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合作协议书

摄影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指定客户进行结婚仪式内的摄影服务,酬金具体计算方

法详见本协议书附件。

2.甲方应在客户付大定以后先向乙方进行口头预约确认日期,在乙方确认可

以提供该次服务后提前30 天通知乙方并确认任务单。

3.乙方在接到任务单后一天内确认,即在甲方所开具的任务单上签字确认后

并手递、邮递或传真回到甲方。

4.乙方在已认可甲方口头预约的日期但未收到任务单的情况下,如因其他原

因需取销该次服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撤消该次服务。

5.甲方在发出任务单后如要取消该次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6.乙方在甲方发出任务单并签字确认后如要取消该次服务的,如在婚礼前双

方可找到其他同等代替者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如双方找不到其他同等代替者的,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7.乙方在收到任务单后如要取消该次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8.甲方在开具的任务单上应注明时间、地点、服务内容,乙方在签字确认后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完成任务单上服务内容。

9.乙方在婚礼跟拍前应确认摄影跟拍设备的完好,可正常使用。婚礼当天不

得迟到早退。在服务过程中要仪容端正、态度认真,不得乱拿客户东西,不得向客户开口索要红包,不得私自提供不见于合同的其他有偿服务。顾客如提出需增加服务,必须要经甲方同意。

10.服务当天若甲方因客户要求乙方延长服务时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

绝。如超出规定服务时间,则甲方应给予乙方计时加班费元/小时。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正常经营或不能顺利完成该次婚礼的,则甲方

有权向乙方索赔损失,具体损失费用由双方协商。

12.每月15日甲方应通知乙方凭任务单前来结算前月完成的任务,领取已完

成任务的报酬。如乙方无故缺席未能完成任务,则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的报酬。

13.本合同期限定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4.其它约定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

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摄影合作协议书附件

1.传统照片按元/卷收取费用。

2.超时费按元/小时计算。

3.数码超张数按元/张收取费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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