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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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劳务分包的选用

一、资格审查:劳务队伍必须是经过建委备案的、具有相应的专业劳务分包资质的、整建制的、信誉良好的劳务队伍;

二、用工审查:执证上岗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工资发放率100%、合同履约率100%、《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率100%、劳务用工备案率100%、安全死亡事故零,近三年内无违法用工、无劳务纠纷、拖欠工资等不良记录;

三、审查合格后按照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程序,进入劳务招投标市场通过招投标进行确定。

第二章、劳务人员素质提高办法

为提高劳务人员的劳动操作技能,应针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及奖惩措施,并坚决贯彻执行。把劳务队伍打造成学习型劳务队伍,增强公司的基础竞争力。

一、对各劳务班组长签订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责任制,并设定相应奖惩条款。

二、每月全员评审1—3 名质量、安全、施工进度的先进班组和个人,并给予经济奖励;每月公开全员评审1名进步最大的优秀个人,给予现金奖励;年度或工程完工后,对质量、安全、施工进度进行公开评审,评审出先进班组和个人,并给予现经济奖励。

三、工程完工后对施工工艺有增效改进的先进个人进行经济奖励。

四、对因施工操作技能或人为原因造成返工、影响施工进度的,给予适度的经济处罚。

五、项目劳务班组长要积极组织劳务人员参加项目部的安全、质量和技术培训。

第三章、施工劳务队伍考勤制度

为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提高施工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及核算员工劳动报酬,须实施考勤制度。

一、每个劳务公司进场后发一个人脸识别系统(考勤机),并将公司认可的

考勤表格下发至各施工班组

二、各施工班组长兼职班组考勤员,严格监督,真实无误填好考勤表,并及时上报

劳务管理员。

三、严格监督劳务人员,对迟到均按小时计,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个工日计。

四、加班均按小时审核。

五、每人每月一天休假,班组长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适当的调休安排。

六、因个人原因需离、退场人员,必须提前5个或5个以上工作日通知施工劳务班组长,由劳务班组长上报项目部。

七、如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证每月25 天以上的出勤率。

第四章劳务工的考核

一劳务工人的考核

1、考核目的:通过考核劳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确定其岗位调配、薪酬分配、培训教育、续聘或解聘。

2、考核原则:劳务分包按绩效考评办法对劳务工进行考核。

3、考核程序:考核实行逐级考核。大、小工由班组长进行考核;班组长由项目技术员考核。

二对工作业绩突出、对企业贡献较大的劳务工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鼓励劳务工参与企业管理职务的竞争,竞争上岗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三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操作技能得到提高的人员,可通过班组长提名,重新考核认可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章劳务工人的现场管理

一、实行农民工进出施工现场登记制度和每日工作考勤制度,对农民工人数、出勤情况进行控制。

二、劳务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班组长的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者会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处罚时书面通知当事人予以确认签收,对于屡教不改的,清退出工地。

三、加强施工技术工艺革新,优化合理的调配施工机具,减少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四、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各个劳务施工队成员,都是来自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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