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MDKS有限公司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 3.2动火项目负责人 3.5.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5.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5.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动火人 3.5.1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5.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5.4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5.5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5.6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5.7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4监火人 3.5.1由动火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3.5.2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5.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5.4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5.5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进行动火现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5当班操作负责人 3.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5.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6动火分析人 3.6.1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3.6.2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3.6.3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3.7安全员 3.7.1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7.2凡公司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3.8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3.8.1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为本公司安全员负责人。 3.8.2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环境,审查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完善防火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3.8.3特殊动火由公司安全员复查后,报公司总经理终审批准。 4动火作业的分级管理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事审批手续,最后将办事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1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2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1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部门存查。 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1个工作日内有效。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本周工作日内有效。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化工生产区域夜间、节假日动火升级管理。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企业分管领导终审批准签字,一级动火作业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动火地点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生产与动火作业协调)。 二、动火作业分类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贮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作业许可考试题库(答案)——6套题答案(全)教学教材

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单位:姓名: 1、动火作业,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 2、直径大于(273)mm油气集输和长输管线的动火属于一级动火。 3、使用油基钻井液、井内有油气侵的情况下,距井口(30)米以内的动火属于二级动火。 4、一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动火区域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消防部门(驻地大队)现场检查消防措施落实情况,所属单位(专业主管领导)(或其书面授权人)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进行现场安全监督。 5、二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属地管理单位(作业区、大队、车间等)(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属地单位负责(现场监督)。 6、三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 7、申请动火作业前应(辨识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安全措施,一、二级动火作业需编制(施工作业方案)。 8、(动火作业单位)负责编制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制定和批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9、遇(六级)及以上风,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 10、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一级动火现场必须配备(消防车)。

11、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应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 12、距离动火点(30)m 内不得有液态烃或低闪点油品泄漏;半径(15)m 内不得有其他可燃物泄漏和暴露;距动火点(15)m内所有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排气管、管道、地沟等应封严盖实。 13、动火前气体检测时间距动火时间不应超过(30)min。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中应规定动火过程中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 14、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 15、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严禁卧放)的间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16、遇有(五级(含五级))及以上风不应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17、动火作业许可证期限不得超过(8小时),延期后总作业期限不超过(24小时)。 18、若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min,继续动火前,应当重新进行气体,动火作业人、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19、(动火区域所在单位)组织“五交底”工作,向作业单位明确动火施工现场危险状况,协助作业单位开展危害识别和制定安全措施。 20、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氧含量(19.5%~23.5%)。

GB30871-2014八大作业许可证(全)

动火安全作业证 作业证编号:S—B—012—01申请单位申请人 动火作业级别特级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共小时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 动火分析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分析点名称可燃气 (<0.2%) 氧含量 (<23.5%) 可燃气 (<0.2%) 氧含量 (<23.5%) 可燃气 (<0.2%) 氧含量 (<23.5%)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7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监火人动火初审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审批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注: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能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能超过24小时。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作业证编号:S—B—013—01 申请单位申请人 受限空间所属单位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共小时作业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分析分析项目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 时间部位分析人分析标准符合GBZ2.1 V<0.2% 19%~23% 分析数据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无需用/已采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装备() 11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审批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注: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涉及到有害物质的,必须连续监测,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撤离人员。

动用明火三级安全审批规定示范文本

动用明火三级安全审批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用明火三级安全审批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安全规定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 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三、申报一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一级动火的范围: 禁火区域内: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 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 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 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

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二级动火的范围: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三级动火的范围: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厂区内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区内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动火点所在单位负责交出检修设备、指定监火人;并负责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3.2动火作业执行单位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 3.3安环部负责一级动火的审批;负责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检查。 3.4公司主管副总负责公司特殊动火作业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动火作业分类 公司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4.1.1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4.1.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1.3二级动火作业 除一级用火作业以外的用火作业。 4.2 动火作业的范围: 4.2.1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4.2.2铁锤击打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3动火作业程序 4.3.1动火点所在单位在采取相应措施使动火点具备动火作业条件后,将检修项目交给动火执行单位。 4.3.2动火执行单位指派动火项目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定并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并请动火分析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填写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

