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企业改革中的土地问题处理探讨

企业改革中的土地问题处理探讨社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企业的改革,目前土地处理问题是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关键内容,即任何性质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理问题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企业改制。
相关调查统计,企业改革中的土地问题处理与其处理方式息息相关,合理土地处理方式既可以提高企业土地资产处理的效率又可以确保土地资产处理的科学性,所以创新土地问题处理方式是土地问题处理的首要任务。
本文主要针对企业改革中的土地问题处理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标签:企业改革;土地问题;方式;建议0 前言现代企业制度的创建是目前企业改革以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即现代企业制度的创建不仅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与改革,而且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经济体制改革秩序与经济发展。
然而,企业的改革与土地资产管理息息相关,土地资产管理部门的现代企业制度关系着企业改革中的土地问题处理,因此合理的土地资产管理是改善企业改革与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标准关系。
1 企业改革划拨土地处理相关问题1.1 授权经营的土地是否属于有偿使用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是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方式。
从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方式方面理解,授权经营的土地不在有偿使用的范围内;从授权经营土地使用者方面理解,其使用者对土地有使用权同时也具备相应的义务;从土地使用时间方面理解,划拨土地也是授权经营土地的重要内容。
一般而言,授权经营土地之间转让的有着一定的要求,虽然企业内部可以自由转让,但是设计到企业外部的转让必须严格遵守土地行政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以及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由此可见,授权经营土地不完全属于有偿使用的问题,准确地说是处于有偿使用提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使用方式。
1.2 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一般而言,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在相关制度基础上可以合理、科学的进行转让,即授权经营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逐渐受到企业的重视与关注。
例如,授权经营土地使用者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尤其是企业外部的转让,可以先在某一家企业进行投股使其土地使用权转让转变为企业内部转让,即土地使用权就可以顺利避免土地行政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以及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但是这种转让只局限于土地的首次转让。
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

浅谈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摘要:目前,土地问题仍然是我国农业问题的核心问题,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土地问题的核心。
它是最基本的制度,是我国农业改革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找出完善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政策及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问题政策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断的在改进和完善,我国现在的土地管理制度确定为集体土地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土地问题已经不再单单是农村的问题,而是我国城市和农村的共同问题,关系到各方面的利益。
因此,建立健全稳定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城乡一体化的基本保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提高,使农村土地规模化的发展受到阻碍。
各家各户对土地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投入少,使土地产出增加缓慢。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已经开始呈现出不同的问题,不稳定性和分散性已经成为管理制度的缺陷。
其具体表现如下:(一)土地确权工作不到位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定、确认工作滞后,确权登记等工作是我国土地管理最核心的环节和最基础的支撑,虽然我国已经开始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和管理权的确权工作,但是由于各种不同原因,确权工作进展过于缓慢,土地地籍档案这一工作不够完善不够系统,导致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受到限制。
(二)集体土地产权不明确由于集体产权不明确,使集体土地管理权限涉及多个相关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畜牧业部门都牵扯到其中,这种多部门多层级的管理方式会出现有的部门越权或缺位的现象产生,不能确定管理权限,使管理权限模糊。
尤其是农村土体登记不及时,登记部门过于分散,经常会产生农户间土地相互转包,集体和农户间相互导包现象出现,这些交易都给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带来一定的影响,使城乡土地一体化管理出现一定的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

