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城市与乡村发展
统编版(2019)高中历史选选择性必修2经济与社会生活第四单元《村落、城镇与居住环境》单元教学设计

统编版(2019)高中历史选选择性必修2经济与社会生活第四单元《村落、城镇与居住环境》单元教学设计课题:科目:班级:课时:计划3课时教师:单位:一、教学内容分析本节课的主要教学内容来自高二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2经济与社会生活,为第四单元《村落、城镇与居住环境》。
本单元主要介绍了村落、城镇与居住环境的发展演变,以及它们与经济、社会生活的关系。
具体内容包括:1. 村落与乡村生活:介绍了我国古代村落的发展历程,以及乡村生活的特点,如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家族制度、民间信仰等。
2. 城镇的兴起与发展:探讨了我国古代城镇的兴起原因,如政治、经济、军事等因素,以及城镇发展的特点,如手工业、商业的繁荣,城市管理的逐渐完善等。
3. 居住环境与生活方式:分析了居住环境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如建筑风格、生活习俗、社会结构等。
4. 近现代居住环境的变迁:介绍了近现代我国居住环境的变迁,如城市化进程、住宅建设、居住条件的改善等。
本节课的教学内容与学生已有知识密切相关。
首先,学生在初中阶段已经学习了中国古代史,对古代村落、城镇的发展有了一定的了解。
其次,学生在生活中也能感受到居住环境的变化,对本节课的内容有直观的认识。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村落、城镇与居住环境的发展演变,以及它们与经济、社会生活的关系,培养学生的时空观念和史料实证素养。
二、教学目标本节课的教学目标针对的是高二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2经济与社会生活第四单元《村落、城镇与居住环境》的内容,旨在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以下知识点:1. 了解村落与乡村生活的特点,包括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家族制度、民间信仰等。
2. 掌握城镇的兴起与发展,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等因素的影响,以及手工业、商业的繁荣,城市管理的逐渐完善等。
3. 分析居住环境与生活方式的关系,包括建筑风格、生活习俗、社会结构等。
4. 了解近现代居住环境的变迁,如城市化进程、住宅建设、居住条件的改善等。
古代城市考古相关问题探析

2024.01(下)黄河黄土黄种人□程青芬古代城市考相关问题探析城市考古是中国考古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考古从1930年对城子崖遗址的发掘开始,至今已将近100年历史。
多年来的考古发掘资料显示,从6000多年前在中国大地上出现第一座城市后,城市就成为文明诞生的摇篮,是推动人类文明向前演进的标志。
现有的考古资料全面展现了中国古代城市的演化、城市的规模、城市的布局以及城市的性质等,为了解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规律提供了大量的、丰富的实证资料。
本文介绍了城市考古的相关概念,分析了城市考古的分类,并对城市考古进行了思考,以期为城市考古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城市考古相关概念简介城市考古是中国考古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始于1930年对城子崖遗址的发掘,至今已将近100年。
对城子崖遗址的发掘,是中国国家学术机构、中国考古学者首次对史前遗址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大规模发掘,也是中国考古学最早的比较科学的发掘。
由于学术界对文明与国家起源的持续关注,以及城市作为区别于乡村的高级聚落形态特质,城市考古作为中国考古学的一个重要领域被提出,并在早期城市起源与发展方面的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
城市包含一切的社会关系,不仅要在考古学方面着重研究,还应该从城市分布的地理位置、历史沿革、建筑规划等方面进行多方向交叉研究。
城市考古的任务,概括起来就是对古代城市的全部遗存进行调查、勘探及考古发掘,以及运用各种科技手段和多学科的交叉合作来获取和破译考古遗存及其人文信息,努力去复原古代城市的历史和文化面貌,剖析城市演进中的个性特征及规律,进而探索和研究古代城市人的思想和行为模式。
考古学家许宏认为:“城市,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进入文明时代)而产生的一种区别于乡村的高级聚落形态。
”作为城市考古研究对象的古代城市文化遗存,包括城墙、城壕、城门、宫殿及宗庙、道路与排水系统、墓葬等与古代城市相关的物质文化遗存,属大遗址的范畴。
它们是城市历史的见证,承载着所在地区、民族乃至国家的文化传承。