4.3.3按不同的审批权限签批《动火作业许可证》并由动火部门负责人最后确认签字后,动火点所在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动火人开始动火作业。 4.3.4动火结束后,动火人清理作业现场,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和监火人确认动火作业现场无残留火种后,动火执行单位方可将检修项目交动火点所在单位。 4.4《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4.4.1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执行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4.4.2特殊动火由主管安全的生产副总审批,安环部部长开具;一级动火作业、外协单位在厂区内动火作业,由安环部开具,二级动火作业由车间安全副主任或安全员开具。 4.4.3动火项目负责人到动火作业现场,检查是否具备动火条件,并组织落实各相关动火安全措施后,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 4.4.4《动火作业许可证》填写完后,动火项目负责人通知项目所在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主要安全负责人到作业现场,检查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动火作业等级为二级以上,按动火等级,动火点所在单位通知安环部和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到动火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4.5一级动火:动火点所在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属初步意见后,安环部签批《动火作业许可证》。 4.4.6二级动火:由动火点所在单位安全副主任签批《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存档。 4.4.7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用火人各式一份。 4.4.8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4.4.9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代签。应妥善保管。 4.5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5.1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动火,实行一处(一个动火地点)、一证(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动火作业许证”进行多处用火。 4.5.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动火一律不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严格控制一级动火。 4.5.3一级动火作业有效期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不超过3天,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 4.5.4动火审批人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 4.5.5动火分析。凡需要动火的容器等设备,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 编号:JL/1600-024 第 一 联 终 审 批 准 单 位 留 存 注:本票证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全环保部。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使用说明 相关术语及要求: 1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域进行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 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1.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 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1.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 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1.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动火作业。 1.4 公司禁火区域主要有:制氧车间、液化天然气站、电解车间净液处理区域、熔炼车间热风炉区域、 闪速炉一、二、三、四区域及阳极炉区域、硫酸开工炉区域、净化洗涤区域及废酸处理区域等。 2.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具体见公司《禁火区域动火等级划分办法》。 3.《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3.1《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作业 安全许可证》的项目组织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签字不得代签。危害识别、安全措施由申请动火单位和 动火区域所属单位的安全员共同完成,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3.2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并将《动火作业安全 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3.3《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如果同一个单位在同一 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但参加动火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 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上签字。 3.4《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3.5动火前,动火岗位当班班长要验票签字;动火结束,动火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对现场进行验收签字。 3.6《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终审批准人、动火人和 动火点所在单位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单位负责人、动火人 和安全环保部各持一份存查。 3.7 每日动火前要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3.8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的有效期为72个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3.9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 4.《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审批 4.1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动火点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批准。 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安全环保部终审批准。 4.3特殊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生产副总终审批准。 4.4特殊动火作业会签人员主要为生产部(设备部)部长、技术部部长、安全环保部长、保卫部部长等。

三级动火管理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20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三级动火管理正式样本

三级动火管理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1 三级动火的概念与分级 所谓动火,是指在生产中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 种的作业。如熬沥青、烘砂、烤板等明火作业和凿水 泥基础、打墙眼、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电烙铁锡 焊、凿键槽、开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等都 属于动火的范围。动火作业所用的工具一般是指电 焊、气焊(割)、喷灯、砂轮、电钻等。 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特 级、一级、二级三个级别。 (1)特级动火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

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俭的动火作业。所谓特殊危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绝对危险,必须坚决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特级动火的作业一般是指在装置、厂房内包括设备、管道上的作业。凡是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理特级动火证。 (2)一级动火。是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作业。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是指生产、储存、装卸、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区、贮罐区、库房等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其区域为30m半径的范围,所以,凡是在这30m范围内的动火,均应办理一级动火证。 (3)二级动火是指特级动火及一级动火以外的动

