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论自由》_135109

《论自由》读书笔记

在本书的开篇,作者就声明,本书要讨论的「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即社会可以合法地施加于个人的权力之性质和界限」(由此可见严复译本书名之准确贴切)。这个界限是什么呢?作者说,是自我保护,即「人类可以个别地或集体地对任何成员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其唯一的正当理由是旨在自我保护」。在其他任何情况下,只要一个人的行动不会明显而立即地对他人造成伤害,则社会没有权力阻止他的行动。这说的是社会权力之界限。由此我们也可以推导出个人自由的界限,这个界限就是,个人自由不能妨害他人同样的自由。

除了界限,自由的另一个含义也不可或缺,那就是责任。责任意味着个人的上述自由所带来的的任何后果都将由他自己承担。这一点看起来理所当然,但却常常被人忽略。自由的这两个含义缺一不可,没有界限,则个人基本权利将不复存在,任何人都可以以任何理由去干涉他人在只关涉个人的议题上的选择;而不能承担个人自由选择之后果,则自由就不成其为自由了。

在论证自由是什么之前,作者还特别指出,他用于解释自由之所以值得维护而且需要我们特别加以重视的原因是,功利。但是,「这必须是广义上的功利,以人作为进步的存在者的永久利益为依据的功利」。也就是说,从人类的长远利益来看,人们自由地按照自己认为是好的方式去生活,比受到强迫按照他人认为是好的方式生活,社会的获益更大。

在论述这个问题时,作者提出了一个核心假定,即「社会和人都不具有不可错性」。(「不可错性」原文是infallibility,译者这样翻译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有许多过去是真理的思想,在今天已证实是谬论。而人类心智一个可贵的品质就在于,人们会意识到自己的「可错性」,并通过反驳、讨论、争辩和经验来纠正自己的错误。只不过,并非所有的人都愿意在必要的时候发挥自己的这种品质,反而「人们会坚称,某些信条对社会福祉是如此有用(且不说是必不可少的),以至于政府有责任支持它们」,从而代替他人做判断,剥夺他人拥有不同观点的权利。

自由到底是什么?它不是宣传机器污名化的「为所欲为」,也不是文艺小清新一厢情愿的「心灵自由」,它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界限,更是一种责任。诚如作者所言,唯一名副其实的自由,就是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

妨碍他们获得这种自由的努力,就可以按照我们自己的方式追求我们自身利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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