古镇古村落遗产旅游与农村建设毕业论文

古镇古村落遗产旅游与农村建设摘要:古镇古村落遗产旅游是旅游业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且大部分都存在于农村中,其所禀赋的独特资源在与其他文化资源交流、融合过程中具有丰富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以及经济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长足发展,如何在新形势下建立一套调整机制来适应古镇古村落遗产并在此基础上又能促进农村建设才是关键。
本文就是针对这一问题做了探讨。
关键词:古镇古村落;保护;开发;农村建设近年来,古镇古村落遗产旅游在我国由南至北遍地开花,成为我国旅游业的一个新亮点,这种旅游形式在农村中表现出巨大的生命力,是农业社会遗存的丰富遗产,应该把它作为一种资源来保护。
但是实际上在古镇古村落遗产旅游与农村建设过程中,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导致很多资源都不复存在。
因此,分析我国古镇古村落遗产旅游与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的对策与措施,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1古镇古村落遗产旅游的现状古镇古村落遗产旅游的定义古镇古村落是一种特殊的景观,是由历史遗留下来的古民居建筑群、艺术表现、自然环境、人类活动以及一种抽象的文化内涵、风格、古韵氛围等组成的综合景观体[1]。
古镇古村落遗产旅游的现状我国历史悠久,人文鼎盛,世家大族众多,是文明昌盛之地。
经过数千年的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作为人类生存衣食住行这些基本要素,在许多古镇古村落中,还总能寻找到不少先民们生存方式的影子,起居盖房、聚落成村、围网捕捞、手工业分工独具特色的民俗风情等。
现如今,我国古镇古村落遗产旅游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大量的古镇古村落相继被开发,如云南的丽江古城,湖南的凤凰古城,浙江的乌镇、西塘,江苏的周庄以及山西的平遥古城等。
尤其是素有“晋商”发源地之称的平遥古城,是中国境内保存最为完整的一座古代县城,是中国汉民族城市在明清时期的杰出范例,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为人民展现出了一幅非同寻常的文化、社会、经济及宗教发展的完整画卷,被誉为“中国古建筑宝库”。
中国城建史—第一章

穴居: 建筑分为横穴和竖
穴两大类,横穴后来发展为 窑洞;竖穴发展为半穴居和
地面建筑
巢居:树上建巢的原始居 住方式,多出现于长江流 域以南的河姆渡等原始文 明,后发展为架空的干栏 式建筑。
半穴居:为黄河 中上游地区的主 要居住形式,进 入室内的斜坡道 由人字形屋顶覆 盖,居住面四周 的壁面以木骨泥 墙的方式构成向 内倾斜的壁体。 室内以木柱构成
❖ 张京祥
《西方城市规划思想史纲》——东南大学出版社
本书是国内第一本系统阐述、总结西方城 市规划思想史的著作。按照西方城市规划 思想发展的重大历史时期,在概要介绍各 个时代西方社会总体发展背景与社会主体 思潮的基础上,系统而简要地阐明了西方 城市规划二千五百多年来所形成、演替的 基本思想与主流精神,并对城市规划思想 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
原始居民点代表
半坡村原始村落示意图
居民点的位置的选择 居民点的分区 居民点建筑的分布
第四节 城市的产生
1、城市产生的社会背景 生产工具进步,生产力不断提高,产生了剩余产品,
原始社会生产关系解体,奴隶社会形成。
➢ “宀”甲骨文象房屋之形,是古代的一种房屋。 由宀字符构成的汉字,大都与居宅建筑有关,它们或代表
不同类型的建筑,如宫、室、家、牢等。
➢ “广”是依山建造的房屋或屋脊。 所指的建筑是比较简单的,或者主要不是供人住的,如
“庐”、“廊”、“庑”、府”、“库”等。
➢ 在简化字里,“广”旁有时简化为“厂”,如“厨 (房)”、“(马)厩”、“厕(所)”等。
5、原始居民点内的其他设施 壕沟、围墙:为了防御。
古代原始居民点的布局特点
(1)位置:地势高、土壤肥沃松软的地段 向阳坡、靠近河湖水面
唐宋时期从“村坊制”到“城乡交相生养”

内容摘要:摘要:李唐王朝建立后,吸取隋炀帝施政失败的教训,尊重当时的城村各居的事实,推行了村坊制。
即村自村、坊自坊的以土断之的管理方法,有效地维护了政权的稳定。
“乡村户”与“坊郭户”出现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国家财政对货币的大量需求,随着国家财政对货币需求量的不断增长,政府逐步放宽商业政策.提升工商业者地位,刺激了城市的发展,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与“农村”的形成.这个过程相伴随的则是城乡差别的出现井进一步拉大,宋代出现的“城乡交相生养”则是其具体反映。
关键词:唐宋时期;村坊制;乡村户;坊郭户;城乡交相生养from"villageadministrativesystem"to"thesystemoftherural-urbanintegration"inthetang-songperiod城市与农村的出现是个历史过程。
