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智能变电站智能终端通用技术规范范本解析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名称编号

1 智能终端专用技术规范(范本)2801013-0000-01

智能终端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1.本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技术规范“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1)改动通用技术规范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技术规范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技术规范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专用技术规范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专用技术规范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7.一次设备的型式、电气主接线和一次系统情况对二次设备的配置和功能要求影响较大,应在专用部分中详细说明。

目次

智能终端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771

1总则 773

1。1引言

1。2供方职责

2技术规范要求 773

2。1使用环境条件

2.2装置额定参数

2。3装置功率消耗

2。4智能终端总的技术要求

2.5智能终端具体要求

2。6智能控制柜结构的技术要求 776

3试验 776

3。1试验要求 776

3。2性能试验 776

3。3系统联调试验 776

3。4现场试验 776

4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776 4.1卖方提供的样本和资料 776

4.2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格式 777

4.3供确认的图纸 777

4。4买卖双方设计的图纸 777

4。5其他资料和说明书 777

4。6卖方提供的数据 777

4。7图纸和资料分送单位、套数和地址 778

4.8设计联络会议 778

4.9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 778

4.10质量保证 778

4.11项目管理 778

4.12现场服务 779

4.13售后服务 779

4。14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 779

1总则

1.1引言

提供设备的厂家、投标企业应具有GB/T 1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宜具有AAA 级资信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的保护装置应在国家或电力行业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型式试验、和IEC 61850的一致性测试。

投标厂商应满足2。4。1中的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招标方在专用技术规范提出的要求投标方也应满足。

中标单位应按买方要求开展相关检验测试.

(注:本批投标设备型式试验和IEC 61850的一致性测试报告可在中标后供货前提供。)

1.1.1本技术规范提出了智能终端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供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Q/GDW 441相关部分的要求。

1。1.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1。4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本技术规范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 供方职责

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下列内容,但不仅仅限于此内容.

1.2.1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1.2。2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和IEC 61850的一致性测试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1.2.3提供与投标设备版本相符的安装及使用说明书。

1。2.4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1。2.5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1.2。6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1.2.7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1.2.8如标准、规范与本技术规范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需方,并经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

1.2.9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方的选择。

1.2.10现场服务。

2技术规范要求

2。1使用环境条件

2。1。1设备储存温度:-25℃~+70℃。

2。1。2设备工作温度:-5℃~+45℃(户内);

-25~+55℃(户外柜)。

2。1.3大气压力:86kPa~106kPa。

2.1.4相对湿度:5%~95%.

2.1.5抗地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同时作用。

2.2装置额定参数

额定直流电源:220V/110V。

2.3装置功率消耗

装置直流消耗:当正常工作时,不大于30W;当动作时,不大于60W。供方投标时必须提供确切数值。

2。4智能终端总的技术要求

2.4。1装置至少应满足表1所列规定、规范和标准的最新版本的要求,但不限于表1所列规范和标准。

表1装置应满足的规定、规范和标准

标准号标准名称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T 14598。3

电气继电器第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绝缘配合要求和试验

GB/T 14598。9

电气继电器第22-3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

GB/T 14598。10

电气继电器第22-4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3

电气继电器第2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1MHz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4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第2部分:静电放电试验

GB/T 14598。17

电气继电器第22-6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度

GB/T 14598。18

电气继电器第22-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浪涌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9

电气继电器第22-7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工频抗扰度试验

GB/T 18663.3

电子设备机械结构公制系列和英制系列的试验第3部分:机柜、机架和插箱的电磁屏蔽性能试验

GB/T 20840.8 互感器第8部分:电子式电流互感器

DL/T 478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 5218 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DL/T 713 500kV变电站和控制设备的抗扰度要求

DL/T 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72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 860.81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第8—1部分:特定通信服务映射(SCSM)对MMS(ISO 9506—1和ISO 9506—2)及ISO/IEC 8802

DL/T 860.92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第9-2部分:特定通信服务映射(SCSM)映射到ISO/IEC 8802—3的采样值

DL/T 995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Q/GDW 161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 175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Q/GDW 428 智能变电站智能终端技术规范

Q/GDW 430 智能变电站智能控制柜技术规范

Q/GDW 441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

电安生[1994]191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调继[2005]222 号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2.4.2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智能终端按断路器双重化配置,每套智能终端包含完整的断路器信息交互功能。

2。4。3智能终端不设置防跳功能,防跳功能由断路器本体实现。

2.4.4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各侧的智能终端均按双重化配置;110kV变压器各侧智能终端宜按双套配置。

2.4。5每台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配置一套本体智能终端,本体智能终端包含完整的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本体信息交互功能(非电量动作报文、调档及测温等),并可提供用于闭锁调压、启动风冷、启动充氮灭火等出口接点。

2.4。6智能终端采用就地安装方式,放置在智能控制柜中.

2。4。7智能终端配置单工作电源。智能终端跳合闸出口回路应设置硬压板.

2。4.8在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系统故障及其他强干扰作用下,装置应正确工作。装置快速瞬变干扰试验、高频干扰试验,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冲击电压试验和绝缘试验应符合2.4。1的相关标准.

