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设集团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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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环保标准化文件

安全、质量、环保标准化文件

中铁十六局集团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构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168号)、《铁路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9〕112号)、《铁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总建设〔2013〕193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129号)、《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办法》(铁建设〔2009〕273 号)、《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基本作业安全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六项施工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9〕181号)、《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沪昆湘安质〔2014〕106号) 等标准规程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依法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和本工程项目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安全管理理念:以预防为主,秉承“勤体检促健康,常照镜整衣裳,保安全筑形象”的管理理念,实施项目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思路:安全第一,综合治理;围绕施工进展,紧盯风险项目,创建文明安全施工环境。

安全管理方法:以教育启发疏导为主,以勤巡查轻处罚相辅,力求创建和谐安全施工氛围。

安全管理手段:高起点制定文明施工标准,打造安全基础;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严格管理,奖惩并举。

第三条项目部及工区均实行项目第一管理者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生产领导主抓安全管理。

中国中铁防范惯性事故强化技术及管理交底刚性要求的通知

中国中铁防范惯性事故强化技术及管理交底刚性要求的通知

中铁股份生产﹝2017﹞1号中国中铁党委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工会中国中铁团委关于发布《中国中铁防范惯性事故强化技术及管理交底刚性要求》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并党委(党工委)、工会(工会工委)、团委(团工委),各督导巡视组、各直属项目部、指挥部并党工委、工会工委、团工委:为全面落实工程项目管理实验室活动和精细化管理要求,深刻吸取建筑企业各类事故教训,最大限度降低惯性事故发生频次达到有效预防的目的,继续深化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施工技术交底和全面管理交底工作。

股份公司针对企业近年惯性(多发)事故特征,对引发13类惯性(多发)事故、58例具体事故发生的相似性直接原因和事故发生后暴露出的各种管理漏洞趋同性,制定出直接有效的防范措施。

经研究,现以《中国中铁防范惯性事故强化技术与管理交底刚性要求的通知》方式予以印发,请各单位围绕文件内容要求,制定更加细致可操作的管理文件,举一反三,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中铁防范惯性事故强化技术及管理交底刚性要求》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现场组织指挥、技术标准、资源配置(人力、设备物资材料)、监督纠偏管理(安全检查)等系统管理工作。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迅速组织传达贯彻.坚决落实。

此文须发至现场项目经理部。

中国中铁党委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工会中国中铁团委2017年1月9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惯性事故强化技术及管理交底刚性要求依据企业近年来发生的惯性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发现涉事企业特别是事故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技术及管理交底工作中针对安全要求的通用条款多,针对性条款少,普遍性的要求多,具体的要求少等突出问题,是相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重要原因。

股份公司认为,认真分析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找到技术与管理等各类偏差,采取针对性措施和要求,区分和界定企业及组织指挥(各级组织党、政负责人直至班长、组长)、标准下达(工程技术)、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物资设备)、检查纠偏(安全质量监管)四个方面的岗位责任,细化各作业技术与管理交底书,强化技术交底管理是防范惯性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遏制事故的发生频次的重要举措。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一法三卡”工作法安全教育提纲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一法三卡”工作法安全教育提纲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一法三卡”工作法安全教育提纲“一法三卡”工作法,是一项全员参与、全员防范、全员监督、全员管理的安全管理与劳动保护工作的新模式。

中铁十五局集团公司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积极推行这个新模式取得良好成效,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国铁建领导的高度重视,受到全系统的普遍关注。

作为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预警、预控、预防机制,“一法三卡”进一步深化了全员要安全、全员会安全、全员抓安全的安全生产观,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管理监控网,企业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不断增强。

“一法三卡”植入企业,对于抓好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一法三卡”的基本内容“一法三卡”源于江苏省总工会面向机械、冶金、化工等行业推出的一种全员安全管理方法。

它主要通过广大职工,特别是现场具体操作人员参与的对危险源点进行排查、辩识、评估、确认等一系列方法,对生产场所和岗位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按其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监控,实施日常管理和动态管理,促进事故隐患、职业危害的防治和整改,达到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最终目的。

(一)什么是“一法三卡”?“一法”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三卡”是指安全检查提示卡、危险源点警示卡(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卡)、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

A、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中的一种工作方法。

它是通过排查、确认、评估、建档等一系列方法,对生产场所和岗位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按其危险(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监控,实施日常管理和动态管理,促进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整改。