唐宋时期的一些新现象,如“村坊制”的推行,“乡村户”与“坊郭户”的出现,“城市与乡村交相生养说”的产生等,都有理由使我们去关注这段被称为“社会转型期”的历史。
其实这三个较为典型的历史新现象,就是我们认识唐宋时期城乡变化的重要线索。
一、村坊制因缘考略唐代最早推行“村坊制”为高祖武德七年(624年),《旧唐书》卷48《食货上》载:武德七年始定律令:(先是颁布均田令和租庸调制、接着)凡天下人户,量其资产定为九等,每三年县司注定,州司覆之。
百户为里,五里为为乡;四家为邻,五家为保;在邑居者为坊,在田野居者为村;村坊邻里,递相督察。
士农工商四人各业。
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武德七年的律令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上述引文的目的,就是案检户口,限制人口流动,保证均田令和租庸调制的顺利实行。
联系隋开皇初的政策:先整顿乡里制和颁布均田令(开皇元年仁581]),接着又推行团貌和输籍定样的辅助政策(开皇三年[583])[1](卷24“食货志”),几乎和武德律令一样的事实,不难断定:“村坊制”的动机和“团貌”一样,与案比和稳定户口有关。
我国城市的兴起和发展

(3)商业出现新特点:城中有较大规模的市场,商业中 行业组织盛行,钱币成为主要流通手段,促进了商业城市。
公元960年,赵匡胤建立宋王朝,结束了长期的社会动 荡,赵匡胤以务实的态度从事各项政治、经济改革。宋 神宗时,任用王安石实行变法,力图富国强兵,扫除来 自北方辽和西夏的威胁。
北宋时期,货币流通较以前更为普及,促进了经济繁 荣。指南针用于航海,使贸易突飞猛进,国内贸易和国 际贸易均得到空前发展。政府提倡开矿炼矿、纺织业和 酿酒业,经济的恢复,使城市勃兴。宋朝大城市的数量 较以前又有进一步的发展。
在今河南安阳市小屯村附近,从盘庚到帝辛的商代国 王,曾在此建都273年,后代称为“殷墟”。它是商朝后期 统治中心,有“大邑商”、“无邑商”、“商邑”之称,是古 代著名城市。从1928年考古发掘至今,先后发现了宫殿、 作坊、陵墓等遗址以及大量生产用具、生活用具以及礼 乐器等遗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商代的青铜器的广泛 应用。
可以这样说,夏商时期城市的突出特点是奴隶制的建 立与完备,青铜器的发展、宗法制 的完善。
下面介绍一下具有这一时期代表性的殷墟与甲骨文的情 况:
第二节 秦汉时期的城市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强迁六国12万富户 于首都咸阳。倘若每户以4人计算,一次性迁入的人口高 达50万之众,加上原来咸阳的人口,可见咸阳城当时的 规模之大,众多人口聚居咸阳,城市经济功能弱,依赖 性强,增加各种消费品供应的困难。
第四单元 村落、城镇与居住环境【复习课件】高二历史单元复习(选择性必修2经济与社会生活)

③西方思想中的“理想主义”和“人文主义”基因浓厚, 而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价值观念无处不在。
一、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的规律
1.从城市功能看,唐以前的城市主要是政治中心、军事重镇,其后城市 的经济功能逐渐超过政治功能。
2.从商业活动看,政府对城市商业活动的限制逐步放宽,如宋代打破坊 市界限,且早市、夜市出现。 3.从数量和规模看,明清时期不仅规模巨大的商贸城市增多,而且还兴 起了一大批中小工商业市镇,这些市镇商业繁荣,人口密集。 4.从地区分布看,城市的地区分布与经济重心南移呈相应变化;明清时 期,新兴工商业市镇大多分布在江南地区。 对应训练据考古发现,南宋国都临安的城市规划异于前代。临安城市 中心为资本和商业集中地,皇宫反倒偏居一隅。这反映出当时( ) A.工商业发展影响城市布局B.商业发展削弱了专制皇权 C.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分离D.传统坊市格局已经被打破 答案A 解析材料中“临安的城市中心为资本和商业集中地,皇宫反倒 偏居一隅”,说明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城市的布局和功能发生变化,故选 A项。商业发展削弱了专制皇权在材料中没有体现,B项错误。材料 只能说明城市经济功能增强,无法说明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分离,C项 错误。材料只说明南宋国都临安的城市规划异于前代,无法说明传统
(2)中国:商朝时,城市已初具规模,统治者的宫殿和宗庙位于城市中心。至周朝,营建 城市形成制度。周朝城邑大致分为三等,天子王城、诸侯都邑、卿大夫的采邑,各 有定制。
4.意义:城市的兴起推动了工商业的繁荣,一定程度上也对封建经济有一定的瓦解作 用。
知识拓展:中国古代的“城”与“市” 中国古代的“城”与“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古代的“城”专指用城墙围起来的防御 性设施,一般来说叫做“城”的地方肯定有驻军,而且是正规军。“市”,指的是市集,是 人们进行物物交换或者商品贸易的地方。一般来说,我们现在的城市,就是由以上 两种地方发展起来的。比方说天津,就是由军队驻扎的城堡发展成为大城市,比方 说嘉兴,就是由广泛交易的市集发展成为大城市的。