2。4.9智能终端与其他设备之间,应采用光纤以太网、光电耦合或继电器触点进行连接,不应有电的直接联系。

2.4。10智能终端的插件应接触可靠,并且有良好的互换性,以便检修时能迅速更换。

2.4.11智能终端应具有直流电源快速小开关,与装置安装在同一柜上。直流电压消失时,装置不应误动。应有监视直流回路电压消失的告警信号继电器。直流电源电压在80%~115%额定值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正确工作.直流电源纹波系数≤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拉合直流电

源以及插拔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火花时,装置不应误动作.直流电源回路出现各种异常情况(如短路、断线、接地等)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2.4。12智能终端中任一元件(出口继电器除外)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2。4。13跳闸出口回路采用有触点继电器.跳闸出口继电器触点应有足够容量,跳闸出口继电器触点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应不小于5A,在电感负荷的直流电路(τ<5ms)中的断开容量为50W。信号继电器触点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应不小于3A,在电感负荷的直流电路(τ<5ms)中的断开容量为30W。

2.4。14智能终端对于装置间不经附加判据直接启动跳闸的开入量,应经抗干扰继电器重动后开入;抗干扰继电器的启动功率应大于5W,动作电压在额定直流电源电压的55%~70%范围内,额定直流电源电压下动作时间为10ms~35ms,应具有抗220 V工频电压干扰的能力。

2.5 智能终端具体要求

2。5。1智能终端具有开关量(DI)和模拟量(AI)采集功能,输入量点数可根据工程需要灵活配置;开关量输入宜采用强电方式采集;模拟量输入应能接收4~20mA电流量和0~5V电压量。

2。5。2智能终端具有开关量(DO)输出功能,输出量点数可根据工程需要灵活配置;继电器输出接点容量应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2。5。3智能终端具有断路器控制功能,可根据工程需要选择分相控制或三相控制等不同模式。至少提供两组分相跳闸接点和一组合闸接点;跳、合闸命令需可靠校验。

2。5。4智能终端应具有接收保护跳合闸命令、测控的手合/手分断路器命令及隔离开关、地刀等GOOSE命令;输入断路器位置、隔离开关及地刀位置、断路器本体信号(含压力低闭锁重合闸等);跳合闸自保持功能;控制回路断线监视、跳合闸压力监视与闭锁功能。

2.5。5智能终端应具备三跳硬接点输入接口,可灵活配置的保护点对点接口(最大考虑10个)和GOOSE网络接口.宜统一采用ST型接口.

2.5.6智能终端应具备GOOSE命令记录功能,记录收到GOOSE命令时刻、GOOSE命令来源及出口动作时刻等内容,并能提供便捷的查看方法。

2。5.7智能终端具备跳/合闸命令输出的监测功能。当智能终端接收到跳闸命令后,应通过GOOSE网发出收到跳令的报文。

2.5。8智能终端的动作时间应不大于7ms。

2。5.9智能终端安装处应保留总出口压板和检修压板。

2.5。10智能终端应有完善的闭锁告警功能,包括电源中断、通信中断、通信异常、GOOSE断链、装置内部异常等信号。智能终端的告警信息通过GOOSE上送。

2.5.11智能终端应具备接收IEC61588或B码时钟同步信号功能,装置的对时精度误差应不大于±1ms.

2。5.12智能终端不配置液晶显示屏,但应具备(断路器位置)指示灯位置显示和告警。智能终端应至少带有1个本地通信接口(调试口),智能终端应提供方便、可靠的调试工具与手段,以满足网络化在线调试的需要。

2.5。13智能终端可具备状态监测信息采集功能,能够接收安装于一次设备和就地智能控制柜传感元件的输出信号,比如温度、湿度、压力、密度、绝缘、机械特性以及工作状态等。

2.6智能控制柜结构的技术要求

2.6.1对智能控制柜,技术要求详见Q/GDW 430,并遵循以下几条要求。

2.6。1。1控制柜应装有100mm2截面的铜接地母线,并与柜体绝缘,接地母线末端应装好可靠的压接式端子,以备接到电站的接地网上。柜体应采用双层结构,循环通风.

2。6。1。2控制柜内设备的安排及端子排的布置,应保证各套保护的独立性,在一套保护检修时不影响其他任何一套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2。6.1.3控制柜应具备温度、湿度的采集、调节功能,柜内温度控制在-10℃~+50℃,湿度保持在90%以下,并可通过智能终端GOOSE接口上送温度、湿度信息。

2。6。1.4控制柜应能满足GB/T 18663.3变电站户外防电磁干扰的要求。

2.6。2对非智能普通屏柜,屏体要求详见《国家电网继电保护柜、屏制造规范》,并遵循已发布的《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2009年版)继电保护及自动化卷》相关部分规定。

2。6。3屏柜内部配线、端子排、接地铜排、屏柜上安装辅助设备等应符合相关规程、标准与反措的规定.

3试验

3。1试验要求

3.1.1卖方提供的设备试验标准应符合IEC及国标、行标的有关规范,并提供每一种型式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3.1.2卖方提供的每一套设备出厂之前都应按规范要求、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工厂规定的调试大纲进行出厂检查、性能试验,试验报告应随产品提供。

3.2性能试验

3。2。1装置内部所有元器件性能正确性试验及所有接线正确性试验。

3.2.2模拟实际情况进行连续通电.

3.2。3每个回路(除弱电回路外)应进行工频2000V、1min耐压试验。

3。2。4装置的整定值校对和动作特性试验。

3。3系统联调试验

卖方应按买方需求配合完成买方组织的装置功能验证与系统联调试验。

3.4现场试验

现场实际设备接入后,在一次设备不带电和带电试运行时还应做测试验收,卖方应配合完成保护装置的现场调试及投运试验.现场投运前和试运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元件损坏,卖方应及时无偿修理或更换,直至符合规范要求.

