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完善乡镇财政所职能的意见和建议
乡镇管理体制现状分析及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几点建议

xx市乡镇管理体制分析乡镇机构改革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内容。
多年来,xx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达到了整合机构、压缩编制、精减人员、提高效能的目的,初步建立起了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改革后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如何定位乡镇职能,切实理顺县乡关系,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是大家共同思考和关注的课题。
对此,xx市编办开展乡镇机构运行情况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梳理出当前乡镇管理体制运行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确保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一、基本情况2010年6月,xx市编办对全市8县1区72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发放调查问卷84 份(每个县区1份,每个乡镇及街道各1份),对乡镇机关目前机构设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乡镇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乡镇机关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问卷调查,实际收回有效问卷84 份。
目前,xx市乡镇(街道)机关普遍设置综合性机构1—2个,主要为党政办公室、经济管理办公室。
乡镇(街道)设置事业单位1024个,其中:上划管理事业机构275个,双重管理事业机构119个,乡镇(街道)管理事业机构630个。
主要设立的机构为财政所、国土所、劳保所、新农合办、统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文化教育服务中心、水利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站、农业农机工作站、林业工作站、畜牧兽医站、计生服务所、环境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站、会计站、路政管理工作站、交通管理所、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党职技校等。
从总体上看,我市在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乡镇机构运行平稳。
一是对乡镇政府职能进行了重新界定,突出强化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相对弱化了直接参与微观经济管理的职能。
乡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者:唐继容来源:《经营者》 2017年第5期近段时间来,笔者深入乡镇,对我县乡镇财务管理进行了调研。
总体来讲,乡镇财务管理已得到了各地的重视,取得了一定成效,能够合理使用资金,较好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工作开展不平衡,缺乏长效机制,有法不依、有令不止、有章不循,严重影响了资金运用效率,滋生了腐败现象,个别地方已影响政府的正常运转。
因此,乡镇财务管理形势严峻,完善和规范乡镇财务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一、主要问题(一)现金管理隐患多调查中发现,普遍存在大额提取现金的情况,个别地方还出现有出纳大额支出原始凭证丢失或收入没有入账等问题,给财政资金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有的将不合理支出长期用白条虚顶现金。
借条长期不入账,账款不符,形成长期挪用。
很多地方违反现金结算纪律,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逃避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随意扩大支出范围个别乡镇甚至巧立名目,或改头换面套取资金,以弄虚作假的方式,为职工发补助。
有的乡镇将购买礼品的不合法支出换以劳务费票据在单位账内列支。
(三)专项资金管理混乱专项资金与乡镇其他资金含糊不清、混淆使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重。
个别地方把国家拨入的各种专项资金,列入其他应付款中,用于列支各种费用。
很多乡镇下拨村级的专款跟踪管理不到位,村级专项建设项目资金,不进行招投标,无工程预决算,结算无正规税务发票。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乡镇财务管理不完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普遍存在做账不及时的问题,几个月不做账,只管支钱走,发票摆在出纳处。
极个别地方几年不做账,账务一片混乱。
一些地方建账不规范,票据缺乏真实性、合法性。
(五)债权、债务不清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债权债务不实,造成支出不明或个人长期占用公款等问题。
时间长了有些债权债务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单位已无人知晓,有些往来款项账户,本来就记载不清,日积月累,部分已成为呆死账。
(六)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不完整。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10•【字号】湖政办发[2006]122号•【施行日期】2006.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九月十日湖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市财政局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完善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体制,确保农村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进行农村综合改革的通知》(湖委发[2006]22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税费改革配套办法的通知》(浙财农税字〔2005〕11号)中《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的原则1.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
各县区要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契机,推进乡镇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逐步理顺县区和乡镇政府间的职责,合理确定乡镇政府事权、支出范围和责任。
以分税制财政体制为核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要求,划分收支范围,确定所辖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
