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

规定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

为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提高监理监控效率,确保本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细则,具体实施由监理单位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规范要求的质量、安全问题,经指出仍屡教不改的(经指出2次仍未安排整改或在监理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经济罚款措施(具体罚款细则详见附表)。施工方在接到监理方的口头整改通知或书面联系单、通知单之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如对监理方的整改指令存在异议,应立即与现场监理沟通协调以达成共识(如协调未达成共识的,暂按监理方指令实施)。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操作程序:业主委托监理方直接向承包单位开具罚款单并收取罚金,罚金由监理暂为保管,施工单位需在收到罚款单一周内将罚金缴至监理处(监理需开具罚款收据)。罚款由建设方视工程实际情况作为奖金奖励给参建单位,或作为工程所需零星费用。罚款单由监理单位抄送一份至施工单位,并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经处罚后并不免除施工单位的整改责任,施工单位仍应根据规定及时整改,否则将采取加倍处罚的措施。

建设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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