4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4.1卖方提供的样本和资料

卖方应在报价书中提供与本技术规范有关的样本,其中包括成套保护装置,标准部件,各种接点回路图,有关继电器、选择开关、信号灯样本等,以备买方查核,样本中还应包括各种额定值数据、接点数量及其数据、各元件性能、功率消耗(包括交流及直流回路,正常及动作情况)及使用说明等必需的资料。卖方还应提供装置的ICD(IED装置能力描述)文件、装置虚端子连接图、装置运行及改进情况说明。

4.2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格式

4。2。1全部图纸应为A4幅面,并有完整图标,采用国标单位制。

4.2。2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纸质文件外,还应包括一份电子档,并提供可供修改的最终图纸电子文件(图形文件能够被PC机AutoCAD for Windows 2000版支持)。

4.3供确认的图纸

在合同签字后3周内,卖方应尽快提供确认和了解的资料和图纸.

1)装置的交流和直流接线及输出接点图及它们的图例符号说明,跳闸回路图及说明。

2)控制柜布置图及图例符号说明和所有元件技术参数表.

3)控制柜背面接线图。

4)装置的方框原理(逻辑)图及其说明,各套装置及其元件的原理接线及动作原理的说明.

5)继电器和选择开关使用说明。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设备部件按合同做出修改而不发生任何额外费用.买方确认图纸时间未影响卖方交货进度的前提下,在收到买方最终确认图之前采购或制造时的材料应由卖方承担全部风险和费用。

4.4买卖双方设计的图纸

卖方在联络会议后的3周内,应提供经过联络会议修改后的全部正式图纸及资料,供买方设计。

经过设计联络会议修改后的全部正式图纸及资料:

1) 智能终端各个部件的内部接线图和图例符号说明;

2) 控制柜内部接线图,包括柜背面布置图及说明;

3) 控制柜内端子配置布置图;

4)控制柜内端子排的端子排列图;

5)试验板的接线图;

6) 控制柜地脚螺丝安装图;

7)合同设备施工时所必需的其他原理图;

8)所有图纸的优盘及支持软件。

4。5其他资料和说明书

4.5.1卖方应提供给买方装置投产前试验用的详细的试验说明和技术要求,还应提供卖方提供的特殊的试验仪器的使用说明。卖方还应提供现有装置进行正常试验及运行维护、故障诊断的内容和要求。

4.5。2卖方应提供各装置的出厂试验报告.

4。5。3专用工具和仪器的说明。

4。5.4卖方提供与供货装置功能一致的说明书、整定计算说明及计算算例。

4。6卖方提供的数据

4。6。1卖方应提供投标数据和信息,要求卖方提供足以证明设备性能的技术数据。卖方应提供评标所需的资料(最新版本或修订版)。

4。6.2卖方提供的数据应包括卖方所提供产品的性能保证数据、预计性能、接口要求和操作特性。卖方应提供买方所要求的性能信息,并对其可靠性和一致性负责,卖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将成为合同一部分。任何数据的更改都须经买方同意.

4.6。3如买方因设计和其他需要,要求卖方提供有关技术数据时,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提供这些资料和技术数据。

4。6.4卖方应提供供货记录,包括安装地点、投运时间和运行情况.

4.6.5卖方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4.7图纸和资料分送单位、套数和地址

图纸和资料分送单位、套数和地址在专用技术规范明确。

4。8设计联络会议

4。8。1买方在收到卖方签字的第一批文件后的3周内将举行设计联络会议。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

1)卖方应对修改后的供确认的资料和图纸进行详细的解释,并应解答买方对这些资料和图纸所提的问题,经过共同讨论,买方给予确认,以便卖方绘制正式图纸提供给买方。

2)卖方应介绍合同产品已有的运行经验。

3) 卖方应提供验收大纲,工程参数表。

4) 买方或设计方应确认装置的GOOSE接口的类型与数量。

5) 设计联络会应确定通信信息的具体内容.

4。8.2会议需要签订会议纪要,该纪要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9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

要求满足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中关于工厂验收(现场)的规范。

4.10质量保证

4.10.1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卖方对所购配套部件设备质量负责,采购前向买方提供主要国产元器件报价表,采购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交货时必须向买方提供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有关安装使用等技术文件资料。

4。10.2对于采用属于引进技术的设备、元器件,卖方在采购前应向买方提供主要进口元器件报价表。引进的设备、元器件应符合引进国的技术标准或IEC标准,当标准与本技术规范有矛盾时,卖方应将处理意见书面通知买方,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假若卖方有更优越或更为经济的设计和材料,足以使卖方的产品更为安全、可靠、灵活、适应时,卖方可提出并经买方的认可,然而必须遵循现行的国家工业标准,并且有成熟的设计和工艺要求以及工程实践经验。

4。10。3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应按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分批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必要时,买卖双方尚需进行技术联络,以讨论合同范围内的有关技术问题。

4。10。4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应为由最适宜的原材料并采用先进工艺制成、且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保证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投标文件所述一致。

4。10.5卖方提供的保护设备运行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5年。

4。10。6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保护设备到货后24个月或SAT后18个月),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制造和材料、外购零部件的缺陷而造成所供设备的任何破坏、缺陷故障,当卖方收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卖方在2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包括运输费、税收等),以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期以合同商务部分为准。

质量保证期后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提供维修服务。

4.11项目管理

4。11。1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4.11。2卖方在订货前应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典型说明书、主要的总装图等。

4。11.3在技术协议签订3周内,卖方向买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总装图,应标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包括外形尺寸、安装尺寸、运输尺寸和质量、端子尺寸及其他;

2) 底座图,应标明设备底座的尺寸、固定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等;

3) 铭牌,包括主要额定参数等;

4)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调试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数据、图纸资料;

5)型式试验报告;

6)结构图及对基础的技术要求.

