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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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一、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目标

达到“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人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无中毒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同时将一般轻微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3‰以下。

2.建立完备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见下图),确保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

3.安全责任制

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下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相关事宜,项目部下设施工安全负责人,负责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针对涉及施工安全的施工管理、安全教育、机械设备、现场维护及日常生活5大部分,各部分均应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向上负责落实上级安全负责人的决定,向下负责向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监督。做到安全落实到人,专人专项,职权分明。

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图

项目经理(安全第一责任)

专职安全负责人

施工安全负责人

房屋拆除

附属物拆除主体结构拆除

4.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进行摸底测试,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各专业班组认真进行技术交底,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规范。经过培训交底达到合格的职工才允许上岗操作,为安全工作顺利圆满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主持。同时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5.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凡在2m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如系安全带确有困难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确保安全的其它防护措施,不得冒险作业;

(2)拆除建筑物一般不应采用推倒法,因特殊情况采用该方法时,遵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

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b)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c)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全体人员避到安全地方后,方可进行。

(3)拆房施工作业时严禁高空抛物,拆卸后的各种材料应及时分类清理,堆放在指定场区域。施工现场应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周围通道、沟管保持畅通,场内无积水,建筑垃圾清运及时;

(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雷暴雨、冰雪凝冻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拆除作业。临设及外架必须有避雷措施。防雷接地可与工程的避雷预埋件临时焊接连通,接地电阻达到规定要求,每月检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设专人掌握气象信息,及时作出大风,大雨预报,预先制定应对措施,防止发生事故。禁止在台风、暴雨等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施工。台风来临前,所有的机械要停放在安全地点,所有零星材料要加强覆盖,所有生产和生活临设要加防风缆和压盖;

(5)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停放在远离被拆除建筑的地方。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照明。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2处。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设防雨罩和设门锁,同时设相应漏电保护器。从配电房到现场的主线一律采用质量合格的电缆,并要正确架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动机械必须定机定人专门管理,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时均使用带漏电保护的闸箱;

(8)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此一过程由安全管理小组负责。

二、安全施工组织措施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五项”(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否决权、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强化安全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工作制度。

1.安全管理目标

(1)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

(2)不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及交通物损事故。

(3)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和管线损坏事故。

(4)安全生产考评达标。

2.贯彻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1)定期安全检查

项目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安检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文明施工考评标准》之规定对项目实施中的管理、设备、措施、装置、违章行为等进行全面大检查并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奖惩的考核依据,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由安全员督促落实和上报。

(2)季节性安全检查

根据现阶段季节的特点,必须做好现阶段季节安全作业工作。安全检查由项目部组织进行,主要检查安全各项准备和应急措施;检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规程要求;检查架子和材料堆放情况;现场的道路、人员、车辆的安全通行状况等。

(3)专业安全检查

由公司负责组织项目部现场拆除人员、机械操作工、架子工、安全员、现场值班员参加。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考评标准》中专项检查表列的检查项目、内容、标准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确认无重大危险隐患,基本达到规程要求后,由检查组长签字验收。

(4)经常性安全检查

公司各级领导和专职安全员等,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机电设备运行状况,施工工程周围高压线路的防护情况,以及管理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工人有无违章作业行为等,进行随机的检查。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手册》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特点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手册》,颁布专门的安全作业指导书。

4.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对于机械操作工、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确保按操作规程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5.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进行。在拆除现场根据工程要求及拆除进度随时由公司集中学习制订和研究理想的拆除方案、采用安全标语宣传牌、挂安全挂图或防护标准、张挂安全警示牌等形式,采取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经常性安全教育等方法,使安全教育工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群众化。

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现场常规安全措施

(1)对上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现场工作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

(2)所有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穿着工作服、劳保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工作证、戴好安全帽,特殊工作人员要配带专门的防护用品。

(3)场内道路设计、施工要符合要求,对于频繁交叉路口,派专人指挥,危险施工地段派专人看管,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等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4)施工现场和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要符合防火、防砸、防风以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

(5)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场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保证人行畅通。

(6)拆除工程的施工在现场技术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7)拆除应自上而下、逐面推进,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取其他方法进行拆除。

(8)严禁在拆除范围内不安全的地区停留和休息。

(9)机械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检查,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拆除物件悬空时,机械操作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10)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生产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11)现场拆除人员、电工、机械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为保证周边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必须把拆除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用封闭式围栏,实行封闭施工,必要时应设置防护钢管架,外侧挂彩钢板。各通道口设置安全警示牌,配备专业安全值班员维护拆除现场的安全,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2)施工现场内的所有机械,在使用前必须要经过试车检查,使用时令专人指挥。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机械的工作半径内。

(3)每天下班前,检查各房屋未拆完部分,对会发生倾覆或坍塌的危险部位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供电及照明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人行通道装设路灯。