古代乡村治理基本模式及历史变迁

古代乡村治理基本模式及历史变迁申精摘要中国古代曾经长期实行以乡里制度和保甲制度为代表的乡村治理制度.乡村治理制度经历了三个主要的变迁阶段,即乡官制时期、转折时期和职役制时期,体现出不同的治理模式.随着中国封建专制的强化,传统的乡村治理受到的干预和控制逐步增强,自治色彩逐步减弱,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社会现实,最终被清末地方自治所取代.关键词乡村治理;乡里制度;保甲制;历史变迁中国古代社会,历朝历代统治者对于治理乡村都十分重视.中华民族崇尚大一统,自古即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传统观念,中央集权的封建皇权专制体制在中国延续数千年,与之相适应的是以乡里制度和保甲制度等为主要类型的乡村治理制度.乡里制度萌生于传说中的黄帝时期,滥觞于井田制1,至清末依然实行之.保甲制度自宋代王安石变法后断断续续实行,直至新中国成立前的国民党统治时期才结束.在数千年的历史中,乡村治理模式屡经变迁,经历了几个较为明显的历史阶段,表现出不同的制度规定和具体实践,乡村治理组织称谓多变、功能各异,其自治色彩也各有不同,体现出不同的特点.随着中国封建集权制度的强化,传统的乡村治理越来越多地受到国家政权的干预和控制,其自治色彩逐步减弱,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社会现实,最终在清朝末年为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回顾和总结中国古代乡村治理模式的演进历史和特点,对于当前进一步推进我国乡村体制改革将不无裨益.一、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第一阶段:乡官制模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典型形态是乡里制度,乡官制是乡里制度早期的具体形态与模式,这一时期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直至隋文帝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夏商周时,出现了乡里制度的萌芽.商周二代已出现“里正”、“族尹”等官名,周礼一书详尽记载了当时划分细密、职官赅备的乡里区划.这一时期的乡里制度,在区划上为“六乡六遂”2.乡设于“国”即西周国都地区,遂设于“野”即国都以外的地区.据周礼记载,国中“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贝周;五州为乡,使之相宾”,野中“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六乡分别设置比长、闾胥、族师、党正、州长、乡大夫等职,六遂则设有邻长、里宰、酂长、鄙师、县正、遂大夫等职.此外,西周还初步确立了什伍之法:“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当时,乡、党、邻、里是四种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其中乡这一级也成了两千多年来经常沿用的行政区划形式.但是,与其说它们是一种基层组织形式,还不如说是一种和军事编制与户籍编制相交杂的居民管理形式.而且西周时期的乡的层级高于州县的行政建制,遂的层级亦高于州县,从治域范围和所处层级看,其时的遂更相当于后世州县之下的乡.3春秋时期,乡里制度继续保留下来,并且出现了新的聚落形式———邑,乡、党、邻、里也开始各有专名,如论语中的“互乡”、“达巷党”等.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野之间的差别日益缩小,国野中所设乡里组织也渐趋一致.战国时期,随着各诸侯国国土面积的扩大,先后出现了县和郡.特别是后来以郡领县的“郡县制”在各国推行后,乡、里以上行政组织逐步初具雏形,乡里组织趋于简化,乡的层级则沉至县下,成为基层组织.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亭”这一级,有“亭父”一职.战国时期齐语载:“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大夫,各使治一属焉;立五正,各使听一属焉.”可见,此时县下有乡、乡下有里已成定制,乡里成为基层行政组织,乡里制度已是范型初具.当然,这一时期的乡,既是地方行政组织,又是军队组织,二者互相结合.春秋战国时期,什伍组织也被广泛采用,各国统治者对乡村的控制渐趋严密.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朝廷命官至郡县而止,其乡里制度则逐步成熟.秦统一六国后,将全国划分为36个郡,郡下设县,县下置乡、亭、里为基层政权组织,从而简化了先秦时期轨、伍、里、连、乡等多级治理结构.西汉在地方治理方面基本沿袭前制,但其乡里组织在结构与功能方面更趋细致,更趋严密完善.