

7、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95%以上;

8、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作业场所监测,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二)、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大力开发领导层,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的宣传和培训,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增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

3、制定职业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整

体提高职业卫生素质;

4、完善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继续落实职业危害部位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6、加强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检查,控制和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的场所进行改造,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7、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防治措施

1、职业危害因素产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个人防护,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制。煤矿建立以矿长为第一责任人,质量、安全、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对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3、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的费用在施工安全措施费中列支。

4、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5、对井下作业现场易有毒、有害气体类等有害因素,加强监测管理,配备齐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需加强对个人防护,养成良好

的卫生习惯教育,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防止有害物质进人体内。

6、采购设备和材料,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7、各部门对作业现场采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止职业病的要求,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8、在煤矿的各项生产活动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严格培训,持证上岗。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将各项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9、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职业病事故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关处罚。

10、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依靠职工,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旬邑县留石村煤矿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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