(2)现场(临时或永久)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悬挂高度应在2.5m以上,经常有人员及车辆通过之处,灯线悬挂高度应在5m以上。

(3)严禁将电源线芯弯成裸钩挂在电源线路或电源开关上通电使用。

(4)照明线路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的部分,如必须保留时,则应切断电源,线头包以绝缘,固定于距地面2.5m以上的适当处。

(5)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和线路等应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以防止因潮湿漏电和绝缘损坏引起触电及设备事故。

4.生活区的安全和卫生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在临时设置的办公间、各类物质器材的堆放必须符合要求,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通信设施需二十四小时畅通。

(2)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能迅速利用有效器材及手段在第一时间内处置好各种情况。

(3)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保证饮水卫生,不准食用腐烂或变质食品,并作好整个生活区内的人员和环境卫生。

5.事故发生时的急救措施

(1)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时,首先由专人负责事故处理小组立即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2)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要上报当地公安、检察及劳动部门。

(3)事故发生后,由主管安全的项目部领导召集各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四、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措施

在需要搭设防护架的地方采用以下各项搭设方案,具体情况根据现场情况而定。

1.脚手架搭设措施

(1)相邻建筑物距离需拆除房屋5米(含5米)以上距离的安全防护措施:

1)相邻建筑物与需拆除房屋高差不大时(需拆除房屋高度大于相邻

建筑高度)脚手架搭设措施:

在拆除施工前,先对需拆除建筑物靠近道路的一侧搭设脚手架,夹竹跳板,搭设脚手架距离需拆除建筑物最少不得小于4米,搭设高度不小于4米,双排脚手架,两排立杆的距离为1米,斜杆底部距离立杆底部距离为1.4米,斜杆搭设

高度为4米,大横杆与立杆及小横杆之间用直角扣件进行连接,斜杆与立杆及横杆之间用旋转扣件进行连接。

钢管架材料要求: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国家有关标准,合理选择材料,其中钢管选用48×3.5的普通钢管,用作立杆和斜杆时长度为4—12米,用做小横杆为1.2米左右,钢管上严禁打孔。连接扣件要符合材质要求,竹跳板选用厚度50㎜,宽30㎝,高360㎝。

竹跳板夹在内排钢管架上,密目安全网挂在外排脚手架上。脚手架的最外侧采用彩钢板进行搭设。

如【脚手架搭设示意图一】所示

2)需拆除房屋高度与相邻建筑物高度高差大时(需拆除房屋高度大

于相邻建筑高度)脚手架搭设措施:

与1搭设措施相同,如需拆除房屋为砖混结构,且房屋高度超过我公司专业高楼拆除机作业范围,则必须采用人工先将需拆除房屋从顶层开始拆除,待达到高楼拆除机安全拆除的高度后,再采用高楼拆除机完成剩余部分主体的拆除。

如【脚手架搭设示意图二】所示

3)当需拆除房屋与相邻建筑物的高差过大时脚手架搭设措施:

当需拆除房屋与相邻建筑物的高差大于5层以上,则需采用人工先对需拆除房屋进行降层拆除,待达到机械安全作业高度后方可采用机械进行拆除。

(2)相邻建筑物距离需拆除房屋5米(含5米)以内距离的安全防护措施

在距离相邻建筑物1米位置搭设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根据相邻建筑与需拆除房屋高差而定,但最低不得低于4米。最高不得高于10米。需拆除房屋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道路需封闭,脚手架夹竹跳板,并在相邻建筑与脚手架间垫沙袋,沙袋铺垫的高度低于脚手架1.5米。

钢管架材料要求: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国家有关标准,合理选择材料,其中钢管选用48×3.5的普通钢管,用作立杆和斜杆时长度为4—12米,用做小横杆为1.2米左右,钢管上严禁打孔。连接扣件要符合材质要求,竹跳板选用厚度50㎜,宽30㎝,高360㎝。

如【脚手架搭设示意图三】所示

(3)电杆、树木、文物安全防护措施:

对于部分电杆、树木距离需拆除房屋1-2米,但暂时又不能迁移或切断,一次必须搭设防护架对其进行防护:搭设总高度为视电杆高度而定,电杆以上每

隔1米平铺一层竹跳板,共分五层进行防护。搭设宽度为视现场情况而定米,搭设方式采用钢管X×Y的搭设方式,横竖共X根钢管,竖排共Y根钢管,立杆之间的间隔距离为50㎝米。为保证钢管架的稳定,外加斜杆进行加固,拆除过程中如发现文物,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回收。

如【脚手架搭设示意图四】

(4)道路旁拆除房屋的安全防护措施:

