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与人民群众的诉求解决
基层司法所发展面临的困境与对策建议

基层司法所发展面临的困境与对策建议基层司法所发展面临的困境与对策建议雅安市司法局周荣军(2011.12)在我国司法行政体系中,乡镇(街道)司法所是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单位,是司法行政工作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窗口和平台,承担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安置帮教、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九大职能。
乡镇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部门构成乡镇一级的基层政法体系,它们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协作联动,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完善基层法治机制的重要使命。
长期以来,乡镇司法所普遍存在编制缺口大,人员不专职,经费保障水平低,装备和基础设施较差等问题,加上司法行政职能相对弱化,如何求生存,谋发展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两所一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处在基层,面向群众,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切实加强两所一庭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本设施建设。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雅安市建立了15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有341名专兼职司法助理员。
在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中,全市司法所履职尽责能力逐步增强,各项职能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如何抓住机遇,使乡镇司法所工作提档升级、科学发展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急待解决的重要难题。
一、司法所发展面临的困境(一)认识不清。
近年来,雅安市全面加强了乡镇(街道)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建设,由于司法所的职能与乡镇维稳办、综治办、信访办、防邪办的部分工作具有相通之处,个别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觉得司法所的工作是在重复两个“中心”的工作,经常把与司法所的职能无关的事指派给司法所承担,抽调司法所人员从事其他工作,造成司法所有作为可能被忽视,无作为肯定被忽视的现状。
个别司法局领导对双重管理体制认识不到位,对乡镇兼职司法助理员关心不够,没有宣传好司法助理员的工作实效,任由司法所沉寂,无影响、无地位。
新形势下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新形势下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作者:暂无来源:《经营者》 2017年第7期一、新形势下群众利益诉求的特点利益诉求是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一定渠道和方式向执政党、政府和社会各级组织表达自身利益要求,寻求利益保护的过程。
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呈现出新特点:第一,诉求主体多元化。
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加速分化,新的社会阶层不断产生,多元化的群体利益格局已经形成,利益诉求的主体也不再仅限于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还包括越来越多新的社会阶层,他们也在不断表达自身利益要求,寻求利益保护。
第二,诉求数量居高不下。
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群众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空前增强,利益表达意识日益觉醒,表达愿望日趋强烈,开始采取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近年来,从各渠道体现出来的群众利益诉求数量居高不下,如全国信访总量仍保持高位运行,并出现了地方下降、北京上升的趋势。
第三,诉求内容综合化。
群众利益主体的多元使其诉求差异性明显,加之随着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升,其多方面的需求被激活,其利益诉求内容更加多样和综合,不再仅限于物质利益诉求的表达,出现了物质利益诉求、精神诉求、政治利益诉求和权利诉求相互交织的态势。
第四,诉求方式多样化。
随着群众参与国家事务要求日益迫切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群众的利益诉求方式更加多样化,除原来的信访、请愿、游行、散步、罢工等方式外,更多以诉诸法律和网络、微博、新闻媒体等舆论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二、当前应对群众利益诉求存在的问题(一)认识走入误区一是基层干部把群众的利益诉求看成是洪水猛兽,不承认利益冲突的合法性,导致对群众利益诉求的抵触和堵压。
二是走入了权力主导型意识的误区,一些基层干部过多从政治角度来理解群众的利益诉求,将政府和群众利益对立起来,把经济问题政治化,极易激化矛盾。
三是有些基层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只注重经济建设,忽视社会建设,对民生问题缺乏关注,对群众利益关心不够,漠然处之,最终导致事态恶化。
当前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当前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它是一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共同推进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基层政府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直面广大群众,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
市、县、乡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如何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有力推进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九层之台,始于垒土”,任何工作一旦脱离基层,就容易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基层组织是否坚强有力,基层干部是否身先示范,基层工作是否创新有效,直接影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
基层法治是一个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要素。
目前,在基层法治建设这个系统工程中,诸多要素都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法治建设顺利进行。
二、基层法治建设的对策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有力推进,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质。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
3.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5.加强基层法律监督,提高法律监督的效果和水平。
6.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形成合力。
只有通过以上措施的有力推进,才能够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有力推进。
立法和司法解释是基层法治系统中的关键和核心。
20231110二期套题第四套题目答案

