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教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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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导论 第五至八章 教学课件PPT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导论  第五至八章 教学课件PPT

第三节 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一、幼儿园教育工作的特点 1.幼儿园教育是非义务性的 2.幼儿教育不以传授系统知识为主要目标 3.在法律上,幼儿教育的对象无相应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第三节 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二、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 指《幼儿园工作规程》所规定的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 1. 诸育互相渗透、有机结合的原则 2. 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原则 3. 面向全体,坚持正面教育原则 4. 发挥各种教育手段交互作用原则 5. 幼儿活动主体性原则 6. 游戏为主,寓教于活动的原则
第一节 保育和教育相结合是幼儿园的首要工作
二、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措施
(一) 强化幼儿园全体工作人员的保教结合的意识
1
(二) 实施保教相结合的日常生活化
2
(三) 创设一个良好、和谐的育人环境
3
第一节 保育和教育相结合是幼儿园的首要工作
(一) 强化幼儿园全体工作人员的保教结合的意识
《幼儿园工作规程》 在第三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育”、第五章 “幼儿园的园舍、设备”等许多条款中有所体现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与教育工作”,也同样贯穿着保教结合的内容
第二节 幼儿园保育工作
一、保育工作的意义
1二节 幼儿园保育工作
一、保育工作的意义 (一)良好的保育工作,能促进幼儿生理、心理健康发展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工作规程》 (二) 良好的保育工作,能促进家长了解、重视幼儿园的保育工
作,并与之协调一致
第二节 幼儿园保育工作
第一节 幼儿教师的社会角色和法律地位
(一) 幼儿教师的法律身份 公民、劳动者、教育者 (二) 作为劳动者的幼儿教师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三) 作为教育者的幼儿教师 1. 幼儿教师的权利:教师法第二章:教育权、科学研究权、管理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保障儿童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权利,我国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一系列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一、最新学前教育政策1.普及普惠发展我国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确保更多的适龄儿童能够享受到质优价廉的学前教育。

2.提高保教质量强调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视幼儿游戏活动的独特价值,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通过培训、教研等方式不断提升学前教育的质量。

3.规范办园行为严格规范幼儿园的准入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和小学化倾向。

要求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等家庭作业,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相关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为学前教育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原则。

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包括学前教育阶段。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包括在学前教育环境中的安全、健康、教育等方面。

要求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安全、健康、适宜的教育环境。

3.《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举办、保育和教育工作、行政事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明确了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4.《幼儿园工作规程》规程具体规定了幼儿园的入园和编班、安全卫生、教育活动、园舍设备、教职工、经费等方面的要求。

学前幼教法律规定(3篇)

学前幼教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前教育与幼教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学前教育与幼教事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3周岁以下幼儿实施的教育活动,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等。

本规定所称幼教,是指对3周岁以上至入学前幼儿实施的教育活动,包括幼儿园、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等。

第三条学前教育与幼教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注重个体差异,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支持,共同推动学前教育与幼教事业发展;(三)坚持科学管理,规范办学,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幼儿合法权益;(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学前教育与幼教事业科学发展。

第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与幼教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学前教育与幼教事业依法发展。

第五条国家对学前教育与幼教事业实施宏观调控,制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质量。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前教育与幼教工作的领导,将学前教育与幼教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学前教育与幼教事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与幼教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学前教育机构第八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取得办学许可证。

第九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园标准和条件;(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保育员资格的教师;(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场地、设施和设备;(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费保障;(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引导,培养幼儿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doc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doc

附件: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教育部2011-10-08)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师教育改革,规范和引导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特制定《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

教师教育课程广义上包括教师教育机构为培养和培训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所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育类课程。

本课程标准专指教育类课程。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体现国家对教师教育机构设置教师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制定教师教育课程方案、开发教材与课程资源、开展教学与评价,以及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育人为本教师是幼儿、中小学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在研究和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实现专业发展。

教师教育课程应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吸收研究新成果,体现社会进步对幼儿、中小学学生发展的新要求。

教师教育课程应引导未来教师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学生观、教师观与教育观,掌握必备的教育知识与能力,参与教育实践,丰富专业体验;引导未来教师因材施教,关心和帮助每个幼儿、中小学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谢谢阅读(二)实践取向教师是反思性实践者,在研究自身经验和改进教育教学行为的过程中实现专业发展。

教师教育课程应强化实践意识,关注现实问题,体现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的新要求。

教师教育课程应引导未来教师参与和研究基础教育改革,主动建构教育知识,发展实践能力;引导未来教师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形成个人的教学风格和实践智慧。

(三)终身学习教师是终身学习者,在持续学习和不断完善自身素质的过程中实现专业发展。

教师教育课程应实现职前教育与在职教育的一体化,增强适应性和开放性,体现学习型社会对个体的新要求。

教师教育课程应引导未来教师树立正确的专业理想,掌握必备的知识与技能,养成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习惯;引导教师加深专业理解,更新知识结构,形成终身学习和应对挑战的能力。

