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南京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宁政发[2018]2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1.02

【实施日期】2018.0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宁政发〔2018〕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批准,授予“时速350公里定型动车组制动系统”等97项成果2017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一等奖8项,二等奖27项,三等奖62项。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两落地一融合”(新型研发机构落地、科研成果项目落地,校地融合发展)推进工程,加快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和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积极构建一流创新生

态体系,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市科技工作者应向获奖人员学习,积极发扬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精神,瞄准世界科技前沿,紧扣区域发展需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面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南京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名单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附件

2017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名单

根据《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一等奖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主要完成单位的授奖数不超过5个;二等奖和三等奖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的授奖数不超过3个。

一等奖(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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