西汉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乡、亭、里三级组织,并以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有学者考察,“西汉平帝时全国有县道邑国1587,乡6620,平均每县四乡有余;东汉有县道邑国1180,永兴元年153年有乡3651,平均每县三乡有余.”4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说:“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两汉在里以下又设什伍组织,使之与里一起成为最基层的组织.里有里魁,掌一百户,什和伍各设什长、伍长,并分别主十家、五家,各司其职.这种分工,与现行的村民自治组织内部分工有一定相似之处.5汉代乡治还有一个与前朝不同的特点,即乡官依其所执掌的乡里事务的不同性质分属于不同的行政系统,如有秩属郡,啬夫属县,游徼属都尉,乡有乡佐辅之,这是汉代乡村治理的创新之举.秦汉的这种基层组织,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表明当时封建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控制还相对较宽松.魏晋和南朝主要是沿袭汉制,实行乡、亭、里制,而北朝则仿照周礼实行邻、闾、党三长制或者里、党两长制,组织形式上与秦汉没有太大差异,但乡的辖户则明显减少,其地位也有明显下降.魏晋南北朝时期还首次出现了“村”的名称,由于战乱频仍、社会动荡不安,不少百姓背井离乡,聚集开发新的地方,形成了有别于原来的“里”的村落.6村坞开始逐渐取代里伍,成为乡治的基本组织形式,它们不是国家行政系统的正式组成部分,而是在豪族庄园、聚坞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的,其内部的社会结构和外部与国家的关系,均与乡里制度大相径庭. 7这一时期,乡村治理立法还出现了新特点,即员额编制立法的出现.各国不仅按照户口多寡规定基层建制的规模,而且还依户口厘定乡官职数.如晋制规定千户以上置史、佐、正三人,千户以下置治书史一人.总体上来看,这一时期的乡村治理制度,同一组织形式大小不一,并历代因循,随势而变,但大体上不离“官有秩,各有掌,重教化”的窠臼.在这一时期特别是后期的各种组织形式中,乡和里的作用凸现了出来,并成为了中国乡里制度的最为重要的两级,同时出现了村.其在官职的选任上也一直是道德型和知识性的,乡官主要由官派产生,辅以民间推选8,并享有俸禄品秩.这一时期,封建专制主义还没有达到高度集权的程度,乡村社会基本处于半自治状态.二、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第二阶段:由乡里制到保甲制、乡官制到职役制的模式转折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第二阶段是由乡里制向保甲制、乡官制到职役制的转折时期,大致为隋唐两宋时期,从隋文帝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至宋神宗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隋朝建立伊始,其乡村治理制度是族、闾、保三级制.隋书·食货志载:“颁新令,制人五家为保,保有长.保五为闾,闾四为族,皆有正.畿外置里正,比闾正,党长比族正,以相检察焉.”较之前朝旧制,保一级为新设的最基层的组织,取消了乡一级,并改坊为里.至公元589年即隋文帝开皇九年,隋文帝颁布诏令,“五百家为乡,正一人;百里为里,长一人”.这样,族、闾、保三级制又被改为乡、里两级制,乡制得以恢复,但是乡的基层官吏的人员数量比此前大为减少,乡官权力也在逐步弱化,开皇十年因“乡官判事,为其里闾亲识,剖断不平”而废除乡正理词讼的职责即是其权力弱化的表现之一.唐代实行的是乡、里、村三级制.以里正为主、村正为其辅贰是唐前期县以下乡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9,乡的功能则进一步被弱化,甚至一度是有职而无官.如通典·职官典载,唐太宗“贞观九年每乡置长一人,佐二人,在十五年省”,至此乡制已经是名存实亡了,尤其是安史之乱之后乡制基本丧失其作用.而里和村的作用则凸现出来,成为乡里组织的重要层次,保和保长的设置及其职能亦得以明确保留.特别是村,在中国历史上正式作为一级基层管理组织而出现.唐代通过律和令、疏议等形式全面推行了村制和坊制.旧唐书和资治通鉴等文献的记载表明,唐代武德时期即已通过颁布正式律令的形式规定,“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坊村皆有正,以司督察.四家为邻,五邻为保.保有长,以相禁约.”村的设置范围是“在田野者为村”,村为城市之外的聚落之处,无家户数的限制.据唐代法律,村正长员额的设置一般依村之大小有所变动,主要可分为三种情形:第一,“其村居如〔不〕满十家,隶入大村,不得别置村正”,即不满十家的小聚落虽然名为村,但不另设村正长,在村长官的设立上要归入其他村;第二,满十家而不满百家置村正一人;第三,“其村满百家增置一人”,即超过百户的村设置两名村正.唐代里正职责较大,负责管理整个乡的事务,“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成为乡里组织的实际领导者,但在唐代中后期也发生了变化.唐宣宗大中九年公元855年,“诏以州县差役不均,自今每县据人贫富及役轻重作差科簿,送刺史检署讫,锁于令厅,第有役事,委令据簿轮差.”由此可见,里正这样的“显职”至此也已有了为人所役使的苗头了.