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解读一览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法则不但在立法中引起激辩,一边叫好喝彩,一边无法接受劳动者的无劳而获质疑条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但立法通过后,激辩无法阻挡该罚则的实施。
但是该罚则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所引发的争议更多,不论公司、劳动者、法律工作者,甚至法律的适用者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和操作。
因此本文,结合法理和相关司法判例,就题述主题,予以解析和探讨。
一、标准劳动关系系双倍工资赔偿的基数和前提《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劳动关系,即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也仅适用于劳动关系。
民事关系、劳务关系则不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
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在于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系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劳动关系。
因此双倍工资赔偿的适用,首先要考量基础法律关系是否系劳动关系。
而劳动关系又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只有标准劳动关系中才存在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请求权。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无须订立书面劳动协议,也就意味着非全日制用工这一非标准劳动关系不存在双倍工资请求权。
二、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期间与基数双倍工资赔偿的期间,起始于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这点应该没有异议。
但是终止时间,第一种观点是满一年即止,第二种观点是满一年应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未签订的期间,仍应支付双倍工资。
主张第二个观点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立法原意,我认为第二款应是对第一款的补充,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样应是指书面的劳动合同,应该认定第二个观点。
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上海法院普遍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未签合同满一年,单位应承担责任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2n赔偿

劳动合同法,2n赔偿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中的0,N,N+1,2N0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须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N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未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2)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乘人之危签订合同或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致使劳动合同无效;(3)用人单位以暴力或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4)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后劳动者同意解除的;(2)破产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依法裁减人员的;(3)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消失。
N+1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加经济补偿金后:(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2N劳动者有下述任一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5级伤残)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篇二:经济补偿中的N、N+1、2N、2N+1、2(N+1)经济补偿中的N、N+1、2N、2N+1、2(N+1)作者:李迎春编辑:人力葵花杨燕锋周六,和某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面谈,聊到银行因组织架构调整,某部门几个员工的劳动关系将不再保留,其中有一个员工向银行提出要求支付9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一些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一些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一些问题!
1,
我是XX年x月x日到这厂里上班的,没签劳动合同!我该怎样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呢?2,还有就是公司没给我们买养老保险!最佳答案
1、因为《劳动合同法》是XX年x月x日实施的,所以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XX年x 月x日至XX年12月,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最多只能支付11个月,因为自XX年x 月x日以后,已经视为单位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XX年8月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不补缴,你可以到劳动仲裁或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解决不过你要收集保留好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现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法律顾问如何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我见

关 键 词 : 倍 工 资 ; 法 宗 旨 ; 罚 性 赔 偿 ; 议 二 立 惩 建
该 文力 求 以两 个 案例 论 证 ,来 说 明企 业 法 律 顾 问如 何 适 用 《 动 合 同法 》 八 十 二 条 , 清 其 中 的 实 质 , 作 必要 的分 析 。 劳 第 澄 并
案 例 一 :张 某 20 0 6年 1 0月进 入 一 家 国有 企 业 工 作 并 签 订 了 劳动 合 同 ,0 8年 1月 1日《 动合 同法 》 20 劳 实施 后 , 企业 又 与其 签 订 的 新 的 3年 期 劳 动 合 同 ,0 0年 底 新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期 满 21 后 ,由 于企 业 工 作 的 疏 忽 未 与 张某 续 签 劳 动 合 同 ,在 2 1 年 1 01
弱 者 一 方 的 劳 动者 的合 法 权 益 , 护 劳 动 关 系 的和 渚稳 定 。 维
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制定 本 法 。 ” 劳动 合 同法 》 一 《 第
条 是 关 于 制 定 劳 动 合 同 法 的 宗 旨 的规 定 , 制定 《 动 合 同 法 》 既 劳 的 目的之 一 是 保 护 劳 动 者 的合 法 权 益 。诚 然 《 动合 同 法》 保 劳 把
二 、 正 确 理 解 《 动 合 同法 》 八 十 二 条 里 的 “ 资 ” 含 要 劳 第 工 的
【 申诉人王某诉称】2 0 :0 8年 8月 4日王某进入某 企业 工作 ,
工作 职责是编 制安全评价报告 , 从事报 告校核 、 订 等工作 。 并 装 口头 约定 工 资 收 入 主 要 由基 本 工 资 和 项 目提成 收入 组 成 ,月 平 均工 资为 30 5 0元 , 作 期 间 , 某 所 在 企 业 未 与 申 诉 人 签 订 书 工 王
《劳动合同法》重点条款解读