4.12现场服务

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视买方工作情况卖方及时派出工程技术服务人员,以提供现场服务。卖方派出人员在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并协助买方安装、调试。同时,买方为卖方的现场派出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当变电站内保护设备分批投运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服务.

根据买方的安排,卖方安排适当时间对设备的正确安装和试验给予技术培训。

4.13售后服务

4.13。1现场投运前和试运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元件损坏,卖方应及时无偿修理或更换,直至符合规范要求。保修期内产品出现不符合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卖方应在4h内响应,并在24h内负责修理或更换。保修期外产品出现异常、设备缺陷、元件损坏或不正确动作,现场无法处理时,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亦应在4h内响应,并立即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在24h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13。2对反事故措施以及软件版本的升级等,应提供技术服务。

4.14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

4.14.1对每套保护,卖方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

4.14.2卖方应提供安装、运行、检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包括专用调试、测试设备。

国家电网公司智能变电站故障录波装置通用技术规范(范本)

智能终端专用技术规范(范本)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智能终端专用技术规范(范本) 智能变电站故障录波装置 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1. 本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 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技术规范“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1)改动通用技术规范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技术规范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技术规范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 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技术规范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 本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 投标人逐项响应专用技术规范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专用技术规范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7. 一次设备的型式、电气主接线和一次系统情况对二次设备的配置和功能要求影响较大,应在专用技术规范中详细说明。

智能变电站110kV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规范(范本)

智能变电站110kV变压器保护通用技术规范(范本)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智能变电站110kV变压器保护 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1.本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技术规范“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1)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7.一次设备的型式、电气主接线和一次系统情况对二次设备的配置和功能要求影响较大,应在专用部分中详细说明。

智能变电站110kV变压器保护通用技术规范(范本) 目次 智能变电站110kV变压器保护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315) 1总则 (317) 1.1引言 (317) 1.2供方职责 (317) 2技术规范要求 (317) 2.1使用环境条件 (317) 2.2保护装置额定参数 (318) 2.3装置功率消耗 (318) 2.4110kV主变压器保护总的技术要求 (318) 2.5110kV主变压器保护装置具体要求 (322) 2.6柜结构的技术要求 (324) 2.7智能终端的技术要求说明 (324) 3试验 (324) 3.1工厂试验 (324) 3.2系统联调试验 (324) 3.3现场试验 (325) 4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325) 4.1技术文件 (325) 4.2设计联络会议 (326) 4.3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 (326) 4.4质量保证 (326) 4.5项目管理 (326) 4.6现场服务 (327) 4.7售后服务 (327) 4.8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 (327)

智能变电站规范

智能变电站相关标准和规范汇总 Q/GDW 383-2009 《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 Q/GDW 393-2009 《110(66)kV~220kV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Q/GDW 394-2009 《330kV~750kV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Q/GDW 11145-2014 《智能变电站二次系统标准化现场调试规范》 Q/GDW 11024-2013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导则》 Q/GDW 1808-2012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通用技术条件》Q/GDW 11024-2013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导则》 Q/GDW 1809-2012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检验规程》 Q/GDW 1810-2012《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检验测试规范》Q/GDW 11050-2013 《智能变电站动态记录装置应用技术规范》 Q/GDW 11051-2013 《智能变电站二次回路性能测试规范》 Q/GDW 11052-2013 《智能变电站就地化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Q/GDW 11053-2013 《站域保护控制系统检验规范》

Q/GDW 11054-2013 《智能变电站数字化相位核准技术规范》 Q/GDW 11055-2013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Q/GDW 414-2011《变电站智能化改造技术规范》 Q/GDW 422-2010《国家电网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技术规范》Q/GDW 426-2010《合并单元技术规范》 Q/GDW 427-2010《智能变电站测控单元技术规范》 Q/GDW 428-2010《智能终端技术规范》 Q/GDW 429-2010《智能变电站网络交换机技术规范》 Q/GDW 430-2010《智能变电站智能控制柜技术规范》 Q/GDW 431-2010《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现场调试导则》Q/GDW 441-2010《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 Q/GDW 580-2011《变电站智能化改造工程验收规范》 Q/GDW 640-2011《110(66)千伏变电站智能化改造工程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 641-2011《220千伏变电站智能化改造工程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 642-2011《330千伏-750千伏变电站智能化改造工程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 689-2012 《智能变电站调试规范》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通用)技术规范(1)

220kV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专用技术规范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1.本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通用技术规范、专用技术规范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技术规范“表6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1)改动通用技术规范、专用技术规范固化的参数; 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覆冰厚度、耐地震能力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技术规范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技术规范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新建工程,项目单位应遵循通用技术规范部分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技术规范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专用技术规范中“1 标准技术参数表”、“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专用技术规范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7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220kV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专用技术规范 目次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95) 1总则 (97) 1.1一般规定 (97) 1.2标准和规范 (97) 1.3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 (98) 1.4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98) 2技术要求 (99) 2.1环境条件 (99) 2.2工作条件 (99) 2.3基本技术条件 (99) 2.4技术性能要求 (100) 3试验 (110) 3.1型式试验 (110) 3.2出厂试验 (110) 3.3现场试验 (110) 4其他要求 (111) 4.1质量保证 (111) 4.2技术服务 (111) 4.3工厂检验和监造 (113) 4.4包装运输和储存 (113)