唐代法律对村正的职责也有明确的规范,村正、坊正主要是“掌坊门管钥”和“督察奸非”,有权助捕、纠告、治盗、捕亡等,主要在于维持村内社会治安、进行基层管理.至于其人选,则由县司选取“勋官六品以下白丁清平强干者充”,“并免其课役”.唐朝村制度的实施富有创意,且卓见成效,从立国之初即开始推行.唐朝对城邑之外纷繁杂乱的各种聚落形态,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不仅从名称上统一为村,而且从法律上实施统一管理,职责完备.村制度的推行,是对郊野聚落自魏晋以来三百年间离乱局面的一次大整合,是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的有力举措.五代十国的乡村治理制度主要是沿袭隋唐,少有更易.这一时期大多数时候实行乡、里、村制,少数时期实行乡、团、里制.村一级基本得以保存,并出现了新的乡里组织形式———团.文献通考·职役一载:“周显德五年,诏诸道州府,令团并乡村.大率以百户为一团,每团选三大户为耆长.凡民家之有奸盗者,三大户察之,民田之有耗登者,三大户均之.”北宋时,乡村治理制度的演变大体分为初期和中后期两个阶段,但期间变化颇为复杂.北宋初期县以下为乡,仍实行乡里制,“诸乡置里正,主赋役.州县郭内旧置坊正,主科税.”乡村置里,里下为户,“里正、户长掌课输,乡书手隶里正”.太祖开宝七年公元974年,诏令“废乡,分为管,置户长主纳赋,耆长主盗贼词讼”.不过,此时的乡、里规模均与唐代大不相同.唐朝的乡为五百户,里为百户,而宋初的乡、里规模均大于此.北宋中后期特别是王安石变法实行保甲制度后,乡里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总体来说,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乡村权力越来越多地被上调到更便于中央直接控制的州县官吏的手中.三、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第三阶段:职役制模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第三阶段是从王安石变法至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以体现族权的宗族组织为基础,以拥有绅权的士为纽带而建立起来的乡村自治政治.10宋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厉行变法,实行保甲制度.规定,“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附保.两丁以上有余丁而壮勇者亦附之,内家赀最厚、材勇过人者亦充保丁”.在全国推行保甲法后,在保、大保、都保中分别设保长、大保长、都保长和副保正,凡差县差役,政府科敷,县官杂使,监司迎送,皆责办于都保之中.其具体做法是:一都之中选出材勇、物力最高的二人,分别担任都保正和副保正,负责“盗贼、烟火之事”.大保长一年一替,保正、小保长两年一替.每一大保夜间轮流派五人巡逻,遇有盗贼报大保长追捕,同保内发生盗窃等案,知情不报,连坐治罪.北宋通过明确的分管部门来推行保甲制度,并先后颁布了畿县保甲条制、五路义勇保甲敕、开封府界保甲敕等法令来规范和保障保甲制度的实施.此外,北宋还出现了两件与乡村治理有极大关系的事情:一是乡约的创建,北宋神宗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陕西蓝田吕氏兄弟创立了具有浓厚自治色彩的“吕氏乡约”;二是出现了较具规模的社仓,并以保甲法进行管理.保甲制削弱了乡里社会的自治色彩,表明了专制国家对乡里社会基层渗透的增强.至此,乡里制度真正地转变为了职役制,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得到进一步强化.乡和里的地位沦落不堪,尤其是乡一级,其作用几乎已经近于财政区划的性质,不再具有一级行政组织的职能了.乡里之长由领取薪俸的乡官转向具有强制性徭役的职役,沦为为人所役的差人,已不复当年有官秩、有地位的尊荣了,乡举里选的传统消亡,而由县令直接定夺.南宋时期,保甲制度在调整中继续推行,乡村一般实行乡、都、保、甲制,保正副主管原来耆长的职责,大保长主管原来户长的职责.每一都保下设若干保,保以下设甲,每家为一甲,甲头常常用以催税.有些地区,诸如福建、四川等,则实行乡、里、耆、都制,设置保正长、耆长和壮丁.元代的乡村治理制度基本上推行的是一种唐代的乡里制和金代社制的混合管理模式,并出现了都图制.据萧山志记载:元代“改乡为都,改里为图,自之始”.这种都图制并非元代首创,而是对宋代乡都保制的因袭.元代的乡里制度在组织方式上比较复杂,其官职的设立和废除交替不定,组织形式的名称纷繁复杂:有里,有村,有坊,有保,都根据本地的风俗习惯称呼.特别是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安定农村社会组织,元代还颁布了劝农立社法令,在农村成立了内容严密的村社组织,设置社长以劝导乡里,助成风俗.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统治者“颁农桑之制一十四条”,并规定:“县邑所属村庄,凡五十家立一社,择高年晓事者一人为之长.增至百家者,别设长一员.不及五十家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各自为社者听.