凡属县区承担的支出,同级财政要有足额的经费保障,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乡镇;在安排专项资金时要尽量少要求或不要求乡镇安排配套资金,以减轻乡镇支出压力;委托乡镇承办的事务,要足额安排专项经费,不留缺口。
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建立起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调动乡镇政府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的积极性,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
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及建议

自我国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广大基层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经济在过去的十几年来发展迅速,各项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与城市之间的发展差距逐渐减小。
近年来,国家为支持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加大了对“三农”问题的政策扶持以及财政支持力度,但是在巨大的支持背后却也暴露出制约当前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模式问题。
基层地区的经济发展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优化基层地区财政体制问题成为当下基层地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1 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现状概述1.1 基层财政建设长期受到忽视从当前基层地区财政管理改革工作开展的实际来看,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对于基层地区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财政管理工作面临着被政府部门领导“边缘化”的危险。
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是:目前基层地区对财政管理工作的要求并不高,负责管理财政工作的人员甚至有些并不是专业人员,再加上基层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人员之间调动随意性比较大,导致基层政府财政部门人员结构不稳定,上述影响因素进一步影响了基层政府财政工作规范化发展。
1.2 基层财政权与事权严重不对等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同时也为保持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在分税制度上,我国长期实行中央和地方划分比例的模式。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这一分税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基层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举个例子来说,目前基层政府的财政权和事务管理权呈现出严重不对等的局面,具体说,基层政府的事务性工作越来越多,但基层政府享有的财政权却一直没有发生变化,事实上,这是造成基层地区财政陷入困境的根源所在。
2 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出现的问题2.1 基层领导对财政管理机制创新意识不足基层财政管理体制的完善离不开财政管理机制的创新,只有针对现存的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创新符合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的财政管理体制,才能够确保基层地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基层政府的主要领导似乎并未意识到财政管理机制创新对政府各项工作开展所能够带来的巨大实益。
“乡财县管”的现状及建议

一
是预算管理权 不变 。继续实 行一
“ 财县 管”实 施后 ,乡镇 的财 务 乡
级 政府 、一 级 预 算 , 乡镇 政 府 在 县 财 政 管理得 到了进一步 的规 范。如工程类 资
部 门的指导下 ,编制本级 预算 、决算 草 金 的支 付 ,以前 乡 镇 会 计 自己 记 账 , 只 运 行 ,取 得 了 明 显 的成 效 ,但 在 实 际 工
和无 效 。
统筹 使 用 ,一些 单 位 以费 养人 问题 突
二 、 要夯 实 工 作 基 础 ,切 实 提 高 预 出 。为 促 进 增 收 节 支 工 作 ,一 方 面应 进 政 府 预 算 是 政 府 行 使 职 能 的 财 力 算 编 制 的科 学 性 和 准确 性
一
步 加 大 预 算 收 入 征 缴 力 度 ,加 强 对 预
事 。但 在开展 同级 审计工作中却发现一 基础数据支撑 ,三是部 门预算 的作用未 型机关创建工作 ,并根据业务 工作需 要 些部门和单位 由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 得 以充 分 发 挥 。 因此 ,作 为 预 算 管 理 和 重新核定人员 和支 出范 围 ,为经济社 会 预算编制缺乏准确的基础数据支撑而导 执行牵头者的财政部 门,应协调计划 和 又好 又 快 发 展 提供 财 力 支 撑 。 致预算 执行 中调整 幅度较大 ,追加预算 项 目主管部门搞好项 目库 的建设和管理
( 四) 提 高 了工 作 效 率
核算 中心应尽 快与各乡镇财 政所联
中心制定了资金流程 图 ,各种资金有 专
“ 乡财 县管 ”工 作 ,全部 采用 计算 网 ,实行 网上办公 ,使各项资金 上下畅
门 的 走 向 ,如 民 政 定 补 等 资 金 原 则 上 实 机 管理 ,规 范 了工 作 流程 ,输 入凭 证 通 、快 捷 。通 过 县 乡 联 网 ,县 乡 两级 财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方式试行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方式试行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26•【字号】鄂政发[2005]50号•【施行日期】2005.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方式试行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05]5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方式的试行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方式的试行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县乡财政收支行为,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提出以下试行意见。
一、科学界定和合理划分县乡政府的事权及支出责任(一)科学界定县乡政府事权。
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县乡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职责范围。
县(市、区)政府不得把应承担的事权转嫁给乡镇政府,必要的事权调整,必须配备相应的财力。
合理界定乡镇政府事权,乡镇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的事务,应纳入上级政府的事权范围,逐步将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转变到加强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建设服务型基层政府。