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的推进内容摘要:土地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对我国农业发展、农村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土地使用的不断变化,推进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以此带动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
本文将对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进行分析与阐述。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
但是在集体土地征用过程中,由于法律与制度的滞后及缺陷,造成土地征用过程中常出现违法乱纪行为,出现征地范围过大、缺乏公告与登记程序、征地补偿标准过低等问题,严重损害农民利益。
因此,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立法工作,可适应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促进和谐社会及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落实土地所有权的平等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以我国实际国情为出发点,推行农村土地公有制。
也就是分为土地国有制与农村集体制两种方式。
但是当前的法律与政策来看,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利用存在不平等待遇。
农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占用、处置及权益等方面,都不能真正实现国有土地所有者的地位,无法与国家土地的占用、处置、权益等享受相同权力。
因此,在遵循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上,改革当前对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公平的条款,确保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完整性,这也是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
2、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随着我国农业战略的不断调整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农村建设过程中,一些土地逐渐用于非农业建设中。
但是我国土地肩负着全国约13亿人口的粮食安全问题,对我国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将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途,必将造成可用土地的大面积减少,甚至造成生态失衡、水土资源破坏;因此,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将促进土地与人口增长、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严格控制用于农业的土地转变成非农业用途,提高农村土地的应用效益与生态效益。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也把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推到了热点。
政府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列入国家长远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更加被重视。
本文从分析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出发,探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建议,最终实现中国乡村振兴战略。
一、农村土地制度现状1、耕地质量下降,分化加剧当今中国,农村土地仍然是农民和村民的最重要的资源,但耕地质量现在相当低,各种非农投入加剧了农业结构的分化,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大规模的肥料施用,从而对农村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2、土地流转弊端多农村土地的流转机制目前存在着很多问题,土地流转不规范,多次流转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同时,由于制度上的限制和政府管理难以有效实施,导致了流转过程存在暗箱操作、违法买卖等行为,使得土地流转过程变得不透明,不公平,不合理。
3、宅基地土地利用不合理目前,宅基地土地利用存在不合理现象,如土地变更不合法、用地面积不规范等,甚至有一定数量的宅基地违法出租出售,这都严重地削弱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可持续性。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1、优化土地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控制土地流转,改革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加强宅基地管理,限制宅基地的变更和出售,提高农村土地的效率利用。
2、加强土地质量管理要加强农村土地质量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政策,引导农民和农村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耕地质量。
3、改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加强农村土地使用权利的保障,颁布有关法规,明文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分割、流转等方面的规定,更加完善的保障农民使用土地的权利。
三、结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是改善中国农村的重要举措。
将增强土地管理能力作为一个基础,规范土地流转机制,同时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弊端,建立有效的土地保护机制,建立合理的土地使用制度,最终促进农村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管理制度土地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为了监管土地利用、保护土地资源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其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护土地资源。
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的利用面积越来越小,土地资源的紧缺问题变得日益突出。
土地管理制度则可以通过调控土地利用的方式,保护和优化土地资源,确保其可持续利用。