国家电网公司智能变电站智能终端通用技术规范范本解析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名称编号 1 智能终端专用技术规范(范本)2801013-0000-01 智能终端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1.本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技术规范“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1)改动通用技术规范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技术规范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技术规范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专用技术规范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专用技术规范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7.一次设备的型式、电气主接线和一次系统情况对二次设备的配置和功能要求影响较大,应在专用部分中详细说明。 目次 智能终端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771 1总则 773 1。1引言 1。2供方职责 2技术规范要求 773 2。1使用环境条件 2.2装置额定参数

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通用技术规范

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通用技术规范 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是一种综合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先进技术的变电站监控系统,为变电站提供实时、准确的状态监测和报警功能,有效提升变电站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运行效率。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通用技术规范是对此类系统的设计、实施、运维等方面进行规范,以下为其主要内容: 一、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的基本原理和任务。说明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的基本原理,包括监测对象、监测参数等,并明确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的基本任务和目标。 二、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的技术要求。包括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技术要求。硬件方面要求包括监测装置的选择、安装和布线、传感器的选择和安装等。软件方面要求包括监测系统的功能需求、数据采集和处理、数据存储和传输等。 三、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系统的设计。包括系统基本架构设计、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设计、数据库和数据处理系统设计、监测终端设备设计等。明确各个组成部分的功能、接口和交互方式。 四、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系统的实施。包括系统建设的基本过程和具体步骤。从项目计划、资源配置、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确保系统实施的高效性和可行性。 五、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的安全保障。包括系统的安全设计和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系统具备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并设置权限管理系统,防范数据泄露和非法访

问。 六、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系统的运维及维护。包括系统的运维要求和规范,明确监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要求。提供故障处理和升级维护的流程和指南。 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通用技术规范的制定,可以为智能变电站的设计、建设和运维提供参考和指导,确保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系统的高效运行和可靠性,为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故障率和维护成本提供有效保障。同时,该规范也可以为相关厂商提供产品开发和服务提供的参考依据,推动智能化变电站设备和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推广。

智能变电站一体化监控系统建_设技术规范(正式发布版)

智能变电站一体化监控系统建_设技术规范(正式发布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ICS 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 / GDW679 — 2011 智能变电站一体化监控系统 建设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of integrated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system of smart substation 2011-02-07发布 2011-02-07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 I I 1范围 .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体系架构及功能要求 (2) 智能变电站自动化体系架构 (2) 一体化监控系统架构 (2) 系统功能要求 (3) 应用间数据流向 (6) 6 一体化监控系统结构 (7) 系统结构 (7) 网络结构 (9) 7 系统配置 (9) 硬件配置 (9) 系统软件配置 (10) 时间同步 (11) 性能要求 (11) 8 数据采集与信息传输 (12) 9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12) 编制说明 (13)

前言 智能变电站是智能电网的重要环节,一体化监控系统是智能电网调度控制和生产管理的基础,是大运行体系建设的基础,是备用调度体系建设的基础。为规范智能变电站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原则,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编写了《智能变电站一体化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变电站一体化监控系统体系架构、功能要求和系统配置等,为智能变电站设计和建设提供技术标准和依据。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吉林省电力公司、湖南省电力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永福、倪益民、黄国方、石俊杰、郭建成、柳力、李震宇、张强、窦仁晖、姚志强、樊陈、任雁铭、廖泽友、季玮、葛立青、李刚、叶海明、许伟国、赵蔚娟、黄少雄、徐石明、张海滨、杨松、吴玉林、苏麟、王海峰、周帆、杜奇伟、陆天健、张建华、李江林。

配电终端通用技术标准

(2020年版)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配电自动化卷配电终端册) 配电终端 通用技术标准 (编号:00) 国家电网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

本标准对应的专用技术标准目录

配电终端采购标准 技术标准利用说明 1、本物资采购标准技术标准分为标准技术标准通用部份和标准技术标准专用部份。 2、项目单位依照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通用部份条款、专用部份标准技术参数表和利用条件表固化的参数原那么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份”。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份,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份“项目单位技术不同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治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打算一路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①改动通用部份条款及专用部份固化的参数; ②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范围; ③依如实际利用条件,需要变更环境温度、湿度、海拔高度、耐受地震能力、用途和安装方式等要求。 经招标文件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份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不同表”,放入专用部份表格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不然将视为无不同。 4、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标准专用部份中“1标准技术参数表”、“2项目需求部份”和“3投标人响应部份”三部份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部份,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专用部份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投标人响应部份的表格。投标人还应付项目需求部份的“项目单位技术不同表”中给出的参数进行响应。“项目单位技术不同表”与“标准技术参数表”和“利用条件表”中参数不同时,以不同表给出的参数为准。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误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误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证明参数优于招标人要求的相关实验报告。 5、对扩建工程,如有需要,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份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6. 本标准将依照技术进展和市场转变按期或不按期做出修编,各利用单位注意查询最新版本,以避免物资采购显现过失。 7、技术标准范本的页面、题目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8、一次设备的型式、电气主接线和一次系统情形对二次设备的配置和功能要求阻碍较大,应在专用部份中详细说明。

智能变电站35kV及以下母联(分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范本)

智能变电站66kV站用变压器保护测控装置专用技术规范(范本) 智能变电站35kV及以下母联(分段)保护专用技术规范(范本)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 目录