(二)合理划分县乡政府支出责任。
凡属县(市、区)政府事权、应由县(市、区)承担的支出,县级财政要全额保障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乡镇;县(市、区)委托乡镇承办的事务,也要足额安排经费;对不应由集体承担和农民负担的公共支出,应逐步纳入县乡财政支出范围。
(三)不断优化县乡财政支出结构。
县乡财政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投入,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财政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财政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现阶段财政问题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增加,财政在国家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在当前形势下,我国财政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制定相应对策来解决。
首先,我国财政收入来源单一。
目前,我国主要依靠税收作为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虽然税收额度有所增长,但这种单一依赖也导致了极大的不稳定性。
当经济出现波动时,特别是在面临金融危机等外部冲击时,税收收入明显下降。
其次,在财政支出方面存在高度集中化现象。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资源分配不平衡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此外,在过去几年间庞大投资水平上涨导致了过度拥挤以及资源消耗聚焦在少数领域或项目上。
另外就是透明度和监管机制欠缺也给予公共账务管理产生困境以及产生浪费、腐败等绩效低下情况。
二、优化财政体系建议为解决以上问题并优化我国的财政体系,以下是一些对策建议。
1. 多元化财政收入来源首先,应着力拓宽财政收入的多元化途径。
除了传统的税收外,可以考虑开征环境保护税、土地利用税等新型税种,并加强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纳税等方面的监管。
此外,政府还可以积极发展其他非税收入来源,如利用国有资本运作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参股经营附加问题解决等。
2. 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其次,在解决财政分配不平衡问题上需要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权和责任划分。
中央要更加注重集中支出职能,并减少过去几年投资增长处于不稳定状态带来的投资风险,同时也将危机临时轨道以及优势领域或项目指导为当务之急但不能专横践踏其他公共价值或资源争夺推动内需引导社区消费模式新兴以及特别社会群体救济缓解穷困.3. 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管机制此外,在预算管理和监管机制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应制定更加严格的预算执行和规范管理制度,确保政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并加强对公共账务的审计监督。
同时也要提高政府运行信息化水平以及规模开支过程不当腐败问题,还需完善现有财政机构.4. 完善财税体系最后,为优化我国财政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财税体系。
财政局工作推进措施建议

财政局工作推进措施建议财政局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资源配置、财政收支管理、经济调控等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以下是一些工作推进措施建议:一、加强预算管理1、科学编制预算深入调研各部门的实际需求和项目情况,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引入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加增长的传统模式,根据实际需求和绩效目标重新评估和安排预算。
建立预算编制的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听取各领域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2、强化预算执行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建立预算执行的定期通报制度,对执行进度慢的部门进行督促和警示。
严格控制预算调整,确需调整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3、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对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和应用,接受社会监督。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1、保障重点支出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2、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管理。
精简会议和文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避免资金分散和重复投入。
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财源建设1、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2、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打击偷逃税行为,确保税收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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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完善乡镇财政所职能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时间:2009-10-03T16:28:00.467Z 来源:《魅力中国》2009年第9期 作者: 董雅平[导读]