2、促进经济发展。
土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一个好的土地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刺激经济发展,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水平。
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土地资源的分配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土地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土地的公平利用,避免贪污腐败和不公平现象的产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土地管理制度的现状1、土地国有化。
我国自1949年以来开始实行土地国有化制度,所有土地都由国家所有并进行统一管理。
目前,土地出让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已经默认维持了一定时间。
2、土地利用监管制度。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我国建立了严格的土地利用监管制度,对土地利用和开发进行严格限制和审批,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划和要求。
3、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
土地征用是改变土地权属的一种强制性行为,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建立了依法征收土地并给予适当补偿的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
三、土地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势1、市场化导向:将土地资源统筹管理与市场化的经济运作机制相结合,动态调整土地资源供需的关系,使土地的利用更加合理和高效。
2、法制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在宏观领域指导和规范土地利用和经营行为,并在微观领域规范和维护土地利用者和农民的权益。
3、智能化运作:依靠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土地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并实施智慧农业、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土地的利用效益和资源保护水平。
浅谈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

第 三 种 , 过 开 发 成 熟 地 出让 , 般 经 过 经 一 开 发要 达 到 “ 通 一 平 ” “ 通 一 平 ” “ 三 、五 或 七
通 一平” 。这种开发 费一般先 由政府从收取的 土地 出让 金 中垫 付 , 然后 在 出让 土 地 时计 入 土
度 的 实行 . 仅 一 定 程 度 上 实现 了市 场 时 土 地 不
第一种 , 由土地行政主管部 门代表 国家从 农村新征 用土地 , 集体 土地 变为 国有土地, 把
然后 再 出让 。 这 种 土地 出让 金 分 配 包含 四 个
地 出让 金 中的 子 项 ( )也 叫 土 地 收益 , 4, 大致 占
中央争利的矛盾 。这 些说法和意见都 有其合
理 的部 分 。 文 拟 在 阐 述 土地 出让 金 制 度 的 内 本 涵 的 基 础 上 。探 讨 其 改革 的 必 然 性 和 限 制 条 件 , 结合 实践 工 作 经 验提 出相 关建 议 。 并
一
经 支付 的改 善 周 边 条件 的 费用 。 从 南 京 市 、 县 城 区原城镇 国有土地出让 的情况看, 每亩 大概 为 2 0万元 , 合 每 平 方 30 0 折 0 0元 , 一 总 额 中 这
成 为 各地 所 推 崇 的 土 地 有偿 使 用 方 式。 近 几 年 来 , 着我 国 经 济 体 制 转 型 , 地 随 土 在 宏 观 经 济 建设 中调 控 作 用 的 逐 步 增 强 以 及 房 地 产价 格 的不 断 攀 升 , 新 引起 了人 们 对 土 重 地 使 用权 出让 制 度 及 土 地 出让 金 的 收 取 等 问
子项 : 1 用于补偿 农民的费用, () 诸如征地补偿 费 、 置补助 费、 着物补偿 费 、 苗补偿 费 安 附 青 等;2 对有 关单位建设的公 用设施补偿 费, () 诸 如 大 型 水 利 设 施 。 压 电 线 、 通 道 路 等 ; 3 高 交 () 国 家征 收 的耕 地 占用 税 、 新增 建设 用地 有 偿 使 用费等 ;4 ( )经过评估计算 出各级政府为被 出 让 地块 已经支付的改善 周边便 利条件 的费用 等。 从南京十一区两县的情况看, 19 从 9 6年至 2=5年 的 1 ( ) o O年 中, 、 合计平均 每 出让 一 市 县
浅谈新时期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措施
管理观察 >>270浅谈新时期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措施訾鸿雁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街道办事处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土地以资源、财富的双重身份在生活、经济与社会中占据中心位置,暴露出当下以土地为核心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缺陷,改革农村产权制度迫在眉睫。
鉴于此,本文简单分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特征,并探究其深化措施,为农村资源的市场配置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优良条件。
关键词:农业经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特征;改革措施目前,我国正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迫在眉睫、关乎农村切身利益、关乎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
分析当下农村产权制度的困境和改革的必要性,明确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出路和经济增长的关键。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特征(一)改革成效初显。
借助农村改革契机,各地区出台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改革范围也从局部试验阶段转向全面推进阶段,成效已经显现,不仅基本摸清农村集体资产的情况,探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界定以及有效设置股权的办法,还明确类型不同的社员的产权关系,量化成员产权份额,将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奠定农民合法行使权利的坚实产权基础。