监控主要采取“危险源点警示卡”(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卡)、“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安全检查提示卡”三种形式。

B、危险源点警示卡、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就是把确认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有关问题制作醒目的标识牌,挂在相应的作业场所和岗位,告知职工应注意的问题。

警示卡的内容包括:作业点名称、危险等级、易发生事故的种类、防护措施、监控要求、紧急预案、责任人、检查周期等。

项目管理手册

项目管理手册

安全室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总监
安全主管及安全员
1.1.1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备案及建筑工程消防备案
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协助建设单位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 安全监督备案。(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 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在办理完毕施工许可证及建 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后,由总承包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建 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 ➢ 主责岗位:安全总监 ➢ 协助岗位:总工 ➢ 事务要点:安全监督备案需提交的资料有:
2、安全室的设立:工程项目进场后开工前,设立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即安全室)。
3、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 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含安全总监和安 全主管),并每增加10万平米增配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与分公司签 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编制单位: 序号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行有效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 所属地区:
法律法规规定名称
类别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布单位
文号
表ZT-AQ-424 备注
签发人:
审核人:
编制人:
编制日期:
2.1.3组织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培训
项目经理部安全室获取法规后,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组织学习,留存 学习记录。 ➢ 主责岗位:安全总监(安全主管) ➢ 协助岗位:项目部全体人员 ➢ 事务要点: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留存学习记录及影像 资料 ➢ 留存资料:法律法规学习记录、照片 ➢ 依据标准: 《中铁建设集团北京分公司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规范》第四条第二 点第四小点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版)

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 1 人;

2.5000 万~1 亿元的工程不少于 2 人;
3.1 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 人,且按专业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示意图
2

★★ ★★★
序号 三

项目 分类
安 全 管 理 目 标 及 考 核
杨三建 李亚军 张兴振 张 强 李 城 徐健桐 朱 杰 郭 冀 王 迪 宋长 伟 审核人员:姚中才 原新全 刘志超 解金箭 张广宇 王静宇 夏军利 陈燕鹏 张剑平 王维军 张井华 杨金峰 晋 津
8


第一章 安全管理.........................................................................................................................................................1 第二章 生活区、办公区管理.................................................................................................................................. 14 第三章 绿色施工.......................................................................................................................................................24 第四章 脚手架安全管理...........................................................................................................................................47 第五章 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 64 第六章 安全防护.......................................................................................................................................................78 第七章 临时用电.......................................................................................................................................................92 第八章 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安全管理............................................................................................................ 105 第九章 机械安全.....................................................................................................................................................110 第十章 消防保卫.....................................................................................................................................................120 第十一章 安全智慧化.............................................................................................................................................129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设施损坏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焊作业、爆破作业、挖掘作业等。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持续改进”,旨在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作业带来的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六条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资质证明。

第七条危险作业的有关规定应与本单位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协调,相互支持。

第八条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的责任及要求第九条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的管理责任属于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项目经理等相关管理人员。

第十条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并且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实施。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将其通知并培训施工人员。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讲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作业任务的要求和工作方法;(二)作业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逃生路线;(四)相关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要求;(五)安全技术措施的配备和使用。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的组织管理员必须严把施工作业准入关,每位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资质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第十四条危险作业中涉及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第十五条危险作业组织实施时,必须按照作业计划,严格控制工作数量、工作时间和参与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质量安全红线实施细则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践行质量安全红线,不断提高我标段现场质量安全红线管控水平,确保在施工过程安全的情况下为社会提供精品工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对主体结构施工质量安全及使用功能有关键性影响的管理缺陷,经项目质量安全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红线,架子队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项目部安质环保部随机抽查或检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铁路GNZQ-9标项目经理部,不适用非国家铁路总公司、国家铁路局监管的城际铁路项目部。

第五条:质量安全红线划分,按铁路总公司发[2017]310号《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执行;质量安全红线划分,按照《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2017]310号令)执行。

违反安全质量红线的责任人划分:(一)红线的直接责任人:违反红线的直接操作人;(二)红线的间接责任人:与责任相关的操作人员;(三)红线的直接领导责任者:项目经理、书记和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

第二章编制依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 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总建设〔2016〕239 号)、《铁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总建设〔2014〕86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铁总建设〔2017〕328 号)、《关于学习贯彻〈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工程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质监督察函〔2018〕1 号)、《云桂铁路广西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预防实施细则》、《中铁广州局三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编制出质量安全红线实施细则。