摘要:作为乡镇一级财政来说,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所的职能无疑将发生深刻变化。在当前逐步建立农村公共财政的形式下,如何调整乡镇财政的职能,如何完善财政职能的转换,是当前亟需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乡镇 财政 职能 乡镇财政所在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组织地方财政收入、开展财政监督、发展地方经济、维护政权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笔者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对当前形式下乡镇财政所职能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具体情况简报如下: 一、目前乡镇财政所职能基本状况 对辖区内乡镇财政所调研,实地了解了乡镇财政所的职能和管理状况。目前,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主要是:1.负责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2.非税收入、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及协助税收征管;3.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调研中发现乡镇财政职能在履行中存在下列问题: (一)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够完善,事权与财权相脱节 严重影响了乡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分税制”的不完善使乡镇财政缺乏稳定的高收入来源,支出压力大。1994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但至今省以下“分税制”体系采取了不尽合理的基数法,一方面,税收收入一层层向上集中,中央得了“大头”,地方收入相对减少并经过省、市、县三级的层层盘剥,乡镇财政收入逐渐被掏空。税制改革以后,农业税划归为地方税种,虽然刺激了地方政府对农业税的征收工作的积极性,但是随着农业税的免征,支撑乡镇财政的一大主要财力落空,乡镇财政靠微小增幅的工商税收增加财力来自我消化农业税税基,显然是不切实际的。而财政转移支付,对乡镇财政来说,大多还缺乏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办法,没有能科学地配合分税制改革最终落实。另一方面,支出责任却一层层向下转移,中央出台的一些增支政策要靠地方自行消化,使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加大。落实到具体事务,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大多是一些刚性强、欠帐多、支出基数大、无法压缩的支出。如农村教育、民兵训练、优抚等就基本由乡镇负担了,还有道路、危桥、医疗、文化及其它一些社会福利项目,主要由乡镇配套组织实施,但是资金来源溃泛,完全由乡镇预算负担必将导致资金短缺。乡镇政府没有足够的税收收入来源、显得财权范围小,而事权范围又过大,缺乏与责任相对应的经济财力支撑,仅仅依靠弱势的农村经济和濒临破产的乡镇企业,连最基本的“吃饭问题”都难以解决,更遑论公共建设和公共服务。 (二)地方财政缺乏自主权,职能严重弱化,乡镇财政预算越来越显“软化”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上级政府出政策,下级政府出钱,这是乡镇财政预算“软化”的典型表现。这些在正常预算之外出台的支出政策,明显缺乏对乡镇预算应有的尊重。二是上级部门为了本部门利益,在实施某项目时,往往要求地方政府按比例配套财政资金,否则不予安排项目,而配套资金显然不会事先被纳入乡镇年初预算之内的,这些临时性、不得不开支的项目,对乡镇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带来很大的冲击,也进一步降低了地方人代会批准预算的权威性。三是乡镇自身财务管理松散,支出缺乏预算约束,缺乏监督,随意性强,机关运行成本逐年加大,人为加重了乡镇财政负担。 (三)税收管理体制的缺陷不仅加重了乡镇财政的困难,进而影响乡财政职能的正常发挥 以我区关王庙乡为例,目前基本是由条条统管国、地两税负责工商各税的征收,而乡财政只负责征收农业二税和非税收入,这客观上造成了一些扯皮现象。另外,税务部门往往从完成收入任务指标出发,当年任务完成后不愿过多超收,以便为下年“留有余地”,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应征尽征,造成人为的收入流失。再有现在地方政府流行一种“财政收入才是硬政绩”的说法,各级领导关心财政收入是好事,但是为了完成和超额完成当年税收任务,地方政府踏上了引税之路,随之带来的则是大幅度的引税返还和财政收入的虚假繁荣,不能提高财政提供公共品和服务能力,抬高了税基,恶性循环,扰乱了税收秩序。为了适应新形势要求,应及时转变充实乡镇财政职能。从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角度看,如何规范乡镇财政职能、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发挥乡镇财政监督作用,还有不少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1.从机构编制来看。我区对乡镇财政所实行“以乡为主”模式,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乡财政所人员定为事业编制。但就全国看,情况很不一样,有的改为县区财政局派出机构,有的与乡镇农经站合并;人员编制也不统一,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还有参照公务员管理。 2.从预算编制看。乡镇财政预算编制都比较简单、粗糙,对政府收支项目只是简单的列举,不全面、不完整。有的收支项目还没有纳入到财政预算管理范围,预算执行和管理也不严格,约束力不强。如:非税收入——计生事业费中的社会抚养费属于县区级收入,不纳入乡财政预算管理。 3.从收入来源看。取消农业税后,加上农村地区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税源十分有限,使得乡镇财政固定税收收入大幅减少,日常运转和社会事业支出主要依靠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另外,上级政府在税收收入上“政大于法”的现象严重,税法规定的税源的属地管理原则形同虚设。如:耕地占用税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土地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固定收入,但是,上级政府强行上划为自己的固定收入,乡级政府对此也无能为力。乡镇自有收入大都来自出租、出售国有资产、土地收入,来源不稳定、不规范。 4.从支出管理看。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等一些事权及支出责任上收到县区,乡镇财政支出的范围越来越窄。比如说农村义务教育支出,只是管理体制上划了,教职工基本工资发放等部分支出责任仍然留在乡镇。如:我区某乡镇每年上解区财政专项上解资金404万元,其中包括: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8万元,教师工资经费376万元。 5.从涉农补贴发放看。目前,国家涉农补贴约有30多项,但各项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全国各地做法并不统一。有的地方全部都通过乡镇财政所来审核、发放和监管,有的地方只是部分交由乡镇财政所承担。目前由关王庙乡财政所发放的涉农补贴有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能繁母猪补贴、奶牛补贴,家电下乡等几项补贴。 6.从支农资金监管看。目前,各级财政系统安排的支农项目资金,乡镇财政已经参与监督管理,但上级各部门安排的水利、道路、林业、农业等“条块”支农项目资金,乡镇财政很难参与监管,往往是“看的见的管不着、管的着的看不见”,导致很多涉农项目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使用效率不高。 总体来看,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所职能有增有减,工作任务也没有减少,相对于改革前,业务量反而越来越大了。但在乡镇财政工作实践中,原有的一些职能还不够规范和完善,新增的涉农补贴审核发放、其他部门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等职能尚未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亟需加强统一政策指导和协调。 二、调整完善乡镇财政所职能的意见和建议 乡镇财政所是乡镇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转变乡镇财政职能、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农村综合改革的应有之义。