S ft o u aey F r m
《动 同 重 条 解 劳 合 法》 点 款 读
口 文 / 钊 萍 郑
解 读 一 :用 人 单 位 不 签
劳动 合 同将 面 临更 为严
厉 的 罚则
’
关联条款 :
第 十 条 建立 劳动 关 系 ,应 当订 立 书 面 劳动 ; i
位工作的年 限 ,每满一年 支付一个月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以上不满一 年的 ,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 ,向劳 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斜保护 ,避免在经济补偿金标准上 出现过 分悬殊 ,同时也对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 动合同的补偿成本作 了适 当平 。
为是构 建和谐 劳资 关系 的重要基 础 。因 此 ,立法者试图通过这些条款 引导用人单 位 与 员工签订 长期或 无 固定 期限 劳动 合
合 同。
:
第十 四条 用 人 单位 自用工 之 日起 满 一年 不 与 劳动 者订 立 书面 劳动 合 同 的 ,视 为 用人 单位 与 劳动 者 已订 立无 固定 期限劳动 合同。 第八 十 二条 用人 单
位 自用工 之 日起 超过 一
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 同的 , 应 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 定期 限劳动合 同的 ,自应当订 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 合 同之 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二倍的工资。 解读 : 形成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的 , 法律上称之为 “ 实劳动 关系 ”。这些条款对签 事 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以及事 实劳动关 系的法律责任 进行 了严格的规定 。应 当说 ,其 中制定的处 罚规 则是非常严厉的。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 ,将来考虑的重点应 转向 如何在管理 中采取各种强化措施 ,建立单位 内部 严格的劳动合 同签订纪律 ,禁止或防范出现 员工 不与单位签订 劳动合 同的现象 ,避 免与员工形成 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法关于不签合同

劳动法关于不签合同新劳动法不续签合同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
2、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3、公司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
2、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3、公司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
2、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3、公司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未签劳动合同案例,新劳动法不签合同1、未签合同容易引起纠纷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或经济行为时往往要与对方协商,并且对某些问题会有约定,但这些问题仅仅靠口头约定是不够的。
如果能把双方的约定内容固定下来,形成书面文字,这样就会使约定明确而不容易发生纠纷。
2、未签合同,对双方没有约束力没有合同,不利于双方按照事先的约定来履行约定的内容。
在具体的实践中,遇到了困难或某种利益上的冲突时,就不愿意按照事先双方约定来履行自己的承诺。
在此情况下,即使对方违反当初的约定,守约方由于没有合同,也将不那个约束对方的行为。
假外包真派遣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逐渐在各个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假外包、真派遣”的方式,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假外包真派遣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一、假外包真派遣的定义及表现形式1. 定义假外包真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将劳动者派遣至其他单位或个人处工作,以达到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目的。
2. 表现形式(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虚假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至其他单位工作;(2)用人单位以“外包”的名义,将劳动者派遣至其他单位或个人处工作,但实际上劳动者仍属于用人单位的员工;(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至其他单位工作,以达到规避长期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目的;(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未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形成“两份合同、两处用工”的局面。
二、假外包真派遣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采取虚假外包、假派遣等手段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以虚假外包、假派遣等手段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假外包真派遣的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采取虚假外包、假派遣等手段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那么具体怎么计算呢?首先,是计算二倍工资的起止时间。
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计算二倍工资截至时间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其次,是计算二倍工资的工资标准。
司法实践中,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少个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的起算是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的,那么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长时间呢,是否一直支持到劳动者离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已经给了明确的答案“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者入职满1年时,已经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只需要办理一个补订合同的手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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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解读一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解读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的,法律也给了一个月的宽限期。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如果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要承担视为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这里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是违法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该款规定中“违反本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主要就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对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不在其列,所以,即便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被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三、不订书面劳动合同与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本条规定了赔偿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具体如何:关于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的,举个例子:某一劳动者于某年4月24日起到某一企业工作,约定工资为每月5000元,如果到了当年的5月30日,企业还没有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本条的规定应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月工资,即虽除了要支付该劳动者实际工作一个月工资5000元,用人单位还要再支付劳动者5000的工资,也就说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可以得相当于双倍的月工资数额,但最长不超过11个月。
关于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条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范本甲方乙方根据国家__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个月为试用期(即从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内容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乙方岗位类别确定(打“∨”)为:()管理类()工人类。
三、劳动报酬(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二)甲方每月__日前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
四、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照国家__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执行国家__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六、劳动纪律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合同的责任(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金。
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元;2、赔偿金。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赔偿的范围包括: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乙方:_____代表人(签字):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劳动合同的分类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规定例外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本条中的“二次”以2023年1月1日之后起算)。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规定1.约定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的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的解除、无效1.劳动合同的解除(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者可以不经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无效以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解读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