(二)多项改革联动。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并非孤立存在,因为土地资源与农村其他集体财产是维持村庄管理、为农民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保障的物质基础,绝大多数地区特别是那些改革比较成功的地区都在同步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
并且越来越多的地区认识到多项改革联动的重要性,不仅实施股改,还同步实施村镇管理体制、户籍管理制度、农房改造聚集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农村产权制度等配套改革。
(三)需求基础坚实。
政府和村集体、农民其实都有股改需求,大多数地区在城乡统筹发展中都遇到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瓶颈。
因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出资主体虚伪,极易引发内部人控制问题,利益也受到权力的侵蚀。
浅谈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的农村土地改革的几点认识
浅谈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的农村土地改革的几点认识摘要:农村土地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注的热点,《决定》中有两处直接牵涉到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
第一处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
第二处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流转权能。
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
关键词:土地改革、城乡统一一、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现状产权问题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新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进一步稳定与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等前后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变迁,时至今日,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实际产权界定严重不清状态还没有根本转变过来。
尽管我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集体”的定义则极为含糊。
政府侵犯农民土地权利的政策和行为,存在不可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
无地、无业、无生活保障的农民群体不断增多,徘徊在城乡之间的农民工蜂拥而起,影响社会稳定和和谐。
二、造成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现状的原因中国的改革始于1978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仅限于原始生产力的解放(家庭承包制的小农经济),没有运用现代市场经济基本工具——资本和市场。
我国城市土地制度改革为城市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目前城市土地基本建立了完善的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但农村土地制度却很不完善,不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的要求,落后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因此要实现城乡统筹就必须打破土地二元结构,实现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实现城乡土地统一登记。
当前农村土地明显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土地的权能不完整,二是土地市场缺失,三是土地管理制度不健全。
要扩大内需、刺激经济、提高农村的消费能力,必须回到农村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要素、农民生活保障基础、农户最大财产的基础上,改革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使之利用与配置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浅谈土地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金融观察Һ㊀浅谈土地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郭金霞摘㊀要:实行严格的土地整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㊂因此,必须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强化节约利用土地,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㊂关键词:土地整治;必要性;重要性;耕地一㊁引言在谈土地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之前,我先跟大家说说土地整治是什么?土地整治又叫土地治理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活动,土地整治也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㊂那么我国作为一个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人口大国,对粮食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切实做好保护工作,才能够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耕地资源㊂二㊁土地整治的必要性我国目前是人口大国也是农业大国,耕地数量管护还处在初级阶段,同时,耕地也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因此,必须要保护好,决不能有闪失㊂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已进入新党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耕地后备资源在不断减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的难度日趋加大,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耕地保护面临