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4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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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吸纳优秀人才,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国家有关人事政策,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计划制定和员工招聘、录用、考评、晋级等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分为两类: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四条公司新聘人员一般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才可聘为正式员工。

第二章招聘、录用及考核

第五条综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提出公司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员工招聘应有明确的职位、岗位和职责。招聘方式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由公司内部员工引荐。

第七条招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素质优良,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18--30岁之间,特殊情况不超过35岁;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同行业业一年以前的经验从优。

第八条招聘流程

1、填表:应聘人员先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初选:人力资源部负责筛选应聘材料,根据情况电话通知对方面试。

3、笔试和面试: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填写《应聘人员面试评估分析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录用

1、确定录用名单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拟录用人员。

2、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三日内如不能正式报到,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第十条报到

1、被录用人员在三日内到公司报到,报到事项有:

(1)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签订试用期协议;

(3)申领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4)接受企业文化、企业理念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

2、新录用员工根据岗位不同,确定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时间,试用期间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不满15天因个人原因离职者不发工资。

第十一条聘用

1、人事部门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结合公司《员工考评个人档案》,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之建议,报总经理批示。

2、员工由试用期转入正式聘用,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人事部备案存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

3、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录用时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

第十二条除试用期员工外其他人员的考核由人事部负责。

第三章晋升及岗位调动

第十三条管理干部任免

1、公司员工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2、公司员工的任免由总经理决定。

第十四条职级升降

1、公司建立正常职级升降机制。

2、职级升迁总经总经理审定,由人事部行文通告。

第十五条岗位调动

1、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允许员工在公司内部进行岗位调换。

2、员工岗位调换的审核权限:

(1)各岗位调换,由人事部提议,总经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四章解聘、辞退和辞职

第十六条解聘、辞退和辞职管理必须严格依据国家劳动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解聘或辞退: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第十八条员工辞职应提前30日提出申请。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补充。

二〇一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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