安全保证措施

富源南路改貌农民新村安置房项目安全保证措施编制: 复核: 审核: 编制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富源南路改貌农民新村安置房项目部编制日期: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安全保证措施一、总则1、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全省建设工程实际,特制定全省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本实施意见作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配套使用。

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在指导、检查和评价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时,必须结合本实施意见执行。

3、本实施意见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规定执行。

4、本实施意见由省建设厅建筑业处负责解释。

5、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管理(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4、施工现场凡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

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管理 (3)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一、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5)二、指挥长安全生产职责 (6)三、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7)四、副指挥长安全生产职责 (8)五、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9)六、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9)七、计财部安全生产职责 (10)八、安全质量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 (11)九、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职责 (12)十、设备部安全生产职责 (13)十一、物资部安全生产职责 (14)十二、试验室安全生产职责 (15)十三、公安安全生产职责 (16)十四、计划合同部安全生产职责 (17)十五、工程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8)十六、安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8)十七、物资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9)十八、机械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20)1十九、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21)二十、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21)二十一、调度安全生产职责 (22)二十二、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22)二十三、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23)二十四、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24)二十五、质量员安全生产职责 (24)二十六、防火、消防员安全生产职责 (25)二十七、资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25)二十八、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26)二十九、领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26)三十、机械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27)三十一、混凝土工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28)三十二、混凝土工安全生产职责 (29)三十三、司机安全生产职责 (29)三十四、钢筋工安全生产职责 (30)三十五、木工安全生产职责 (30)三十六、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职责 (31)三十七、架子队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32)三十八、架子工安全生产职责 (33)三十九、井架搭设班(井架搭设工)安全生产职责 (33)四十、小型机械操作班(操作工)安全生产职责 (34)2四十一、塔吊起重班(起重工)安全生产职责 (35)四十二、人货两用电梯操作员安全生产职责 (35)四十三、协议工安全生产职责 (36)四十四、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36)四十五、机反斗司机安全生产职责 (36)四十六、劳动者安全生产职责 (37)第四章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 (38)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 (41)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44)第七章劳动保护措施 (54)第八章安全重点控制 (57)第九章现场管理 (59)第十章事故调查处理 (61)第十一章奖惩 (62)第十二章附则 (63)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根据集团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向莆铁路工程建设实际,为保证安全生产有序可控,制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中铁二十四局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风险告知书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风险告知书目录1.电焊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1)2.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风险告知书 (5)3-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风险告知书 (16)3-2.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风险告知书 (25)3-3.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风险告知书 (34)3-4.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风险告知书 (44)3-5.满堂脚手架安全风险告知书 (53)3-6.悬挑式脚手架安全风险告知书 (62)3-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风险告知书 (68)3-8.高处作业吊篮脚手架安全风险告知书 (76)4.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 (81)5.模板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 (91)6-1.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101)6-2.邻近铁路营业线路基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114)6-3.邻近铁路营业线桥涵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121)6-4.邻近铁路营业线房屋建筑及其他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129)6-5.邻近铁路营业线轨道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 (135)6-6.邻近铁路营业线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142)7-1.矿山法隧道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150)7-2.盾构法隧道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157)7-3.轨行区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168)8.爆破作业、爆破器材管理安全风险告知书 (173)9.预应力张拉安全风险告知书 (178)10.人工挖孔桩安全风险告知书 (184)1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 (190)12-1.提梁机安全风险告知书 (196)12-2.运梁车安全风险告知书 (202)12-3.架桥机架梁安全风险告知书 (206)13.龙门吊及指挥安全风险告知书 (211)14.塔吊及指挥安全风险告知书 (216)15.施工升降机安全风险告知书 (227)16.物料提升机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 (237)17.起重吊装及指挥安全风险告知书 (243)18.施工机具使用安全风险告知书 (249)19.挂篮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256)20.钢结构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261)21.滑坡、落石和崩塌地段安全风险告知书 (267)22.冬季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273)23.雨季及汛期施工安全风险告知书 (277)电焊工安全风险告知书编号:01-同志:您在我项目部即将从事电焊工作业或负责技术、施工、安全、设备、机具、材料管理工作,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该项工作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正确的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特编写本安全风险告知书,请您认真阅知,如您有困难和疑惑,请及时向我们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提出,他们将会向您耐心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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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2006〕20号 关于印发《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集团下属各单位: 现将《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1、安全防护报验单 2、安全防护验收表格(请自行从集团公司内部网站下载) 二○○六年三月九日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办法 (试行)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1 总 则 1.1 为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减少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各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相应的管理办法。