最新2151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2151动火作业许可管 理规定

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规定了作业许可管理内容及要求。 1.2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销售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1.3 本文件适应于油(气)库、加油(气)站任何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 2 引用标准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3 术语及定义 3.1 动火作业 油(气)库、加油(气)站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具体包括: a) 各种电焊、气焊、锡焊、铅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 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 熬沥青、炒沙子、烧(烤、煨)管线、电钻、风镐、喷沙、铁锤击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d) 在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f) 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区域作业。 3.2 动火作业人 动火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3.3 动火作业申请人 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作业负责人。 3.4 动火作业批准人 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授权人。 3.5 动火作业监护人 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指定人员。 4 职责 4.1 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 公司油库、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作业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 4.3 各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负责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各分公司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动火作业管理程序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

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精选

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规定了作业许可管理内容及要求。 1.2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销售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1.3 本文件适应于油(气)库、加油(气)站任何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 2 引用标准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3 术语及定义 3.1 动火作业 油(气)库、加油(气)站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具体包括: a) 各种电焊、气焊、锡焊、铅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 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 熬沥青、炒沙子、烧(烤、煨)管线、电钻、风镐、喷沙、铁锤击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d) 在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f) 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区域作业。 3.2 动火作业人 动火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3.3 动火作业申请人 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作业负责

人。

3.4 动火作业批准人 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授权人。 3.5 动火作业监护人 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指定人员。 4 职责 4.1 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 公司油库、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作业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 4.3 各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负责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各分公司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动火作业管理程序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 4.4 各分公司和所属油(气)库、加油(气)站按要求执行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并对本程序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5 动火单位参与动火作业的员工要接受动火作业培训,执行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参与动火作业的现场核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凡是没有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未设现场动火监护人以及安全施工方案有重大变动而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动火。严禁与安全施工方案和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的动火。 5.1.2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动火作业监护人。当动火单位为承包方时,双方应同时设置现场监护人,如有一人未到现场禁止动火。 5.1.3 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动火作业。 5.1.4 风力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室外高处动火作业,六级以上时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知识示范文本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知识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知识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动火即指在生产中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热源的 作业。如熬沥青、烘砂、烤板等明火作业和凿水泥基础、 打墙眼、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 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等都属于动火的范围。动 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特级、一级、 二级三个级别。 动火作业所用的工具一般是指电焊、气焊(割)、喷灯、 砂轮、电钻等。 一、动火级别分类 1、特级动火 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 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俭的动火作业。所谓特殊危险是相对

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绝对危险,必须坚决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特级动火的作业一般是指在装置、厂房内包括设备、管道上的作业。凡是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理特级动火证。 2、一级动火 是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作业。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是指生产、储存、装卸、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区、贮罐区、库房等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其区域为30m半径的范围,所以,凡是在这30m范围内的动火,均应办理一级动火证。 3、二级动火 是指特级动火及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即指化工厂区内除一级和特级动火区域外的动火和其他单位的丙类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事审批手续,最后将办事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1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2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1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部门存查。 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1个工作日内有效。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本周工作日内有效。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化工生产区域夜间、节假日动火升级管理。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企业分管领导终审批准签字,一级动火作业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动火地点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生产与动火作业协调)。 二、动火作业分类

各类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 记录编号申请部门申请人动火装置、设 施部位及内容 动火人特殊工种类别及 编号 监火人监火人工种 采样检测时间采样点分析结果分析人 用火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序 号 用火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 1 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 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M)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经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得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清代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 7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利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 8 己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是距离不得少于10M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申请动火部门意见动火所在部门意见安全管理部门意见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完工验收年月日时分签名: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记录编号施工单位 所属单位设施名称 原有介质主要危险因素 作业内容填写人 作业人 监护人 采样分析分析 项目 氧含 量 可燃气分析人分析 结果 采样时 间 开工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 号 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 作业人员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除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设备() 11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施工作业负责人意 见设备所在部门负责人 意见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 意见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意 见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完工验收:年月日时分签名: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0000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现行版本:A 2013-10-10发布2013-10-10实施