智能变电站66kV站用变压器保护测控装置专用技术规范(范本) 智能变电站35kV及以下母联(分段)保护 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1. 本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 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1)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 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 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 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7. 一次设备的型式、电气主接线和一次系统情况对二次设备的配置和功能要求影响较大,应在专用部分中详细说明。

电力变压器智能化通用规范最新版

国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交流变压器卷智能变压器册)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 智能化通用技术规范(范本)(编号:2701001-0000-00) 国家电网公司 二零一一年二月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范本)目录

智能电力变压器采购标准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1、智能电力变压器、智能组合电器、智能断路器等,其技术规范(范本)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常规电力变压器、组合电器、断路器(罐式/柱式)的技术规范(范本),第二部分是电力变压器、组合电器、断路器(罐式/柱式)智能化部分的技术规范(范本)。将这两部分合在一起,形成智能电力变压器、智能组合电器、智能断路器的技术规范(范本)。 2、智能化部分的技术规范(范本)也分通用技术规范(范本)和专用技术规范(范本)。 3、智能化部分的技术规范(范本)不分电压等级、型号。

目次 智能电力变压器采购标准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3) 一般要求 (5) 结构和其他要求 (6) 智能组件 (8) 试验 (15) 智能组件总集成商及责任 (15)

1一般要求 1.1为了叙述方便,把非智能化的电力变压器称为常规电力变压器。 1.2本通用技术规范(范本)与常规电力变压器的通用技术规范(范本)一起构成智能电力变压器的技术规范(范本),即遵循常规电力变压器通用技术规范(范本)的同时遵循本通用技术规范(范本)。 1.3若本通用技术规范(范本)与常规电力变压器的通用技术规范(范本)的某项要求不一致,应视为智能化提出的新技术要求,优先遵循本通用技术规范(范本)。 1.4本通用技术规范(范本)适用于各型、各电压等级的电力变压器。 1.5需经买方确认的图纸 1.6需随设备提供的资料 1.7需提供的试验报告

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

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 for smart substation (报批稿) 20XX-XX-XX发布 20XX-XX-XX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原则 3 5 体系结构 3 6 设备层功能要求 4 7 系统层功能要求 5 8 辅助设施功能要求7 9 变电站设计7 10 调试与验收8 11 运行维护8 12 检测评估8 附录A 10 前言

智能变电站是坚强智能电网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原则,指导智能变电站建设,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编写了《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在本导则的编写过程中,积极创新变电站建设理念,着力推广新技术,探索新型运维管理模式,广泛征求了调度、生产、基建、科研等多方意见,力求充分展现智能变电站技术前瞻、经济合理、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等先进理念,引领智能变电站技术发展。 本导则是智能变电站建设的技术指导性文件,对于实际工程实施,应在参考本导则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新建智能变电站相关设计规范,及在运变电站的智能化改造指导原则。 智能变电站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应参照已颁发的与变电站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本导则描述的内容如与已颁发的变电站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相抵触,应尽可能考虑采用本导则的可能性。 本导则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导则由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部提出并解释。 本导则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 本导则主要参加单位: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导则作为智能变电站建设与在运变电站智能化改造的指导性规范,规定了智能变电站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明确了智能变电站的技术原则和体系结构,提出了设备层、系统层及辅助设施的技术要求,并对智能变电站的设计、调试验收、运行维护、检测评估等环节作出了规定。本导则适用于110 kV(包括66 kV)及以上电压等级智能变电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15 电工术语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和电抗器 GB/T 2900.50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 GB/T 2900.57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和配电运行 GB/T 13729 远动终端设备 GB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 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478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 663 220 kV~500 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装置检测要求 DL/T 72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 DL 75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DL/T 769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 782 110 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DL/T 860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智能终端通用技术规范(范本)

智能终端 通用技术规范(范本)(编号: 2801013-0000-00 )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范本)目录 序号名称编号 1 智能终端专用技术规范(范本)2801013-0000-01

智能终端采买标准 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1.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技术规范、专用技术规范。 2.项目单位依据需求选择所需设施的技术规范,通用技术规范条款及专用技术规范固化的参数 原则上不可以改正。 3.项目单位应按实质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如的确需要变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 专用技术规范“项目单位技术差别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质部(招招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 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同提交至招标文件审察会: ①变动通用技术规范条款及专用技术规范固化的参数; ②项目单位要求值高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③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察会赞同后,对专用技术规范的改正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别表” ,放入专用技术规范中, 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不然将视为无差别。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一致格式,不得任意改正。 6.招标人逐项响应专用技术规范中“ 1 标准技术参数表” 、“2 项目需求部分”和“ 3 招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招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专用技术规范的“招标人要求 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招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 若有偏差除填写“招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需时应供应相应试验报告。 7.一次设施的型式、电气主接线和一次系统状况对二次设施的配置和功能要求影响较大,应在 专用部分中详尽说明。

智能配网终端设备及软件平台 技术规范书(附件3)

目录 1总体思路 (1) 1.1建设依据 (1) 1.2总体设计 (3) 2系统组成 (4) 2.1智能配电网线路在线监控系统 (4) 2.1.1配电线路开关控制 (4) 2.1.1.1系统概述 (4) 2.1.1.2系统组成 (5) 2.1.1.3系统功能 (7) 2.1.1.4导线电流和温度的监测。 (8) 2.1.2配电线路故障监测 (8) 2.1.2.1系统概述 (8) 2.1.2.2系统组成 (9) 2.1.2.3系统功能 (10) 2.2智能化配电台区 (11) 2.2.1系统概述 (11) 2.2.2系统组成 (11) 2.2.3系统功能 (12)