1.3 本办法涉及到的用于安全防护的各类材料(如钢管、扣件、密目立网、安全平网、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安全帽、安全带等)必须做好进场验收工作,保证其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各类材料的进场验收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2 验收项目 2.1 土建安全防护验收 2.1.1 验收项目及要求 2.1.1.1 吊装器具验收 验收要求:将现场所有用于吊装散料的料斗、笼子等器具进行编号,吊装器具制作完毕后,在使用前进行验收,填写《吊装器具验收表》。

2.1.1.2 临边防护验收 验收要求:基坑临边、楼层四周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临边、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等部位根据施工进度,临边防护搭设完毕后,每层按施工分区进行验收,填写《临边防护验收表》。 2.1.1.3 洞口防护验收 验收要求: 1、预留洞口防护:根据施工进度,每层预留洞口防护完毕后,按施工分区进行验收,填写《预留洞口防护验收表》。

2、通道口防护:将现场所有通道口进行编号,每个通道口搭设完毕后,进行验收,填写《通道口防护验收表》。

3、电梯井口防护:对楼层内每一电梯井进行编号,每个电梯井口的防护按层进行验收,填写《井道口防护验收表》。

4、通风管道井口防护:每个通风管道井的防护验收要求执行电梯井口防护验收要求,填写《井道口防护验收表》。

2.1.1.4 高处作业平网防护验收 验收要求: 1、外立面平网防护验收:结构或装修使用非落地式脚手架,结构外立面安装平网进行防护时,按施工分区进行验收,填写《高处作业平网防护表》。

2、外装修脚手架平网防护验收:利用落地式外脚手架进行外装修施工时,作业面以下2米处,需设置一道单层水平安全网,按作业区间进行验收,填写《高处作业平网防护表》。

3、满堂脚手架施工平网防护验收:4米以上满堂内脚手架作业面以下2米处,需设置一道单层或双层水平安全网,按搭设范围进行验收,填写《高处作业平网防护表》。 2.1.1.5 大模板插架验收 验收要求:将现场所有大模板插架进行编号,每处大模板插架搭设完毕后,在使用前进行验收,填写《大模板插架验收表》。

2.1.1.6 井道承重平台验收 验收要求:现场电梯井、管道井等井道需搭设承载大模板施工的承重平台时,需将所有承重平台进行编号,每只承重平台每次搭设完毕后,在使用前进行验收,填写《井道承重平台验收表》。

2.1.1.7 物料周转平台验收 验收要求:无论选用悬挑式周转平台或落地式周转平台,均需将现场所有物料周转平台进行编号,每只物料周转平台每次搭设完毕后,在使用前进行验收,填写《物料周转平台验收表》中相应内容。

2.1.1.8 交叉作业防护验收 验收要求:交叉作业时,如结构采用非落地式脚手架而进行回填土施工、处于塔吊等设备起重臂回转范围之内的人流较多的通道、结构施工时相邻近的作业面存在较大高差等情况下,均必须搭设防护棚。防护棚搭设完毕后,按实际情况确定验收区域进行验收,填写《交叉作业防护验收表》。

2.1.1.9 马道防护验收 验收要求:现场马道进行统一编号,每一马道根据搭设情况进行验收,一次性搭设完毕的马道(如基坑施工马道等),进行一次性验收,非一次性搭设完毕的马道(如伴随落地脚手架一起搭设的马道等),根据情况分阶段验收,填写《马道防 护验收表》。 2.1.1.10 落地式外脚手架验收 验收要求: 1、结构施工期间架体时,每层按施工分区进行验收,填写《落地式外脚手架验收表》。

2、装修施工期间搭设的架体,应按施工分区每三层进行一次验收,填写《落地式外脚手架验收表》。

2.1.1.11 吊篮脚手架验收 验收要求:对使用的吊篮必须进行统一编号,吊篮安装完毕后,对每只吊篮进行验收,不大于10只吊篮为一个验收批,填写《吊篮脚手架验收表》。