多重压力,因此,对于我国耕地的土地整治也就显得尤为必要了㊂从中央文件的总体要求可知耕地保护的根本出路则是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严保严管,统筹协调,改革创新,但在规划方面,我觉得耕地土地资源的用地政策在一皇城相府规划中得不到落实,相关规划交叉与缺位并存等问题,另外还存地土地市场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技术支撑体系也有待进一步发展,有效的耕地用地占补平衡工作应落到实处,另外还需要完善更全面土地评价考核体系,促进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㊂耕地资源涉及社会的整体利益,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到社会进步与稳定,因此制订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更完善与时俱进的土地整治耕地资源已经迫在眉睫㊂三㊁土地整治的重要性我国进入工业时代以来,随着人口的增加,经济的发展,人类由于自身的发展需要消耗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多,但是由于人类经过前几个世纪的开发利用,现在可供人类支配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这种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正日益加剧㊂同时由于人类不正当的开发利用,土地污染与生态破坏日趋严重,严重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人居环境,因此,加强土地资源整治意义重大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 三位一体 保护,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在一定范围和条件下实施跨地区补充耕地占补平衡,这是对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创新,也是在耕地后备资源持续减少,生态保护压力日益增大,补充耕地质量升级的资源约束下,更科学合理地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重大举措,更是实现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战略保障㊂在资源环境硬约束的背景下,如何实施耕地数量㊁质量和生态的有效保护,土地整治是重要抓手,是打开 三位一体 耕地保护的金钥匙㊂另外,我国土地整治已实施很多年了,为何我们国家会如此重视耕地资源这一块,一直对待保护土地资源这一块从未懈怠过,其原因在于改革开放的形势下,为了发展经济和进行建设,有些地方不适当过多的占用一些耕地,耕地逐年减少的势头一直堵不住,土地被破坏产生退化㊂土地整治的目的是明确的,就是要为经济建设服务,贯彻执行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要保障节约用地,扩大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㊂另处在中央文件关于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的大好政策下,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 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的总要求,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的主要手段㊂除此之外,还需要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完善耕地占补责任落实机制,大力实施土地整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㊂土地是大自然的宝贵产物,具有养育,支撑,生态,净化,仓储,增值保值和提供景观,旅游,休闲,文化等功能㊂随着经济条件和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精神生活追求的多样化,人们对土地的需求已从单纯的农产品供给,建筑物的支撑服务等部分地转向到对旅游,休闲,文化,生态服务等方面用地的需求㊂因此,未来的土地整治一定是多功能的,如 土地整治+耕地保护 土地整治+乡村旅游 土地整治+生态环境治理 土地整治+有机农业 等,并最终成为耕地保护,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乡村发展, 山水林田湖 生命共同体整体修复,国土空间优化和生态安全的抓手和必然选择㊂四㊁结语综上所述,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从目前及长期来看,都将是土地整治最重要的战略目标㊂参考文献:[1]武文婷.农村土地整治问题探讨[J].农家科技,2018(1),11.[2]赵传普.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土地整治工程实施模式初探[J].天津农业科学,2017(9):35-38,43.作者简介:郭金霞,北票自然资源局西官营国土资源所㊂98。
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现状、问题及改革探析
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现状、问题及改革探析摘要:我国地大物博,拥有的土地面积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有名的,但是由于土地的总量大,在我国进行土地管理的时候遇到了许多的问题,我国的土地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当下土地制度下的制度问题以及功能的实施,为此,文章当下的土地管理效果进行评估,阐述了其存在的问题以及出现这类问题的原因分析。
关键词:土地制度;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中国学术界和业界共同认为1986年是中国大陆地区土地管理制度开始建立的关键性的一年。
因为这一年里发生了三件事: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名发布决定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
从此开始了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的历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全国城乡土地统一管理。
这项土地管理制度建立至今已经走过了二十多个年头,现状如何?存在什么问题?今后怎么改革?本人就此发表个人管见,以就教同行。
1当前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现状我国对于土地的管理制度化开始于1986年,在这一年,我国的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同时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基础上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下文详细的介绍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下的土地管理的现状。