二、教师教育课程目标与课程设置(一)幼儿园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目标与课程设置幼儿园职前教师教育课程要帮助未来教师充分认识幼儿阶段的特性和价值,理解“保教结合”的重要性,学会按幼儿的成长特点进行科学的保育和教育;理解幼儿的认知特点和学习方式,学会把教育寓于幼儿的生活和游戏中,创设适宜的教育环境,保护与发展幼儿探究、创造的兴趣,让幼儿在愉快的幼儿园生活中健康地成长。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保教结合1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保教结合1
除此之外,学前教育机构还应为幼儿刨设一个良好的精神环境。“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是《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提出的一项重要规定。要实现这一规定,除了要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外,创设良好的精神环境是必不可少的。
可见幼儿需要成人的精心照料保护需要成人创设良好的环境满足他们身心发展的要求促进他们生理心理健康发保护需要成人创设良好的环境满足他们身心发展的要求促进他们生理心理健康发保护需要成人创设良好的环境满足他们身心发展的要求促进他们生理心理健康发而且因为幼儿的生理心理各种机能之间是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这就要求保育而且因为幼儿的生理心理各种机能之间是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这就要求保育而且因为幼儿的生理心理各种机能之间是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这就要求保育和教育也必须是统一的这样才能满足幼儿身心全面发展的需要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专题讲座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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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课程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
讲座主题:学前教育机构的保教结合原则
主讲:方宏常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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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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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们主要来了解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简称保教结合原则。保教结合是学前教育机构的重要原则,也是学前教育实践必须遵循的一个指导思想。保教工作是学前教育机构的中心工作,保教工作做得如何,反映了幼儿园的水平,也直接影响到幼儿园的声誉。当前社会市场竞争的越来越激烈,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当幼儿园的楼房、设施等硬件条件基本得以保证以后,幼儿园的竞争越来越表现在质量的竞争上,家长和社会更加关注的的是幼儿园的质量。许多家长将保教质量作为选择幼儿园的重要标准。这样,对幼儿园来说,提高保教工作质量就成为提高办园质量的核心问题。因此,做好保教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幼儿教育学》课程标准

《幼儿教育学》课程标准

《幼儿教育学》课程标准一、前言(一)课程定位1.课程性质《幼儿教育学》是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核心课,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并重的基础理论课程。

它以最新研究成果为基础,融合了先进学前教育理念,参照幼儿教师行业要求,以专业知识+现代化教育技能+职业素养构建的课程体系,培养学生解决教育实际问题能力的目标,为实现幼儿园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理论与实践基础。

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必修专业基础课之一,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并重的基础理论课程,偏重于研究学前儿童教育的宏观指导理论及其一般教育活动规律等问题,并在完成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中起着核心作用。

本课程大纲要求在教学时要做到两条线并举,既突出理论性的学习,又加强实践性活动,旨在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和运用《幼儿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形成科学的幼儿教育观,提高幼儿园保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和技巧,以获得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应用能力,形成从事幼儿园教师职业所必备的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我国幼儿园教育改革对新时代幼儿教师的职业要求。

先修课程为《幼儿卫生学》、《幼儿心理学》,与之相关的课程还有《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园环境创设与指导》、《幼儿园游戏》、《幼儿园课程》、《幼儿园教育评价》等专业课程。

其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学前教育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及在整个教育系统中的地位与价值、掌握学前教育的先进思想及基本理论、领会科学的教育观念、认识学前儿童自身发展的特征及学前教育活动的基本特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让未来教师充分认识幼儿阶段的特性和价值,理解“保教结合”的重要性,学会把教育寓于幼儿的生活和游戏中,创设适宜的教育环境,保护欲发展幼儿探究、创造的兴趣,让幼儿在愉快的幼儿园生活中健康的成长。

因此,本课程是一门既突出理论学习又重视实践活动的一门课程。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学前教育的法规与政策,掌握幼儿园课程、教学、游戏的一般原理,正确实施班级管理和幼小衔接工作,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在今后的教育过程中正确运用教育规律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为促进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园长队伍,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园长是履行幼儿园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

本标准是对幼儿园合格园长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引领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制订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培训课程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的重要依据。

一、办学理念(一)以德为先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和党对教育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幼儿园工作,履行法律赋予园长的权利和义务,主动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和幼儿园管理工作,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关爱幼儿,尊重教职工,为人师表,勤勉敬业,公正廉洁。

(二)幼儿为本坚持幼儿为本的办园理念,把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作为幼儿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面向全体幼儿,平等对待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身体状况及家庭状况的幼儿;尊重个体差异,提供适宜教育,促进幼儿富有个性地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儿童观与教育观,使每个幼儿都能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三)引领发展园长作为幼儿园改革与发展的带头人,担负引领幼儿园和教师发展的重任。

把握正确办园方向,坚持依法办园,建立健全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推动幼儿园可持续发展;尊重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激发教师自主成长的内在动力。