1)如需拆除房屋距离道路大于8m以上含8米且需拆除房屋为8层

以下时含8层,则在距离需拆除房屋8m以上的位置搭设单排安全防护架,内侧夹竹跳板,外侧铺彩钢板对道路的过往人员及车辆通行进行防护。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小于4m,外侧加斜杆进行支撑。底部架扫地杆【脚手架搭设示意图五】。如需拆除房屋为9层以上时,则必须对距离需拆除房屋30米以内的范围进行全封闭拆除,任何人员均不得进入距离需拆除房屋30m以内的范围,待房屋拆除完毕后,再恢复道路的通行。

2)如需拆除房屋距离道路小于8m且需拆除房屋为8层以下时含8

层时,在拆除房屋过程中必须对道路进行封闭,然后再对房屋进行拆除。

(5)靠近人行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

1)当需拆除房屋高度小于五层且距离人行道路8m以上时,则需采

用脚手架搭设一个临时通行道路,道路的顶部和左右两侧均采用钢管架进行搭设,并在钢管架的顶部搭设竹跳板挂密目安全网,竹跳板的底部采用彩条布进行铺设防止灰渣掉入通道。通道的左右两侧内侧夹竹跳板,外侧采用彩钢板进行搭设

如【脚手架搭设示意图六】。

2)当需拆除房屋大于五层或距离人行道小于8m时,必须将道路进

行封闭,待房屋拆除完毕后再恢复道路的畅通。

脚手架搭设示意图五

脚手架搭设示意图六

五、施工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本次建、构筑物拆除应急救援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基本方针,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做好抗灾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减少灾害性天气对建构筑物拆除的影响和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现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事故类型

在对本项目拆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主要有:坍塌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拆除机械倾覆等事故。

(2)危害程度分析

对项目拆除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容易造成施工人员或周围群众伤亡事故,甚至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发生拆除机械倾覆容易造成操作者伤害和机械报废财产损;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2)坚持“保护人员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

(3)坚持“统一领导,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消除危险”的原则;

(4)坚持“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1)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有序的开展工作;

1)成立项目部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潘江宇

副组长:舒永强

组员:麻凤翔、朱应华

2)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及小组职责:

a)组长职责:发布或解除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应急救援。

b)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协调各应

急小组及成员的具体行动,并实施决策。

c)通讯联络组职责:

?确保与组长或副组长、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外部联系畅通、

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负责组织对事发现场的拍照、摄像工作;负责对新闻媒体的信息发

布和报道;事故扩大应急后,负责向周边居民、社区的对外信息公告。

d)技术人员职责

?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

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e)抢险抢救人员职责

?实施抢险抢救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救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抢险抢救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组长或组长,并对结果进行复查

和评估。

f)医疗救治人员职责

?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

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4.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项目部组织编写专项拆除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现场负责人员进行全过程的盯岗监控,严格执行“三检制”。预防控制措施为:

1)施工前必须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

如果必须改变施工方法,调整施工顺序,必须先修改、补充施工组织设计,并以书面形式将修改、补充意见通知施工部门。

2)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根据拆除方案和《安全技术规程》向拆除作业

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拆除工程施工前,要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

管道等干线,与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4)拆除区周围要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人员逗

留。

5)拆除过程,施工负责人必须统一指挥。拆除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

严禁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应防止其它部分倒塌。

6)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大棚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其他承

重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方可拆除。

7)拆除方法的选择:应尽量减少人工拆除范围,多用机械拆除,一

般不应用推倒法。

8)在高处进行拆除时,要设置溜槽,拆卸较重材料要用吊绳或者起

重机及时吊下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下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一定位置。

(2)预警行动

1)预警信息的发布

施工现场任何人只要发现事故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险情后,都要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如运用固定电话、手机或口头等形式发出警报,通知项目负责人、安质员和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实施避险。

2)预警行动

a)项目负责人、安质员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避

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取办法切断“事故危险源”,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状态和趋势,同时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b)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故险情,编制事故灾

害防治方案,明确防范的对象、范围,提出防治措施,确定防治责任人。

c) 事故险情有可能涉及伤害到周边群众和社区时,经项目部或上一

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核实后,由项目部派专人立即向周边群众和社区通告,

并向当地政府以电话方式报警,以便做好人员疏散避险。

d) 对可能引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险情,经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核实后,应当在发现险情后2小时内报告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工程所

在地人民政府。

5. 信息报告程序

(1) 报警系统及程序

1) 事故发生后或有可能发生事故时,目击者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报告

施工现场负责人;

2) 施工现场负责人调查掌握情况后,及时向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机

构报告;

3) 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到事故或预警信息后,由安全质量管

理人员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并通报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副组长、

各成员部门及应急工作组负责人。

4) 报警网络

(2) 现场报警方式

1) 施工现场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首先拨打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

心值班电话。

2) 事故现场如有人员伤亡时,同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 作业人员发现问题

项目部应急组织

作业队长、

组员 应急指挥 指挥部办公室 副指挥 外援组织 现场救援、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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