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幼儿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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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本

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本

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幼儿园的宗旨与任务第二条幼儿园的宗旨是:关心每一个孩子,培养健康、快乐、独立、具备良好社交能力的幼儿。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一)培养幼儿身心健康;(二)培养幼儿的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三)培养幼儿的良好行为习惯;(四)培养幼儿的良好学习习惯;(五)培养幼儿的兴趣爱好和综合能力。

第三章办园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幼儿园办园的基本原则是:以儿童为中心,因材施教;综合发展,注重个性;科学教育,与家长合作。

第四章教育内容与方法第五条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包括:(一)生活教育;(二)社会行为教育;(三)认知教育;(四)艺术教育;(五)体育教育。

第六条幼儿园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一)游戏教学;(二)音乐教学;(三)绘画教学;(四)手工教学;(五)观察教学;(六)实践教学等。

第五章幼儿园的管理机构第七条幼儿园设立行政管理机构和教学管理机构。

第八条行政管理机构由园长、副园长、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教学管理机构由教务主任、教研主任、班主任组成。

第六章幼儿的入园与退园第十条幼儿由家长向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经过面试、测试等程序后确定入园。

第十一条幼儿退园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幼儿园,并办理退园手续。

第七章幼儿安全与保健第十二条幼儿园要确保幼儿的安全与保健,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第十三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幼儿安全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章家长的参与与合作第十四条家长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应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

第九章办园的收费与管理第十六条幼儿园实行合理收费,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幼儿园要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财务情况。

第十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幼儿园章程制度图示该章程是基于幼儿园的办学实际情况,涵盖了幼儿园的宗旨和任务、教育内容和方法、管理机构、入园与退园、幼儿安全与保健、家长的参与与合作、收费与管理等关键内容。

(管理制度)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幸福枫景幼儿园章程

(管理制度)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幸福枫景幼儿园章程

(管理制度)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幸福枫景幼儿园章程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幸福枫景幼儿园章程第壹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幸福枫景幼儿园。

第三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幼教方针,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导,以大力发展幼儿素质教育,挖掘幼儿潜能,培养良好个性、顽强毅力、完整人格、创造精神,广泛兴趣、良好生活行为习惯等为教育目标,于社区服务广大业主,为家长排忧解难,为每位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需要为宗旨。

第四条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梅龙路幸福枫景花园内。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和法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谢志宏、叶思思和深圳市华安行实业XX公司。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壹)了解本单位运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二)推荐董事;(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方案;(四)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017,079.17元;分别由谢志宏出资金额:2,111,955.42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70%;叶思思出资金额:603,415.83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20%;深圳市华安行实业XX公司出资金额:301,707.92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10%。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一)办学规模:幼儿园占地面积4300㎡,建筑面积3200㎡,户外活动场地面积4300㎡;核定幼儿人数12个班,360名。

(二)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三)办学形式:招收3-6岁学前儿童入园,全日制教学。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第十壹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欣欣幼儿园章程》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欣欣幼儿园章程》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欣欣幼儿园章程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欣欣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欣欣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白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幼儿园白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美西路。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罗丹。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27.9元;出资者:罗丹,金额:327.9 元。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一)办学规模:幼儿园占地面积2300叭(2)幼儿园建筑面积4600 m2, ( 3)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面积2600 m2 .(4)教育局核准在园人数限制为12个班,360人.(二)办学层次:幼儿园(三)办学形式:招生对象: 2.5—6周岁的儿童,采用全日制形式。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经过。

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梅花山庄幼儿园章程

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梅花山庄幼儿园章程

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梅花山庄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梅花山庄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尊重孩子、尊重家长、尊重老师,走共同成长之路。

第五条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梅花山庄内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刘志华。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四)………………………。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120万元;出资者:刘志华,全部以实物形式出资。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一)办学规模:(1)幼儿园占地面积:4760㎡,(2)幼儿园建筑面积:2376㎡,(3)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面积:2340㎡,(4)审批部门核准的在园幼儿人数:300人。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三)办学形式:日托,招收2-6周岁的幼儿入园。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本

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本

幼儿园办园章程(2)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本幼儿园办园章程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实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规范幼儿园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国家《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教师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xx市xx区教师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位置:幼儿园位于建设街xx号。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2岁至6岁,为国家办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为四年制,分为托班、小班、中班、大班,可有开办10——12个班的规模。

第五条:幼儿园办园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

服务于家长,服务于社会。

幼儿园办园目标:让幼儿“学会生存、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认知”,培养走向世界的中国孩子。

第六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条:幼儿园园训:拥有一颗童心,奉献一份爱心。

第八条:幼儿园的特色:以蒙特梭利教学法、听读游戏识字、快乐英语、感觉统合训练、奥尔夫音乐教学为特色。

第二章民主管理与监督第九条:教师幼儿园在xx区教育局领导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幼儿园行政决策机制。

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园务委员会的作用。

第十条:幼儿园设园长一名,副园长二名,园长助理一名,教学主任一名,后勤主任一名。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园内结构工资制。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园长室、副园长室(工会)、助理办公室、教研室、财务室、医务室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园长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保教质量。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幼儿园的管理,保障幼儿的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幼儿园的宗旨和任务。

幼儿园的宗旨是以爱为基础,以儿童为中心,以发展为目标,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幼儿园的任务是:1. 培养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2. 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自理能力,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3. 培养幼儿的社交能力和团队意识,促进幼儿的情感和人际交往能力;4. 培养幼儿的审美情感和创造力,促进幼儿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发展。