1.1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管理模式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土地管理模式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由内务部地政司对全国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统一的管理。
第二个阶段,我国政府将土地管理发展到一个分级管理的阶段,土地管理的只能分散到各个农村和城市的政府手中,农业部门主要开展对于农村土地的管理工作,交通部门主要从事铁路建设用地,交通部门主要管理交通建设用地,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对自身领域内的土地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管理。
第三个阶段是土地的统管时期,这一时期,行政统管部门行使对于全国土地的工作职能,对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可用土地进行了一致的统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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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减少 而不断上升 。 对农村土地低征高卖能获得可 观的土地增值收益 。 土地增值收益历来 归地方政府所 有, 属 于 地 方 政 府 预 料 外 财 政 收 入 的重 要 来 源 , 中 央 政 府 目前 还 未 找 到 解 决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来 源 的其 他 有
权存在产权残缺 ,导致农民无法有效地保护其土地产 知情权 和参 与权 , 改变现有 的先批 准 、 后 公告 的做法 。 权。 尽管我国农民在长期的历史文化传承中形成了极为 在补 偿方 面 , 增 设与被 征地 农 民集体 和农 户 的征地 深厚的土地情结 , 而且《 土地承包法》 等法律也对农民的 土 地 承包 经 营 权 给予 一 定 程度 的保 障 , 然而, 农 村 土 地 集体所有制既不是一种共有的 、 合作的私人产权 , 也不 是一种 纯粹 的 国家所有 权 , 它是 由 国家控制 但 由集体 来 补偿安置协商程序 , 即先由用地者与被补偿者协商补偿 标 准 ,征地补 偿方 案要与 每一 个被 征地农 户 直接见 面 , 充 分协 商 , 签 订补偿 安置协 议 。 如果达 不成协 议 , 再 按照 法 律规定 的标 准强制 征收 。
土地补偿费可按照与被征土地 同类地块土地的市 围 场价来确立新 的征地补偿标准, 即参照同类地块土地的 公共利益是法定的行使征地权的前提条件 , 只有将 平均市 场价来 确定 被征 土地 的市场价 。 4 、 完善征 地补 偿 费及 土地 增值 收益分 配机 制 这一 法 定 条件 明确 化 、 具体化 , 才 能将 为 公共 利 益 而实 施的征地与一般经营性用地严格区分 , 有效防止集体土 在 制 定 补偿 分配 政 策 与方 案 时 , 应遵 循 以下 原 则 : 地 所有 权 的被侵 犯 。 法定 条件 应 当具 有 特 定性 和 唯一 是 坚 持村 民 自治 原 则 。征 地补 偿 如何 分 配应 严 格按 村 民委员会组织法》 规定的程序 , 依 据重大村 务民 性, 否则 不 同阶层 的人 对 “ 公共 利益 ” 做 出各种 不 同的解 照《
承受其控制结果的一种农村产权制度安排。 这导致农 民 建立征地争议解决的司法诉讼程序。 对征用行为的 土地产权的保障程度偏低 , 当政府或 国家以公共利益需 合 法性 存 在 疑 问引起 的纠 纷 , 归 为行 政 复议 、 行 政诉 讼 要之名 征用 土地 时 , 农 民 的土地 财产权 益往 往受 到集 体 及 国家赔 偿 的范 围。对 因补偿 问题 引起 的纠 纷 , 也 应纳
, 因为其很 不适 应市场 经济 发展 的要求 。 对 于 分有 限, 普遍存在规模不大 、 覆盖面小 、 实力薄弱 、 管理 值 倍数 法 ” 制度 不健 全和稳 定性 较差 等缺 陷。 土地 征 收 的补偿 标 准 , 除 了按 价 格补 偿外 , 还要 考 虑 为 三、 土地制 度 改革的基 本思 路 失地农 民维持 今后 生活提 供额外 的经 济补偿 。
效办法。
性 认定 。 经 审查认定 属 于“ 为公共 利益 需要 ” 的建设项 目
用地 , 政府可以依法行使国家土地征用权。土地征用合 法性审查认定材料应 当作为土地征用审查报批的必备 材料。 建立 被征 地者 的主动 参与 程序 。在程 序方 面 , 强化
2 、 制度 上 归咎 于承 包经营权 的产权 残缺 。 承包经 营 公告制度和听证制度 , 保证农民在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面对巨额土地补偿款 , 投 场、 大坝等 ; ( 4 ) 特殊用地 , 如监狱、 治安拘留所等; ( 5 ) 享受 资理财能力不高 , 存在管理使用不善 , 甚至个别村委会 、 特殊 优 惠政 策用 地 , 如 经 济用 房建 设 用地 、 迁 移 户用 地 村干部挥霍浪费的现象 。 对于真正的利益损失主体农 民 等; ( 6 ) 公益及福利事业用地, 如学校 、 医院等 ; ( 7 ) 其他公 来说 , 显然不公平 、 不合理。 认或法院裁定的公共利益用地。 二、 现 行土 地制度存 在 问题 的成 因分 析 2 、 通过 完善程 序设计 保 障被征 地 农 民的合 法权 益 建立土地征收合法性的认定程序。 在审查程序中增 缺性 的资源 , 在市场经济下 , 土地价值会 随着 土地数 加 征 占用途 审查 内容 , 对是 否符合 “ 公 共利 益 ” 进行实 质
一
1 、 以 立 法的 方 式 明确界 定 “ 公 共利 益 ” 的概 念 和 范
释, 法律 也就形 同虚设 。因此 , 笔者 建议 明确 界定 “ 公共 主 决策 程序 ,经 大家 讨论 无 异议 通 过后 才 能形 成 决议
利益” 的相应内涵。 参照国外有关国家成型的限定 , 可考 由村 委会 执 行实 施 。 二是 坚 持依 法公 正 、 加强 监督 的原 虑逐 步将 土地 征用 限定在 以下 公共 利益 性用 地范 围 内 : 则 。征 地补 偿 费分 配 方 案在 制定 过 程 中有 关 部 门应 加
性侵 害 。 入行政 复议 与诉 讼 范 围中来 。 因政府 征用而使 其 财产权 3 、 地 位上 归 因于农 民组 织资源 的极 度缺 乏 。 尽 管 随 遭受损 害 的公 民、 法 人及其 他 组织 可先通 过行 政程 序解 着 改革 开 放 的深 入 进行 ,我 国农 民组 织 化程 度 不断 提 决 补偿争 议 。人 民法院审 理 时可 以使用 调解 , 调解 不成 高, 但 就 总 体 水平 而 言 , 并 没有 形 成真 正 意 义上 的农 民 的可以依法作出判决 。 自己的经 济组 织 。各种 合 作经 济 组织 在 为农 民提供 技 术、 信息 、 资金 和 产 品销 售 服务 等 方 面发 挥 的作 用也 十 3 、 确 立科 学的货 币补 偿标 准 应 当摒弃 当前 的按被 征 土地原 用途 进行 补偿 的 “ 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