1总体思路 智能化农网建设总体思路:紧密围绕公司坚强智能电网发展总体目标,立足农网供电特点和需求,研究解决农网智能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关键技术问题。以建设中国特色智能化农网为中心任务,密切结合农网现状和发展需求,密切结合智能电网技术发展趋势,以实现农网自动化、信息化、互动化为农网智能化建设的技术导向,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重点突破,逐步深化,注重实效等推进原则,重点开展智能配电台区、配电自动化、用电信息采集、营配调管理模式优化等工作。 坚持注重实效的建设原则,把提高农网技术含量、突出农电技术特色、体现技术先进性、实用性放在首位,坚持集成与创新并重,建设模式适度超前,并遵循差异化设计原则;并充分利用农网已有基础条件和科研成果,积极应用公司统一组织研发的智能电网共性技术,积极探索农网智能化建设有效途径。 1.1 建设依据 本方案提供的技术均符合最新版本的IEC、IEEE、GB、DL Q/GDW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IEEE-802.X系列局域网通信标准 IEC 61970系列标准 IEC 61968系列标准 IEC 60870-5(所有部分)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 GB/T 17463-1998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4部分:性能要求 GB/T 13730 地区电网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729 远动终端设备 DL/T 790:31-2001 采用配电线载波的配电自动化 DL/T 5118-200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DL/T 533-2007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DL/T 698.2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1部分主站技术规范 DL/T 698.31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3-1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通用要求

《智能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最新版)..

《智能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最新版) 为进一步规范电网智能化变电站运行管理工作,保证智能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本规范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及相关网、省电力公司相关管理标准及现场运行实际,参考各省的《智能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完成现《智能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最新版)》,供各单位参考和借鉴。 目录 1 总则 2 引用标准 3 术语 4 管理职责 4。1 管理部门职责 4.2 运检单位职责 5 运行管理 5。1 巡视管理 5。2 定期切换、试验制度 5.3 倒闸操作管理 5。4 防误管理 5.5 异常及事故处理 6 设备管理 6。1 设备分界 6.2 验收管理 6.3 缺陷管理 6.4 台账管理 7 智能系统管理 7。1 站端自动化系统 7。2 设备状态监测系统 7.3 智能辅助系统 8 资料管理 8.1 管理要求 8.2 应具备的规程 8.3 应具备的图纸资料 9 培训管理 9.1 管理要求 9。2 培训内容及要求 1 总则 1.1 为规范智能变电站设备生产管理,促进智能变电站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智能变电站设备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智能变电站技术标准、规范等,并结合智能变电站变电运行管理的实际而制定。 1.3 本规范对智能变电站设备的管理职责、运行管理、设备管理、智能系统管理、资料管理和培训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内容提出了规范化要求。 1.4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系统内的智能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常规变电站中的智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参照执行。

1。5 本规范如与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等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Q/GDW 383—2010《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 Q/GDW 393-2010《110(66)kV~220kV 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Q/GDW394 《330kV~750kV 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Q/GDW 410—2010《高压设备智能化技术导则》及编制说明 Q/GDW 424-2010《电子式电流互感器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 Q/GDW 425—2010《电子式电压互感器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 Q/GDW 426-2010《智能变电站合并单元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 Q/GDW 427—2010《智能变电站测控单元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 Q/GDW 428-2010《智能变电站智能终端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 Q/GDW 429—2010《智能变电站网络交换机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 Q/GDW 430—2010《智能变电站智能控制柜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 Q/GDW 431-2010《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现场调试导则》及编制说明 Q/GDW 441-2010《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 Q/GDW580 《智能变电站改造工程验收规范(试行)》 Q/GDWZ414 《变电站智能化改造技术规范》 Q/GDW640 《110(66)千伏变电站智能化改造工程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6411 《220kV 千伏变电站智能化改造工程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642 《330kV 及以上330~750 千伏变电站智能化改造工程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750—2012 《智能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 国家电网安监[2006]904 号《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生[2008]1261 号《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科[2009]574 《无人值守变电站及监控中心技术导则》 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国家电网生[2006]512 号《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 国家电网生[2008]1256 号《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范(试行)》 3 术语 3。1 智能变电站 采用先进、可靠、集成、低碳、环保的智能设备,以全站信息数字化、通信平台网络化、信息共享标准化为基本要求,自动完成信息采集、测量、控制、保护、计量和监测等基本功能,并可根据需要支持电网实时自动控制、智能调节、在线分析决策、协同互动等高级功能的变电站。 3.2 智能电子设备 包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可以接收来自外部源的数据,或向外部发送数据,或进行控制的装置,例如:电子多功能仪表、数字保护、控制器等,为具有一个或多个特定环境中特定逻辑接点行为且受制于其接口的装置。 3。3 智能组件 由若干智能电子装置集合组成,承担主设备的测量、控制和监测等基本功能;在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时,智能组件还可承担相关计量、保护等功能。 可包括测量、控制、状态监测、计量、保护等全部或部分装置。 3.4 智能终端 一种智能组件,与一次设备采用电缆连接,与保护、测控等二次设备采用光纤连接,实现对一次设备(如:断路器、刀闸、主变压器等)的测量、控制等功能。