第三章幼儿园的管理机构。

1. 幼儿园管理机构包括园长、副园长、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2. 园长是幼儿园的领导者,负责全园的管理工作。

3. 副园长协助园长进行管理工作。

4. 教师负责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

5. 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园务、后勤等工作。

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育教学。

1. 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应当以儿童为中心,注重培养幼儿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 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3. 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注重幼儿的情感体验,促进幼儿的情感发展。

4. 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注重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幼儿的社会交往能力。

第五章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计划。

1. 幼儿园应当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明确教育教学目标和内容。

2. 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计划应当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

3. 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计划应当注重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4. 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计划应当注重培养幼儿的创造力和实践能力。

第六章幼儿园的管理制度。

1.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2. 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幼儿的入园管理、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等内容。

3. 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七章幼儿园的安全保障。

1.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2. 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幼儿和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引言概述:幼儿园办园章程是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和办学准则,对于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作和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幼儿园办园章程的内容。

一、办园宗旨1.1 幼儿园的教育理念:明确幼儿园教育的目标和定位,强调以儿童为中心,注重培养综合素质。

1.2 幼儿园的办学特色:介绍幼儿园的特色教育内容,如注重游戏教育、培养创造力等。

1.3 幼儿园的服务宗旨:强调为家长和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二、教育目标2.1 儿童发展目标:明确幼儿园教育的核心目标,包括身心健康、社交能力、认知能力等方面。

2.2 教育内容:详细描述幼儿园教育的内容,如语言表达、数学启蒙、艺术培养等。

2.3 教学方法:介绍幼儿园教师的教学方法,如游戏教学、情景教学等,以及家园合作的方式。

三、教学管理3.1 教师队伍:要求幼儿园教师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注重教师的培训和发展。

3.2 教学计划:规定幼儿园的教学计划制定和实施,确保教学内容的全面性和连贯性。

3.3 教学评估:明确幼儿园教学评估的方式和标准,以及评估结果的运用和反馈。

四、安全管理4.1 幼儿园环境:要求幼儿园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学习环境,包括教室、操场、食堂等。

4.2 幼儿园设施:规定幼儿园设施的选购、使用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4.3 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幼儿园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措施,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五、家长合作5.1 家长参与: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和家园互动,促进家校合作。

5.2 家长沟通:规定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方式和频率,保持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流。

5.3 家长培训:提供家长培训课程和资源,帮助家长提升育儿能力和教育意识。

结论:幼儿园办园章程是幼儿园管理的重要文件,通过明确办园宗旨、教育目标、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和家长合作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作和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章程,并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幼儿教育的发展需求。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是规定幼儿园内部管理和运营的重要文件。

以下是一个幼儿园办园章程的示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幼儿园的办园质量,维护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幼儿园名称:XXX幼儿园。

第三条本幼儿园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四条本幼儿园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办园者与幼儿园第五条本幼儿园的举办者是XXX,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事(以下简称董、理事);(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本幼儿园的办学结构包括: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

本幼儿园占地面积为XXX平方米,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为XXX平方米。

本园核准在园生人数为XXX个班,XXX人。

本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八条本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幼儿园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幼儿园的教学、管理和其他行政工作。

园长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经过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第九条本幼儿园设立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董、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股东推选的代表组成。

董、理事会应当依法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保障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本幼儿园设立监事会(以下简称监、理事会),监、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股东推选的代表组成。

监、理事会应当依法行使监督权,保障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本幼儿园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教代会应当依法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二条本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注重幼儿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鹏晖幼儿园章程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鹏晖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鹏晖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新和大道步涌南路36号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深圳市鹏晨晖实业有限公司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100万元;出资者:深圳市鹏晨晖实业有限公司,金额:100万元;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一)办学规模: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鹏晖幼儿园占地面积6836m2,建筑面积4980m2,户外活动场地面积2810 m2,招收12个班,360人。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幼儿园招收2.5—6岁学前幼儿;采用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幼儿园的办园章程优秀3篇

幼儿园的办园章程优秀3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小博士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

幼儿园的性质:本园为自愿举办,对学期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工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180号。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候梅女士。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20万元;出资者:候梅,金额:20万。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一)办学规模:(1)本园占地面积350平方米(2)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3)幼儿园户外活动面积550平方米。

(4)审批部门核准在园生人数为4个班,120人。

(二)办学层次:办学层次:幼儿园(三)办学形式:本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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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幼儿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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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是宋利丰先生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全日制完全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临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居委燕川西路1号。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第八条幼儿园的举办者是:宋利丰先生。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幼儿园开办资金:3 0万元;出资者:宋利丰先生,金额:3 0万元。

第十条幼儿园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幼儿园占地面积4000㎡、学校建筑面积1200㎡。

户外活动场地面积3000㎡。

区教育局核准的在园人数限制为:4个班,120人。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教学形式;招生对象:3—6岁幼儿。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四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
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历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五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先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作、终止;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第十九条副董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幼儿园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

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作、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

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三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设园长一人,园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六条园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园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为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松岗燕川幼儿园法人代表为宋利丰先生。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幼儿园资产与财务管理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条幼儿园资产来源:
宋利丰先生以货币方式,于2001年8月17日投资3 0万元。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的园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幼儿园的资产。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三十六条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办学节余及分配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十条办学结余是指幼儿园扣除办学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后的余额。

第四十一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四十二条幼儿园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三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幼儿园终止,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幼儿园办理注销登记前,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幼儿园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章程,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董事会。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董事会成员名单:宋利丰黄婷芳魏次开范木辉甘冬华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







200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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