其合为社者,仍择数村之中,立社长官司长以教督农民为事.”元代还设置村社之约,以处罚之法来进行管理,并办有社学,对乡村子弟进行教育,这些无疑都增加了汉以后基层社会日益减少的自治色彩.元代农村的这些“自治”因素,使得有论者提出,“比较完整意义上的中国村民自治的历史应始于元明时期”11.明代的乡村治理制度从总体上来说,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特色,北方的乡村制度有着金元的乡里制和社制的色彩,而南方则深受宋代都保制的影响.正如白钢先生所言:“明代的乡村行政机构,据有关方志记载,多半是乡都图、乡都里三级,也有的地方是乡保村里、乡保区图四级.”12因此,明代的乡里组织层级极为复杂,名称多样,计有乡、里、都、图、保、村、区、社、甲等.从时间层面上来说,明代乡村治理制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即初期的里甲制和中后期的保甲制.明史·食货一载:“洪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在城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里编为册,册首总为一图.”里、甲组织设有里长、甲首,负责调查田粮丁数,编造赋役册籍,催办钱粮,并有“勾摄公事”之责.里、甲的职责明确而广泛,实际上起着基层政权的作用,里长、甲首则是国家最低级的半官职人员.但里长地位每况愈下,整天忙于各种差役难以脱身,以致后来无人愿意充任之.针对乡官充役而导致的世风日下的现状,洪武年间重倡老人制,在里中设立老人,选甲中年过五十者充任,负责教化乡民、解决乡里纠纷.洪武四年设粮长制,“推粮多者为之,岁收秋粮,自令出纳.”到了明代中后期,里甲制开始走向衰落,里长、粮长也名存实亡,取而代之的是保甲制.由于老人制的失败,在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乡约与保甲相结合的情况,每约百家可选保正一人.明朝乡约制度进一步与保甲制度相结合,使得百姓受到更加严密的社会控制.保甲制取代乡里制,职役制取代乡官制,使得明代乡村治理结构的自治性质大为降低,其治理功能也被大为削弱.清代的乡村治理制度基本因袭前朝.在入关之初的顺治元年,为了安定刚刚占领的直隶、山东、山西等地的社会秩序,继续实行前明的保甲、总甲制.但在四年之后,又变更为里甲制.其内容基本同于明初,仍然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选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清中叶以后,随着土地兼并的强化,人口的大量流动,商品经济的发展,清朝政府开始改变赋税政策,改行“摊丁入亩”,里甲制赖以存在的基础被破坏.从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起,里甲制便被保甲制所替代.雍正四年,清政府颁布上谕,就落实保甲制度作出较详细的规定,其突出特点是,规定了对保甲组织中保正、甲长、牌头的赏罚措施,对保甲编制给以灵活政策,规定“村庄虽小,即如数家亦可编为一甲”,“如村落畸零,户不及数者,即就其少数编之”.至于其人选,按照清政府的规定,乡、保一级的职役应为:“士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者,报官点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清政府规定“其保正甲长,免其本身差徭”,“其保正甲长,绅袊免充”.清代保甲组织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除承担人口管理、互保连坐、治安报警之类任务外,还承担一切地方公务管理,成为发挥行政职能的地方基层行政组织.清代保甲组织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征收赋役钱粮,承办差务,包括各项杂差杂役,如修筑河堤、拉运粮草等;二是协助办理地方司法事务,包括查造户口,参与民间词讼,整顿社会治安等;三是办理各种社会福利事务,如救灾贩济等.这样,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制度,在唐宋时期实现了由乡官制到职役制的转变之后,开始了由唐宋以前的乡官全面控制向元明清时期的民间自我谋求发展的蜕变,以期达到与职役制相辅相成的效果.为了达到对土地和人口更有效更直接的控制,必须加强中央集权,而有效的途径就是:削弱基层的权力,将其收回到国家能直接干预的县、州、府级.这样,封建专制更加强化,地方乡里自治的色彩日趋淡化.四、结论总体而言,由于中国古代社会的特点,其乡村治理尽管含有一定的自治因素,但始终没有发展为真正的乡村地方自治.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王权的扩张,乡村社会治理越来越深地受到国家政权的干预和控制,其自治性逐渐消退.鸦片战争以后,在接连不断的内乱外患的打击下,农村社会的权力组织趋向解体,进入20世纪之后,清王朝被迫于宣统五年实行新政,传统的乡里制度、保甲制度被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其后国民党政权虽重拾保甲制,但旋即被新政权以摧枯拉朽之势废止.