一、根据“给定材料1”分析为什么村民抱怨便民服务站一点都不便民,并提出解决建议。
(25分)要求:内容全面,条理清晰,有针对性。
不超过400字。
原因:1.上级部门未安排,衔接不畅;2.工作人员态度差,在岗人员少,办理业务有限;3.工作人员不负责;4.公章在镇里导致无法办理业务,考虑不周;5.工作安排出现偏差,便民服务站变为引导服务站。
对策:1.完善管理体制。
出台管理规定,明确改革后便民服务站的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确定各项业务开展流程,确保服务不减;2.转变工作作风。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升责任意识,明确服务标准,工作人员主动热情提供服务,将群众满意列入绩效考核。
3.保障服务效果。
根据业务量安排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针对群众需求丰富服务内容。
4.强化监督检查。
定期到服务站检查工作情况,建立群众反映诉求渠道,对逃避责任行为进行问责。
5.推出便民举措。
采用电子公章或提前预约进行办理,或由服务站工作人员为群众集中代办。
6.明确工作定位。
要求服务站直接为群众提供服务,上级单位开展送服务下乡活动。
二、根据“给定材料2”,概括梳理1.县兰花产业发展的具体做法。
(10分)要求:紧扣材料,内容全面,条理清晰,表达准确。
不超过250字。
1.改变兰田环境,创新兰棚,学习先进技术。
支持兰农创办公司,建设兰花博览园和生产基地;2.成立产业党组织,请种植大户担任党支部书记,推出党建品牌,推行新运作模式,引导党员为兰农提供品种技术市场支持;3.成立兰花产业办,出台发展意见,给予政策倾斜,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供求信息;4.改制基地,加快研发,突破组培技术,研发生产繁殖技术,研发兰花新品种;5.成立研发中心,组织科研攻关比武,建设种质资源库,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6.推动产品出口,与网络平台合作,运用电商、直播带货方式,线上线下同步销售。
三、”给定材料3”中,画线部分提到,“社区‘吹哨’,既要吹得'准',还要吹得'响'、吹得‘久'.”请你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探讨基层民警如何加强与社区群众的沟通与联系

探讨基层民警如何加强与社区群众的沟通与联系在当今社会,基层民警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安全的重要力量,其与社区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显得尤为重要。
有效的沟通与联系可以建立良好的关系,减少犯罪发生,提高警民合作的效果。
本文将从建立信任、提供服务、加强宣传以及加强培训等方面探讨基层民警如何加强与社区群众的沟通与联系。
1. 建立信任基层民警在与社区群众的沟通与联系中,首先要建立起彼此的信任。
一方面,民警要时刻保持正向形象,严守职业道德,遵循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公正、公平的服务。
另一方面,民警需要主动与社区群众建立起真诚的互动,了解他们的生活、需求和诉求。
只有通过信任的建立,民警才能更好地了解社区群众的实际情况,有效地解决问题。
2. 提供服务基层民警的主要职责是为社区群众提供安全、稳定的服务。
为此,民警需要主动走到群众中,了解他们的实际困惑和需求。
通过定期开展问卷调查、听取意见、举办座谈会等方式,民警可以更全面地了解社区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此外,民警还可以通过举办培训、讲座等活动,向社区群众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3. 加强宣传宣传是基层民警与社区群众沟通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地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单页、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民警可以及时向群众发布相关信息,提醒他们注意安全、遵守法纪。
同时,民警还可以开展社区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例如,组织治安讲座、交通安全宣传、反诈骗宣传等,将重要知识传递给群众,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4. 加强培训基层民警作为群众安全的守护者,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与联系技巧。
因此,民警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能力。
这包括提升沟通技巧、解决问题的能力、冲突管理的技巧等。
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培训,民警能够更加娴熟地与社区群众进行沟通,并在解决问题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综上所述,基层民警与社区群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警民合作至关重要。
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篇

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贯彻、执行不够坚定,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的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
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
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的问题时,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
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
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有时因此产生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4、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思想。
表现在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能不管的就不管,好人主义。
有时有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
5、工作纪律的自我约束方面有待加强。
表现在有时有迟到早退的问题,工作着装有时不规范,有时在工作时间处理一些私人事务,特别是父亲患病治疗期间,因为照顾父亲部分影响了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上对政治学习缺乏正确的认识。
平时虽然经常参加政治学习,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流于形式,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自己思想意识的更新与党的政策、方针脱节。
二是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足。
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领会不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
民情诉求工作总结