乡镇财政是我国整个财政体系的基础层级,直接面对着农村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是推进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支农惠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直接组织实施者。目前,国家财政用于支持“三农”的资金很多,为了保证支农资金的使用安全,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进一步发挥基层财政的管理作用。同时,乡镇财政还直接与广大农民群众打交道,且管理最薄弱、财力最困难,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为抓收入又打农民主意,侵害农民利益。因此,乡镇财政所作为乡镇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随着乡镇机构的改革和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也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职能,充分发挥面向第一线的优势,更多地参与到支农项目的申报、评估、实施、监督的全过程,确保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在实行“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办法后,乡镇财政所的工作必须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在“不越位、不缺位、补到位”的前提下,积极转变职能。我们的工作人员要从过去的“财神爷”转变为人民群众的“勤务兵”。一是落实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出台的扶持农村发展的惠农政策。如农村低保、新型合作医疗、粮食直补、各种扶贫、支农项目的实施等,要真正把这些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必须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走访,需要乡镇财政部门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将各项支农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农民手中。二是为招商引资资企业做好政策咨询、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服务,充分发挥财政干部财会业务熟悉的优势,帮助企业做好财务管理。三是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对经济运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敏锐地把握经济形势,主动履行好财政职责,变“事后出手”为“提前介入”和“全程跟踪”,变“被动付帐”为“主动买单”,不断提升财政服务水平。 新时期强化乡镇财政职能,应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从合理划分乡镇事权入手,理顺县乡财政体制,明确乡镇财权,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加强农村财源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健全乡镇财政职能,规范农村分配秩序,理顺农村分配关系,促进乡镇财政工作稳步推进。努力把乡镇财政真正建设成机构健全、制度配套、管理科学、体制规范、职能强化的一级财政。 在目前乡镇财政面临诸多困难和矛盾面前,管理尤为重要。 一是调整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按照规范化管理和让利于乡镇的原则,调整和完善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改善乡镇财政困境,调动乡镇理财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机构上划,预算代理,账户统设,资金统调,集中收付”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乡财县管乡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明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行为。二是加强收支管理。要不断强化征管手段、完善措施、加强征管、堵塞漏洞,严格减免政策,打击偷逃欠税,确保应收尽收。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抓收入的积极性,协调与国、地税部门的工作关系,抓好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使地方财力在经济发展中快速增长。要规范乡镇支出管理和民主理财,明确乡镇支出范围、收支标准、支出顺序和财务审批程序。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拨付支出,严格控制“人、车、会、招待、通讯”等弹性支出,制止各种铺张浪费现象,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证“两个确保”、“两个保证”、“低保”、再就业等关系群众生活的支出需求。把有效的财力用在保证乡村组织运转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 三是全面开展乡镇“五清”工作。在乡镇开展清理银行帐户、票据、财政供养人员、资产和债权债务工作。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帐户要坚决取销;收费票据要统一管理,坚决制止使用自制票据;超编人员要做好分流和清退,财政不得供给经费;认真清理乡镇资产,登记造册,防止乡镇资产流失;清理核实乡镇债权债务,严格控制新债,积极化解旧债,加大清欠力度。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乡镇财政机构队伍的健全稳定是巩固乡镇财政地位,行使乡镇财政职能的载体和先决条件。当前,首先要保持乡镇财政(农税)机构和干部队伍的稳定。积极消除财政系统内部一些干部认识上的偏差所造成的工作消极、思想动荡等现象。引导和教育乡镇财政干部围绕新时期财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安心岗位,踏实工作,争作贡献。其次,要按照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的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干部的财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第三,要加强乡镇财政干部管理,建立严格的人事管理和工作考核制度。制止随意调整财政人员及其工作岗位,保证乡镇财政队伍应有的力量和工作运转职能的完整。完善对乡镇党政领导考核监督机制,把控制供养人口和化解乡镇债务纳入乡镇党政领导业绩指标体系;要加强乡镇财政的自身监督和审计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体系,实行严格的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参考文献: [1]周颖《当前乡镇财政所职能的探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务信息--调查研究《调整完善乡镇财政所职能的调研情况及意见》(2008-06-17) (作者单位: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