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乡村治理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的历史变迁,并以乡里制度和保甲制度为主线,结合历朝历代的具体实践形成了不同的治理模式与特点.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变迁体现出乡村治理的内在规律,即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治理的介入应当适度,乡村治理不应被过多限制,唯有增强其自治性,方能保持其活力.在当前推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社区建设的背景下,尤应注意国家与社会的适度分权,保障村民自治的自治性.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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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城市与乡村发展
中国自古即有城市与乡村两种不同的居住形态,城市代表了繁荣与
文明,而乡村则承载着传统与自然的精神。
本文将从历史角度出发,
探讨中国古代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并对两者的关系进行分析。
一、城市在中国古代的发展
中国古代的城市发展可以追溯到早期的原始社会。
随着人类社会的
发展,城市逐渐出现,并在春秋战国时期蓬勃发展。
城市的兴起与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密切相关。
在政治上,城市成为各个国家政权
的中心,承担了战略和行政的功能。
在经济上,城市是商业和手工业
的中心,通过贸易和手工业的发展带动了城市的繁荣。
在文化上,城
市成为文人雅士的聚集地,文化艺术得以繁荣。
城市的发展也受到地理环境的限制。
根据地理条件的不同,我国的
城市可以分为沿海城市、内陆城市和边疆城市。
沿海城市如广州、厦
门等,由于便于海上贸易,成为对外开放的窗口。
内陆城市如北京、
西安等则因为其地理位置重要,成为政治和经济中心。
而边疆城市如
敦煌、张家口等,则兼具军事和贸易的功能。
二、乡村在中国古代的发展
与城市不同,乡村是中国古代主要的居住形态。
乡村是指农村地区,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活动。
中国古代乡村的发展和农业的发展紧密相关。
古代农业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得农民的生产能力提高,从而推动了乡
村的发展。
乡村在经济上承担着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功能。
同时,乡村也是传统文化的重要承载者。
乡村的文化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例如,乡村的建筑风格、农民的传统服饰、传统节日等都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城市与乡村的关系
城市与乡村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城市的繁荣需要乡村提供粮食和资源,乡村则依赖城市提供市场和发展机会。
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人员流动和文化交流都构成了城乡的互动关系。
古代城市与乡村的关系在历史上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在一些历史时期,城市与乡村之间存在明显的地位差异和社会阶层的不平等。
然而,总体而言,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
乡村提供了城市发展所需的物质资源和劳动力,城市则为乡村提供了市场、文化和就业机会。
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古代的城市多以农业和手工业为主,而现代城市则更加多样化,涵盖了工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等领域。
乡村也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下逐渐发展起来,农民的生活条件和交通、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总结
中国古代的城市与乡村发展是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过程。
城市代表了繁荣与文明,乡村承载了传统与自然的精神。
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历史长河中不断演变,但始终保持着互动和依赖的状态。
如今,城市
和乡村的关系仍然存在,也需要继续关注和发展,以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