民情诉求工作总结
民情诉求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民情诉求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在此,我对民情诉求工作进行总结,希望能够更好地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首先,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民情诉求工作的重要性。
人民群众的诉求是他们对社
会问题的关注和期待,只有及时有效地解决他们的诉求,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
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民情诉求工作,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注他们的诉求和需求。
其次,我们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是民情诉求工作的主战场,只有建设好
基层组织,才能更好地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
因此,我们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让他们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做好民情诉求工作。
再次,我们要健全民情诉求工作机制。
只有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才能更好地
协调各方资源,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
因此,我们要健全民情诉求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每一个诉求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最后,我们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只有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和纠纷,减少不必要的诉求。
因此,我们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让他们能够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权。
综上所述,民情诉求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民情诉求工作的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援助参与和服务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探析

工资 等 事 由引 发 的 法律 援 助 案件 过 程 中 ,应 从 维 护 弱 势 群 体 合法 权 益 出发 ,帮 助 相 关 主体 整 合 、梳 理 并 恰 当调 整 利 益 诉 求 ,引 导 纠 纷 主体 用理 性 、合 法 、程 序 化 的 方 式 寻求 矛 盾 纠
纷的解决 ,避免和防止这类纠纷 的恶 化 ,减少和降低 纠纷所
形 成 的 负 面影 响 。
2 、与 人 民法 院 建 立 协 作 机 制 ,配 合 化 解 矛 盾 纠 纷 。 采 3 、法 律 援 助 参 与 和 服 务 社 会 矛 盾 化 解 工 作 是 落 实 调 解
取 在 人 民 法 院 调 解 部 门 设 立 法 律 援 助 办 公 室 、安 排 专 人 接
作 者 在 办 理 由企 业 改制 、土地 征 用 、房 屋 拆 迁 以及 拖 欠 民J 一
2 、法律援助参与和服 务社会 矛盾化 解工 作是 落实依 法
治 国方 略 、推 进 法 治 建 设 的 客 观 需 要 。 随着 依 法 治 国方 略 的 深 入 实施 ,法 律 成 为 调 解 利 益 冲 突 和 社 会 矛 盾 的 一 种 最 规 范 、最 透 明 的手 段 。 法律 援 助工 作 者 可 以 在 诉 讼 和 非 诉 讼 法 律服 务活 动 中 ,积 极 引 导 当 事人 把矛 盾 纠 纷 纳 入 法 治 化 轨 道 处 理 ,运 用 法 律 手段 和途 径 化 解 矛 盾 纠 纷 。
待 ,或设立专线 电话等方式 ,参与诉讼 调解 ,同时为寻求法 律援 助的群众开通一 条便捷 高效的 “ 色通道 ” 绿 。存法 院对 婚姻 、赡养 、民间借贷 、欠 薪 、工伤赔偿 、交 通事故等案件
诉前 调 解 时 ,及 时 审 核 、受 理 困 难 群 众 提 出 的 法 律 援 助 申 请 ,参 与协 助 法 院做 好 诉 前 调 解 工 作 。人 民法 院 在 诉 前 调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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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与人民群众的诉求解决
近年来,中国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发展。
基层法律服务以提供
法律咨询、调解纠纷、法律援助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渠道。
通过基层法律服务,人民群众的诉求得到了及时解决,公平正义的触角延伸到了社区和乡村。
首先,基层法律服务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法律问题。
在社区、乡村建立法律服务站,配备有法律工作者和志愿者团队。
当人民群众有法律咨询需求时,他们可以在社区法律服务站直接咨询。
法律工作者和志愿者通过沟通、解释法律条款,帮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知识,解决法律疑惑。
这种基层法律服务的形式,让法律直接面对人民群众,不再遥不可及,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意识。
其次,基层法律服务积极开展调解纠纷工作。
在许多社区设立了人民调解室,
由专门培训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
当有纠纷发生时,人民群众可以直接向调解员求助。
调解员通过公正、中立的态度,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达到和解的目的。
与传统诉讼相比,调解具有速度快、费用低、双方协商的优势。
通过基层法律服务的调解工作,人民群众不仅解决了纠纷,也减轻了法院的工作负担。
此外,基层法律服务还注重法律援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对于经济
困难、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人民群众,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会为符合条件的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法律援助,人民群众可以得到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种社会公益性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负担,强化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平等性。
综上所述,基层法律服务在人民群众的诉求解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提供
法律咨询、调解纠纷、法律援助等形式,基层法律服务实现了法律与人民群众的亲密接触。
这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使公平正义更广泛地普及于社区和乡村。
随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相信基层法律服务将为更多人民群众解决诉求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途径。