1.目的 规范在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公司经营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及动火分析等,杜绝违章作业,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等。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3.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火作业过程负责。 3.3 公司办公室负责《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批准。 4 工作程序 4.1 定义 4.1.1 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1.2 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2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二类。 4.2.1 一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配电室、空调控制室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2.2 二级动火作业 在生活区和营业区外部附近区域的动火作业。 4.3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4 动火作业安全条件 4.4.1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设备、管道等严重腐蚀。 4.4.2 必要时要进行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时,物业部门主管领导、安全员必须到场,消防人员到现场监护。 4.4.3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排风要顺畅,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4.5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5.1 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火安全生产证,在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高处等作业规定。 4.5.2 动火现场或附近的下水井、沟道、地槽、电缆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和可燃物并予以封闭。 4.5.3 动火设备内的可燃物、气体、化学危险品应彻底消除,并进行置换或用直流风机吹风,达到设备内动火条件。 4.5.4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与走向,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地面动火时,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 2 3 4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5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动火作业。 6职责 3.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 3.2动火项目负责人 3.5.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5.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5.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动火人 3.5.1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5.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5.4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5.5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5.6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5.7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4监火人 3.5.1由动火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3.5.2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5.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5.4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5.5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进行动火现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5当班操作负责人 3.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5.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6动火分析人 3.6.1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3.6.2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3.6.3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3.7安全员 3.7.1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

作业许可考试题库(答案)——6套题答案(全)

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单位: 姓名: 1、动火作业,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 2、直径大于(273)mm油气集输和长输管线的动火属于一级动火。 3、使用油基钻井液、井内有油气侵的情况下,距井口(30)米以内的动火属于二级动火。 4、一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动火区域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消防部门(驻地大队)现场检查消防措施落实情况,所属单位(专业主管领导)(或其书面授权人)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进行现场安全监督。 5、二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属地管理单位(作业区、大队、车间等)(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属地单位负责(现场监督)。 6、三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 7、申请动火作业前应(辨识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安全措施,一、二级动火作业需编制(施工作业方案)。 8、(动火作业单位)负责编制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制定和批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9、遇(六级)及以上风,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

10、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一级动火现场必须配备(消防车)。 11、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应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 12、距离动火点(30)m 内不得有液态烃或低闪点油品泄漏;半径(15)m 内不得有其他可燃物泄漏和暴露;距动火点(15)m内所有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排气管、管道、地沟等应封严盖实。 13、动火前气体检测时间距动火时间不应超过(30)min。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中应规定动火过程中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 14、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 15、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严禁卧放)的间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16、遇有(五级(含五级))及以上风不应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17、动火作业许可证期限不得超过(8小时),延期后总作业期限不超过(24小时)。 18、若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min,继续动火前,应当重新进行气体,动火作业人、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19、(动火区域所在单位)组织“五交底”工作,向作业单位明确动火施工现场危险状况,协助作业单位开展危害识别和制定安全措施。 20、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 目的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动火作业。 3 职责 3.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 3.2 动火项目负责人 3.5.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5.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5.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 动火人 3.5.1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5.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5.4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5.5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5.6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5.7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4 监火人 3.5.1由动火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3.5.2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5.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5.4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5.5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进行动火现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5当班操作负责人 3.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 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5.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6动火分析人 3.6.1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危险作业许可证模板(1)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部门申请人作业证编号 动火作业级别动火方式 动火地点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 动火分析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分析地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安全措施项目负责人 确认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已采取方火花飞溅措施 6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7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 8 乙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的间距大于10米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部门负责人监火人动火初审人(项 目负责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部门意见: 签字:年月日时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年月日时分 动火审批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签字:年月日时分

完工验收: 签字:年月日时分 高处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作业高度作业类别 作业单位监护人 作业人涉及其他危险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安全措施项目负责人 确认 1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2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3 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4 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抵用 5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及安全绳 6 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B空气呼吸器 7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 8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9 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 10 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 11 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 12 采光、夜间作业照明符合作业要求,(需采用并已采用/无需采用)防爆灯 13 30m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其他安全措施: 14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生产单位作业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审核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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