(四)能力为重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突出园长的领导力和执行力。

不断提高规划幼儿园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保育教育、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能力;坚持在不断的实践与反思过程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五)终身学习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将学习作为园长专业发展、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优化专业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艺术素养;与时俱进,及时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注重学习型组织建设,使幼儿园成为园长、教师、家长与幼儿共同成长的家园。

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培训计划

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培训计划

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培训计划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培训计划1教师是立园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

要达到高质量的教育,必须要有高素质的教师。

为不断提高我园教师的师德,端正价值观,增强敬业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创建积极向上的和谐幼儿园。

制定师德建设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重点,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园教师的师德整体水准,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师新形象,提升幼儿园的形象。

本次师德建设活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第一,坚持以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教育方法;第二,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第三,坚持“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的目标培养,建构一支具有时代特征,富有人格魅力,具备教育影响力的新型教师队伍。

二、实施步骤1、动员学习阶段(4月5日――4月15日)①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全体教师②坚持把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有关教育政策法规,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国幼教系统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材料,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共识。

③引导教师撰写学习心得或反思,通过思考达到心灵的净化,提高其爱事业、爱岗位、爱孩子的内驱力,达到完善自我的崇高境界。

④制定我园教师师德宣誓誓词:我们是光荣的人民教师,肩上扛着民族的希望,心中装着祖国的未来,手中捧着孩子们的明天。

面对孩子,我们庄重的宣誓:老师爱你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会用欣赏的目光注视你,用鼓励的话语督促你,用殷切的母爱关怀你,让你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创造,让你充满智慧、充满自信、充满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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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类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类平台课程,其任务是让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类各专业学生掌握保教政策法规与保育人员职业道德的基础知识,为培养其行业通用能力提供课程支撑,同时也为相关专业后续课程学习奠定基础。

二、学时与学分
54学时,3学分。

三、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按照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兼顾中高职课程衔接,高度融合与保育师、育婴员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所涵盖的知识学习和职业精神培养。

1.依据学前教育与托儿所服务行业面向和职业面向,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类课程指导方案》中确定的人才培养定位、综合素质、行业通用能力,按照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突出学生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结合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要,确定本课程目标。

2.根据课程目标以及保育师、育婴员等岗位需求,对接国家职业标准(初级)、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初级)中涉及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基础知识,对标托幼园所工作实际需要,体现科学性、前沿性、适用性原则,确定本课程内容。

3.以保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职业道德培养为主线,将职业岗位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有机融入所设置的模块和教学单元,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职业成长规律,序化教学内容。

四、课程目标
学生通过学习本课程,掌握保育法律法规政策与托幼园所保育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保教活动中的相关问题,规范自身保教行为,增强职业认同,坚定依法从教信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1.了解我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含义、特点和功能,具备一定的法治素养,树立依
法从业的意识。

2.了解婴幼儿权利及保障的有关法律政策知识,具备基本的依法保护婴幼儿合法权益的能力。

3.掌握托幼园所保育人员应遵守的法律政策规定,能够依法依规开展婴幼儿保育工作。

4.掌握托幼园所保育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爱岗敬业的责任意识,具备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课程内容与要求
六、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1.充分挖掘本课程的思政元素,并自觉融入教学,将立德树人贯穿于课程实施全过程。

2.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充分尊重、信任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关
注学生个体差异。

3.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信息技术手段,利用典型案例、在线法规库等教学资源,组
织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

4.鼓励学校组建由法律从业人员、思政课教师、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教研团队,定期开展集体备课。

教师应多走近托幼园所工作一线,学校可以推行“双师协同”教学,以提高本课程的授课效果。

5.注重引入真实的典型案例,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提升其职业道德修养。

(二)评价建议
1.教学评价应紧密围绕课程目标,既要考虑学生相关知识的掌握状况,也要将学习态度、行为表现与合作精神等方面纳入评价范围。

2.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

如通过随堂测验、阶段检测等方式,评价学生对托幼园所保育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内容的掌握状况;通过案例分享、社会调查等方式,评价学生运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分析保教活动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材编写和选用建议
1.教材的编写和选用必须依据本标准。

2.教材编制要选择贴近学生生活与实践的鲜活案例,便于学生理解理论知识。

3.教材编写需遴选政治立场坚定和德才兼备的编写者,广泛吸纳高校教师、法律专家共同参与,以保证相关内容的准确性与适用性。

4.教材呈现方式应符合中职学生的年龄特征与认知规律,采用深入浅出、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叙述和呈现方式,增强学生的阅读兴趣。

(四)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1.利用信息技术,开发教学课件、教案、试题库、微课、视频等资源,搜集电子书籍、教育网站、相关政府网站、电子论坛等网络资源。

2.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实训室等校内教学资源,并根据学校所属地域、专业、行业等特色,挖掘公共图书馆等校外资源。

加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

七、说明
本标准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类课程指导方案》编制,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类各专业(三年制)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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