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

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 1 概述 2 智能电网专题研究 3 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 4 智能变电站的技术原则 5 智能变电站的体系结构 6 智能变电站的设备功能 7 智能变电站的系统功能 8 智能变电站的辅助设施功能 9 智能变电站的设计 10 智能变电站的调试与验收 11 智能变电站的运行维护 12 智能变电站的检验评估 13 智能变电站的几个关注点 14 国网公司有关智能变电站的几个技术文件

1 概述 现状:常规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存在诸多的问题: ✓站内存在多个数据体系,数据模型不一致 ✓数据采集重复 ✓设计复杂,设备繁多,维护难度大 ✓系统之间、设备之间互操作性差 ✓通信规约繁杂 ✓缺乏一致性测试和权威认证 ✓信息不标准不规范,难以充分应用 ✓。。。。。。 无法满足智能电网的要求 智能电网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国网公司制订了2009~2020年的智能电网发展规划:✓2009-2011年:年均投资超过3000亿,总投资10000亿✓2012-2015年:总投资15000亿 ✓2016-2020年:总投资20000亿 ✓全面建成统一、坚强的智能电网 智能电网为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澎湃的动力 智能电网的发展需要智能变电站

2 智能电网专题研究 2009年4月,完成“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户、调度、信息化”七个专题子报告 2009年5月,形成“统一坚强智能电网第一阶段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综合报告” 报告提出了关键技术研究内容: 数字化变电站技术体系研究 变电站与主站共享建模技术研究 智能开关设备研制及应用技术研究 智能变电站自动化技术支撑能力研究和建设 智能变电站设计建设标准研究 报告明确九个方面试点方案,第一批智能变电站试点工程七个(四个基建、三个技改) 四个基建:750KV陕西延安变、500KV吉林长春南变、220KV江苏无锡西泾变、110KV湖南长沙金南变 三个技改:500KV浙江兰溪变、 220KV山东青岛午山变、 110KV 河南金谷园变 2009年12月,国网公司颁布《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 2010年2月,国网公司颁布《110(66)kV~220kV 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330kV~750kV 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2010年3月,第二批智能变电站试点工程四十二个正式启动 2010年6月,正式出版发行《智能电网技术》、《智能电网知识

智能变电站网络交换机技术规范讲解

Q/GDW 429 — 2010 ICS 29.240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 / GDW 429 — 2010 智能变电站网络交换机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thernet LAN switch in Smart Substation 2010-××-××发布 2010-××-××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 Q/GDW Q/GDW 429 — 2010 I 目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1 2 引用标 准 ····················································································································· 1 3 基本技术条 件 ········································································································

合并单元与智能终端一体化装置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讲解

智能变电站 模拟量输入式合并单元与智能终端一体化装置调试作业指导书 批准: 审核: 编写: 作业负责人: 目次 1.应用范围 (1 2.引用文件 (1 3.调试流程 (1 4.调试前准备 (3 4.1 准备工作安排 (3 4.2 作业人员要求 (3 4.3 试验仪器及材料 (4 4.4 危险点分析与预防控制措施 (4 5.单体调试 (5 5.1 电源和外观检查 (5 5.2 绝缘检查 (6

5.3 配置文件检查 (7 5.4 光纤链路检查 (7 5.5 GOOSE开入/开出检查 (8 5.6 采样值特性检验 (9 5.7 同步采样性能测试 (10 5.8 对时性能测试 (10 5.9 采样响应延时测试 (10 5.10 电压切换/并列功能检查 (11 5.11 时间特性测试 (12 5.12 SOE分辨率测试 (12 5.13 检修压板功能检查 (13 5.14 异常告警功能检查 (13 5.15 断路器本体功能检验 (14 6.联调试验 (14 6.1 与保护装置的联调试验 (14 6.2 与测控及监控后台的联调试验 (15 7.送电试验 (15 8.竣工 (15 附录:调试报告 (16

智能变电站模拟量输入式合并单元与智能终端一体化装置调试作业指导书 1.应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智能变电站模拟量输入式合并单元与智能终端一体化装置的现场调试工作,规定了现场调试的准备、调试流程、调试方法和标准及调试报告等要求。 2.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及技术资料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作业指导书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作业指导书的条文。本作业指导书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及技术资料都会被修订,使用作业指导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及技术资料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 5147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DL/T 281 合并单元测试规范 DL/T 282 合并单元技术条件 DL/T 478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8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 769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 782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DL/T 860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DL/T 995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QGDW6152011农网智能配变终端功能规范和技术条件

Q/GDW 615-2011 ICS 29.240 备案号:CEC 569-2011 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 615 — 2011 农网智能配变终端功能规范和技术条件 Fun cti onal specificati on & tecch ni cal con diti on for rural intelligent distribution transformer terminal 2011-04-21 发布 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 2011-04-21 实施

目次 前言........................................................................... 1-2 1 范围....................................................................... 1-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3 术语和定义................................................................. 3-3 4 分类和类型标识代码........................................................ 4-4 5 功能配置................................................................... 5-4 6 技术条件................................................................... 6-6 7 技术要求................................................................... 7-7 8 外形尺寸................................................................... 8-8 9 通信协议................................................................... 9-8 10 试验规则............................................................... 10-8 1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智能配变终端功能配置明细.......................... 11-10 12 附表B(资料性附录)智能配变终端数据类型.............................. 12-12 13 附录C(资料性附录)外形尺寸.......................................... 13-12 一、编制背景............................................................. 13-14 二、主要编制原则........................................................ 13-14 三、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13-14 四、主要工作过程........................................................ 13-14 五、标准结构内容........................................................ 13-15 六、条文说明.............................................................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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