2.1.1.12 悬挑式外脚手架验收 验收要求:架体搭设期间,每层按施工分区进行验收,填写《悬挑式外脚手架验收表》。

2.1.1.13 挂脚手架验收 验收要求:对所有各榀外挂架进行编号,每次提升完毕后对每榀挂架进行验收,处于同一施工分区的挂架为一验收批,填写《挂脚手架验收表》。

2.1.1.1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验收 验收要求:架体搭设完毕及每次提升后,对整个架体及提升范围内的架体进行验收,按提升范围填写《附着式外脚手架验收表》。 2.1.1.15 外电线路验收 验收要求:外电线路防护就位后,进行验收,填写《外电线路防护验收表》。 2.1.2 验收程序 上述各项验收项目中: 2.1.19所列各项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安全防护报验单》,报项目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人员(工程经理或工长),由组织实施人员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

2.1.1.10所列各项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安全防护报验单》,报项目部工程经理,工程经理报总工程师,并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

2.1.1.134102所列各项验收程序。之后的每次验收,由搭设单位在搭设完毕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人员(工程经理或工长),由组织实施人员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方可使用。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

2.2 机械安全防护验收 2.2.1 验收项目及要求 2.2.1.1 机械设备安全验收 特种设备及各类机械设备的验收按照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相关要求进行。 2.2.1.2 机械防护验收 验收要求:施工现场地泵、钢筋加工机械等防护棚必须进行分类编号,各类机械防护棚搭设完毕后,根据设备分批进行验收,填写《机械防护验收表》。

2.2.1.3 机械首层进料口防护验收 验收要求: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防护棚必须进行统一编号,机械首层进料口防护棚搭设完毕后,根据设备分批进行验收,填写《机械首层进料口防护验收表》。

2.2.2 验收程序 2.2.1 2.3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验收 2.3.1 验收项目及要求 2.3.1.1 分配电箱以上用电设施及线路验收 验收要求: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安装就位后,必须对总配电箱到分配电箱之间的用电设施、线路、保护等进行验收,验收批次根据总配电箱数量确定,同一总箱与其所管辖的分配电箱为一验收批,填写《分配电箱以上用电设施及线路验收表》。

2.3.1.2 起重机械用电验收 验收要求:起重机械(如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龙门架等)安装完毕后,须对每台起重机械至分配电箱之间的线路、开关箱、保护、接地等进行检查验收,填写《起重机械用电验收表》。 2.3.1.3 非起重机械用电验收 验收要求:非起重机械(如桩工机械、夯土机械、焊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输送泵、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等)就位后,须对非起重机械至分配电箱之间的线路、开关箱、保护、接地等进行检查验收,填写《非起重机械用电验收表》。

2.3.1.4 照明验收 验收要求: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照明设施(包括低压照明设施)安装完毕后要分别进行验收,填写《照明验收表》。

2.3.1.5 临时用电系统验收 临时用电系统除在安装过程中按以上分项进行验收外,在系统使用前要进行总体验收,并填写《临时用电系统验收表》。

2.3.2 验收程序 2.3.1 3 安全防护设施的交接 3.1 安全防护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组织实施人员负责组织原使用单位和新使用单位就验收项目进行验收交接,并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4 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 4.1 上述安全防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拆除时,必须由占用该防护设施部位的分包单位向项目部工程经理提出申请,工程经理组织安全交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可以拆除(或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后可拆除)后,方可拆除。 4.2 安全防护拆除需留存拆除记录,标明拆除的防护项目、拆除部位、拆除时间等。

5 责任界定 5.1参加安全防护验收的相关人员按照各类验收表上涉及到的人员确定。 5.2 参加验收人员的责任界定 5.2.1 安全交底人员负责核定需验收项目是否符合方案、交底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不得签认验收单,并可要求组织实施人员进行整改。安全交底人员对同意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验收项目通过验收程序的情况负责。

5.2.2 组织实施人员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搭设单位、使用单位履行验收程序,对需验收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验收滞后、未经验收或多次验收不过而投入使用、验收人员不全等情况负责。

5.2.3 专职安全员参加验收程序时,应认真检查验收项目是否达到验收标准,对符合标准的验收项目及时签认后,承担对验收项目的日常检查责任。

6 相关说明 6.1本办法所列的各防护项目未完全涵盖施工现场需验收的危险因素,各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还应及时对识别出来的危险因素进行验收。

6.2 本办法所列的各防护项目的具体验收内容见相应的验收表,验收表内容不能完全涵盖施工现场需验收内容时或与方案、交底不符处,可修改验收表相应条款或在“其他验收项目”栏内增加验收内容。

7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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